正文  第二章 只为初见

章节字数:6702  更新时间:12-03-14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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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听过那句话“人生若只为初见”,却从来没有深刻的什么体会。总觉得里面带着些许无奈,但直到遇到他,我才深刻的明白了那句话的意味。

    十七岁,人生最美好的年华,我们相见了。

    相见的场面是他女朋友,我姐妹的生日。

    那时候我快迟到了,急忙的像快要关闭的电梯跑去。当电梯门快要关上的那一刹那,门却打开了。

    他一身银灰色的西服,高大得身材,看上去柔软而有些泛黄的头发,还有那彬彬有礼的微笑。

    那一刻,我很没形象的傻了。

    他微笑着开口“不进来么?”

    “啊!”我一晃忙的脸上一红跑进了电梯。

    他看上去年纪不大,大约二十四五岁,他身上有好闻的阳光的味道。

    十六层,他和我去的是同一层。

    我用余光去看他,却看到他大大方方的看着我微笑。

    我脸红的躲避着,他却递给我一块格子手帕。

    “口红。”他看着我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小妹妹。

    我接过手帕从电梯的铁门上看到了自己的形象‘哇呀’真是。。。。鬼嘞!

    我慌忙的擦擦,将衣服包包弄好,将手帕还给他。

    “谢谢,不好意思,给我弄脏了。”我尴尬的冲他笑笑。

    “不会。”他将手帕不经意的塞进口袋。

    ‘滴答’随着电梯门的打开,我的梦也就草草结束了。

    吴娜一下子从门外跳进来抱着我身边的男子一通热吻。

    我只觉得惊慌,一下子就从走出了电梯。

    后来我们坐在一起的时候才有人介绍,原来他是吴娜的男朋友。

    人生若只如初见。。。。

    我若是先认识你就好了。。。。

    但。。。你会喜欢我么。。。

    还是我会更悲哀的成为你们的‘桥梁’。。。

    我那一刻觉得自己很悲哀。。。

    我竟然对自己好朋友的男朋友有了不该有的想法。。。

    人生若只如初见,但毕竟不是。。。

    我们慢慢相熟,原来他叫李明华。

    很大众的一个名字,却是那么一个让我心动的人。

    从那时候开始,那个名字就在我的心里。。。

    但却觉得这样很对不起吴娜,于是我开始回避他们的聚会。。。

    我病了。。。

    我不当点灯泡了,你们玩好。。。

    啊!我有事,不好意思我不去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要去考试。。。

    一次次的躲避,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直到一次圣诞晚会,推脱不开我终于再次参加了聚会。

    这次的聚会,我打扮的很好看。

    狼狈的乱发,变成了长长的波浪。

    皱巴巴的碎花裙子,变成了纱织的香槟色小礼服。

    邋遢的小白鞋,变成了13厘米的白色高跟鞋。

    洗发水和沐浴露的香味变成了迪奥的真我。

    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觉得这次是我最后一次在他心中留下印象的机会了。

    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只想在他的世界中会记得有我这样一个影子。

    当我出现在大家面前,换来的是久久的惊讶。

    连自傲的吴娜都忍不住来赞美我的时候,他却始终没有看我一眼。

    我的‘计谋’失败了。。。

    直到人群散去,我拿起香槟自己走到花园。

    我脱掉了13里面的鞋子走在吴娜家的蔷薇园。

    荆棘刺在脚上却比不了心中的一丝疼痛。

    他不会记得我。。。

    永远不会记得我。。。

    当月亮在天空中温柔的微笑的时候身后一个声音却吓了我一跳。

    “月亮很美,但很冷,跟你现在的样子很像。”

    我回过头,看到的是一张酷似李明华的脸,但是他们又不太相同。

    正当我纳闷的看着他的时候,他却哈哈的笑了起来。

    直到他止住笑摸眼泪的时候他才缓缓地说“我还以为遇到了个难得一见的冰美人,哪知道是只熊猫。“

    我撅着嘴皱着眉看着他,忽然想起李明华的脸忽然很像大骂,于是我就真骂了。

    “你才是熊猫!你们全家都是熊猫,你爸妈是老熊猫,你是熊猫崽子!我是熊猫怎么了,我最起码是只可爱的母熊猫人人喜欢人人爱,你嘞,你是只跟猴子似的熊猫,说你是猴子你长得像熊猫,说你是熊猫你长得像猴子,你就是个二不像!哼!“这几句话没用了10秒,但是说完我就后悔了。。。。

    连是谁都不知道竟然就把人家给骂了。

    啥也没管,当他还愣神的时候,踩上鞋跑!

    但是没跑两步就被拉了回来。

    “你啊。。。真好玩呢。。不过你的脚都破了不疼么?“他温柔的笑,我的心疼了。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这家伙叫李明清是李明华的表弟。

    后来在他的追求下,我们墨明奇妙的在一起了。。。

    我不知道是因为他像李明华,还是因为他就是他。

    反正我就是和他在一起了。

    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很快乐,他总会逗我笑。

    只要看到我笑,就会像个拿到糖果的孩子开心的一塌糊涂。

    但同时我收到了一个红色的请柬。

    吴娜和李明华的婚礼。

    十二声响彻云霄的礼炮,看着吴娜穿着白纱从车里走出来我哭了。

    而身边的李明清紧紧的拉住了我的手。

    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我此时的感受。

    高兴,伤心,欣慰,嫉妒。

    我分不清我的那种感情占了上风,但那场婚礼中他们都好幸福。

    不久以后,我选择了留学。

    而随着我留学的时间慢慢的变长,我渐渐的疏远了李明清。

    在法国的那些日子虽然难熬,但是起码我不会胡斯乱想。

    我试着去学着做蛋糕,去学做花式咖啡,学着做服装设计。

    我觉得自己在那里的3年,好像变成了30年一样。

    留学回国后,我开了一家叫做‘小米’的咖啡馆。

    家里人都骂我没大志,明明拿了有名设计学院的毕业证书,却甘心做个小咖啡馆的老板娘。

    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想要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我坚持着自己的坚持。

    一年后的一个下午,我在超市采买的时候遇到了曾经像个公主一样的吴娜。

    现在的她依然美丽,不过她的骄傲好像都被生活的残酷磨的所剩无几。

    这就是生活吧,将我,将她变得都不再相熟。

    她尴尬的笑笑,邀请我去她家做客,我礼貌性的回绝了。

    我们问了互相的状况,然后礼貌的打着招呼。

    可我们曾经是那么亲密无间的朋友啊,如今却变得那么生疏了。

    谈及李明华,她的眼里有说不出的为难。

    说起李明清,她说他也快结婚了。

    快要30岁的我,真真变成了孤家寡人。

    生活真的是把杀猪刀,他将我们劈的体无完肤。

    后来我们分开了,我拉扯着几个大大的便利袋。而她异同。

    没过多久我又认识了一个男人,他叫乔子谦。

    很温文尔雅的一个人,他很爱坐在我的咖啡馆里一呆就是一下午。

    他总是默默地看着我做咖啡,收钱,但当我看像他的时候,他却尴尬的转过头。

    七月,我和他确定了关系。

    十二月,李明清的婚帖寄到了我的咖啡馆。

    我拉着乔子谦去参加了婚礼,新娘是个20岁出头的女孩。

    笑起来很甜,两个眼睛弯成了月牙。

    乔子谦还开玩笑的说她和我很像。

    婚礼上,李明清拉着他新娘的手一番话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却唯独让我觉得心疼。

    他说“第一次遇到你是在蔷薇园,我觉得你就是天上的月亮冰冷而美丽。那时候我就发誓,我要慢慢靠近你,将你的心温暖。我此刻觉得我已经做到了但是我又觉得我没做到。人生若只是初见,那该多好。那你就能知道我该有多么爱你。”

    他们相遇也是在蔷薇园么。。。

    我没有多想,因为李明清和他的新娘幸福的让我都觉得温暖。

    那天婚礼结束我和乔子谦还偷偷‘捎’了一瓶83年的红酒。

    这小子家里富裕的很,作为旧情人的我也就没客气。

    转念的三月我嫁给了乔子谦。

    婚礼很大众化,不是我喜欢的中式婚礼。

    没有我想的高头骏马。

    也没有我希望的红盖头。

    我穿着俗不可耐的白纱接受着大家的祝福。

    唯一我在乎的就是那双婚鞋。

    我自己做的一双拼接着无数白色羽毛和施华洛世奇的水晶鞋。

    我虽然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成为灰姑娘,但是我却对鞋子情有独钟。

    而乔子谦只是工薪族,不能花他的。

    我就花自己的,那双鞋几乎花掉了我半年多咖啡馆的收入。

    结婚那天我一辈子忘不了。

    我曾经最喜欢的男人,李明华当无人的时候走到我面前对我说‘我真后悔没有勇气对你说,我喜欢你。。。’

    然后寂静的走廊里,昏暗的灯光,还有他的低声的叹息。

    ‘原来,你喜欢过我。’我很想这样说但是我忍住了。

    我回以他一个微笑,感到的是丝丝的欣慰。

    原来那些年我爱的人也曾经爱过我。

    当散场的时候,乔子谦去送客我换衣服的时候。

    李明清红着兔子眼站在了我面前,久久才说了一句话“我婚礼那天的话你名听懂么?”

    “没有。”我摇了摇头,红色的羽毛在耳边飘荡。

    我听懂什么?我该听懂什么?我能听懂什么?

    “我等你。”啪的一声,门被关上了,屋子里又只剩下我一个人。

    等我?在别的女人怀里等我?

    我要有多么卑鄙才能如此肆无忌惮的将别人的幸福抢走。

    说我假慈悲也好,说我虚伪也罢。

    有些事是有底线的,这就是我的底线。谁也变不了,即使是爱情。

    新婚之夜,我和醉醺醺的乔子谦躺在红色的大床上聊天。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单纯的像幼稚园里的男孩女孩并排躺好没有杂念。

    而乔子谦一夜的梦里却总重复着同样一句话

    “秋楠,我终于娶到你了。。。。“

    秋楠是谁?

    我又算什么?

    我将自己的行装包好,定好最早一班飞机,再次逃了。

    我对于爱情太过洁癖,所以注定得不到好结果吧。

    我介入了别人的爱情,虽然不是精心,但却是不可争辩的做了坏人,所以我的婚姻也这般让人纠结吧。

    爱情是不是,就应该是浑浊不清的。

    爱一个人是不是就应该不管不顾的去占有,不管他心里有没有别人。不管占有后是否会幸福。

    这样才能长久么。。。

    忽然想起一句鲁迅先生的话‘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有了路‘

    爱情是不是也这样“世上本没有那么多爱情,信的人多了,爱也就多了。”

    若是只为初见,这三个人我都会爱上吧。。。

    但是又何为初见呢?

    40岁的那年我回到了生我养我的祖国。

    果断的跟乔子谦离婚了。

    因为他在我离开的第二年就和另外一个和我长得很像的女人同居了。

    他们的孩子都已经能打酱油了。

    我该成全他们。虽然我不是神,但是我自认为还是比较善良的。

    所以也应该善良的给他人的幸福让路。

    而李家兄弟的娃娃也是一个接一个的生,一个比一个漂亮。

    当吴娜再次说聚会的时候,我独自一个人走进了吴娜的家。

    他的家还是那么美,满园的蔷薇红的让人心醉。

    “你没变。”是李明清的声音。

    我转过头,看着他手上拉着小一号的自己,真真觉得无比可爱。

    我蹲下看着这孩子笑“谁家的娃啊~长得这么像熊猫。”

    画面就定格在这一瞬间该多好。

    我,李明清,还有他的孩子,多么像一家人啊。

    可是我就是个不懂得珍惜的笨蛋。

    曾经那么爱我的一个人,我却将他放走了。

    “李明清,如果有下辈子就好了。”我看着他淡淡的笑着。

    他中年的样子也很帅气,他点点头“是啊。。”

    “月亮真美,就是太冷了。”小一号的李明清的一句话,让我们都看向了蔷薇园里的月光。

    2011-11-16-2:18完成

    续。。。

    李明清和我,其实应该能很幸福吧。。。

    但当他美丽的老婆出现在蔷薇园边上的时候,我知道梦终归是梦。

    这就是梦跟现实的差别,梦永远都有醒的时候。

    在餐桌上,李明华正坐在我的对面。

    他自始至终没有看过我一眼,只是维持着他好男人的形象。

    意识到这一点的一瞬间,我突然失笑。

    对啊,每个人都有别人不知道的坚持。

    我也有的,我们又是何其相似啊。

    小一号的李明清叫做李念礼很绕嘴的一个名字。

    但却好听,好记,这就是父母对孩子的期望吧。

    小家伙很可爱,总是默默地将好多好多的东西整整齐齐的码放在我的盘子里。

    当我看像他的时候他却低着头吃着自己的东西。

    我想,要是我也有这么个可爱的孩子就好了。

    但是想终归是想,现在我的,没希望了吧。

    那餐饭吃的很安静,除了艾静一直寻着念礼说话以外就真的很安静了。

    艾静是李明华的小女儿,一双杏仁眼很是可爱,和吴娜很像。

    看到他们的那刻,我觉得眼前四个人的生命得到了净化和延续。

    而这美丽的延续会创造我们从未有过的生活。

    也许也会继续我们的曾经犯过的错。

    离开那座美丽的大宅的时候,夜已经深了。

    吴娜坚持要李明华送我回家,我也没有推辞,因为他们家真的有点偏僻。

    一路上,路边的霓虹一闪而过,车里响着陈奕迅的富士山下。

    我曾经很新欢的一首歌,每天每夜都听着的歌。

    现在听着却有了不同的感受。

    我觉得这是李明华在向我告别。

    我笑笑继续看着车窗外的灯光。

    这繁华一片的世界里,那一束灯光是为我独留的呢。

    在爱情里我们都是失败者,谁也不能笑话谁。

    但在现实的婚姻里,我确实才是最失败的那个吧。

    一个40岁的女人,还离过婚。

    我这辈子估计要独自度过了。

    好像过了很久很久,车子才停在了我家楼下。

    我家的灯是黑的,明知道没有一个人的家当然会黑灯。

    但是还有有点点心伤。

    和他道别以后我看着那辆黑色的车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不久以后我到了一家孤儿院,收养了一个叫做娃娃的女孩。

    这孩子很像我,眼睛鼻子都像。

    这就是命运的眷恋吧。

    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跟李家有任何联系了。

    但是命运总是喜欢戏弄人。

    50岁的时候我接到了李明华去世的消息。

    我穿着黑白礼服参加了葬礼,而娃娃陪着我一起。

    李念礼一眼就认出了我,跑到我身前。

    当看到我身边的娃娃的时候,他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这孩子真不懂得掩饰,可是也因为这样可爱极了。

    我躲开,为年轻人让路,走到了吴娜的身边坐下。

    她默默地流着泪看着李明华的照片。

    “他爱的是你。。。我一直都知道。。”吴娜的一句话让我一愣。

    我将她的手放在手心“不是,他若是爱我,就不会娶你了,他爱你,只是不敢表达而已。”

    吴娜很温柔的笑,这笑和李明华有些相似,这就是夫妻吧,总是在不知不觉之中慢慢被对方同化。“他爱你,我知道。我爱他,他也知道。他很聪明,所以找个爱他而不是他爱的人来结婚。你不结婚不也是因为他么。。。“

    “不是“我摇摇头”我不结婚,有我的原因,但不是为了等他。“

    “哦。。。是我误会了。不过我真希望这误会不是在他离开的时候才能解开。。。“她将头埋在我的肩膀上哭了,哭的很伤心。

    这场景很相似,就像是我们年少时,她的第一个男朋友离他而去的时候她埋在我怀里哭一样。

    我们都回不去了不是么,人生若只是初见那时那般美好就好了。

    不久以后,我还是看到了李明清。

    他带着他的夫人女儿来的。一家子很是幸福。

    我像他们点头微笑。

    而他的夫人女儿很客气的笑着,李明清还是有些尴尬的笑笑。

    时间总是在眨眼间过的飞快。

    我快60的时候,再次和李家人同桌吃饭。

    原因是娃娃和李念礼要结婚了。

    我很高兴的望着这对我看着长大的孩子。

    在我心里李念礼是难得的好孩子。

    但是娃娃。。。

    虽然这孩子是我养大的,但是我终归是不了解她。

    她的心总是冰冷冷的容不下任何一个人。

    结果真的如我作料,娃娃还是给李家人一个很大得‘惊喜’

    婚礼的那天,娃娃不见了。

    当李念礼红着一双兔子眼跑到我面前的时候。

    我感觉时间又在倒回。

    人老了,是不是就会容易想起曾经、以前。

    曾经他的父亲是红着一双兔子眼跑到我的眼前,是因为我,但那时的他已经结婚。

    而现在他的孩子红着眼睛跑到我面前,是因为我的女儿,现在他要娶的是我女儿。

    我第一次将这个孩子搂在怀里。

    这个孩子很高1。87的身高让我好像是依偎在他怀里一样。

    我轻轻的拍着他的背“孩子,有的人不懂得珍惜你的好那就算了。不值得等的人,就别等了。不值得爱的人,就别爱了。总有人值得你为她付出一切的。阿姨这辈子没等到,你可以的。你是好孩子,阿姨从一开始就知道。“

    李念礼此刻真的像是我自己的孩子一样,甚至比娃娃更亲。

    “你别叫自己阿姨,你不老的。“他喃喃的说。

    他有些孩子气得撒娇似的说。

    我笑笑“是啊,我不老。“

    嘭的一声,白色的门被一脚踹开。

    原来是我的亲家母“你个死女人!你勾引了我老公我已经一忍再忍,现在你是怎样!要我儿子难堪不。。。。。”

    这时李念礼还在我的怀里,我们还没来得及放开。

    她破口大骂“你个老不要脸的女人!多大岁数的人了!都能当我儿子的妈了!你还不要脸的勾引我儿子!你和你女儿一样是贱货!”

    “妈!”李念礼一下子站在我的面前“你说话别太过分!”

    “我哪里说错了!”她眼睛里含着泪,完美的淡青色的礼服加上她脸上已经花掉的装,好像在叙述着这一切的来龙去脉一般。

    “妈!她没勾引我,我一开始就喜欢的是她,从第一次在蔷薇园时喜欢的就是她,我。。。我懦弱,我胆怯才不敢表达,才得到今天的羞辱,我。。。我是自作自受。”

    “诶?”我彻彻底底的被李念礼的话惊傻了。

    而在场的人都被这个突如其来的事实惊呆了。

    我从来没想过,这孩子会对我有这样的心思。

    我只是因为他单纯的喜欢我,像母亲,像阿姨。

    天啊,这个世界简直疯狂地让我惊艳了。

    “我今天说了就不怕了,我一直。。。一直喜欢的都是你,只要你愿意今天的新娘可以立刻换人!”他说的理所应当。

    “不行!我不同意!”李明清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门后,他的手攥的紧紧地。

    “爸!你给不了她的,我能给,我也愿意给。你这辈子已经欠她的了!”李念礼站在他父亲面前分毫不退让。

    也许。。。也许。。。李明清当年若是这样,我或许会跟他走吧。

    天涯海角,只要有你就够了。

    但。。。。

    李明清一拳打在念礼的脸上“我欠她的,但不欠你的!”

    这美好的婚礼成了一场闹剧。

    老天爷,老身已经不年轻了,你别再折腾我了。

    我默默地在他们的争吵中离开了。

    我第三次卷包跑了。

    我将自己在中国的所有财产都转给了娃娃,然后离开了。

    70岁的时候,我死在了斯坦福纪念教堂的长椅上。

    我一辈子不信什么上帝天主的,但是却觉得教堂是个干净安静的地方。

    就像中国的寺院一样的地方。

    我的灵魂在这里得到重生,我感到很安心。

    我死后又会有谁会觉得遗憾么。。。

    人生若只是初见时那般美好没有遗憾就好了。。。

    人生若只有美好,那美好会显得多么匮乏啊。。。

    算了,一切顺其自然就好了。。

    下辈子遇到爱我,我爱的人结婚生子,从40岁开始到70岁每个生日的愿望都相同。

    下辈子应该会实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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