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5840 更新时间:07-12-09 10:20
我被狐疑搅得五心不定。那红衣女郎该算完了吧?我看向那母女,刚好她们也狐疑的转脸过来看。
地上和尚居然招呼我说:“施主,你的面相很奇怪,我免费也给你看看。”
我倒捏一把冷汗,强颜欢笑走去。
我装作好奇问她们母女:“怎么?他算得准不准?”
她们没有答话,只是盯着我,那个无比美丽的女子掩了半边脸在母亲身后,也好奇的注视着我。
令我回忆起徐克《青蛇》里许仙中途回家无意撞见白蛇青蛇共浴花池的一幕,不禁陶醉,只不过眼前换成了白蛇和她的母亲,忽然我眼前一亮,这红衣女郎与另外一个略小的姑娘,也是今日的姿态表情,两人偷眼觑我的一幕翻上脑海,我一愣,我一定见过她!还有一个略小的姑娘,是她的妹妹吗?
那女子用好听的声音说:“这个师父说我们认识,未来还有缘分呢!”
她的母亲赶紧拉她,说:“少胡说!”
我知道是我的百元钞票产生的化学反应,可是我分明确实记得见过她,我很专注的凝视她,也奇怪的望着她母亲,似乎她的母亲我也见过。
我说:“我觉得你这位姑娘很眼熟。”
云南人习惯称未婚女子为“姑娘”,保留了礼仪之邦文言时代的好风气,传说中的“云南十八怪,姑娘喊老太”在我眼里耳里没有发生过,不知是不是云南三百年前的习俗,但是窃以为姑娘的喊法很青春很优雅,还有一点尊重。因为喊小姐,明显这个词已经被糟蹋了,连女服务员也羞于接口,性格暴躁的转身就走。
而这句话,是个滥得不能再滥的泡妞开场白,流通于全国七十时代的青年(也就是六十年代的儿童那批人),经久不衰,我不是“80年后”“90年后”的小青年,不知道后辈把这个优良传统继承下去没有?反正天道循环不休,生生不息,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我读高中时,同学在一起总结示爱和泡妞模式,不留神总结到了民国年间,有人说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对仰慕已久的女佣某四嫂第一次求爱示爱的语言是:“某嫂,我想和你睡觉!”其他人不信,争论下翻出名著老录像带观赏鉴定,居然是真的,大家骇然捧腹,自我谴责说我们明显退化了嘛。父母是五十年代的,无法得知在那个祖国山河一片红的时代长辈们如何交流萌动的情怀,多半是掩藏在“英雄”钢笔和“雷锋日记”里(注:不是《语录》,《语录》相当于求婚的聘礼,约等于现在一颗三克拉的镶钻白金戒。)。哥姐是六十年代的,是个穿喇叭裤留披肩发穿尖头皮鞋扛录音机骑摩托车的时代,“我好像在哪见过你!”叱咤风云,喧嚣一时,据说凭这么小小一句话就可以从舞池把相中的姑娘拎走,比现在幼儿园里接走自己孩子或中秋刚过到超市买过期月饼的手续还简单容易,并且带到夜市上买一件皮衣或羽绒服就可以成功。七十年代没有灵魂,基本靠唱卡拉OK或“的吧”,用改变了形式的对唱山歌或跳非洲土著求爱舞蹈的方式就可以成功,再早就是吉他或口哨。八十年代是过渡期,可能是靠网络或手机短信。九十年代,我不知道。
所幸她定是七十年代的。
她嫣然一笑,象龙泉山上的桃花正对着我一夜尽开,我情不自禁转过了头,有些晕眩,回头见她司空见惯的满带理解和关切的凝视。
我心里惊叹,什么人能有如此大的魅力,让我定神稳气都难。我对自己眼光的威力在十几年的历练中已经坚信不移,没想到她轻轻一笑,我的眼神如此不堪一击。
她母亲亦笑亦皱眉的望了望我,没等我蹲下,她“咦”了一声,说:“你,你是不是在云南住过?”
我点点头,红衣女子也惊讶的对母亲说:“他是我们那个大院子住的。”
我措不及防,茫然失措,瞬间热红了脸,说:“我们真见过?”
她母亲惊喜的笑问:“你父亲是不是姓杨?”
我一头虚汗,说:“对啊!”
她母亲说:“我姓萧,你忘了吧?我们好像是一个大院子里住过的。”
我震惊的望着她们,开始是窃喜,认为她们认错了人,为自己至少可以和这个众人瞩目的美女对上几句话而高兴,私心里觉得可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尽管我一个也不认识那些身边偷看偷听的路人,现在居然让人叫得出我的姓,我的大脑才真正开始运转。对啊!我一直都觉得见过,那我应该见过她们。同一个院子?不会吧?同一个大院里埋葬了我的初恋。
初恋?!
我倒抽着冷气心里痛快的万花齐放色彩缤纷群星乱颤的说:“你是姓李?叫李丽秋?”
那个桃花一样绚烂的红晕满脸,秋波有情的动人丽人很惊喜的说:“是啊,你想起来了,我叫李丽秋。”
成都的天空一年四季难得几天晴空透亮,成都的云层一年四季难得纯净有形,今天,天空忽然湛蓝如洗,云朵忽然洁白如澄,风忽然柔和得象一片薄纱,空气中充斥着清清甜甜的香,我似乎浸泡在甘蔗糖水里沐浴,有种狂喜把我撕裂了击碎了冲高了迷醉了,带入无穷无尽的飘摇舒张。与身尽粉,那狂喜还像郭靖的小红马,在天空飞旋驰骋,自在无碍。
世界上美得最无邪的,也许就是初恋,如同星爷《行运一条龙》所说:“初恋,是最刻骨铭心的!”干净得不带一点杂质,甜美得没有一丝异味,懵懂得没有一个杂念。也许,只有初恋,可以达到。
你问我我想起来了?我又何曾忘记过?一度以为那段记忆已经封存,此心今生已枯已死,唯有用岁月把它一点一滴磨尽碾干,不留痕迹,不存暗香,谁曾想今生仍然有缘,上天待我实在不薄。
我能感觉,自己已经成为石块的心脏正在冰裂脱壳,在突突跳动,如果是在当年,兴许我应该被这心跳带动得情不自禁的跳跃,或者滚到身旁草地里打几个滚。
我所有的烦恼和困窘、苦闷似乎都在那一刻荡然无存,灰蒙蒙的视野一片清爽,唯有风动红衣,秀发飞扬,桃颜娇艳,眼波如烟的那个李丽秋含笑凝视着我。
还是她的母亲提醒了我们,我们撇下和尚边走边谈。
往事如画,一幕幕展开。
在此之前,主动追求女生,我平生只有一次。
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因为我曾经跟随了那个背影四年,为她颤抖着写下了一百首诗和三本小说,在那个情思如泉的年龄。
自从那次相逢,我就认为我已经注定逃不掉。
我曾经被她的美丽所迷惑。
我第一次见到她,是滚着去的。
那个云南三月的阳春季节,桃红、梨白、菜黄、柳绿铺张四野如同油画,漫天盖地的施虐我的视野。芬芳清香直冲胸臆,湖光山色正入画中,郊游之际,为了报龙清弄湿我画板之仇,我从山坡下追到山坡上,这小子贼性不改,在桃花堆里和我兜圈,前面两个小姑娘,背对我们朝山下指指点点,一个着天蓝,一个穿深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龙清在逃亡过程中居然再次惹祸,重重一拳打在天蓝色衣服的小姑娘后背,那姑娘“呀”一声惊叫,转身震怒面对我们,小脸桃红,两眼雪亮,我不禁惊得呆了,龙清乘势绕到我身后,飞起一脚踢在初为情迷的我后背,我措手不及,与那两个小姑娘一起惊叫,冲过她们身边,惊叫声中象箩筐一样滚下山坡,情势无比壮观。等我被同学扶上来,还能看到坡上平平的一路草痕。
我第一次见到她,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她的怒容和关怀,她最深刻的印象恐怕就是我“滚”。
晚上我对着月亮许愿,让我还能遇见她。
第二天她就调到我们班,第三天她就搬进我们大院。
那时我因为感激而加入拜月教,虽然还没有成立,直到李逍遥打败了拜月教主,才莫名勾起我一阵隐恨,仿佛靠水灵珠把自己带回了那个童话般的时代。
没想到此后长达四年,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默默的跟随她的背影上学放学。象一碟序幕就开始卡带的期待已久的精典名片,无限的重复播放,你只能痛不欲生的痛骂盗版商,憧憬着自己能有足够的耐性和财力买到正版。那时的我,就像一个小贼,不具备购买正版的年龄和实力。只懂得每夜在路口痴望她消失远处,那种微甜而微醺的心情,涌动着我拨弄着我象一个快乐的陀螺旋转着摇晃着跌跌绊绊回家。私藏的甜蜜足够我整夜望月微笑叹息,愤怒压抑,幽怨失落,我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写情诗和小说,终于荣幸的成为近视眼,想到这眼睛是为了她而近视的,心里偷偷灿烂,暗自庆幸。想到她未必知道也未必领情,又黯然神伤。
我常常幻想自己在一个凄雨冷风中,多少繁华如梦的夜晚,她恰好走到我面前没有带伞,我恰到好处的撑起一把油纸伞,她惊愕的回望,俩俩相对,会心一笑,最好是雨加雪,我再高上她那么几公分,最好来得及换上风衣和绅士帽加一条白围巾,有机会看她掷雪团,谈谈笑笑走过咖啡屋,而且那路长到终身走不到尽头。
又常常希望停留在半梦半醒之间,我们越过时空相见,每一分钟换成一年,看究竟能有多少缠绵。多少次梦境重现,桃花如云,她慢慢转过身来,嫣然一笑,由愕至慰,倩然若仙。我欣喜的冲上去说:“蓉儿,我决定了,留在这岛上永世陪你!”有一男一女情意绵绵的在旁对唱“桃花开,开得春风也笑,笑春风,风暖象我情,痴痴醉了”。
舍不得杏花春雨中的你,盈盈的笑语,魂牵梦系灯火阑珊处,而今伊人从记忆里涌出,怎不让人心潮浪涌?
辗转反侧,求之不得,由爱慕到幽怨到嫉妒到憎恨到失意,不平她与其他男生的说说笑笑,只想找一个借口接近她,我在心里虚拟了无数种可能,各种场景,从表达到忍耐只有一步之遥,却浩如鸿壑;从爱到恨只有一念之差,却深不可测。近在咫尺,却思念得癫狂得痴迷得煎熬得如火如荼。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不是人心的距离?我那时已经绝望的领悟到,却无力改变,因为我要改变的并不是她,恰好是我自己。
即使现在,我又能改变自己么?
那次全班流行“谁是谁的后台”(黑道后台)的玩笑时,我曾鼓起决心和勇气以玩笑半真半假的告诉她的好友:“李丽秋是我的后台。”直到现在还佩服自己心机之深、表达之曲折、含情之重、用意之切。不过一句寻常得令人无法敷衍一笑的玩笑,却令我当时崇拜了自己半年,敬佩自己怎么那么大胆和高尚的成全了自己。爱那么重,爱那么痛,当我凝聚了若干个难免之夜,练习了若干遍她与我家之间的路段时,我终于平生第一次冒出这句不堪一击的示爱——居然还是希望通过她好友的耳朵宛转到她的耳朵,虽然不知道中间能残留的信号还有多少,不过我已经拼尽了全力,象《少林足球》里星爷拼尽全身力量的最后临门一脚,只剩了安心瞑目倒地,将结果交由上天判定的地步。
天可怜见,当我冒出那句玩笑时,她不知何时已在我背后,当我愕然回顾时,内心却已快活得大叫,痛快淋漓的迸发狂喜和期待,她微微一笑,我的心跳停止,灵魂出窍,还未来得及幻想跳跃,她的微笑却化成了嗔色,众目睽睽下,我的后脑很荣幸的中了她一个响栗,在当时那个男生面子高于一切的时代,我的失落和羞辱和刚刚腾起的惊喜和期望搅成了一锅怪味的变馊八宝粥。
与其说是为了挽回面子,毋庸说我是要用夸大的报复方式去引起她的留意,居然我一生中第一次坚韧不拔的报复,是令我唯一一次见面心动的女生。
那时我是孩子王,小兄弟们认为帮主被蜘蛛精弹了一下头,是帮会的奇耻大辱,必须靠暴力来血洗。我被小兄弟逼上梁山,三打祝家庄,当然,是为了扈三娘。
她的家那时是一栋白顶红身二层小楼,最外面是一个小院,点缀着牵牛花的绿藤从院里探出头来,象她刚洗过的乌黑亮丽的长发晾在教室座椅的椅背,长发上精致的珠花含苞欲放,攀上墙头,便可看见院顶的一片粉霞——她家院里种着几树桃花,我常常踩着小弟临时垒起的砖堆,双手托着下巴,对着桃花遐想半天,呆呆发笑,神魂颠倒。为能和她看到闻到同一院花藤而兴奋不已,幻想自己也生活在那个小院里。当然,最大的邪念就是能抱着她亲亲脸颊,觉得此生已足。
可是这次我是为了领导尊严而来的,我昂着头一脸义愤填膺,心里忐忑不安,身后跟着一群兴高采烈、张牙舞爪的小弟。我奇怪自己怎么会做出完全与心思相反的举动,比如说明明爱慕她,却使用了这种报复主义行为。现在我的总结是:是少年极度的腼腆内向导致自卑,而自卑就会妄图打击自己的仰慕对象以平衡心态,私心却暗暗期望她的体谅和同情。用传统通行语言概括,就是“因爱成恨”导致反向行为,以犯罪手法引起对方的关注关怀。小弟们聚集在她家楼下窃窃私语,踊跃献计,我头晕脑涨,百无一从,少年的想象力和破坏力是无穷的,如果我统统采用群策,可以把她家毁灭十几次,甚至把她也可能直接变成倩女幽魂,那样也许我就只能追魂而去或化身宁采臣,来生再续缘了。
他们很兴奋,夜色中一双双眼睛闪闪发光,如同一群小狼在一头羊的带领下去剿灭青草,我后悔在他们心目中树立了帮主不可辱,主辱臣报复的信仰。我的心思乱如扭作一团的爬山藤,不愿破坏在她面前的形象,可我也清醒的意识到更可怕的是——我在她眼里全无印象。为了平复他们的创业激情,也为了心里那股莫名的蠢动,我下令:“让他们全家封闭在家里!”
她家旁边是一堆红砖堆和河沙水泥,大院正在补墙,工人早下班了,那会的风气很好,所以工地没人留守防盗。
群小狼低声欢呼中涌向砖堆,众志成城,移山填海,七手八脚,有条不紊,我心情一忽激奋一忽歉疚一忽紧张一忽期待,五心不定。不过十多分钟,她家的院门外就多了一道红砖门,我心里翻江倒海,有些痛苦——为自己不得不出此下策,又有些得意——看你在不在意我?还有些担心——别推门时用力过猛,砸伤了她或她的家人。
当院里传来脚步声我们当然如溜烟转移,不过我似乎还不值得她怀疑,那段我发现她经常闷闷不乐或有些敏感的观察左右邻居小孩,或班上同学,可她从来都没有留意过我。
这激起了我最大的愤概,被意中人藐视我可以接受,被忽视则令人痛不欲生,我宁愿自己象小恶魔被她提防着畏惧着敬仰着——以便于我宽宏大度的正告她:你可以纳入我的保护范畴,因为我喜欢你,愿意永远保护你。你只要笑一笑,我就可以立马为你去挡菜刀或子弹。可是目前是被她忽略着轻视着,我痛苦而清醒的认识到,也许她认为,那些所有的无法无天在她眼睛里都不过是小儿科的游戏,不值一笑,别说疑心不到我身上,就算真是我做的,她也没当回事。
我的期望她的重视变成了求“重”反“轻”,我终于彻底被羞辱了震怒了。
于是,我的行为升级,短短两三天连封闭了她家三次,最后一次我发了狠——其实我已经是极度克制了,我的小弟们的一个普通提议是用汽油和酒精烧了她的家,并提来了小半桶汽油,还找来了雷管。
我们用水泥封了她家,她家几经浩劫,居然还是没有发现。
不过这祸大了点,她的父亲开始震怒,用了半天问了问周围的好事者,当然不必多问,方圆50里,号称最霸王的少年就是我。
他的父亲礼貌而委婉的拜会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很理智的用拳头敲打了我的淘气,顺便损失了一根皮带,他勒令我自己去向对方道歉。
那是我接受到的最大的礼物,我终于可以堂堂正正的登堂入室去低头认罪了!最重要的是能够坐进她的家,甚至有可能还喝一杯她亲手倒的饮料。
以后不知道有多少那样打着“痛心疾首,诚心悔改”旗号拜会她的理由!我高兴得象侥幸成功越狱的大贼。为送我过关的两位父亲而感激万分,虽然屁股和两条腿上还满布着血红的皮带印。
我谢过了全体小弟,当然只是在心里和在这篇纸上,并希望他们最好此生不要看见。
我甚至准备戴上红领巾偷穿父亲的大头皮鞋,蓄意打扮一番,手捧一束鲜花去上门拜望,我在心目中已经把自己假想成他们家的一份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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