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兰亭漫雪  第6章 辰风

章节字数:2425  更新时间:07-09-22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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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渐渐暗下来,看来要野营了,我不禁担心起来,不会连豺狼虎豹什么的也有吧?于是去周围捡干柴生火。

    真是命苦,我好歹也是一祖国的花朵,虽然是长得有点歪的那种,怎么来这儿给两个大男人鞍前马后的?事后一定要敲他一笔。

    其实开始绯剑还是很有绅士风度地想来帮忙的,看他摇摇晃晃站都站不起来我就把他按回地上坐着去了,我认真地看着他说你帮我省点药行不?这药挺贵。弄得他的脸一阵煞白,而路人乙就在一边偷着乐。

    生好了火,我发现路人乙似乎已经睡着了,他静静地靠在老树上,微皱着眉头,紧抿着唇,浓黑的长发随意散着,那样静谧,在火光的映照下格外性感。

    帅哥就是帅哥,要是把他跟逍遥一起带回去搞个什么组合,肯定比那什么F4火。

    想着灵机一动,人带不回去,照片也能卖个好价钱吧。

    于是拿出相机“咔喳”就是一张。

    “干什么?”他似乎被惊醒,一把抓住我的手。

    绯剑也看过来。

    我一惊,不是因为被他抓着,而是他的手,异常冰冷,而且还有些颤抖。

    我放下相机,一掌拍在他额头上:“你发烧了?”

    估计是因为受伤吧?要死了,这种温度,估计体温计都会暴了,非烧成白痴不可——那个虽然,他变成白痴会可爱很多。

    我找出退烧药喂他——别问这药怎么来的,我是个擅长照顾自己的人,随身带些常备药应该不奇怪。

    当然,绯剑一把抓住我的手:“你给他吃什么?”

    我轻笑:“我要是想害你们,不用等到现在。”

    绯剑不再作声,脱下自己的外衣,盖在他身上。

    我想笑,他这衣服,还不如那些个乞丐的暖和,上面千疮百孔的,比老头老太太的牙还漏风,能有什么用?

    他似乎也看出来了——继续脱。

    这……我碰了碰绯剑的额头,还好他没烧,不过且不说你的伤不比他轻,你不要名节我还要呢。

    我把绯剑所有的衣服都塞回给他,威胁道:“你敢脱一件我就告你非礼。”

    绯剑一脸尴尬:“可是……”

    一阵吃力又虚弱的笑声,我回头丢了个卫生球,这家伙病成这样还不老实。

    可是看着他苍白虚弱的脸,我心里竟柔软起来,生病的时候一个人缩成一团的痛苦我是最清楚不过的了,何况我当时还是在被子里,而他现在在野地上。我咬一咬牙,好人做到底,说不定多积点德就回去了。

    地上太凉,我就让他靠在我怀里,并把穿在里面的羽绒外套脱下来,盖在他身上,这可比他们的衣服保暖多了——我说了我是个会照顾自己的人,初春容易生病,我又不喜欢这里的衣服,所以虽然热了点我还是原来那身行头。

    无视绯剑盯着羽绒外套古怪的眼神,也顾不得什么礼仪了,我让他也过来靠在一起。想不到不但回到古代还退化成了山顶洞人,要这么取暖了。

    低头的时候,脖子里的玉坠荡了出来,碰到路人乙的额头上,他吃力地伸手抓住它,仔细在眼前晃了晃,轻笑:“很像,跟母……母亲的。”

    他的眼睛柔柔的,不再有往日的深邃。我有些欣慰,我知道他是个孤独的人,总是充满防备的,第一次见面就知道了。这也是我不想跟他扯上关系的原因之一,因为其实……他跟我很像。

    我拿过玉坠抚在他紧蹙的眉心上,冰凉的玉碰到他滚烫的额头,似乎很舒服,他终于舒展了眉头安心地睡去,唇边有丝若有似无的笑意。

    看来这玉还真是有点灵气的,因为我生病的时候也是一直握着它的,因为——它是父母留给我唯一的东西。

    早上醒来的时候,我们两个似乎换了个位置——这戏真古董,不过呢,新意诚可贵,原创价更高,若为生命故,两者皆可抛。总不至于为搞点花样见死不救不是?

    再说一般情况下,男女主角会擦出爱的火花,我知道我们是不可能的,我们不但不是男女主角,而且走出这林子就分道扬镳了。

    更重要的是,他对我有颇多怀疑,就算没有也是不可能的。我在现代不是没有男人缘的,但是最后,他们都只是朋友。有人对我说,楚奈,你太现实,你不懂得爱别人,你只爱你自己。也许真是这样,但就算如此,就算永远没有爱情,我也是不打算改变的。没有爱情,我照样活得好好的;可是不现实,我怎么活下去?

    睁开沉重的双眼,抬头迎上一张邪魅的笑脸。

    “怎么,贪恋我的身体不想起来了么?”

    这是对救命恩人的态度吗?!我随手抓起个东西就想丢过去,但是,我停住了——不是被拦住,是我自己停的。

    我突然看着手上的打火机发呆,不,准确地说,是对着镶嵌在上面的指南针发呆——凡是我从现代带来的东西,我都解释为家乡特产。

    迷惑方向……磁场应该不会被迷惑吧?管他的,试试看,总不能在这等死,车到山前必有路,没有也给他炸出来。

    不理会他们奇怪的眼神,我开始理东西。

    整理好东西,我把马牵过来,对他们命令:“上马。”

    这样实在吃亏,让他们骑马我走路,但是他们的伤估计走不了多远。

    “做什么?”路人乙不解地问。

    “当然是走啊。”我没好气。

    “不是说了出不去的吗?”他有些不耐烦道。

    “你傻啊,”真没见过那么呆的,“总要试试吧,难不成你要在这等死?”

    他眯起眼睛,却没有丝毫笑意,不知道为什么,我知道他生气了。不过帅哥怎么笑都好看就是了。

    本来面无表情的绯剑似乎也有点惊讶地看着我。

    我不理会他们,邪邪一笑:“说不定一不小心就走出去了啊,我这人运气很好的。”如果靠指南针的话。

    路人乙有些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翻身上马。

    “乖,”我无视路人乙暴动的青筋,转而又指向一脸黑线的绯剑,“还有你,快上去。”

    “啊,”他收起淡淡的黑线,有些无措,“我自己走就好了。”

    “白痴啊!”这傻小子真当自己铁打的了。

    他们的主仆关系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这种非常时刻——真讨厌古代人的奴化思想。

    我没好气:“就你这伤,不让马背,难不成还让我背你不成?”

    很难得的,绯剑一下脸色煞白,虽然仅仅一瞬间拉。

    “绯剑,”马上的家伙一脸掩不住的笑意,“上来吧。”

    绯剑有些犹豫,但最后还是上去了。

    这本来,两人共骑一马,那是浪漫。可是如果那两人是同性,还都是公的,而且都很美形,就有点……

    我忍不住轻笑。

    “笑什么?”路人乙似乎看出我笑得不怀好意。

    “咳,”我收回暧昧的眼光,掩饰道,“没什么,对了,你叫什么?”

    “啊,告诉我假名也没关系。”见他愣了一下,我忙补充,其实我对他的身份没兴趣,更不想知道,我知道他不是简单人物,还是想跟他保持距离的,“我总不能一直叫你路人乙吧?”

    他犹豫了一下,微笑道:“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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