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百家人

章节字数:1979  更新时间:12-04-13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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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百家人冷血,也的确如此。就算是父女,十八年一到也形同陌路。

    养了十八年,就算是狗,也有感情了,何况是人。但他是百家人,冷血的百家人。

    十八年了,他对我不管不问,只是用每月低薄的工资为我的生活添上一些并不厚的红色纸钞,就算用手指也数的清,也够维持我那并不奢华的生活。学校是九年义务教育,为此,除了平常的学习工具,我不大用钱。

    对于许多富家子弟来说,那些一个月的生活费压根抵不上他们的一件首饰的钱。

    我自卑,缩在墙角,打量着从超市里用廉价的价钱买来的衣服,在这众星拱月的学校,不,是世界,无地自容。

    我恨吗?把我带到这世界,享受世间的明争暗斗,我该恨吗?给我几张红得刺眼的纸钞,他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都说百家人冷血,也不过如此。

    想一想,二十年或三十年后,我还能像现在抱怨我的生活?迷茫在交叉的人生路口?

    其实,当那时,我也会像他一样残忍地对待我的子女吧。是的,因为我是百家人,身上淌着百家的血。

    十八年一到,我如囚牢中放出的小鸟,渴望自由,但得到它后却留恋囚牢中不算美好的日子。习惯,是的,习惯囚牢中公式化的生活。

    父亲,是个代名词,从我会说话的那天起,我叫的就是他的名字。即使不常见到他,也不常叫他的名字。

    都说百家人漠然,多美好的事情,多残酷的事实,一梦醒来便会忘记,十八年如此。

    我与姐妹有一次逛街,在路边偶遇他,苍白的脸,刺人的胡须,一件白的刺眼的衬衫。姐妹见我与他有八分相像,便开口问我:“他不会是你亲戚吧,长得跟你好像。不过看起来条件不太好。”

    我抬头,对上他那无神又呆滞的双眼,又低下,那一刻我忘记了我是他的女儿,是百家的人。

    对我来说他的存在可有可无,他无非是一个按时的吐钱机器,不过,十八年后,他没吐过一个子。老了吧!

    “不是,我不认识他。”我断然说道,漠然的让我有些不认识自己。

    他没有说什么,只是漠然的走了过去,心中一怔,我还是比不过他的漠然吗?

    白衬衣里的汗臭味让我回想起他那什么都无所谓的眼神,比我更甚,百家人个个如此。

    过年时,并不特别想回家,母亲虽只是半个百家人,但对百家的规矩了如指掌。

    百家的人狠心,母乳喂养了一个月,便狠心断奶,不顾我的哇哇啼哭,硬是要我吃下了又硬又没有营养的饼干,那一刻很恨,在母亲的手臂上咬了一个很深的牙印。

    母亲立即甩开手,眼中尽是冷漠。

    如果说母亲的伤害是肉体上的,那么他的摧残则是心灵上的。

    小时候从没办过满月酒,周岁酒,大了他们也没有为我办十周岁的生日。

    我没有童年,可以这么说,我的童年是被他们生生扼杀在摇篮里的。

    即使摔倒,他也从不扶,不是旁人眼中的让我独立,而是狠心地当一个旁观者,目睹这一场并不精彩的闹剧。

    带朋友回家,他不管,只要我不动家里的东西就好;出去,也不管,只要我不带钱,不带家里的东西就好。

    我的心灵从出生那刻便蒙上了一块黑纱,不会被掀起只会遮地更牢。狠心,莫过如此。

    偶尔回去一次,也是匆匆离开,细想其实有两年未曾回家,百家人的自私,众所皆知。

    我去的时候没有像平常儿女一样带上礼物,钱。这钱是我挣的,为什么无原给他。

    晚饭很安静,没有人说话,只有电视发出蛞燥的声音。是一个相亲节目,男女主角都是大龄青年,也许他老了,也会想起自己年轻时候的事了。

    换台,是一个养生节目,普普通通的中药被他们说的像圣药一样,他用笔记录了一下,有时皱一下眉头。

    饭菜少得可怜,三个人只有两盘菜,一碗浑浑的汤。不知是否有意无意,那两盘菜是我最讨厌的两种菜,我转身去了厨房,昏暗的灯光让本就狭窄的厨房更小了几分。

    拉开橱门,映入眼帘的不是两年期那种咸鸭蛋,而是换成了一盘冰冷的土豆丝。

    两年,不长不短,但却改变了他的品味,他的确自私,因为如果我没记错,那碗土豆丝是他的最爱。

    百家的人都孤傲,十八年,我从没有让别人帮我一回,需要合作的事也是我一手两半。

    如同我一样,他也如此。年近五十的他没有求过一个人,他现在的工作,也是他一手找的,对于有些富二代,他的性格让我佩服,不是佩服他,而是佩服我自己,因为我们同是百家人。

    我有一次急需用钱,但我不想向别人低声下气的求。回到家中我也没有提起,但在我的枕头边却放着十万元现金。

    是他,的确是他,义无反顾地借我钱,但醒来发现一切只是我的梦。他皱着眉头,对我说:“十万要还我,一年加一千。”我哑然孤傲的他也是求别人得来的,为了我这颗廉价有孤傲的心,他是否做的太多?

    我从没有放下过孤傲的自己,无论为了自己还是别人。

    在我年轻的时候他对我说了一段话:“人活着要有意义,钱只是附赠物。钱与生命不能画上等号。”

    当时我是这么回答他的:“两个人,一个有钱的不会死在这座孤寂的小城;而没有钱的,没有几天便会死去。”

    时隔很久,回想起那段对话,还是懵懵懂懂。

    百家人有着独属于自己的倔强,有着独属于自己的历史。

    无论你是否是百家人,也一定有着百家人那鲜明的性格。

    我即恨他又不恨他,因为我是百家人。

    生在百家,我不后悔,也不想离开百家,因为我始终是百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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