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纯真年代初恋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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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字数:8103  更新时间:12-04-22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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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那年我十八,谈不上成熟的懵憧年龄,傻瓜一样骄傲自信。

    四月的一天,临近毕业,老师用班费招待我们去了学校旁边唯一一家露天溜冰场。

    换鞋下场,亲爱的同学们扎堆地晃来晃去,那叫一个热情满满。我是某类永远缺乏平衡感的人,溜冰于我,能站稳不倒地已经不容易了。所以,不久,当见识一位可以溜着跳舞的高个子仁兄时,我的惊羡完全不加掩饰。

    琢磨着鹤立鸡群大概就是那么回事,我手搭栏杆,坐一旁长椅上休息,再也不好意思站起来丢人。没料,一会儿工夫,那位仁兄一屁股坐在我身侧,绑他有些松散的鞋带。

    “溜得很好。”我一脸微笑称赞他。

    冒失的搭话在当时的我看来并非突兀——学生会呆久了,交际什么的很有些老油条,咳,虽说事后得知他不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多少有点尴尬==

    “怎么没下去溜?”他抬起头很平常的面对我,似乎早已习惯了陌生人的赞美和搭讪。

    “不会。”我扬扬脚上的鞋。

    他睃了一眼,“旱冰鞋不好滑,换滚轴的吧。”

    “穿什么都一样,”我不以为然的扁扁嘴,“学单车只会左转弯,所以我选择踏踏实实的走路——不过,眼下连走路都很难了。”

    “哈哈。”他失笑,在我听来有点硌耳。

    “是班级活动,我自己是不会来这里的。”蹙眉,我不悦的解释。

    他好像察觉到自己笑得不妥,敛色颇认真的看看我,突然拉起我的搭在栏杆上的小臂,“跟我去换鞋,我教你。”

    “什么?”被扯起来时,我没来得及反应。

    “先换鞋再说。”他几乎是拖着我往换鞋的小房间走。

    一步三摇晃,我战战兢兢的挣扎了几下,却拗不过他,“诶,那个,别管我,我学不会的……”

    他不加理会,一言不发的帮我挑鞋换鞋,然后很费力的系好鞋带,任我从惊慌失措到哑口无言。

    剩下的过程相当惨烈。个把小时下来,他满头大汗手忙脚乱(我老失去重心),我不出意料的没有学会溜(能平稳的走几圈已是万幸)。

    老师喊集合时,我长吁了一口气,如负重荷。转身礼貌地言谢,他爽朗笑着挥挥手,和几个朋友先行离开。隔壁寝室的妹子蹭过来一脸诡谲的笑:“怎么没约你吃饭?”我无辜的瞪她。

    那天,我没问过他的名字,当然,他也没问过我的,彼此矜持着骄傲着。其实细想,直到如今我都不清楚他的名字到底是哪几个字。不熟的时候不便问,熟了更不便问。只记得那天他穿着横条纹的T衫,个子高高,蜜色皮肤,体格不错。

    (2)

    隔几天周末,隔壁寝室的妹子们来借我的裙子,顺带捣鼓我一起去舞厅。

    我郁闷:自己根本就是个交际舞盲!于是,使劲摇头。

    妹子诱惑:“9点蹦迪哦!”

    我犹豫。话说,我这人在校内领着男女两支劲舞队,平日在寝室里常发动室友们热舞20分钟(自创减肥法==),扭得也算像模像样,却一次没去过舞厅动真格。

    “快毕业了,再不去蹦蹦以后恐怕机会难得。”她继续怂恿。

    “……不能呆太晚。”我妥协。

    舞厅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暗。周围一圈椅子,中间是舞池,好像有很多人,眯着眼也瞧不清谁是谁。

    我被她们左右夹击,坐在近门旁。

    舞曲响起之际,荧光灯旋转闪烁,很快就有人过来请她们跳舞——看来是常客了。瞥见她们在灯光下甚为优雅的舞姿,说实话,我挺羡慕。我也曾学过国标,不过,当初觉得跳这个没劲,又派不上用场(指学校演出),不如蹦迪自在,便没认真“研习”。

    一曲终,间隙,有妹子回到我身边,兴奋得像只抓到耗子的猫,眼睛扑闪扑闪的,令我不忍揶揄。又一曲开始,有人走近,妹子蓦地捅我腰侧,咬耳朵:“是溜冰场的那家伙!”我抬头对上他,又慌忙别脸,暗忖:惨了,千万别是请我跳舞的啊。他的手在我眼底伸出,一晃,停在妹子面前;妹子冲着我眨巴眨眼,搭上那只手一起步入舞池。

    有点小失落,我在黑暗中自嘲笑笑。

    很快一曲完结,我兴致缺缺的望着妹子穿过人潮,边拿手扇风边喊:“坐会坐会,真热哦。”

    挪了半边屁股让她坐,她一挤上来,便古怪的朝我扬扬鼻子——我侧目,又瞧见尾随而来的他。

    “请赏脸跳一曲。”他这次真的朝我伸出手。

    “我……我不会啊!”我承认自己脸红了,头和手一起摆。

    该死,怎么又要说“不会”?!咳,当然,我很高兴被他邀请,可我同时也超担心被邀请后会……踩他的脚背啊……

    “我教你。”呃,出现了!这人该不会是隔壁师范的吧?

    “去啊,”没等我回答,妹子将我从椅子上推起,一个人占据整个地儿,贴我后背嘟哝:“你在学校那么无敌。”

    我僵直的站立在两人中间。

    他将手探得更近,我笑得那叫一个牵强。

    牵着他的手融入舞池,内心忐忑。记得当时的音乐叫《吻和泪》(不知道为什么,过去这么多年我还记得歌名),妹子们后来介绍说是跳小探戈的曲目,而我那时完全凭直觉,浑身僵硬的努力在和节拍,跳得是啥根本无从考究。

    入耳的歌女声声,搭肩握手什么的彼此距离不亲不疏。

    一时无语。

    摇摆了几步,他突然问:“记得我吗?”

    ——这本该是我的台词,结果他抢了先。

    “恩。”略微一惊,我轻声笑道:“还以为你不认得我了呢……”甫一出口,感觉暧昧不当,我立即缄口。

    “呵呵,”离得太近,他在我头顶上吐气,“不敢冒然请你,所以先请你朋友。”

    先做试探吗?

    “哦。”我挑唇笑笑,不再接茬。

    不记得后来还说过什么,我一心记挂着脚下,好在直至曲终都没踩过他的脚。

    那晚,他仅请了我一曲。在其后和妹子们坐着休息时,他溜过来,一人塞了听健力宝(在那年头还是很奢侈呐)。

    许多年后,我曾思考:当时他是不是在用所谓的“欲擒故纵”来引诱我?或者,其实在我无知的时候,我早已处于思春期,向他散发了某种荷尔蒙?于是,彼此都在想主动和不主动间徘徊。

    (3)

    几天后的晚自习,我被团支书叫了出去。

    她用手指了指楼道后门外的一处阴影,古古怪怪:“有人找你。”我探探头,颇小心的走近,意外的看到了他。

    当时,我已经知道他是对面学校的学生。在这里这种时刻碰到校外生,除了意外,就是……极有可能……

    “下自习后有空吗?”果然是遭遇约会……

    “干吗?”腾地一阵燥热,我低头看着脚。

    “想请你去唱歌。”

    “……”我想叹气,声音细若蚊蝇,“不会。”我妈说我的嗓音像鸭公叫……

    “呵呵,”他忍俊不禁,“那你,嗯,到底会玩什么?”

    我皱眉思索:到底会玩什么?

    平常休假不是回家,就是和室友们逛街,要不就睡觉、看小说(寝室流行看名著,《傲慢与偏见》、《三个火枪手》、《茶花女》什么的,我都是那时候一部接一部看完的)。以前曾和一帅哥试着相处过几天,他比我还无聊,除了足球,连聊天话题都无法建立,每次喊我出去无非听风。我忍无可忍的分手,结果他一拳头砸了我寝室的玻璃(寝室在1楼)。我立马冲了出去,害得所有人都以为我去K他,替我担忧,却不知我只是去其他寝室避难。说实话,当时害怕他一时兴起,来个同归于尽……第二天,帅哥乘我不在,手背裹着纱布,把寝室的玻璃补上了。

    所以,回忆那段所谓的谈恋爱经历,没有任何帮助==

    “不知道。”实话实说。

    “啊?”他笑眯了眼。

    好吧,笑话吧,我有心理准备。

    “你还是来吧,”他忽而压低嗓音,“我唱歌,正好你可以和我兄弟聊聊。”

    我倏然抬眼。

    “你兄弟?!”这是什么意思?我一脸不解。

    他抓了抓后脑勺,“是这样的,我有个兄弟想和你交朋友,怕你拒绝,托我来约你。”

    我瞪大了眼睛。

    他没看着我,仍在继续,“上次在溜冰场他就看上你了,只是脸皮薄,没敢开口……”

    顿时,我有种被愚弄了的感觉。

    没注意听后面的,直到他语毕,我礼节性附和:“哦,这样啊。”

    “那你来吧?一会下自习,校门口见。”

    我微笑着应承,随即一溜烟的逃进教室。

    “太好笑了,为了兄弟约我,”我边翻开课本边忍不住细声嘀咕:“没事,管谁呢,说不定比他好……”

    同桌莫名其妙的斜乜了我一眼:“怎么了?”

    “错位。”

    诶?这是啥意思?说完连我自己都讶异。

    团支书恰巧经过,约莫听到了对话,她贼贼地冲我笑,我佯装没瞧见。

    看来,那时候,好象我比较主动了,至少我说了“错位”。

    错位吗?是我还是他?荒谬又真实的感受。

    “相亲”的结果是一位白皙的小个子男孩,有点腼腆。我一晚上沉默着敷衍。

    (4)

    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别人嘴里知道他的名字叫吉,江苏人。

    特别会玩的那种人,而且什么都能玩得拔尖。太会玩的人多半令人害怕,至少那时候我觉得害怕——那种害怕,源于我在和他交往。

    我不记得是如何开始的,好像有阵子我在逃避时他紧追了上来。他说过,原本是他先相中我的,积极主动的当教练,不想他兄弟也相中了;然后,本着兄弟比女人重要的原则把我转手了,结果差点让我溜走。想来,我还是有那么点吸引力,但他也笨得可以,难道一点没觉察我的感受?还是故意的?那天我们正坐在街边吃凉皮,我满是狐疑的上下打量着他,趁他不明所以,喊了句:“老板,他说辣子不够。”即刻,殷勤的老板笑容可掬的往他碗里添了一大勺冒着红油的辣椒。他窘迫的嗫嚅:“我吃不了辣的。”我回一个字:“吃!”结果,关公再现,我笑岔了气。当时,我脑子里闪过一个可爱的画面:我啃着钟爱的鸭脖,他舔着豆浆,一个好辣一个喜甜,曰:代沟。

    学校前面有个湖堤,堤坝下郁郁葱葱的一片树林。据说,树和草曾是用飞机播洒的,才会如此别致。吉经常和我一起去那里约会,象所有恋人一样手牵手的晃着。返回的路上,他坦诚提及以前的女友,我没仔细听,只知道她是在我隔壁学校(师范)读书,可能多次遇见过。水瓶座的人似乎不太注重恋人的过去,只是爱了就义无返顾。

    终于有天,我顺着他的目光见到了那个女孩。我眯着眼,希望能看清街对面的她,但骨子里的傲气迫使我在两秒钟内收回了眼线。唯记得五月里,她光腿穿着短裤。短裤啊!我这辈子没勇气穿出门的短裤!那代表着足以炫耀的资本:美好的肌肤美好的腿型(代表着我的自卑)。室友曾不无感慨:“单看你的脸和你的脚,真难想象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我恶心她:“我根本就是驴子拉的那坨屎。”

    吉有个已经工作的朋友在外面有租房。某个周末,他骑摩托车带我去了那个铁板楼梯的塔屋。朋友是和女孩同居的,因为只有一张大大的床,这让我不禁脸红。

    做午饭的时候,我站在他们旁边,女孩边切着牛肉,边说:“切这个可有讲究,切的纹路不对就硬。”不过,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切牛肉==吉烧了个冬瓜,夹到我碗里说:多吃些,美容。

    不久,因为要参加成人自修考试,和几所学校的学生在某县城呆了两天。回来时下大雨,我坐的车是最后一辆。

    一下车,我顶着雨点拼命往学校冲,隐约听到有人喊我,可雨声太大了,我没回头,一口气跑到宿舍楼门口。这时,摩托车发动机声音在我身后轰隆,我吓得侧过身子,余光瞄见吉跨坐在湿淋淋的摩托车上,头发滴水。

    “你晚了2个小时,“他扒拉着头发笑,“不是说3点就能回来吗?”

    “你问谁了?”我拉他站到屋檐下,“我都不知道几点能到。”

    “听说1点左右出发,顶多2个钟头车程,”他凑近,“我一直在门口守着。”

    我惊讶地看向他,他拉开些许距离,拍打身上的雨水。

    “赶紧换衣服,等你吃饭。”见我怔愣,他推了推我;木纳地应了声,我突然感觉心头暖暖甜甜的。

    晚饭后,雨停了。我拎着滴水的伞,跟他四处溜达,深感郁闷。到宿舍楼门口分手时,我嘀咕了一句:“不够细心。”便大踏步进去。

    次日见面,他拉着我的手,小心地问:“想了一晚上,说我不够细心,是不是因为昨天没帮你拎伞?”我怔住,慌忙摇头:“我有说过这个吗?傻瓜。”他看着我安静的笑。

    那一刻,我真实的感受到自己在他心中有了份量,即使之前彼此从未说过“爱”。

    (5)

    五月末,学校要搞毕业晚会,我理所当然地编排舞蹈。

    所有的课余时间都用上了,我和吉没什么时间和机会见面。在演出的前夜他来看我,我压抑着兴奋告诉他明天晚上就演完了。

    “我要吃香蕉片,记得带来等我。”我边往宿舍跑,边喊:“晚会结束时候见!”他宠溺的望着我,点头。

    演出的节目是我和班上3个女生跳范小萱的《魔力》,演出服装是我不辞辛苦从女生宿舍一楼到五楼的晾衣绳上找的。回到后台,吉站在那等我,手里拿着两袋香蕉片。

    我拉着他溜到操场。

    “你的脸好可怕。”他笑话我的浓妆。

    我摸摸脸颊,“没办法,晚上演出就得浓妆艳抹。”

    操场是椭圆形的,两边有2个半圈的白色边沿,用来隔离跑道和足球场。边沿相当窄,约几公分高,我经常试着用两只脚前后一条线的走,听说能增强平衡性,但从没成功的走出10米就掉了下来。

    “你能不扶东西走完这半圈吗?”他当我的拐杖,我站在沿上对着他说。估计这半圈有几百米。

    “小意思,”他把我拉下来,自己站上去,“有什么奖励?”

    “你说吧。”我环抱手臂。

    “就啵个吧。”他煞有其事的答道。

    我白了他一眼,羞怯的略微点点头。

    他轻松的迈开猫步,任凭我从旁搞怪乱叫,还是坚定的走完了半圈。

    “拿脸来。”他在凑近,我有点慌乱。

    “啊……”眸中他的脸一点点放大,我突然埋下头,“今天化妆了,不想弄得你满脸花,还是下次吧。”

    他愣在咫尺。

    后来,闺中密友说,吉之所以愣住,大概是因为他在思考:究竟她爱我吗?或许在他看来,我不仅仅是失信,而是背弃了某种衡量的承诺。当然,我不可能清楚这是不是他的想法,但我曾纯真的认为:初吻应该发生在新婚的那个晚上,我要为我的新郎送上全新的自己。这话我曾告诉过他,他是知道的。

    最终到六月,毕业在即,我隐隐感到害怕。

    吉是早该离校的,他们学校提前半个月结业,但他没回去,依然跟我腻在一起。

    那天吃过饭,他拿刀削桃子递给我。说实话,我家吃桃子从来都是洗洗就皮毛一起吞,那还是我第一次吃没皮毛的,记忆深刻。

    “明天开毕业大会,”我含着桃肉,口齿不清,“晚上我们毕业班在校操场搞通宵篝火晚会。”

    他半晌没吭声,自顾自地削桃子,又递给我。

    “你家电话多少?”他问。

    “不告诉你,”我扭捏道,“我妈不喜欢有男生找我。”

    “毕业以后,你怎么打算?”

    “我爸已经安排我进银行了。”我将桃核扔进他削皮的盘子里。

    “你说,如果在学校附近弄一个好点的溜冰场,怎么样?”他环顾四周,“这里有4所学校,那家溜冰场又破得厉害。”

    “你不回家吗?”我吃惊的看着他。

    “回家也要找事做,何况学生的钱容易赚。”他眼里有点什么在闪,“我们在这里建座漂亮的溜冰场,你想工作就周末回来;你不工作,我养你。”

    他相当随意的说着“我们”的未来,我却非常震惊。

    刹那间,我仿佛见到了妈妈那颗气得冒烟的头颅——毕竟,在我父母眼里,我还是那个雷雨天抱着被子挤上他们大床的孩子。而吉传递的信息是:你已经长大了,能独立支配自己的生活了。他将我安排进了他日后的生活里,“我”和他从此要变成“我们”。

    我呆呆的望向他;他还沉浸在美好的构想中,唇角弯弯。

    “这么……早……结婚?”我吞吞吐吐。在我看来,能生活在一起的唯一理由就是结婚。

    “傻瓜,”他笑着搂紧我的肩,“塔楼上的那对,不是生活得很好吗?”

    “你是说……同居?!”我惊愕,因为想都不敢想。

    这在我看来相当严重,背负很多,最重要的是包含了父母的名誉。

    一对交往不到两个月的学生恋人,居然迅速发展到了准备同居,是一件多么不可理喻的事!我们彼此清醒的明白:毕业了,宣告着天南地北。他急切的想抓住我,而我却胆怯的缩回了手。

    “太不实际了,”我尴尬笑了笑,马上换了话题,“晚上早点见吧,我还要去篝火晚会呢。”

    他表情复杂的望着我,气氛僵直了一会儿,“晚上去情人岛吧,那里有好多萤火虫。”

    他把视线移到了熙熙攘攘的街上。

    情人岛并不是岛,甚至与浪漫的“情人”二字无关,只是位于学校后面的一个小村子,不知是哪年的高才生突发奇想,取了这样一个名,从而代代相传。

    一条乡村土路,两边有灌木和一块一块的小池塘,晚上很幽静。

    吉手里拿着根电棍,我诧异;他扬扬手,告诉我,晚上村子里散养着看护院子的狗,吓唬它们,这个比木棍有效。

    他牵着我的手,往村子深处走。周围黑漆漆的,不远处有农舍里射出昏黄的光映着高高的灌木丛,树影婆娑。我有点害怕,向他缩了缩。他果然懂了我的意思,突然大喊:“鬼啊!”吓得我一哆嗦,直接抱紧他。

    想来这世上没几个和我一样怕“鬼”的人,可我真的怕,哪怕只是一个字。我曾亲眼见证活生生的人变成了鬼——我的父亲(现在的是继父,不过,视我如己出)我的爷爷。那种绝望,我永生难忘:凸起的眼珠,溢出眼角的泪,瞬间布满皮肤的褐色斑块,张合着却不能言语的嘴……我知道,他们是在表达一种渴望:不想死啊!可无能为力,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一切发生一切消失。于是,我惧怕那种不想死却无法活着的物种,波及到怕听怕看鬼片。当然,这些是吉所不知的,我估计他甚至很感激“鬼”,能令如斯矜持的我主动地抱紧他。

    在一处近水的树丛里,满是星星点点,我像每个见到萤火虫的女孩一样欢呼雀跃。吉一把抓住几个,回头皱眉,“该死,忘了带东西来装。”

    我当时穿着一条浅灰色的连衣裙,格子相间,有两个大口袋搭在裙腰下。我指指口袋,“放里面,做灯笼。”

    他小心的放进去,我立马捂住荷包口,顿时,口袋光辉朦胧。

    那晚,他捉了好多萤火虫。身侧的我傻傻地望着张牙舞爪的他,一个劲地傻笑。

    小家伙们在口袋里触动,麻麻痒痒。我两只手紧紧的捂着口袋,如同捂着幸福。

    回来的路上,他一直没说话,我紧张着萤火虫的口袋,想着甜蜜的心事。快到校门口了,他猛地横我面前;我抬头的刹那,他的脸似乎逝过一缕悲戚。

    “吻我一下吧!”他热切地说。语气像是恳求,又像是命令。

    我忸怩地颔首,“街上呐,这么多人多不好意思。”

    他吁了口气,“你进去吧,时间晚了。”

    “那我们明天见,”我以为他仅仅是不高兴,故意撒娇状歪着脑袋,“明天一早就见。”

    他不置可否,静静望了我一会儿,微微点头。

    雀跃的跑进寝室,我将萤火虫装进玻璃瓶,用凿了小气孔的纸盖好,套上橡皮圈。在赶往操场的路上,我想起一件事,转身向校门电话亭跑去。

    “妈,明天我把行李摆在寝室里,叫爸带回去,”我拿着话筒,脸上掩饰不住幸福喜悦,“我要出去玩,迟些天自己回家。”

    挂了电话,心潮起伏:明天告诉吉,我要随他走!

    已经不记得他有没有邀我去他家,大抵是有提过的。那时,我曾如此坚信:幸福近在眼前,要做的只是伸伸手。这是我18年来,第一次做出的重大决定,我想告诉他:爱他!所以不顾一切。

    6月4日,在校的最后一天。

    早上,我等他;毕业大会,我等他;中午,我等他。

    我如坐针毡,一刻也无法平静,隐约感觉有东西在不经意间已然流逝。终于忍不住去找他,去曾经他带我去的每一个角落。有人呐呐地告诉我,吉走了。

    我突然觉得有什么一下子塌了,痛得厉害,眼睛迷蒙一片。他骗了我,不声不响地走了。

    一瞬间,我清楚意识到:失去了吉!永远的失去了……

    我仓狂逃离,躲在爸爸的车厢里,闭着眼大声哭泣,不忍去看周围熟悉的一切。

    萤火虫依旧在透明的玻璃瓶里飞舞,我没敢再看一眼,将它们留在了那个寂寞的橱窗里忽明忽暗。

    长久以来,我不敢正视那种抽搐的心痛,每每回顾,每每袭来,久久不能平复。

    直到一年后的中秋,我鼓起勇气再次踏上了那个铁板楼梯的塔屋,有点刻舟求剑的意味。开门的是个更年轻的女孩,含着牙刷,满嘴泡沫,冲我摆手:“早搬了!”断了我最后一线希望。

    我站在原地等了他两年,因为我荒谬的相信地球是圆的,终点也是起点。直至有天,我醒悟彼此运行的是不同的轨迹,没有相交的点。

    错过了就是错过,他的弧线靠得再近,也不过是擦肩而已。在这个爱情故事里,我真实的存在了两个月却曾萦绕九年!有限的经历,在记忆里停滞,我似乎过于执着,甚至太过自我沉溺。

    我始终想不通他为何不辞而别?只是游戏?!对他的记忆与偏执,难道只是为了寻求那个离别的答案?或是我不甘被愚弄?太久了,久到我不记得他的样子,只记得每一个关于他的情节(这是他仅给予的)。多少年了,心里仍留有一丝阴霾,偶尔浸染,整个的颤栗。

    后记:这是一篇祭文,祭奠那个属于纯真年代的水晶之恋,那个由于矜持和骄傲而失去的青涩爱情。我曾很多次的想将它写下,提笔竟满是酸楚,灰灰的。于是,我等待,等待平静的一天。三年前,我离开那个呆了20多年的地方,和家人一起迁居外地。这里一切都是陌生的,却让我感觉崭新。我从装着防弹玻璃的柜台,走进了20楼的办公室,位置变了,生活变了,倍感轻松。我不再涩涩地感慨那个如昙花的爱情,把它深埋着发酵,当作沃土,去滋养新的灿烂,因为它令我明白了把握和珍惜。拥有的那刻,本是甜美的,终于,我甜美的将它记录,生怕遗漏。我是个单纯的人,没什么复杂的经历,以至把它当作是最不可思议的礼物,永藏。如果真有重逢,我会问他:“还记得萤火虫在口袋里飞吗?”估计他会一脸茫然,嘟哝一句:“神经病。”是啊,太多的人和事,我所记忆的,不一定是他所记忆的,但我相信,无论身在何处,遭遇什么,我们都在平静面对,因为生活如此。(THE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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