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迷雾山庄  第二十五章 所谓验尸

章节字数:1320  更新时间:12-10-03 16:02

背景颜色文字尺寸文字颜色鼠标双击滚屏 滚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王老汉猛地发出一声惊呼,这样的尸体他已经见过了许多,当初的惊心恐惧也沉淀成日复一日的麻木,所以导致他如此惊异地肯定不是尸体的怪状,而是……

    在众人目瞪口呆的视线中,郑一动作迅速地扒光尸体身上的衣服,尸体身上宽大的衣服导致这个行为并不是那么困难,很快一具赤-裸的身躯就呈现在了眼前。

    “这是做什么?”王老汉目瞪口呆。郑一的行为在山里人看来无疑是大不敬的,若不是死者并不属于这个村子,估计亲人家属早就扑了过来。

    “验尸。”简单吐出两个字,郑一的手已经如行云流水般从尸体身躯上从上抚下,仔细摸索皮肤骨骼。

    “你是仵作?”夜孤吞了吞口水,问道。

    “不是,我只会摸骨”,一番动作下来,郑一心里很快有了数:“这具尸体身上除了胸口箭伤,和手腕割伤就没有外伤了。”

    “哦”,夜孤这才回神,问出自己最关心的问题:“那手腕上的割伤呢?”

    “至少是弥留时造成”,郑一突然抬头,黑沉沉的双眼直直盯着夜孤,说出一句让他毛骨悚然的话:“他的血几乎被放光了。”

    “哦”,夜孤木木的答应了一声,木木的给尸体穿上了衣服,才后知后觉地跳起:“失血?失血!”

    他恍惚了明白了什么,却又想不明白。

    “现在明白我说迷雾山庄的传说意思了吧”,王老汗眉头皱成了好几个褶,在石头上磕了磕烟杆,他继续道:“从远处看,你们不觉得这个尸体像个雕像吗?”

    一语点醒梦中人!

    失血造成的苍白,下跪的姿态,迷雾山庄山脚下的地点……种种这些,若是将迷雾山庄的传说去掉那些开头过程只看结果的话,最后那个书生的下场不就是这样……

    只不过不同的是,书生变成变成了雕像,这里却出现了像是雕像的尸体。

    这么说来……

    夜孤猛然回神,正要开口的话却在抬头看到郑一紧紧盯着王老汉的目光中吞了回去。

    看来与自己不同,郑一早已经察觉了之间的关系。

    “除了那个传说还有什么?”他问得斩钉截铁,夜孤立即看向王老汉。

    “放心,我会全部说出来的。”王老汉并没有被这句貌似质问的话触怒,他只是静静点上旱烟,深吸了一口,“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不是吗?来娃子,坐在老汉身边。”

    夜孤乖乖听命,王老汉摸摸他的头发,笑着吐出一个烟圈:“那时我家娃子就你这么大,不过身体可壮实得很,长得虽然没有你俊俏,不过村里不少姑娘也喜欢瞄个啥的。”

    “王伯……”听出老人话里说的是自己的儿子,夜孤不由想起火灾时看到的两块石板。

    如果一块石板代表这一个枉死的人,两块石板就代表着两个生命,夜孤无法想象老人是怎样的心情将两块死板搬回家供在每天起床就会看到的位置。

    “你不用想着安慰老头,你看到家里的两块板了吧”,王老头居然洒脱一笑,眼睛却是红了:“那就是我儿子和儿媳,呐,儿子当初就跟那人一样,硬的跟石头似的,我和儿媳废了老劲儿都没把他扳平……不过现在好了,屋子烧毁了后我就把两块砖埋了,人都死了还念叨个什么,走了就应该走了,还留恋个什么劲儿……”

    “王伯别说了。”夜孤不忍再听,王老汉却固执起来:“娃子,王伯真的想开了,王伯现在就是想唠叨唠叨,你说说,他当初为什么就不听我劝,非要进迷雾山庄,我知道他从小就胆大,迷雾山庄都死了人他还不怕,说要查什么真相。你说说,你们两个怎么都这么像……”

    肩头被狠狠抓住,王老汉红着眼睛瞪着他:“你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要让老汉为今天后悔。”

    除了点头,夜孤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搜索关注 连城读书 公众号,微信也能看小说!或下载 连城读书 APP,每天签到领福利。

打赏本章    举报本章
这本书实在是太棒了,我决定打赏作品的作者!
100 铜板 300 铜板 1000 铜板 3000 铜板
5000 铜板 10000 铜板 30000 铜板 100000 铜板
打赏查看
送黄瓜送苹果送香蕉送笔记本送手机送钻石送跑车送别墅
标题:
内容:
评论可能包含泄露剧情的内容
* 长篇书评设有50字的最低字数要求。少于50字的评论将显示在小说的爽吧中。
* 长评的评分才计入本书的总点评分。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本站内容。
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拒绝任何反动、影射政治、黄色、暴力、破坏社会和谐的内容,读者如果发现相关内容,请举报,连城将立刻删除!
本站所收录作品、社区话题、书库评论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果因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或者问题,连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