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3407 更新时间:12-11-30 20:02
“你知不知道肖邦?”夕阳的尾巴照在我小小的书桌一角,满身汗臭像从泥巴堆里滚出来的夏茗川像个傻笑的蒙娜丽莎。
彼时我11岁,夏茗川13岁。
“肖邦?”我放下手中的钢笔,“难道是传说中的武功盖世、豪气云天的萧峰萧帮主?哇塞,我很喜欢他的!等我长大我也要当他那样的大侠,你觉得好不好?”我眼睛发光,自以为理想庞大。
夏茗川将就书桌上的书给了我脑袋一记,只听得一阵闷响。
“白痴。”他面不改色的蹦出两个字。
一听这词我就急了,摸着被打疼的脑袋,气势汹汹的站起来推他,“夏茗川,你说谁白痴,每期期末考试没一科及格,家庭作业还要我帮着抄,你还好意思说我,我要告诉夏叔叔你信不信!”
夏茗川到底理亏,压不过我的气场。
“是是是,我的错,”夏茗川嬉皮赖脸,“那你真不知道肖邦是谁?”他凑近我问。
“不知道!”我生气的大吼,看着他的泼皮样,真是朽木不可雕也。
“哎哟,不知道你也不用那么大声嘛!”夏茗川假兮兮的捂住耳朵,“你不知道,那我告诉你,肖邦是……”
我第一次认识肖邦就是那个时候,6岁开始学习音乐,7岁创作了波兰舞曲,8岁登台演出,欧洲19世纪浪漫主义音乐代表人物,是个波兰人。
那时候,不要说波兰啊,就连出个省对于我们都是遥不可及的,何况是那个大洋彼岸的遥远国度,可夏茗川怎么说?他说他热爱那个国家就像肖邦一样。
我慷慨激昂地唱着《义勇军进行曲》,谆谆教导夏茗川要像屈原一样爱国。
我说,虽然你喜欢钢琴,弹奏两曲还像模像样,可你这样子,浑身上下就没有丁点艺术气质。
虽然如此说,还是记得夏茗川第一次弹钢琴的样子,眼前的少年完全变了样,手指在黑白琴键上跳跃自如,侧脸如春风般和煦的让人感动。
当时我坐在木板凳上想,人真的存在两面的,这样人死后就会一分为二,一个上达天堂,一个下至地狱。
那么,弹钢琴的夏茗川是应该上天堂的。
也记得钢琴店老板激动的样子,他说虽然夏茗川的技巧还很拙劣,可感情充沛的,要怎么说呢,会让人觉得他是个天才。
天才,这是自打我认识夏茗川起听过最高的评价。
这是有关于夏茗川十一岁的秘密,外表跟个皮猴子,成绩不是倒数第一就是倒数第二的夏茗川,居然身上有这样的艺术细胞,两种截然相反的气质出现在同一人身上,是不是有点让人难以置信。
你可以想象不是逃课喝酒就是翻墙打架的夏茗川端端正正的坐在钢琴面前神采飞扬吗?
没人想象的到。
所以直到死,这也是个秘密。
而当时夏茗川第一次弹奏的曲目是什么来着?
肖邦的降D大调摇篮曲。
郭嘉南发短信过来说唐糖身体不大好,脸色终日是惨白惨白的。
自那通电话以后,他就没有主动联系过我,看来确实是生气了。
但到底为了唐糖,还是发了条短信过来。
我回:等周末我就约她出来。
手机沉寂下来,郭嘉南那边再没有回应,实在忒小气了。
不过没有想到临到周末不是我约唐糖,星期天的清晨我睡的云里雾里的时候,唐糖的电话就闪了过来。
唐糖说,老地方,不见不散。
真是言简意赅。
这算不算心有灵犀?
可我要知道唐糖找我的是这件事,也许就推脱不来了。
咖啡厅易了主,虽然风格上没有太大变化,唯独在右边墙上原本挂的一副梵高的《向日葵》仿品改为了一副极具浪漫色彩的花草画。
这实在是一个遗憾。
咖啡厅原来的老板是我和唐糖都相识的,一个四十岁出头精明睿智的女人,爱穿一身红衣。
读书那会儿,和唐糖是咖啡厅的常客,几乎每天放学都要进来坐坐,放松下来享受享受这间咖啡厅独特的宁谧气氛和舒缓的法国田园音乐。
这样一来二去便和咖啡厅女老板成了朋友,闲暇时间唠嗑,知道女老板的儿子在法国留学,每逢说起自己的儿子,女老板脸上就是掩盖不了的骄傲。我喜欢她这样的表情,总觉得这个世界有一个人能为你感到骄傲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唐糖对我理解的幸福不屑一顾,那时她整个人扎进了书堆,按照家长、老师的旨意希望左拥清华,右抱北大。
后来女老板的儿子接她去了法国,咖啡厅也转手卖给了别人,再和唐糖走过总是满眼物是人非的凄凉。
新来的老板或许也是觉得咖啡厅原有的风格比较吸引顾客,保持了咖啡厅原本的样子,除了那副《向日葵》。
天知道,为了那副《向日葵》,我甚至专门上百度搜了一搜。
这样,却翻出梵高这么一段话:“我想画上半打的向日葵来装饰我的画室,让纯净的铬黄,在各种不同的背景上,在各种程度的蓝色底子上,从最淡的维罗内塞的蓝色到最高级的蓝色,闪闪发光;我要给这些画配上最精致的涂成橙黄色的画框,就像哥特式教堂里的彩绘玻璃一样。”
梵高的向日葵从某个角度来说,正是我经常照顾这家咖啡厅的原因。
而此时此刻,我依旧坐在曾经靠窗的小角落里和唐糖面对面,瞅着右墙上的花草画,竟有一种生命力消逝的悲哀。
“高三很苦么?怎么瘦成这样?”我听见自己呜咽着对对面长发披肩的姑娘说。
对面的姑娘不该是这样的,她笑起来应该是让人有拨开云雾见月明,霎时清辉撒满地的感觉,而不像现在,笑着,也是苦涩不堪的,纠的人心里生生的疼。
唐糖不再是唐糖了,我再心底悔恨的想。
如果一定要追究责任,如果不说是命运安排,如果不是命中注定,那么唐糖现在这般病态的样子,归根结底是我的缘故。
为伊消得人憔悴,然而我却更希望唐糖是因为拼命学习才这样的,至少身累心不累,她一向能在学习里自娱自乐的。
“听说他准备去英国?”她声音平静的像在喝杯白开水。
窗外隐隐有下雨的预兆,乌云遮住了整片天空,而天气预报却说今天是多云转晴。
他已经去了,我在心底叹息,嘴巴却不敢张开,眼神游走在窗外,深怕伤害了眼前形销骨立的姑娘。
“你都不知道我有多努力……”,唐糖盯着我的眼睛,瞬间笑了,像昙花刹那开放,接下来却是无边无际的寂寞。
“我知道…”艰难的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我深吸一口气,“可唐糖,你们不适合,”右手指甲把左手手掌掐的泛青,“再怎么努力,都是没用的。”
我见证了几年来唐糖对叶青淮浅浅如流水的感情,浅浅如流水,积地越来越深,最终到达不可挽回非君不嫁的地步。
彼时的叶青淮和我们已不是一个阶层的,是他父母的优良基因也好,是他自身的后天努力也罢,当我们按照正常年龄入读小学,他已经开始攻克4年级的奥数题,当我们小学毕业他参加了中考一举考上重点高中,当我们中考时他毫无意外的被某名牌大学提前录取。
叶青淮是个从小生活在光环底下的人,即使我并非从小就和他认识,可一路耳闻却也知道他的辉煌成就。我一直没明白叶伯伯为什么要把叶青淮送到公立学校,后来据苏深讲,叶家的培养模式正是如此,希望叶青淮能不靠家族势力取得成就,而所幸,他没有辜负叶家的心血,从小学到大学的成绩一直是学校的传奇,无人打破。
对于我而言,叶青淮仅限于爸爸朋友的儿子,是个可有可无的人。我一生都难以忘怀第一次见叶青淮,他眼中毫无掩饰的蔑视和厌恶。好吧,他对我的不喜欢亦是我对他的不喜欢,而迫于叶苏两家的关系,我们却不得不把表面功夫做足,见面握手问好,然后形同陌路。
唐糖就在这样的情况下认识叶青淮的,他和叶青淮的相识是我犯的最愚蠢的错误,我从没想过我恨得牙痒痒巴不得离他远远的叶青淮在唐糖眼里,又是怎样一副光景?一个头顶光环的寂寞美少年?
讽刺的是,原本我以为像唐糖这么骄傲的人是不可能卑躬屈膝的去喜欢一个人的…
咖啡厅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播放法文歌曲,悠扬盘旋在耳的,细细一听,竟是MoreThanICanSay。
Imissyoueverysingleday
Whymustmylifebefilledwithsorrow
OhloveyoumorethanIcansay
don“tyouknowIneedyouso
TellmepleaseIgottaknow
Doyoumeantomakemecry
“我知道,我追不上他了,可是,总有点遗憾,我喜欢了他那么久啊,他却不知道。”唐糖埋着头,长发遮住了脸,看不到表情,手上不停搅拌拿着勺子搅拌咖啡。
窗外的树被风吹的几乎连根拔起。
我试图说服眼前的姑娘不要那么悲伤。
“唐糖,在我还没到苏家的时候,我原来的家旁边有一个基督小教堂,”我比划着教堂的模样,琢磨着如何开口,“那里有一位黑衣黑帽穿戴整齐的修女,她有很高的学历也有一份让人羡慕的爱情,但自认是一个生来就应该做修女的姑娘,所以大学毕业就入了修道院,她告诉我们她不需要异性的爱抚和温柔,我相信这是真的。”
唐糖猛然抬起头来,脸上还挂着泪,与它不符的是她弯弯的嘴角,“浅浅,照你这么说,我也是应该出家当修女了?”
我抓着自己的头发苦恼地摇头,“不是,我是想说,既然修女都看的穿了,哦,不是,就是,反正,没男人不会活不成……”我吞吞吐吐还是讲完了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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