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829 更新时间:13-02-16 19:44
所有人都说我喜新厌旧。
因为我喜新厌旧,所以从来不在一个网站住的长久。
先是红袖添香,后是潇湘书院,看腻了那些女人的千娇百媚,便去了起点纵横,欣赏着男子的侠义豪迈,然后,又腻了,便去了晋江,腾讯以及小说阅读,看腻了那些金手指玛丽苏,便再次转移阵地。
读着读着,突然觉得,如果是我自己写,我会写的更好吧?
然后先去潇湘开写了一篇长篇的,大纲很大,题材很广,基本就是那种烂大街的,但是那一阵子,我每天都去泡图书馆,过着上网搜寻题材的日子,等到有了读者的支持,写的差不多一半了,我突然觉得没意思了。
这时候,我的朋友檸子便叫嚣着建议我开一篇新文。
我就开了,写啊写,又累了。
然后开新坑,又坑,继续挖坑,接着坑。
深受我挖坑之害的读者们问我,有没有本事完结一篇。
那时候我的回答很是令人汗颜,我说,我没有本事。
读者怒,离开了一些。
剩下那些,在我坑了又坑之后也走了。
我便去了起点。
然后继续循环,直到除了连城之外我都去过了。
檸子对我说,那你为我写一篇耽美的吧。
我点头应允了,上网一搜耽美网站,好家伙,只有两个著名的,而我之所以选择连城,是因为我觉得这个网站名字不错嘛。
然后,《镜舍》便出现了。
前面说过,我喜新厌旧,檸子对我来说不新不旧,所以我们成为朋友,继而发展友谊。
知道那一天,因为一件小事我们吵架了,然后绝交。
不用怀疑,这一年我们都没有来往过,要不是突然想写写自己,我都快忘了自己曾经还有过这么一个朋友。
我便不再写镜舍了,本就是为檸子写的,现在,再写也没有意义了。
直到有一天,男朋友给我推荐了几本短篇小说。
我问他什么意思,要知道和檸子绝交之后我几乎都不再碰小说了。
男朋友和我说,让我试着写写短篇的,几天一篇,短小的,但是有深刻意义的。
我觉得可行,就试了试。
然后一直坚持下来了,因为没过几天便是一个新的故事,很符合我这种喜新厌旧的人。
明天,我将会写我和男友的相遇相知以及相恋。
因为此文是写给他的。
对了,忘了说了,我是男的,所以希望下一篇《喃喃》直的生物绕一下道。
当然,看看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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