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1028 更新时间:13-02-25 01:39
有人说人生最大的乐趣是吃,因为吃喝玩乐中吃排在前面。
不过这种说法经不起推敲。
难道睡觉不是乐趣?
不过说吃是最大的乐趣,周万通觉得是有道理的。
打三皇五帝开始,没有一个皇上愿意让老百姓能玩能乐的。
玩就要有闲,乐就要有知。
既有闲又有知,就要议论君王,这怎么可以呢?
皇帝老儿们都采用的是愚民统治。所以才有秦始皇焚书坑儒,才有东汉的党锢之祸,才有的八股取士,让天下文人尽傻子。
可老百姓总不能活得没有一点乐子,吃饭就成了他们唯一的消遣。
这才是根本原因。
一想到这里,周万通就觉得好笑,也觉得可悲。
世间尽是可怜人啊。
周万通拿起酒碗,轻轻抿了一口酒,酒香入口。
他从不大口大口饮酒,那只能叫驴饮,根本不配叫喝酒。
酒要品,不管是上好的女儿红还是烈烈的烧酒,都要慢饮才能喝出酒的味道来。
他的酒量很好,如果放在宋朝水泊梁山的时候,也能成碗成碗地喝那些黄酒,那也叫海量。
但他却很少饮酒。
有许多闯江湖的认为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就叫英雄,在周万通看来都是一群傻子。
练武之人一定要爱惜身体,身子骨就是安身立命的本钱。照那个喝法纯粹是自己毁自己。
别说武人,就是文人酒喝多了也不成。
都说李白斗酒诗百篇,可知道他儿子叫什么名的都少。
据说李白的几个宝贝儿子是傻子,都是爹胡吃海喝给闹的。
所以周万通很少饮酒,平日他几乎滴酒不沾。
不过今天他要了碗酒。
并不是他有什么喜事要喝酒,也不是突然心血来潮,而是他新到了一家路边的小店。
这是他的习惯,不管是大酒楼还是小饭铺,第一次去时他都要上一碗酒。
要酒,却从不要好酒,只要卖得最多,又最普通的酒。
这一碗酒有时他只喝一口,只为看看老板的人品,如果酒中兑水,他就不会再要任何东西,而且马上走人。
不但走人,还会在夜里到老板的房里“拿”走点儿东西。
大奸大恶固然可恨,这些贪图小利的人也让人厌恶,不让他们出点血可说不过去。
今天的酒很好,不止是好,而是醇香可口。
没想到在这个路边的饭铺竟有这样好的酒,周万通当即叫了几样菜。
菜都是寻常人家中的菜,却别有一番风味。
周万通曾特意请江南一品居的大师傅做过几样小菜,味道跟白蜡也差不多。那些大师傅天天做山珍海味,家常的饭菜早就不知道怎么下手了。
寻常菜也能做得有滋有味,这也是功夫,这样的功夫更难得。
一碗酒就要喝完,好酒,但他不会再要。
凡事不可过度,享受亦是如此。
过犹不及。
周万通吃颗卤花生,酒碗中倒上了茶水。
茶水差了许多,这里毕竟不是江南,可也算得上香茶了。
大道上走来一支镖队,镖旗招展,上面写着四义两个字。
周万通的眼睛一亮。
该来的总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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