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2839 更新时间:13-04-24 21:31
原来还有两本小日记本的,在我离开Q城那天,收拾东西时,我把它当废品卖了,当我双手抱着本子走到废品站,虽有不舍,可还是把它们放在称上,大叔对我笑:小姑娘,这里五毛钱。我在心里都恨自己,呵,原来真心只值几毛钱啊。
我连自己都不知道,曾在梦里哭了多少回,梦了多少次之初回来时的情景,我想我是真的尝到了魂牵梦绕的滋味,抱着多大的希望,便得到有多深的绝望。我爱过,恨过,怨过,可是,最后还是笑了。若没有她,我又是以何种信念硬撑过来的呢?若没有她,我的世界本身就是黑白两色,就算再深点又何妨?只是,当人的意志越是坚强时,同时心理也是越脆弱的。
那段时间,我不是想着之初的模样,便是在耳朵上塞耳麦,才能睡着。我的梦里,都是之初,我甚至还梦到过,我们在某城汇合了,当我要喊出她的名字时,奈我撕心裂肺也出不了声,我无力的看着她的背影,一点一点的离我越来越远。
两点一线的生活状态持续一个月左右,我在同事的邀请下陪她逛街。
W城的初秋,黄昏太过美丽,仿佛一碰就会碎的幻觉,而超市里放着赵咏华的《最浪漫的事》:
背靠着背坐在地毯上
听听音乐聊聊愿望
你希望我越来越温柔
我希望你放我在心上
你说想送我个浪漫的梦想
谢谢我带你找到天堂
哪怕用一辈子才能完成
只要我讲你就记住不忘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
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直到我们老得哪都去不了
你依然还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
我听着听着,思绪马上就乱了,这首歌是我们在最甜蜜的时候,为彼此写下的心愿:陪着对方,慢慢变老,谁都不能在彼此的生命中缺席。而此时,我的眼框早已模糊,就连过马路都忘了看车,行尸走肉般的走着,就在转身看到刺眼的光芒时,我以为司机会帮我结束这样纠心的生活,也能终结身心上痛楚,于是,我对着白色的光,笑了。
“要死跑到别的地方去死,别在马路上碍眼,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现在还死不起!”司机把车停下来,对着我怒吼,我本能的沉默,还是站着不动。直到同事把我拉起来,我才反应过来。“这世界就真的让你绝望了吗?难道除了感情,你没有其他了吗?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太过自私了!”同事拎着我沿着人行道走,时不时的给我洗脑。
我是有多么想念之初呵,竟然会到了求死的地步?而之初呢,或许我只不过是她寂寞时的消遣吧,无聊时开开玩笑,说说话。尽管把她想的如此坏,我还是管不了自己的心不去想,不去盼。
自这件事后,每次吃完饭,我都喜欢站在二楼办公室的阳台上,向远方望去。曾经这里是我们传递温暖的地方,她说她在北方,我朝着日出为东的方向,转了三百六十度,想找到她所在的方向。可惜,我地理很差劲,于是,以前我总是喜欢在电话里问她:如果日出为东,日落为西,左边是东,右边是西,这样是对的吗?还是左边是西,右边是东呢?每次她都会莞尔一笑,然后说我傻。我说,那是因为遇上了她,把好好的一个人变傻了。
现在的我,站在阳台上,看骄阳如火,心房却像冷却一般,冻的直疼。眼前是远方,有山,有水,有白云,有夕阳,还有她。
下班后,还是如常一样,走去食堂吃饭,蓝球场上依然是男士们打球的风采,我的目光一直向前,几乎正眼看过球场上的人,正在拐弯的时候,撞见了丽平。她对我笑,然后走过来挽着我说:我今晚会很晚回来。
说来也巧,第一次遇见丽平是在我面试这家公司的路上,因实在找不到公司的具体地址,只好问路边的人,而她正是告诉我方向的女子。后来,我去公司报到,在门口又遇上她,在我搬行李住进公司时,又遇上了她。
我甚至不知道哪来的这么多巧合,她帮我把行李拎上去,那时候人事说职员的宿舍都满了,一时还安排不了,丽平让我和她一起住,她的宿舍在六楼,人不多,不过都是员工,让我不要嫌弃。
其实,我也是从员工走过来的,又怎会嫌弃呢。虽然公司的宿舍分了层次,四楼职员,六楼员工,可是我的心里根本没有这些等级之分。
走进宿舍,丽平把我的行李全部放在她对面的小床上,说是这床没人,让我睡,然后自己又去换了衣服,一套紧身的,丽平身材不错,紫色的上衣衬托她的曲线,时不时还对着镜子化妆,我看着有点脸红,或者是说,看到这些花枝招展的女人,心里总感觉是不怎么正经的。
可能是我的思想比较传统些吧,我把东西收拾好,然后在床前挂了个窗帘,她看见后,瞪大眼睛问我:你怎么还挂这个东西?
我没听明白,后来看了一下其他床位的,都只有蚊帐,没有窗帘,心想:难道换衣服也是直接换吗?我可不敢。
“我习惯了。”我心虚的回她。
“你是不是怕别人看你换衣服啊?这有什么的,大家都是女人,不都一样么?”她拍了拍脸蛋,看样子是准备外出了。
我没理她,自己拿桶接水,洗澡。
丽平回来的时候已经是零点过后了,后来我从宿舍人员的口中得知,她经常晚上出去和男孩子混,半夜才回来,和公司保安关系也好,有点像小太妹一样,回到宿舍后动静又大,吵着大家了,难免会引起公愤。
周末不用上班的感觉真好,睡到自然醒,再去食堂打些菜回来,下午去网吧管理圈子,宿舍没网,电脑带着也不安全,索性给小杨用了,连网卡也一起给了她。
到了晚上,丽平邀我出去,说是一起吃饭,我没多想,应了一声好,就换了件衣服。丽平则又是一番打扮,不就是吃个饭么,还穿这么漂亮?
当时我还真是想不明白她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
丽平折腾完便挽着我的手臂下楼梯,我从来不是个主动的人,更别说主动去牵人家的手或是挽着人家,每次一有人拉我的手时,我会本能警戒起来,然后找个借口脱手,而丽平则是紧紧的挽着我,我挣脱了几次没能成,也就作罢。
走到保安室时,她的本性又开始张扬出来了,和一群男孩打情骂俏,完全没有一点女孩的样子,我看着她不说话,她没有反应过来,继续着,我顾自向前走,也不管她。
她看到我走后,追了过来,继续挽着我,我推脱了,然后对她正色说:如果你以后还这样和他们打打闹闹,那我找人事安排,搬回四楼,我们也不再是朋友。
丽平看我说话的语气是来真的,也不敢怎样,一脸的无辜样:好吧,我知道了,以后我会注意的。
她这话倒让我意外了,虽然我对她的了解不是很多,但是看得出来她很听我的话,她自己也曾说过,在这个公司,她没有怕过任何人,但是,唯独怕我不和她做朋友。我有问过为什么,而她给我的答案是三个字:不知道。
公司的职员和员工作息时间不一样,晚上丽平加班,我没事的时候看书,她还是一样的每天晚归,带着一身酒气和烟味。我喜欢管闲事,前提是那人必须是我的朋友,所以,我当时的想法是管定她了。
第二天晚上,丽平约我一起出去,我问总共几个人,她说好多个,我一听,然后回她:那我不去了,你那些狐朋狗友我合不来,要不,你陪我去河边走走?
她思索了几分钟,回了一个电话,然后对我笑着说,好啊。
河边离公司很近,几分钟的路程,那条路很安静,尽头是一家便利店,两边是芦苇,加上又是夜晚,没什么行人,我和她就这样走着,我任她挽着。其实,这次我是想和她好好谈谈,想问下她为什么放着正儿八经的女孩子不做,偏偏像个夜里风流的人一样,想问她为什么非要过着坠落而糜烂的生活。我不是救世主,但是我不允许自己的朋友过着这样不堪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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