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章节字数:1346  更新时间:13-05-30 17:34

背景颜色文字尺寸文字颜色鼠标双击滚屏 滚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程昱从来都不会迟到的,虽然他没有生物钟,但是每天早上的闹钟是必备的,今天也不知道是怎么,闹钟就莫名奇妙的的不响了,是被奸商的电话声吵醒的,奸商就是赵兴义,一个很讲义气,对占便宜情有独钟而得外号奸商。

    接了奸商的电话,火速起床就奔过去,奸商在电话里说酒吧街的一家酒吧昨夜起火,怀疑是有人故意纵火的,今早就有人报案,他还在抱怨今天怎么一早就有生意。

    赶到现场,周围已经被警戒线拉起来了,孙头好像在和一群西装革履的人交接着什么,孙头原名孙震,或许是因为年龄最大,大家都是孙头孙头的叫。

    不用猜也知道是这次案件主要负责的组,他本来就失职来迟了,不想成为炮灰,猫着腰尽量不被人发现的往里走,去找还在找线索的奸商他们。

    就快要脱离众人视线范围的时候,有个好听的声音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放大:“你们组长呢?”这话明显就是问孙头的。

    知道他们组长还没来,孙头本意是找奸商他们求救,没想到转头就看到程昱,还特高兴:“头儿~这边。”声音大到程昱想装傻都不可能,直觉告诉他这下有麻烦了。

    程昱嘴里边嘀咕边往他们那边走,其实刚才就是张宇锐故意说的,程昱一进入现场他就发现了,他眼睛是很好,看到了他胸前的名牌,知道他是调查科的科长,还真是无巧不成书,他在酒吧苦受了一个月,没想到今天这么简单就碰上面了。

    他很好的视力,看清了刚才程昱嘀咕的那句,今天真是命里犯小人。

    带着墨镜,嘴角沟起一抹冷笑,还真是个欠调教的人,重案组的人感觉到自家老大散发出的寒气,他们对这个科长还是有所耳闻的,人还不错,也不知道人家是怎么得罪自家老大的,老大只要嘴角上扬,一般就是有人遭殃,心里默默替这个科长默哀。

    嘀咕归嘀咕,专业的素养还是要拿出来的,走过去,先是简单的对重案组的人点个头算是打招呼了,简洁而不失礼貌,接着转头对孙头吩咐,让他先去做事。

    他最讨厌的就是和火灾有联系的案子,火灾现场的整理是最麻烦不过的了,有用的不见的有多少,但是却很难找。

    孙头走开之后,他才回过头来应付面前这些人。

    “这么的案件是你们重案组负责啊,之后的整理好的资料,我会派人给你们送过去。”

    他刚才点头就有扫到他们胸前的名牌,重案组清清楚楚写着。

    “今天有点意外,我作为科长迟到了,实在不好意思,希望没有影响到正常的工作。”

    有些话他先说出来就占了上峰,重案组对这位科长印象很好,一点不做作,人家都这么说了,他们也没理由硬是要欺压人家什么,奈何自己的组长还没发话。

    程昱不解的看着这个名牌上写着张宇锐的组长,带这个墨镜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张宇锐透过墨镜看着这个狡猾的小狐狸,话都被他说了,真是聪明,看着他这会瞪着大眼睛看着自己真是说不出的可爱。

    “那还麻烦程科长整理好资料之后亲自跑一趟了。”

    他就是想打压一下这个小狐狸的焰气,居然敢所他是小人。

    “你说什么?”一点破东西凭什么要他亲自跑一趟,本来今天就犯小人,已经够不爽的了,这明显就是故意的。

    重案组的人也不明所以,一点小东西,就让人家头亲自来送,调查科虽然不大,但这怎么也说不过去吧。

    张宇锐还是煞有其事的:“你作为组长迟到就算了,调查科的指责是什么不用我再告诉你,你们应该在我们到来之前就把大体资料整理好向我们汇报,因为你的迟到,耽搁了我们多少的进程,你应该明白,让你送个资料,再仔细研究下你们送过来的资料应该不为过吧。”

    【求个收藏!!!】

    

    搜索关注 连城读书 公众号,微信也能看小说!或下载 连城读书 APP,每天签到领福利。

打赏本章    举报本章
这本书实在是太棒了,我决定打赏作品的作者!
100 铜板 300 铜板 1000 铜板 3000 铜板
5000 铜板 10000 铜板 30000 铜板 100000 铜板
打赏查看
送黄瓜送苹果送香蕉送笔记本送手机送钻石送跑车送别墅
标题:
内容:
评论可能包含泄露剧情的内容
* 长篇书评设有50字的最低字数要求。少于50字的评论将显示在小说的爽吧中。
* 长评的评分才计入本书的总点评分。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本站内容。
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拒绝任何反动、影射政治、黄色、暴力、破坏社会和谐的内容,读者如果发现相关内容,请举报,连城将立刻删除!
本站所收录作品、社区话题、书库评论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果因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或者问题,连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