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11131 更新时间:13-06-13 10:24
如果我的生命是个笑话,你就是我生命里唯一的真实。
1。
徐小棉第一眼看到叶朝笛就不喜欢她。在所有的普通女学生都剪齐耳短发或者绑一个马尾辫的那个年代,她长发披肩,乌黑柔顺的头发带着淡淡的洗发水香味,看人的时候眼角有隐隐的笑意,眼波流转,唇红齿白,任谁也忍不住多看两眼。
她并非嫉妒她长得美。要说五官,叶朝笛不过是中上之姿,可恨的是她脸上的神情,十几岁的女孩子,却仿佛已经懂得什么叫卖弄风情,对着谁都是一脸妩媚的浅笑,尤其是对男生。
这当中,又尤其是对周淮安。
徐小棉跟叶朝笛不同班,一开始本来是不认识她的,但是某天,闺蜜秦晴突然一脸凝重地将她拉到一边,告诉她,周淮安有了喜欢的人了,是楼上教室的一个女生,叫叶朝笛。
她初听这名字就觉得讨厌,说不上到底是因为周淮安喜欢她的缘故,还是她的名字真是不讨喜的缘故。但既然她是周淮安喜欢的女生,就一定有特别之处吧,从此,不由自主地,徐小棉开始利用所有机会观察她。
徐小棉的人,跟她的名字一样普普通通平淡无奇,一定要说有什么特别的话,应该就是她喜欢上了周淮安。其实这也只是她自己认为的特别而已,可能这世上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感情是特别的,与众不同的,殊不知,在周淮安那里,她徐小棉连路人甲都算不上。
周淮安是每所学校都会有的那种拉风少年,身材高大,总是穿当季流行的服饰,脸蛋帅气而不失阳光,打一手好球,唱很多好听的歌,有点桀骜不驯但是绝不调皮捣蛋,身边围绕了很多爱慕的女生,可他却从未牵过谁的手。
在谈恋爱比吃饭还简单的今天,这样纯情的周淮安,不能不算是这所学校的珍宝。
而现在,即将夺走珍宝的人出现了,叶朝笛,她弄得周淮安神不守舍,精神恍惚。
课间操的时候,徐小棉的目光越过人墙落到叶朝笛身上。所有人都穿宽大的校服,女生款是白色T恤,长至膝盖的深蓝色裙裤,叶朝笛自然也不能例外。但她将T恤的衣角打了个结,原本平淡无奇又长又大的T恤便换了另一种风格,她做伸展运动的时候,衣服会不经意地往上缩,露出腰间一点点白嫩的皮肤。
做完操集合的时候,徐小棉又看见她转头跟旁边的男生说笑,那个男生脸上全是讨好的神色,偶尔装作不经意地碰碰她的肩膀,用意再明显不过了。
叶朝笛却并没有回避。
徐小棉突然很愤怒。她怎么能这样?她先前同周淮安站在一起,也是一副谈笑风生好不亲热的样子,如今换了别的男生,她脸上的妩媚怎么一点都没变?
原以为她对周淮安是特别的,如今才猛然醒悟过来,这个女生,对任何男生都不忘卖弄风情。
周淮安竟然喜欢上这样的女生。徐小棉假装不经意地抬起头看天空,天气阴沉沉的,让人一阵阵发凉。
没过几天,周六放学的时候,徐小棉在校门口撞到叶朝笛,她身边正是上次课间操时跟她说话那个男生。只见男生进蛋糕店买了提拉米苏捧在手里,又去隔壁冷饮店买了柠檬奶昔,然后在小超市买了大袋零食提出来,满脸堆笑地走到叶朝笛身旁。叶朝笛拿起柠檬奶昔喝了两口,放回到男生手里,又拆开提拉米苏的盒子,拿出小勺子吃起来。
她连吃东西的时候都那么注意形象,不像徐小棉,每次吃提拉米苏都会被可可粉沾满嘴角和手心。
两人的关系再明显不过,是一对情侣。不知怎地,徐小棉心里隐隐松了口气。从她喜欢上周淮安那天起,就明明白白知道两人间的距离,所以她告诉自己,假如周淮安有一天有了女朋友,她就放弃这份暗恋。
如今,叶朝笛站在别的男生身边,周淮安还是那个周淮安。
周日晚上去学校时,徐小棉偷偷观察了周淮安,他的位子换到靠墙的角落,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他应该是知道了。不过那有什么关系呢,伤痛不过百日长,他终究会慢慢忘记这个女生的,何况,她并不值得他喜欢。他值得更好的女生。
2。
五四青年节,学校要组织文艺汇演,各班都得准备节目,在正式汇演前两周进行一次筛选。这自然是没徐小棉什么事,她这种普通人,向来是坐在下面等着看节目就行。
可最后一节自习课,她却收到一张纸条。
会是谁呢?展开来,上面是周淮安的字迹,她是语文科代表,经常收作业,认得周淮安的字体。
各位美女们,请问谁有纯白色不带任何花纹的尖领衬衫,和黑色的小牛仔外套,如果有,请借给我用用,不甚感激。——周淮安
果然是他。徐小棉有点茫然,抬起头看看周围,几乎所有女生都收到这张纸条,并不是只有她有。他借衣服来做什么?还如此大费周章亲笔写了这么多张纸条。
“小棉,你知不知道周淮安是为谁借衣服?”秦晴恰好凑过来,“是给叶朝笛借。据说她虽然不是她们班的文艺委员,却全权负责这次的文艺汇演,她们准备了舞蹈,又舍不得花钱买服装,所以才到处找人借衣服,咱们有也别借给她。”
徐小棉心里一酸,将纸条揉成一把。周淮安真是个傻子,这些事,让叶朝笛的男朋友去做好了,他在旁边瞎操什么心呢?可终究还是不忍心看他的希望落空,自己和秦晴恰好买了两套这样的衣服,因为感情深厚,身材相仿,所以买了一模一样的,现在拿去做跳舞服再合适不过了。
她默默撕了半张笔记本的纸给他回复:
我和秦晴有两套,啥时候要,我们带到教室来。——徐小棉
纸条传过去,周淮安满脸笑容地望过来,用嘴型说,谢谢。她愣了愣,微笑着点了点头。不管这笑容是为谁,她都愿意看到他笑。
叶朝笛她们班的节目顺利通过了筛选,统一又帅气的服装在其中加了很大的分,班主任在楼道遇见叶朝笛,微笑着说:“加油好好练。”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却带着明显的肯定,叶朝笛灿烂一笑,想起周淮安。
她拜托了好几个明显对自己有意思的男生帮忙借衣服,有的男生嫌找女生借衣服麻烦,财大气粗地说,干脆给你买新的吧;有的男生没那么多钱,只好麻烦一点,到处去找人借,但拿到她手上的不是款式不对就是颜色不对;还有的男生问了几个人没借到之后,干脆就不借了;只有周淮安,听说他四处奔波找了很多人,竟然真的借到六套完全符合要求,甚至几乎一样的衣服。
她曾经以为他跟别的男生没有分别,如今却仿佛意识到,即便同是喜欢一个人,他也是最认真的那一个。
下一次再遇见的时候,她走上去,用最甜美的声音唤他的名字:“周淮安。”
他回过头来,见是她,眼睛亮了亮,可看见她身边的男生,眼神又黯淡下去:“叶朝笛,是你啊,最近练舞累不累?”
“谢谢你,要不是你帮我借的服装,也许我们通不过初选呢。”她微微往前一步,柔声道。
“呵呵”,他挠挠头傻笑,“那是因为你们跳得好。”
“嗯,我先走了,等下自习课还要去练舞呢。再见。”她浅浅一笑,往相反的方向走去,头也不回。她能感觉到,周淮安还站在原地,看着自己的背影。
“叶朝笛,他明显对你有意思,以后少跟他来往。”旁边的正牌男友不满地发话了。
“你现在是在表达你的不满吗?你怎么这么狭隘这么小心眼,我跟你在一起就不能有其他异性朋友了吗?我最讨厌小气的男生了,干脆分手算了。”叶朝笛一边快步走,一边毫不犹豫地说出这番话。
男生愣住了,赶紧服软:“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吃醋,没别的意思,你别生气,别拿分手来吓我行不?”
“我不是吓你,我不喜欢小肚鸡肠的男生,这是我的原则。”她说完,为了清静,干脆躲进教师办公室,去找班主任请假利用自习课练舞。
叶朝笛分手的消息传得很快。很多觊觎她的男生听说她分手了,都喜不自禁,期待下一个机会可以降临在自己头上。虽然她不过是中上之姿,但是胜在有风情,并且永远打扮得漂漂亮亮,这样的女朋友,站在谁身边都是极有面子的事情。
周淮安却只是觉得奇怪,那天都还见那男生好好地跟她站在一起,怎么这么快就分手了呢?听说她只准那男生叫她的全名,不准喊任何昵称,尤其不准叫她朝笛或者小笛。
情人眼里出西施,自己喜欢的人总是世上最好的,连带她的怪癖他也不愿往不好的方面去想,他甚至觉得,叶朝笛一定曾经受过伤害,她的初恋男友就喜欢叫她朝笛或者小笛,可是后来他们分手了,于是她就再也不准别人这样称呼她。
这样想着,就更加心疼她了。
3。
文艺汇演结束之后,叶朝笛她们班的舞蹈竟然获得了第一名。要知道,这所学校历年来的第一名都是民族舞,而不是现代舞,所以这次真是开创了一番新局面,估计叶朝笛的班主任也觉得特别有面子,徐小棉报作文本到办公室的时候,正好看到他将第一名的五百块奖金放到叶朝笛手里:“你们都辛苦了,我给你们开假条,你带大家出去吃顿庆功宴,剩下的钱放到班费里。”
也许是美女身上的风波特别多,秦晴凑上来说悄悄话的时候,徐小棉才知道叶朝笛又出问题了。
听说她拿了第一名的五百块奖金跟同学出去吃饭,竟然暗中吃回扣。那一顿火锅吃了四百块钱,大家只是觉得有些贵,没有多想什么,有个女同学出门之后又返回来上厕所,却看见说留下来要发票的叶朝笛从老板手里接过一张一百的,一张二十的,偷偷放进了自己的包包。
结账的时候,她当着大家的面拿出四张红色钞票给服务员,绝没有找补一百二的可能。回学校之后,她也只退了一百块给班主任,满脸抱歉地说,她没有控制好价格,多花了些,只剩下一百块了。本来就是额外奖励的钱,班主任也没多说什么。
但是她吃回扣的消息毕竟是暗暗流传出来了,女生的嫉妒心本来就强,早看她不顺眼了,这下抓住机会,狠狠嘲讽了一番。
处于流言中心的叶朝笛却并不做回应,反而作出更让大家跌眼镜的事情——她交了新男朋友。
这个新男朋友不是别人,正是跳舞的时候跟她做搭档的那一个男生。虽然不如周淮安那么出众,也不如她先前那个男朋友那么有钱,但家境还是不错,并且有好几个暗恋者,也算个抢手货了。
吃回扣的罪名加上换男友如换衣服一样快的传闻,叶朝笛的身边更是流言满天,句句难听。这个世界本来就对女生更加苛责,何况女生对女生的嫉妒心最是强烈,所以,美丽的叶朝笛,小小年纪就满脸风情的叶朝笛,纵然有再多男生喜欢,也不可能时时有人保护的叶朝笛,终于还是遇上了麻烦。
下了晚自习,徐小棉回到宿舍,还没进门,便看见307的门关着,门口乱七八糟地堆着枕头、被子、床单、棉絮、拖鞋等东西,周围宿舍的门都虚掩着,不时有人探出头来,又很快缩回去。徐小棉正诧异的时候,叶朝笛回来了。
她站在宿舍门口,面无表情,敲门:“开门。”无人回应。
“开门!”她更用力地敲门,“再不开门我就去找管理员来开门了。”
“哎哟,是谁在敲门呀?”里面有了回应,声音的主人做作地提高了音调。
“哦,好像是那个吃回扣的吧,这种人可不敢再让她住我们寝室,万一哪天我的钱丢了就不好说了。”很明显的一唱一和。
叶朝笛好像并不打算理会,只是略略提高了声音:“开门,不然我下去找管理员了。”
隔壁寝室的门吱呀一声打开,一盆水泼过来,“哗啦”,叶朝笛浑身湿了个透。紧接着有头漫不经心地伸出来,见她这样,赶紧惊慌失措地跑过来:“呀,朝笛,对不起,我没看见你,我隐约听见谁说管理员要上来,所以想泼点水清洗下地板,省得她整天说我们把楼道踩脏了。朝笛,你没事吧,快回寝室去换衣服吧?咦,朝笛,你们寝室的人怎么不给你开门?地上这是你的被褥吗?”
四周陆续有人站出来,不远不近地看着叶朝笛,泼水那个女生的声音那么明显地充满了幸灾乐祸,一口一个朝笛叫得人就要崩溃,叶朝笛再也忍不住,捡起远处地上未被打湿的被子,匆匆跑下了楼。
徐小棉略一犹豫,终究还是不放心,跟了上去。
她讨厌叶朝笛,毫无疑问,但她毕竟是周淮安喜欢的女生。说不上是为了好奇,还是担心,或者别的什么,总之,她跟了上去。
叶朝笛抱着被褥一路狂奔,丝毫不在乎路人惊讶的眼光,也完全没注意到身后有人跟了上来。徐小棉走到一半,突然停住了脚步。
她看见刚从男生楼下来的周淮安,怀里抱着什么东西,满脸焦急地随着叶朝笛的背影追了过去。他总是这样及时出现,徐小棉知趣地站住脚步,不愿意再跟下去。
再跟下去也是徒劳,男女主角都齐了,配角就该退场了。徐小棉落寞地回到宿舍,因此也无从得知,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
有些事情只有叶朝笛知道。
她抱着被子,狼狈地往教室跑去,一边跑一边想,没什么大不了,今晚就在教室睡好了。
好不容易爬上四楼,她摸黑抱着被子缩在自己的位子上,茫然地环顾四周。纵然是五月,穿着湿衣服还是有点冷,她裹紧了被子,鼻子酸酸的,却忍住不让眼泪流下来。
她恨恨地想,为什么会这么失策,竟然被人整到这样狼狈的地步?她一直明白,既然努力获得了男生的喜欢,就不可能再获得女生的喜欢,但也决不至于沦落到被她们联合起来整蛊的地步。
如果不是母亲的病那么严重的话,如果不是手术费那么昂贵的话,如果不是那些药那么昂贵的话,她也许不会这么急躁,不会为了一点点小钱就失了方寸。或者,如果他一直在身边的话,还会是现在这般境况吗?
耳边响起一把稚嫩的男生:“小叶子,别哭了,我这里有冰棒,给你吃。”胖嘟嘟的小男孩从背后献宝似地拿出一支冰棒,因为天气炎热,冰棒已经开始融化,不断往下滴水,他赶紧舔一口在流水的木棍,将冰棒塞到自己手里。
“小叶子,我就是一休哥,有什么困难我都能帮你的。”他真的跟一休似的剃个光头,坐在大榕树下,手指在脑袋上画圈,嘴里念念有词。小小的叶朝笛嘴里含着甜丝丝的冰棒,看着他那副认真的滑稽样,扑哧一下便笑了,身上也不那么疼了。
可是如今,小叶子有困难的时候,一休哥又在哪里呢?叶朝笛闷闷地将头埋在被子里,又想哭,但还是深吸一口气,狠狠忍住了。
“叶朝笛?”门口响起似曾相识的男声,试探性地喊她的名字。
她将身子往下缩,试图隐藏在黑暗之中,不被来人发现。但他摸索着走了进来,待眼睛适应了黑暗之后,一眼便看见裹着被子的她。
“叶朝笛,我刚才在路上看见你浑身湿透了,抱着被子乱跑,你怎么了,这么晚为什么不回寝室睡觉?”
这样温柔的声音,竟然是他,周淮安。
“我的事你少管。”她没好气地回了一句,更深地将自己缩起来。这些男生都是喜欢自己平时漂漂亮亮的样子,现在这副狼狈的样子要是被他看见了,不知道会怎样嘲笑,就算不嘲笑,也会看不起自己,再也不会喜欢自己,再也不会对自己好了。
“你这样会感冒的,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愿意回寝室,不过,我给你拿了一条干的毛巾和我的衬衫,你要不要换上?”他从背后掏出两个东西摆在桌子上,往后退了两步,转过头去,低声说,“你换吧,我不会偷看。”
刚才的委屈没让叶朝笛哭出来,现在她的双眼却模糊了。她遇见过很多男生,都是喜欢她,想跟她牵手,拥抱,亲吻,甚至更进一步,他们喜欢看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样子,她也清楚,所以总是精心打扮,从来都是把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她偶尔跟人牵手,被人拥抱,甚至是接吻——但没有进一步了。她懂得把握分寸。
只有一休哥,在她头发凌乱,满脸污花,浑身伤痕的时候,也愿意逗她笑,偷家里的冰棍出来给她吃。她一直相信世上只有一休哥是最好的,只是,那时候他们都太小,她甚至来不及知道他的大名,他的父亲升官,他们便举家搬迁了。
这么多年来,他是心里唯一的美好。而今,周淮安,他自从出现那天起,似乎就跟别的男生不一样。她傻傻地想,他会不会就是长大后的一休哥?
要不然,她明明发誓从今以后再也不哭了的,为什么却这么轻易地就模糊了双眼?
4。
这一夜,叶朝笛似乎一直没回宿舍,住在315的徐小棉时常借口出去借东西观察307的动静,却始终未见她的身影。
半梦半醒之间,徐小棉总是看见叶朝笛伏在周淮安的肩头委屈地哭,周淮安温柔地哄她,给她擦头发上的水,甚至,轻轻地吻了她。
其实,徐小棉错了。
在教室里的叶朝笛没有对着周淮安哭,也没有对他诉苦,她只是换了衬衫,擦干头发,然后淡淡地说:“谢谢,你回去吧,我今晚就在教室睡了。”
“不,叶朝笛,你一个人在这里我怎么放心呢,要是你不愿意回去,我留下来陪你吧?”他急急地说。
“如果明天早上别人发现你跟我单独在教室,你猜会有什么新的说法产生呢?叶朝笛一脚踏两船,孤男寡女夜不归宿,在教室里偷偷幽会?”叶朝笛嘲讽地看着他,纵然是夜晚,她的眼睛也让人觉得分外明亮。
“可是……你这样我真的不放心,要不然我找老师来送你回家?”他还在犹豫,却被叶朝笛突然提高的声音吓一跳:“你以为你还是幼儿园的学生,动不动就找老师?快滚回寝室睡觉,我懒得跟你说了。”
这是她头一次在外人面前这么粗鲁,她也顾不得维护自己的形象了,将身下的凳子拼起来,裹着被子就躺下了。
怎么能找老师呢,找老师就等于告诉妈妈,她在学校过得不好,不,她会靠自己过得很好很好的,一定会的。
周淮安还想说什么,但见她将头蒙起来的样子,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转身走了。叶朝笛透过桌子上高高摞起的书本间的缝隙,目送他走出教室,消失在转角处。
除了一休哥,这世上所有的男人都一样,周淮安也不例外。他如此干净,也许只是因为他还没长大,等他长大了,终究会成为万千面目可憎的男子中的一个。
这个夜晚,叶朝笛真的就睡在教室里。也许是凳子太硌人,也许是被人泼了水没有及时换衣服所以有点感冒,她迷迷糊糊地睡过去,在梦里也觉得浑身疼得难受。
“招弟,你给我滚过来!见到老子回来了怎么不马上把拖鞋拿过来?”
可怕的声音响起来,叶朝笛不禁浑身颤抖,身上的旧伤还没好,巴掌扇在脸上的感觉,皮带抽在身上的感觉,皮鞋踹在背上的感觉……种种可怕的感觉在脑海里交杂在一起,她匆忙拿起拖鞋小心翼翼地往那个男人跟前挪动,还没走到他跟前,但见他脸色一沉,她便吓得扔掉手中的拖鞋,哇一声哭起来。
“哭哭哭,你这个丧门星,老子就是被你哭倒霉的!”他一把抓过瘦弱得小鸡仔一样的叶朝笛,大巴掌啪啪啪地往她屁股上扇去。
那个时候的叶朝笛不叫叶朝笛,而叫叶招弟。那个不管从血缘上还是法律上都能算做她父亲的人,却是她最大的仇人。她不清楚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记事的,只知道自打记事起,就从来没见这个男人笑过,从来没见他对自己和母亲温柔过。拳打脚踢是常事,然而不管怎样逆来顺受,他从来就不会满意。
大院里的人却并不太同情这对母女。稍微长大点,叶朝笛才明白为什么。
父亲曾经有一个老婆,但这个老婆给他生了个女儿,之后便再没有怀孕,父亲十分不满,便借着在外做生意的机会,很少回家,并且认识了叶朝笛的母亲。叶朝笛的母亲怀孕后,江湖游医和算命的神婆都告诉父亲,这胎肯定是大胖小子。母亲害怕没有名分,不明不白生下来的小孩会被人歧视,要将孩子打掉,父亲这才赶紧离婚,娶了母亲。
谁知道,几个月后,叶朝笛呱呱坠地——是个如假包换的女孩儿。
父亲当时脸色就变了,骂骂咧咧地把母亲独自留在医院,出去喝酒去了。
之后,母亲试探着要父亲给孩子起名,他满嘴酒气,随口说:“就叫招弟吧。你赶紧给老子生个大胖儿子!”
同样的事情再次上演,之后母亲竟然再也没有怀孕,不耐烦地等了四五年,父亲故伎重演,跟母亲离了婚,娶了新妇。
在这个社会,哪怕只是小有积蓄的男人,都可以轻易娶到老婆,而离过婚的女人,却再难得到幸福。因为背着第三者的骂名,叶朝笛的母亲从此再也抬不起头,只好独自抚养她,日子过得不甚艰难。
而那个男人也许命中注定无子,也许是上天给他的惩罚,他娶了新妇,这一次得到一对双胞胎女儿。
可能是因为不再年轻,可能是因为灰心丧气,他没有再离婚,心不甘情不愿地留在了现任妻子身边。
三个女人,一个是原配,一个是现任,只有叶朝笛的母亲,曾经的第三者,孑然一身,跟女儿相依为命。
叶朝笛有时候觉得很恨她,恨她当年不检点,做了别人的第三者,有时候又很同情她,自己不在家的时候,她是那么孤独,加上身体不好,越来越憔悴。
好在她四处奔走,给自己改了名字,从此再也没有叶招弟,只有叶朝笛。
徐小棉挂着大眼袋睁着熊猫眼从许多奇奇怪怪的梦里醒来的时候,天色刚亮,宿舍里的人都还沉浸在熟睡当中。她发了两分钟的呆,待清醒过来,首先想到的就是三个字:周淮安。连带着这三个字,接着出现一张狼狈的脸:叶朝笛。
忆起昨天晚上的事,徐小棉马上从床上坐起来,轻手轻脚地穿戴好,连洗漱的心情都没有,就偷偷地出了宿舍门。
同一时间,叶朝笛哭着从梦中醒来了。她抬起手腕看表,六点过三分,窗外的东方刚刚露出一丝鱼肚白。
叶朝笛又多久没有回忆过那些不堪的往事了呢?她自己都记不清楚了,她只知道,有些事情是她一辈子也不愿意想起的。十二岁那年,母亲夜里发高烧,她求救无门,硬是用自行车将她推到医院,那个没有月光的夜晚,她一路走一路哭,害怕母亲就此死去,害怕从此在世上就变成真正的孤独一人了,后来母亲输了液,退了烧,叶朝笛便狠狠发誓,从此再也不掉一滴眼泪。因为哭泣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让自己自哀自怜,方寸大乱。
而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遇见这点小事,便做了一夜的噩梦,哭着醒来。
六点半,住校生就应该起来做早操了,为了不被别人发现,叶朝笛用手指梳了梳头发,准备去厕所换衣服。昨晚的T恤在课桌上晾了一夜,已经干了。
揉揉酸麻的腿,她走出教室,却看见门外躺着一个人。
周淮安,他学她的样子,拼了三根凳子,缩起来躺在上面,睡得正香。叶朝笛揉揉还有些红肿的眼睛,没有哭,也没有吵醒他。她悄悄去厕所换了衣服,将他的衬衫叠起来放在教室外的窗台上,然后抱着被子回了寝室。
徐小棉爬上四楼的时候,只看见周淮安蜷缩在板凳上,旁边的窗台上放着叠得整整齐齐的白色衬衫,而教室里,已经没有叶朝笛的身影。
5。
没过多久,叶朝笛又跟男朋友分了手。徐小棉听说这个消息时,条件反射般偷偷转头望向周淮安——当时是课间,他站在阳台上,靠着栏杆,默默地看着操场,似乎很平静,又似乎很悲伤。
徐小棉喜欢周末,因为她跟周淮安都坐159路公交车回家,她总是挑最后一排的座位坐,然后用半个小时的时间一边发呆,一边凝视周淮安干净的背影。
这个周末,徐小棉跟周淮安又一起在公交站等车,159摇摇晃晃地来了,她投币上车,正要习惯性地往最后一排走去,却看见靠窗的位置坐着叶朝笛。她身边坐着一个男生,长相普通,穿隔壁中学的校服,但背着阿迪的一款限量版书包。他正试探性地要去拉叶朝笛的手,叶朝笛脸上挂着招牌式的妩媚的浅笑,说不上是同意还是拒绝。
徐小棉不敢回头去看周淮安的表情,只是在心里暗暗祈祷,不要被他看见,不要被他看见。
159上面的人本来就少,周淮安更是在上车的第一眼就看见了叶朝笛。她不经意地抬头,看见周淮安,却没有任何反应,仿佛没看见一样,目光略了过去,接着,靠在旁边男生的肩膀上,闭上眼睛开始假寐。
周淮安心里一阵刺痛。他不明白,从来就不曾明白这个女生。她有那么明亮的眼睛,那么好看的笑容,为什么却总是做些落人口实的事情。他身边的朋友都劝他不要太执着,不要对她太认真——玩玩可以,用真心就大可不必了。
说这话的人,都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吧。真的爱上一个人了,岂是你想能停止就能停止的?她不好,她一点都不好,她贪财,她自私,她换男友如换衣服,她对每个男生都笑意盈盈,一点都不矜持,可是,你就是喜欢她,无论她多坏,你就是放不下她。
又能怎么办呢?
他看见那男生偷偷抓住她的手,心里涌起一阵愤恨:为什么,为什么别人可以牵你的手,我却不可以?如果能在一起,是的,如果能跟她在一起,对她好,疼爱她,宠溺她,哪怕只有一天,也是好的。
只可惜,叶朝笛没有给周淮安任何机会。他没想过,公交车上那一面,竟然是他跟叶朝笛的最后一面。
周一的升旗仪式上,周淮安早已经习惯穿过人群准确地找到叶朝笛的位置,这一次,他的眼睛却落了空。属于叶朝笛的位置上空无一人。
他打听过,得到了无数个版本的答案。有人说叶朝笛生病了,有人说叶朝笛的妈妈生病了,有人说叶朝笛家里出事了,有人说叶朝笛堕胎住院了,有人说叶朝笛退学了,更有甚者,说叶朝笛出车祸死了。
他不知道该相信哪一个,他一个也不愿意相信,但结果已经摆在那里:叶朝笛再也没来过学校。曾经像传奇人物一样的她,曾经处于话题中心的她,曾经被那么多人喜欢着讨厌着的她,就这样一声不响,突然消失了,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周淮安的爱突然无处可去,连恨也找不到对象。
徐小棉却意外地知道了叶朝笛的下落。某个晚上,当警察的爸爸回到家,难得地买了徐小棉爱吃的杏仁回来,一边给她剥壳一边说:“小棉,以后出门要注意安全啊,游泳只能到游泳池去,今天我们就在城外的河里发现一具女尸,衣服上别着你们学校的校牌,还是跟你一个年级的,叫什么朝笛,估计是不小心掉下去的,年纪轻轻的,太可惜了。”
徐小棉的心一凉,愣了半晌,问:“不可能吧,我怎么没听说有这件事?”
“这种事情学校当然要封锁消息啦,不然家长都跑去闹,还怎么得了,你去学校也别乱讲。”爸爸一边剥了杏仁喂到徐小棉的嘴里,一边不以为然地说。
纵然曾经作为情敌讨厌过她,这一刻,徐小棉也忍不住把自己关进房间偷偷哭起来。叶朝笛竟然死了!她怎么会死?她怎么能死?前几天她还笑靥如花,隔了几天,她就死了,再也不会笑了?她真的是不小心掉下河的吗?还是被人推下去的,或者,是她自己跳下去的?
徐小棉抱着被子,一边哭,一边乱七八糟地想了很多,直到迷迷糊糊地睡过去。
6。
时间倒回到叶朝笛在公交车上遇见周淮安那个下午。她刚刚答应了隔壁学校那个男生,做他的女朋友,因为是周末,他们一起去逛超市,她买了很多营养品、蔬菜、水果,结账的时候,她很自然地站在一边,男生掏出钱包付了钱,帮她把袋子提到了医院门口。
就在这个晚上,叶朝笛的母亲终于永远地闭上了眼睛。她累了,撑不下去了,一撒手,解脱了,所有的痛苦都留给活着的人去面对。
叶朝笛结了医院的账,简单地收拾了东西,独自回到家。整个过程,她咬紧牙关,没有大哭大闹,没有晕倒,只是脸上的泪痕从来没干过。打开家门,她连鞋都来不及脱,便一头栽在床上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醒来,她望着空无一人的家,终究还是拨通了那个她从来不愿意拨的号码。母亲去世了,关于她的身后事,她什么都不懂,唯一能做的,就是试着给那个叫做父亲的人打电话。
她没想到他会狠心至此,在电话那端冷漠地说:“我跟她已经离婚了,她是死是活跟我没关系,你别想把这个烂摊子甩给我。你快十八岁了吧?成年了,就要独立,自己养活自己,以后不要再问我拿生活费。”
这么多年来,他从来没给过一分钱的生活费,如今说出这番话,纵使叶朝笛修炼再深,也气得浑身发抖。她挂掉电话,咬着嘴唇漫无目的地往外走,最后走到了城外的护城河边。
蹲在河边,她终于忍不住,捂住脸痛痛快快地哭了出来。偶尔有人从她身边经过,将目光投向这个奇怪的女生,但无人上前询问。世界上每天都有无数悲欢离合在上演,每个人的生活都有说不出的艰难,有几个人有闲情去关心一个不相干的陌生人的悲喜呢?
哭了很久,她站起来,一阵头晕,她本来就贫血,又蹲了这么久,突然站起来,一下子没站稳,便往河里栽了下去。
河水呛进鼻子的时候,她原本还在挣扎的手脚停了下来,放弃了呼救,任凭水流将她淹没,带走。
她的脑海里出现很多画面,对她拳脚相加的父亲,默默流泪的母亲,满脸鄙夷的邻居,想要牵她手的男生,对她又嫉又恨的女生,蒙着白布的母亲……
我终于也可以解脱了。叶朝笛紧闭着双眼,慢慢地沉了下去。失去意识前,她眼前突然出现两张脸,一张是举着冰棒的一休哥,一张是蜷缩在凳子上熟睡的周淮安。
她想起在那本烧掉的日记的最后一页,她写下过这样一段话:《武林外史》里,白飞飞临死前对沈浪说,沈大哥,如果我的生命是个笑话,你就是我生命里唯一的真实。周淮安,我的生命其实也是个笑话,我活在世上,除了照顾妈妈,再没有别的意义了,我老早就想过,等到有一天妈妈不在了,我对这个世界也没什么留恋的,一定会随她一起去了。我的生命里曾经出现过一个一休哥,可是他原来只是一个遥远的得不到的梦,我一直靠这个梦坚持着,直到遇见你。原来上天对我不错,因为,我至少也有这个唯一的真实。
但这些话,周淮安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了。
他不知道叶朝笛身边来来去去那么多男孩子,为什么就偏偏不能是他,他不知道对叶朝笛来说,有些东西越是珍贵越是不能去轻易碰触,不舍见到干净的感情变了颜色,他不知道叶朝笛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想起的也是他,他更不知道,他这一生,也不可能再见到她了。
徐小棉绝口不提叶朝笛的事,她想,就让周淮安心里一直怀着念想吧,等将来时间长了,长大了,没什么不能忘记的。
他总会忘记的,对他来说,叶朝笛不过是一颗流星,虽然灿烂,却很短暂。
但对叶朝笛来说,他就是全部的温暖。
而徐小棉,不过是这场爱情的一个观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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