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友人

章节字数:6082  更新时间:13-07-24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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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雪莉安!”

    丛林中回荡着洛特撕心裂肺的吼声,惊起了一群飞鸟。

    千钧一发的时刻,明明扑向雪莉安的虎犬,此刻却四爪着地的落在了另一侧,在虎犬愣住之际,夏米莎一个‘雷光刃’将它劈出了好远,肚皮朝天的抽搐着死去。

    “你们动作快点,我也坚持不了多久。”

    不知何时,娜罗已经单手捧着水晶球站在了卡普身边,雪莉安也乖巧的缩在卡普的背上,不哭不闹。。

    雾气般的光芒围绕着水晶球缓缓流动着,娜罗举起另一只手,轻轻晃动着手腕上所佩戴的银铃手环,随着悦耳清脆的铃声响起,虎犬对她这边发动的攻击,全都一而再,再而三的扑了个空。

    洛特向娜罗投去了感激的一瞥,是这两个不离不弃的朋友,让他从心底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

    几人都心照不宣的配合着,洛特的大钢刀舞的虎虎生风,专门砍虎犬的头颅,一刀两断,毫不拖泥带水;夏米莎紧抓着魔法杖,法杖上的水晶不停的变换着颜色,各种魔法元素呼啸而出,所经之地都会有不少的虎犬倒下;娜罗集中精力的操纵着水晶球和手环,细细密密的汗水已经布满了她的额头,脸色有些泛白,嘴唇也有些颤抖了。

    “妈的!还有十多只!”洛特回头瞧见娜罗的样子,忍不住爆了粗口。

    “别停下!动作要快!娜罗要坚持不住了!”

    夏米莎也发现了娜罗面色不佳,心里跟着着急上火,其实对付这种动物用火系魔法最为好,但碍着这里是丛林,夏米莎可不想成为纵火犯,所以只能用雷、风、土和水系魔法来攻击,效果差了点,速度也慢。

    幻术虽好,但很费人的精力,能持续这么久的幻术施展,已经说明娜罗的幻术实力很强了,好在虎犬的数量没有再增多,夏米莎与洛特的配合也算是默契。

    夏米莎挥舞着法杖抛出一个冰弹,封锁了虎犬行动的速度,洛特借机上前一刀挥下,砍下了最后一只虎犬的头颅。

    四周一片狼藉,树枝树叶散落一地,到处都是虎犬的尸体与头颅,丛林中已经完全暗下来了,静悄悄的只能听见彼此粗重的喘气声。

    娜罗已经累的瘫倒在了地上,连擦汗的力气都没有,水晶球在她身侧滚动了几下,好似也十分疲倦一样。洛特和夏米莎也好不到哪儿去,浑身衣物破烂而凌乱,说没受伤那是不可能的,二人身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有的是抓伤,有的是咬伤,而衣服上的血已经分不清哪些是虎犬的,那些是自己的了。

    “娜罗,别闭眼,快起来。”洛特喘着粗气说着:“这里不安全,血腥味会招来其他野兽的。”边说边警惕的向四周打量。

    “你说的是对,但是不切实际,呼呼。。。。。。”夏米莎毫无形象的弯腰并深呼吸着,别说娜罗,现在你就是打夏米莎一顿,她都走不动了。

    “呼~~这可怎么办。”洛特将大钢刀插在地上,溅起了一些带血的泥土,剑眉皱在一起,想了想便开始弯腰拾地上的碎叶和树枝。

    “夏米莎,来帮我下,至少先弄个火堆,野兽基本都是怕火的。”

    夏米莎难得的没有抱怨,乖乖的低头捡了起来,不一会儿就将树枝堆了一小堆。没等洛特拿出火折子,夏米莎一个‘火球术’就点燃了。

    “嗷呜~~~~~~~~~!”

    远处传来了野兽的吼叫,就如洛特所说的,这里的确不安全。再看看没精打采的娜罗和安静的雪莉安,夏米莎想了想,抬起已经有些脱力的手,握住杵在地上的魔法杖,淡绿色的光晕慢慢浮现在法杖的水晶石上,周围的树木开始颤动。

    树枝都如同手臂般的缩了回去,花草也都向外倾倒,连粗壮的树干都自动弯成了一种诡异的弧度,十几秒过后,几人的周围已经被空出了好大一片土地。

    紧接着,一道橙色的光芒爆出,三米多高的土石墙拔地而起,将几人围在了中央,远远看去,很像巨大的烟囱。

    刚刚将虎犬尸体收集到一起的洛特,被突如其来的变化弄得愣在了原地,等反应过来后,裂开了嘴巴,笑的傻兮兮的。

    从百宝袋里摸出厚厚的兽皮垫子,分给娜罗和夏米莎,转身将自己与雪莉安的地铺弄好,又将食物串好,放在火旁烤着。

    “洛特,我有点口渴。”

    娜罗用沙哑的声音说着,她稍微缓过来了些,坐在兽皮垫子上,放松的靠着土石墙,在温暖的火光照应下,看起来脸色也不那么差了。

    “哦,你等下。”

    洛特在身上、腰间摸了摸,结果叹了口气,回头在百宝袋里摸了半天才摸出一袋水。

    “给!”

    伸手递给娜罗,娜罗好像也是渴急了,拿来就往嘴里灌,结果还呛到了,咳了半天将脸都给咳红了。

    “诶,你慢点,又没人抢你的,虽说这是最后一袋水了,但我们明天应该就能到揽月镇补给了。”

    洛特摆弄着几串食物,其中还有夏米莎喜欢吃的野猪腿。

    “额,对不起,还有些,你们也喝。”娜罗觉得很愧疚,很不好意思,只是她也不是有意的。

    “你都喝了吧,没关系,就你精力消耗的最大,要是没有你,我看我们就得全军覆没,你还救了雪莉安,我还没谢谢你呢。”

    洛特摇头拒绝。

    “我说,你带了几袋水啊?怎么会不够。”夏米莎懒懒的靠着墙壁,使劲儿吸了吸食物的香味,好饿啊,真是体力消耗过大了。

    “诶。。。。。。我本来是带了四袋水的,一袋在过沙漠的时候被你浪费掉了,其他两袋我带在身上,结果刚刚被虎犬给抓破了,最后一袋不用说你也知道了。”洛特无奈的耸了耸肩。

    “啧,赔给你行了吧,快,把我让你带的空水袋拿出来。”

    “啊?哦。”

    洛特将五个空水袋交给夏米莎。只见莹蓝色的光,闪烁着围绕在法杖的水晶石周围,随着光线弱了下去,一缕清水慢慢的浮现出来,同样的围着法杖的水晶石旋转,转着转着便如同有生命般的顺着水袋口,流进了水袋中,直到将五个水袋都填满。

    “呶,给你,这下满意了?”

    夏米莎挑眉看着笑容满面的洛特。

    “满意了!满意了!”

    洛特十分愉悦的接过所有水袋,又将其中一袋送到雪莉安手里。

    “满意个P~!”

    夏米莎不愧是夏米莎,只要恢复了精神,就不忘撅别人来制造自己的好心情。

    “诶!你就不能文明点。”

    看着洛特如同吃了屎的表情,惹得雪莉安咯咯直笑。

    “诶,不许笑了,你都跟她学坏了。”

    “噗!”

    这回轮到娜罗了,没办法,洛特的表情实在太搞笑了,不愧是开马戏团的,小丑这角色非他莫属啊。

    洛特撇了眼嗤笑出声的娜罗,顺手递上一串食物道:“能笑了,回复的挺快的嘛。”

    又将食物递给了夏米莎和雪莉安,洛特开始弄吃的给坐骑和宠物,连带路的鸟儿都跟进来要吃的了。

    “对了,之前怎么没见你拿魔法杖呀,我就说觉得缺了点什么嘛,不过关键时刻怎么又突然出现了“洛特摆弄着专门喂卡普的紫樱叶子,对夏米莎说道。

    “嘿!下红雨了是怎么着,还有我知道你不知道的事?”夏米莎嚼着食物模糊不清的说道。

    “算我无知行不行?快点告诉我。”

    夏米莎将口中食物咽下,看了眼娜罗,对洛特说道:“你没发现娜罗的水晶球不见了么?”

    洛特一拍脑门:“还真是,我才注意到,这怎么回事。”

    “这个叫‘缩形术’,像我们这种需要辅助工具的职业,通常都会的,不然整天带着不方便不说,还说不定会弄丢。”

    有娜罗代替她解释,夏米莎只在那咬着食物不断点头。

    “有这么神?”

    看洛特似乎不相信的样子,夏米莎吃下最后一口食物,对洛特说:“好好瞧着昂,别眨眼。”

    只见她搓了搓手拿起法杖,口中叨念了一句,一道光在她手中一闪而过,法杖就瞬间消失了。

    “去,去哪了?”

    洛特瞪大了眼睛,没想到这么大一根的法杖就这样不见了。

    “在这里。”

    夏米莎侧了侧脸,将金发掖到左耳后,露出耳垂上的耳坠,仔细看来,竟是刚刚那根法杖的缩小版。

    “还有我的,在这呢。”

    再看娜罗,原来之前那条十分别致的吊坠是水晶球与星象罗盘的结合体。

    “真不错,可不可以教教我,你看我这龙髓刀这么大个,背着也费力气。”

    洛特说着还瞄了一眼已经昏昏欲睡的雪莉安。

    “我还没问你呢,你个开马戏团的还会用刀?还是这种重量级的大钢刀?”

    “嘿嘿,其实我开马戏团之前的职业,是阔刀勇士。”

    洛特将水倒在专门为动物准备的盘子里,卡普俯在地上没有动,倒是带路的鸟儿用红嘴去啄水喝。

    “你还是勇士?哈哈,没看出来,小丑倒是像。”

    洛特好似已经习惯了夏米莎的性格,撇了撇嘴了,斜了一眼她,没说话。

    “教你倒是可以,这也没什么的,只不过一个人一生只能将‘缩形术’用在三个物品上,你可要选好了,不要后悔才好。而且这个对动物使用都是无效的,用在人类身上就更不可能了。”

    娜罗笑着对洛特说。

    “聊胜于无吧,行了,吃饱了喝足了就都休息吧,养足精神明天好赶路啊。哦对了,夏米莎给你药膏,咱俩身上有伤,不上药会生病的。”被看穿了想法的洛特有些不好意思,搔着红发转移话题,催促大伙睡觉。

    “好吧,累死我了,大家晚安。”

    “嗯,晚安了。”

    “晚安。”

    火光微微跳动,散发着温暖,土石的墙壁将寒气与冷风阻挡在外,柔软的兽皮垫子给予了一份舒适,张开眼就可以看见忽闪的星子,偶尔可以听到有野兽在外面徘徊,却不影响几人安心的睡眠,连那只带路的鸟儿都歇在了卡普的背上,偶尔咂咂嘴,也许在做着什么美梦。

    一个不用守夜的野外露营,就这样在慢慢长夜中安心的度过。

    在树叶的遮挡下晨光依旧明亮,万籁俱静的夜已经过去,新的一天已经开始了。当夏米莎醒来的时候,便见洛特坐在那里聚精会神的摆弄那些虎犬的尸体,嗯?你问为什么?当然是剥皮啦~。

    “喂。。。。。。你要那些皮做什么?”夏米莎悄声向洛特询问道。

    瞄了一眼还在熟睡的娜罗,洛特将头探到夏米莎耳边,用同样细小的声音回答道:“虎犬虽不稀有,但这皮可不多见,虎犬难以捕捉,这个可以换好多金币。。。。。。”

    夏米莎点了点头表示了解,顺便抓了几颗青果,清洗了下便往嘴里塞,还递给坐在一旁,安静乖巧的雪莉安。

    嗯,这个小萝莉还真是招人喜欢,这么懂事的孩子真是难得。

    “那可要分给我点。。。。。。。”

    一听关系到金币,即使吃着东西也不忘分点好处。

    “那是当然。。。。。。人人有份,这还得多亏你和娜罗。。。。。。”洛特的神情那叫一个理所当然,夏米莎十分满意的笑着。

    “唔。。。。。。什么时候了?怎么不叫醒我。”

    娜罗睡眼迷离的望了望天色,发现已经大亮了,寻思着是不是因为自己耽误了大家的行程。

    “距离正午还早那,昨晚属你最辛苦,想让你多休息会儿,也好有精神赶路嘛。”洛特放下手中的活计,将食物和水袋递了过去:“既然醒了就和夏米莎收拾收拾,吃点东西,我和雪莉安已经吃过了。”

    接过洛特递过来的东西,娜罗盯看了一会儿洛特手里的黑色匕首,此刻洛特在用它接着剥虎犬的皮,刀锋所过之处,线条流畅,毛皮完整。

    “那把刀,是龙鳞犬的牙?”

    洛特抬眼丢去了一个赞赏的眼神:“真是识货,没错,这是龙龙换下来的乳牙,哦,龙龙就是我养的龙鳞犬,是我从猎商手里救下来的,要知道龙鳞犬这种品种的狗可是很罕见的。”

    “我这也是猜的,因为虎犬不仅难以捕捉,而且皮虽值钱却十分难剥,市场上完整的虎犬皮少之又少,并且虎犬唯一的克星是龙鳞犬,以前我曾听长辈们说起,龙鳞犬的牙齿很粗壮,适合做匕首,还是黑色的。”

    “真是聪明!夏米莎要有你一半聪明就不至于这么小白了。”洛特对娜罗举起大拇指,笑的十分欠揍。

    “喂!怎么说话呢~?你什么意思啊!老天干嘛把好东西都赐给你这种坏心眼儿。”夏米莎闻言立马吹胡子瞪眼了。

    “哈哈哈!开玩笑那,行啦,我这也弄好了,吃完了吧?吃完咱们该走了。”

    洛特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站起身来,又将百宝袋收拾了一番,驮在卡普背上,抱着雪莉安让她也坐上去,夏米莎则挥动着法杖,负责把树木土地恢复成本来面貌。

    一行人打点完毕后,便继续向着目的地前行。

    这次没有出现什么意外情况,经过昨晚的那场‘生死之战’,几人之间越发亲近了,一边赶路一边谈笑、聊天,话着家常,很快就来到了丛林边缘。

    “趟过前面这条溪水,就到揽月镇了。”

    洛特向领路的鸟儿道谢后,便指着面前那条蜿蜒流淌的小溪,回头对夏米莎与娜罗说道。

    这条小溪,名叫:联姻沙溪,听说在当地流传着一个很唯美、浪漫的爱情故事,因此得名。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当爱美爱干净的女孩子,看到这条被阳光晃的波光粼粼的清澈溪水后,定会如现在的娜罗与夏米莎一般:光着脚丫站在水里不出来,直到将脸与胳膊、小腿都洗干净,两人依旧不愿上岸,竟还打起了水仗。

    惹得岸边洗好后的洛特哭笑不得,只得在一旁‘观战’。

    “喂,美女们别玩了,小孩子都没你们这么贪玩。”

    最后,洛特实在忍不住的出声劝阻。不过他说的也确实如此,两个女孩子这才注意到,雪莉安并没有与她们一起下水,她依旧乖乖的坐在卡普的背上,只是看着她们玩闹,并露出阳光灿烂的笑脸。

    “好了啦~!唠叨大神,这就上来了。”夏米莎回了一句,便与娜罗一前一后的上了岸。

    揽月镇的建筑都很古老,但却不影响它的繁荣,小镇与商道接壤,可谓是商人、旅人们的必经之地,所以,在这里‘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人卖不出的’。但是有利有弊,这里虽好,但是鱼龙混杂,来来往往什么人都有的。

    “哦天!小兄弟,你哪弄来这么多完整的虎犬皮啊?!”

    皮具店老板,夸张的瞪着眼睛张着嘴巴,别怪他少见多怪,因为他干这行这么多年,这可是头一次!

    “老板,这可是昨天晚上刚弄到的,今天早上刚剥下的皮,您摸摸,您瞧瞧,很柔软,很新鲜的。”洛特很熟络的推销着自己的货物,可谓是‘身经百战’。

    皮具店老板瞪着他昏花的老眼,仔细的瞧着面前这位有着火红头发的年轻人,怎么也想不明白,他到底有什么异能本领,能只身猎到这么多张稀有且完整的虎犬皮毛?

    再瞄瞄门外,虽然他有两个同伴,但都是女儿家,年纪略长一点的大概二十四、五岁,年纪轻一些的也就二十岁刚出头的样子,就算勉强算上一匹装束怪异的马,和它背上坐着的小女娃,也不可能猎到这么多虎犬啊。

    要知道一个猎户团队去,也才能杀上十只虎犬,再加上剥皮失败的,剩下的整皮也为数不多了,而且弄不好还会死伤惨重,以至于虎犬的皮非常稀少,价格非常的昂贵。

    “这位小兄弟,你有没有兴趣专门供货给我?虎犬皮的价格,我给你提到两倍,你看如何?”

    姜还是老的辣,皮具店老板眼神虽不大好使,但这做生意的头脑倒是越发的灵活了,因为完整的虎犬皮稀有,如果洛特能将这种好货专门供给他,那可真是要发财了。

    “这个。。。。。。谢谢老板好意,我看还是算了。”

    “怎么?难道有人出高价收购?你看这样,他出多少钱,我加倍给你,怎么样?”

    见洛特推辞,皮具店老板以为是有同行抢生意,便出以更高的价格来留住洛特,但是他哪里知道,洛特是真心没这个心思。

    要知道,如果不是有夏米莎这个魔法师的群体攻击,和娜罗的幻术,别说虎犬的皮,就连他自己的皮可能都无从有了,这种心惊肉跳,弄不好有今天没明天的事情,他是绝对不想再经历第二次了,现在想来还心有余悸。

    “不是的,老板,我也不是专业的猎商,我和我的朋友还有其他事情要去做,还要赶路,您看看,有什么问题没有,没问题就麻烦结算下吧,按市场价来看,应该是一万四千枚金币吧,您给金票行吗?”

    洛特见那老板误会,连忙解释道。

    “哦,这样啊,真是可惜。”

    皮具店老板一看没戏,便摇头叹息着,心里却叨念着‘看似年纪轻轻,竟对市场生意价格这么了解,真是后生可畏。’查看了下数量与完整性,便将金票和零散的金币交给洛特。

    “这是一万三千五的金票,我想你在路上也不一定能碰到兑换金币的地方,这是另五百金币,零用着也方便。”

    老板很细心提醒洛特将金票和金币收好,洛特边照办边点头道谢。

    “我说小兄弟,如果你哪天改变主意了,大可回来找我,要知道我卡斯伯做生意那可是。。。。。。”

    “小偷!小偷!抓小偷!!!”

    “快抓住他!”

    “有小偷!”

    还未等皮具店老板将话讲完,洛特就拿着装好的钱币袋冲了出去。街上的人们都闹嚷着:抓小偷,本就有些人满为患的小镇,此时更加鸡飞狗跳。

    “夏米莎你回来!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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