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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字数:7916  更新时间:13-08-3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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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葡萄藤儿下,八十岁的司暇睡意昏沉。

     他心里有种感觉,他即将在倾泻阳光的葡萄藤蔓下,安然离世。

     这也没什么不好,他想。他在藤椅上动了动,仰躺出个更惬意的姿势,朝天空吐出一口长长又长长的气,听自己心脏蹒跚的沉重脚步。

     他想,自己的一辈子,应该是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一辈子罢。他姓司,他的爷爷也姓司,天生当司令的命,虽然在跟毛。主。席打天下的时候,被人磕磕巴巴的称为“司司令”,旁人一不小心就听成了“死司令”,但他毕竟带领队伍扛过了滔天战火,带领妻儿扛过了文。革动乱,并在终获平反后直升中央,给司家后辈留下了宝藏般纷繁复杂的关系网,与司暇身为一正统“红三代”的身份。

     司老爷子让贤,司家第二代继续领跑京城红色家族。司暇的父亲是入赘女婿,拥有万里挑一的生意头脑,又有司家盘根错节的政治关系相助,“日进斗金”一词几乎手到擒来,将司家推上了又一个高峰,并顺理成章的给司暇贴上了“富二代”的金标签。

     司暇是父母的独子,司老爷子最小的孙儿,一出生便是含在嘴里怕化了的金揪揪,从小到大娇生惯养,顶多被父亲扇了轻飘飘的一巴掌——事后,父亲还得点头哈腰,买来“保时捷卡宴”向他赔礼道歉,溺爱儿子的母亲才肯不板出苦瓜脸。

     好在司暇自己也知道分寸,小小年纪就将他们那个圈子的“规矩”烂熟于心,倒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大事,比如奸。污夜店女孩、飙车撞人逃逸……他闲散流气,玩物丧志,却也遵纪守法,不给仇富者小九九叨磕。

     只不过,有一点,他做得太不是回事儿了——他喜新厌旧得很,总是玩完人就跑,再怎么甜言蜜语、眼波流转,都不会交付真心,白白耽误了无数男女。

     他身边的哥们儿再怎么流连花丛,终究还是结婚生子、尽享天伦,他却真的览尽万花、片叶不沾了一辈子,直到现在,阳光下,葡萄藤下,他八十岁了,除了养老院的护工,身边没一个为他送终的人。

     他也算寿终正寝,也算能够祥和离世,死之前,他只不明白一个问题:我要找的人,究竟是谁?

     “司少啊,甭嫌哥叨叨,你啊,到底想找个啥样儿的?”无数场兄弟即将告别单身、迎来婚姻的单身派对上,无数个兄弟喝得泪流满面、醉眼醺醺,这样问过他。

     司暇每次都笑。因为除了傻笑,他想不出更好的应答。

     他想,他其实并不挑剔的。他交往过各种各样的人,可每次每次,心轻轻一动,便死寂了,毫不起涟漪。他不愿屈从于晚境孤独的压力,便走南闯北,执着的寻觅,可八十岁了,他还是一无所获,好像他的心早死在了青春年华,他再怎么浇油添柴,也是一摊死灰,再也燃不起了热切生活的火焰。

     临近死亡,他的心跳有些紊乱了。后背出了些汗,脸上的汗水则浸入了深刻的皱褶,显得他好似一尊濡湿了的黄铜老人像。

     没找到那么一个人,八十岁的司暇想起来,还是觉得有些奇怪,又有些遗憾。不过他的人生毫无大风大浪,实打实的缺憾只有这么一个,他再抱怨苍天,未免太不知足了。

     苍老虚胖的身体被阳光烤得暖烘烘,似乎能轻飘成一团祥云,被天空收了去。他闭了眼,眼皮前方还是金绒绒的亮。最后,他好像看见了一个人的背影。那个人清癯、瘦削,穿着白T恤,头发短短的,乌漆漆的黑,转过头来的时候,眼睛片侧过一丝灿金的流光。

     哦,他想起来了。那时,他十八岁,得到了大学的保送资格,原本不用去上学了,可他因为某些原因,依旧坚持天天去,直至高考前放假。

     别人抬头听讲,他趴桌睡觉。如老年人一般睡意昏沉,语文老师的一段话,突然让他打起了精神。

     原来,语文老师不知为何,给他们讲了一个电影里的故事:南美的某个国家,一个穷小子,看上了一个富家少女。她是他的初恋,为此,他鼓足了勇气去提亲,却被少女的父亲严词拒绝。穷小子拼命打工挣钱,少女还是被许配给了一位年纪轻轻、便小有成就的律师。穷小子愤然背井离乡,去闯荡,去开拓自己的事业。

     穷小子成功了。有了钱与权,并顺利晋升上流社会。他与无数美女交往,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他走遍了世界,览尽了一切风景,女人换来换去,也尝试过男人,可他没为任何人而停留。

     他老了。回到了自己的故乡。安定了下来。他听闻初恋的女孩——现已是个儿孙成群的老妪,正为她不慎失足扶梯而坠亡的丈夫举办葬礼,便悄无声息前往葬礼现场,抓住默默流泪的老妪的手就说:嫁给我。

     他是个疯子,但老妪没疯。她不同意,她的儿孙更不同意,但他有手段,有身为暴发户的野心,最终,他住进了老妪的家,娶到了自己最初想拥有的女人。

     语文老师提问,电影用相当大的篇幅展现男人流连于各色。情人之间,而非他一开始、与初恋女孩儿的相处,是为了什么?

     有同学插话:老师,导演偏题了吧?要是把电影情节写成高考作文,今年铁定落榜。

     语文老师摇头:这是为了表现,男人经历了一切情爱,终究忠于的,还是自己的爱情。

    恰好下课铃响,大家急着回家,这个问题好像就被放过了。司暇不屑于挤进一群女生里,听老师更详细的解释,便抻直小拇指,戳了戳前面那人的后背,问他:你说,那男的是不是有病啊?都是被用过一次的老女人了,还娶?

    司暇的记忆里,他的前方,一直坐着那位青梅竹马。

    前方的他微微偏头,眼镜片侧过灿金色的流光,眼睫毛黑绒绒的,像是会扑火的黑绒蝶。

    他的声音嘶哑,音量又小,八十岁的司暇在意识完全丧失前,只能模模糊糊的想起,他告诉他——

    “……爱。”

    2、

     ……好像在白色的虚空中漂浮……

     可瞬息之间,司暇陡然睁开了眼睛,却见一辆气势汹汹的货车向他迎面扑来——

     来不及尖叫,货车就横穿司暇的身体而过,留他一人在车流汹涌的十字路口,被吓成了一根呆木头。

     ?

     ??

     ???

     又见一辆轿车朝他冲来,司暇赶紧跑上安全岛,大汗淋漓、惊魂未定。

     可还不待他喘口气,一个老大爷却朝他迎面走来,不顾他掩住胸口的大惊大叫,面不改色的横穿他身体而过,好似根本没看见他。

     司暇震惊。他垂下头,抬起自己的双手认真看了看,发现自己的皮肤好似水母般透明,视线完全可以穿透双手、直视地面。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司暇主动凑近一位拎着菜篮、一口京片子的大妈,朝她的耳朵大喊大叫,还扇她的耳光——

     有仇必报、向来凶悍的老北京黄脸婆竟然无动于衷,看来司暇真成了常人看不见、听不着的鬼魂。

     好不容易摸清现状,司暇任由菜篮大妈穿过自己的身体,一脸忧伤,无奈仰望万里无云的晴空。

     他想,他应该是重生了吧。看着街景、人们的衣着装束,听着路人闲聊关于“乔布斯逝世”的新闻,司暇能够确定,他重生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大概是……2011年10月份,地点则是北京无疑,他可不会错认自己的故乡。

    11年,秋高气爽的日子,他当上大学不久。虽然选择的是一所偏文科的大学,专业也不是他自己挑的,但好歹过上了想怎么逃课就怎么逃课的日子,他正青葱年少、意气风发,估计大中午了,还在寝室睡回笼觉呢。

    司暇又看了看自己透明的双手,有些捉摸不清:为什么他重生了,却没有身体?老天爷让他重生为一抹荒魂,是为了什么?别人既看不见他,又听不见他在说什么,他这样漂泊于街头巷尾,什么都做不了啊?

    仗着身为鬼魂的优势,司暇横穿大马路,看哪个行人不顺眼,就踢他/她屁股。他感觉阳光穿透了自己的胸膛,虽然街边的橱窗玻璃映不出他的脸,他却凭着直觉,相信自己是年轻的,拥有了十八岁的样貌,而非垂垂老矣的八十岁。

    他有听觉,有视觉,却没有触觉和嗅觉,可他走着走着,心情莫名其妙就愉悦了,甚至能嗅到空气暖和的味儿,夹杂着应季苹果的甜。

    既来之则安之吧,他想。首先,他得找到这个世界的司暇,那个2011年的自己。再尝试尝试与他沟通,跟他说说重生趣话。

    一想到六十年前的自己,会被六十年后的他吓成什么模样,司暇就想抱着肚子仰天狂笑。要知道,他十八岁的时候胆子并不大,虽然能看几部恐怖片,但真被鬼魂吹颈后风了,他一定要抖索得险些尿裤子,并将往日的优雅做派尽抛脑后,赶紧打电话给——

    ……给他……

    就像歌词里唱的那样,只不过是多看了一眼,鬼魂状态的司暇好像就有了一颗心,扑腾腾的乱跳。

    他的那一眼,正好瞅见自己的青梅竹马,正提着一只塑料袋,走进一条黑黝黝的小窄巷。

    司暇绝不会认错那个和他一起成长的男人,他赶紧追进巷子,因为心情激动,简直在飞——而他也确有那个“水上漂”的资本,毕竟他只是无质量的鬼魂。

    小巷极尽狭窄,头顶便为一线天,只许缝丁点儿的阳光挤进来。司暇没有呼吸,但在感觉里,他也屏住了呼吸。因为他正慢慢接近那个衣着素净的青年,他看到了他十八岁的侧脸,还是记忆中那般白皙秀丽,好似能在黑暗中柔柔的亮。

    风静持。司暇张口,用最大的声音朝他呼唤。可风静持显然听不见一只鬼的声音,他目不斜视,在一只泔水滴淌的垃圾桶前蹲下,将塑料袋放到一边,对面前一蜷黑东西轻声说:“我来看你了。”

    司暇凑近了瞧,发现那是一只丁点儿小的野狗。因为身上太黑,简直就像一坨炭渣,融入了小巷灰暗的背景色,被不怎么注意路况的行人碾一脚都是正常。

    司暇敢打保票,那小野狗乱糟糟的毛发里铁定寄居着跳蚤,可百合花儿般洁净的风静持竟然摸了摸小野狗的头,语气低沉:“馒头,我给你带了馒头。你最喜欢的。还想吃馒头吗,馒头?”

    一个接一个的“馒头”让司暇眉头抽搐。风静持就那么肯定野狗儿最喜欢吃馒头?!他没试着喂过肉吧?!还有,就算狗儿喜欢吃馒头了,他也不必叫别人——咳,狗,“馒头”吧?这是何等的起名艺术啊!

    小野狗耸拉着脏兮兮的小脑袋,风静持的声音落下好半天,它才声音细细的“呜”了一声,狗脖子颤了又颤,朝风静持抬起水淋淋的大圆眼睛。

    看了风静持一眼,小野狗的力气好像就用尽了。它的头颅“咚”的掉了下去,身体也痉挛几下后逐步瘫软,明眼人一瞧,就知道它呜呼哀哉了。

    风静持垂下黑漆漆的眼睫,很是木楞了一会儿。司暇以为他会按照小时候的性子,掉几滴金豆儿,可他眼睛眨了眨,并没有哭。

    反而,他相当平静的伸手,从身旁的塑料袋里捞了一只大白馒头出来,撕下小小的一条,递到小野狗嘴巴边,用嘶哑的声音嘟囔道:“馒头,吃馒头。”

    可小狗儿早就死了,开始变僵硬了,就算馒头再蓬松柔软,甜丝丝的香,它也不能张嘴,“啊呜”一口了。

    风静持却固执,明知不可为而非为之,每隔三秒就嘶嘶的唤一声:“馒头。”并捻着雪花花的馒头条儿,轻轻戳动小野狗的嘴角,好似小野狗只是在跟他闹矛盾,他得低声下气的哄着它,等它高兴了,自然偏头一咬馒头条儿,鼓足了腮帮,圆溜溜的黑眼睛滴溜溜的转。

    “馒头。”

    “馒头。”

    “馒头。”

    风静持人长得美,说话的声音却极其不美。他小时候出过一些事,导致好端端的清澈嗓音彻底被毁,一开口,声音干哑而蛇般嘶嘶的喑涩,若旁人只听他的声音,肯定以为他是只活生生的人型乌鸦。

    但乌鸦叫起丧来,格外的凄哀悲凉,惹人心头慌。司暇听他那一声又一声——如果司暇还有皮肤——一定鸡皮疙瘩落了满地。对于风静持的行为,司暇只能归结为:孩儿被魔魇住了,暂时性失心疯了,得刺激刺激他,让他回神。

    别闹了小疯子,那只是一条狗!司暇更加靠近风静持,弯下腰,在他耳边扯着嗓子吼,还伸出手来,想拧他的耳垂——没用。他只是一只鬼魂,透明的手指一接触到风静持的耳廓,就溶化般陷入了风静持的耳朵,倒像风静持“吸收”了司暇一般。

    “馒头……”风静持咬了咬下唇,声音好似从喉咙深处传来,“你不吃,我就吃了。”

    风静持大概是想“气气”小野狗,希望能用激将法唤回它的小狗魂,竟手腕一转,就将馒头条儿往自己嘴里塞——

    司暇大惊:这还了得!野狗尽爱舔粪,风静持那馒头碰了狗嘴巴,便也是粘了粪味,他脑壳儿被陨石撞出坑了,竟吃被狗嘴碰过的东西?!

    司暇气急攻心,大步一迈,就晃到风静持面前,想一把夺下风静持手里的馒头条儿——

    ??!竟有一股引力,将司暇吸向某处!

    司暇眼睁睁的看着风静持的面容与他愈来愈远,他的身后好像摆了一块吸铁石,而他是最逃不过磁石引力的小铁钉,他要消失了,要被某种旋涡卷进去了,他才重生不到一小时,就必须再死一次了——

    “汪汪汪汪!”

    “馒头!”

    狗叫声,和风静持惊喜的声音同时响起。

    与惊喜的风静持不同,司暇惊恐的瞪大了眼睛。他发现自己变小了、变矮了,他得将头仰得高高的,才能瞧见风静持的脸!

    而且,他几乎是下意识的抽了抽鼻子,登时觉得好臭!自己活像在泔水池里滚了八圈麻将,臭得头都突突的疼!

    “馒头,馒头……”风静持的眼睛水亮亮的,司暇看到他重新伸过来那根馒头条儿,能鲜明的感觉到,自己的脑袋被他摸了摸。

    司暇脑子里一炸,登时明白了:他的魂,被狗的尸体吸进去了!

    他,司暇,变成了一条狗!

    

    3、

     司暇发现,他算是被这只滚泔水的臭野狗坑惨了。他好端端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少爷,变成了这么只专拱垃圾桶的畜生不说,似乎还魂魄被困,再也逃不出狗身了!?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司暇终于能“说话”了,他跳起身子,就冲风静持大吵大嚷,可惜风静持疑惑的微瞪眼睛,愣了半晌,突然灵机一动,丢下馒头条儿,直接掏出一整个大白馒头——“馒头,吃。”

     眼瞅见风静持又给自己递了圆滚滚的馒头,司暇气得龇牙咧嘴,干脆鼻子一拱,就将风静持手里的馒头顶落了地,然后尾巴竖得老高,冲风静持虎了眼睛汪汪叫。

     风静持见素来病怏怏的“馒头”陡然如此生龙活虎,高兴,却也不解:“馒头,你有狂犬病?”

     司暇被自己的“汪汪”声哽住了。这风静持,对着有狂犬病的狗还这么原定不动、温油蛋定,找咬啊!

     不过转念一想,身为人类的风静持又没有特异功能,当然不可能听懂一条狗的叫唤。司暇立马懈气,狗屁股墩儿往地上一坐,就闷头闷脑的只顾在心里叹气了。

     “馒头……”风静持又捞出一只更硕大的浅褐色馒头,对小狗“馒头”小声说:“荞麦的。”

     司暇虽然不知道自己是啥品种的狗,但再被风静持当成只馒头看,他即将板脸板成只哈巴狗了。“……呲……汪!”司暇的本意是想怒斥:爷就算是只狗,也不稀罕您老的馒头,滚边边儿去!——可风静持又开始撕馒头条儿了,还“以身作则”,当着司暇的面咬了馒头条儿的一端,咀嚼后吞下,对司暇认真道:“软。你能咬动。”

     司暇:“……”总之,风静持的思维轨道永远在外太空打转,司暇愣是变成条“馒头”狗了,也跟他鸡不同鸭讲。

     更加懈气,却拗不过风静持水波潋滟的漂亮黑眼睛,司暇人脸全抛,脖子一昂,就叼走了风静持手里的浅褐色馒头条,仰首阔步往巷子外走。

     狗崽儿听力好,司暇耳朵一竖楞,就知道风静持拎着馒头袋子跟了上来。他舌头一卷,就将馒头条塞进嘴里,陡一嚼巴,确实有股浓郁的荞麦味。

     司暇带头走出了黑巷子,鼓动着腮帮回头,一脸傲气的仰——视风静持,忍着狗脖子的酸,命令般叫:“汪!”——你准备去哪儿?

     这一回,鸡和鸭的思维轨道终于碰撞了。风静持背着阳光,身影的轮廓是毛绒绒的淡金色,他俯视司暇,用哑嗓子低声说:“馒头……你终于愿意了?”

     司暇:“……”他应该说:“汪,汪汪!”——“Yes,Ido”吗。

     还好风静持又补充了一句:“我带你去我家。如果你看不上……我再送你回来。”

     司暇:“……”人的家再怎么狗窝,也比臭野狗的泔水窝强好么,小疯子。

     “汪!”司暇不耐烦的嚷了一句,尾巴一甩,很有贵妇犬范儿的示意风静持快些带路。而风静持真听话的走在了司暇身边,启程前还特意问了句:“馒头,你腿好了吗?需要我抱你走吗?”

     司暇瞪圆了狗眼仰视风静持。他这青梅竹马,心肠怎么好到这等地步,连浑身泥土渣、泔水味的野狗子都愿意触摸、搂抱?他丫的是有多缺爱啊?!用一句司暇年轻时候的流行句:这不科学!

     对,这真不科学,风静持怎么可能没人爱?他从小就是个万中无一的美人胚子,虽然不幸性别为雄,没能被京城大少包养,但出落得亭亭玉立、雄雌莫辩,性格也沉稳内敛,低调不张扬,凭什么没人爱?

     司暇努力回忆自己记忆中,2011年的风静持,可脑袋里像有一团缠一团的毛线球,他硬是找不着解铃的绳端儿!他隐约记得,风静持对人的态度总像隔了一层毛玻璃,永远那么若即若离,好似不可亵玩的冰莲花——但他为什么对一条臭野狗如此低声下气、百般讨好?他真把狗当梦中情人了?!

     ……这……不……科……学。

     司暇边支楞四条小短腿,边扭头偷窥风静持。可他总能对上风静持默默凝视他的眼睛,好似风静持在顾念着他,在担忧他……会突然撒腿跑走?

     “汪汪!”司暇叫了几声,示意风静持不要杞人忧狗。风静持一听司暇叫,立刻就停下了脚步,抬手去掏塑料袋里的馒头。

     司暇:“……”果断给了风静持的裤脚一小口,纯做泄愤。但当风静持真的递上了馒头条儿,司暇还是得愤愤然后叼走。

     如此一来,司暇不敢乱叫唤了。他凭着狗身的本能,记住了风静持的味道——说不出具体是什么个味,总之是司暇所喜欢的、认为好闻的——他目不斜视,不认真听风静持哑声的指路,只凭味道,就能跟着风静持转方向、过马路、钻胡同,最后抵达一条狭窄里弄的尽头。

     “这是我的家。”风静持说完,就伸出一只手,慢慢推开了虚掩着的老木门。

     司暇个头小,率先溜进了门缝。他放慢脚步,环顾四周,记忆像气泡一般慢慢浮起,映照出太阳的七彩光。

     他记得这个小院,高三的时候,风静持带他来过这里。那时他已经保送了,是个名至实归的闲散人了,成天到晚没事干,便闹腾风静持,要去他家玩儿。风静持向来掰不过他,自然老老实实将他带到里弄尽头,在单手推门前垂下眼眸,声音喑喑哑哑,小声说:“这是我的家。”

     司暇登时恍然。他竟然以狗的姿态回到了六十年前,用狗的眼睛再次目睹了他曾经熟知的片段。这是何等诡谲难测的世事啊。

     “馒头,请跟我来。”风静持一向懂礼貌,用惯了“请”字,对着一条狗也张口就“请”。司暇忍了他的神经搭错线,跟在他后头,绕过盛大的槐荫,进了一栋外墙油腻的筒子楼的门,爬上红漆脱落的扶手楼梯,看那一线流光侧过风静持的黑框眼镜架,墙脚玻璃渣的光点跳跃在风静持的后背上,好似他身体里有一汪波光粼粼的湖。

     司暇留了个心眼,数着楼层、门号。风静持停在了4楼03号门外,空着的手伸向脖颈,在司暇惊愕的仰视下,取下了脖颈上戴着的长长红绳,显露出平日里藏在上衣下、紧贴着胸膛的家门钥匙。

     司暇:“……”好歹也十八了,还奶屁娃儿似的,把钥匙挂在脖子上!活像一出门就得掉钥匙。

     风静持垂颅开门,然而钥匙松松的转了一圈,锈铁门就开了,显然今早的反锁已经被人“破坏”,风静持的家里,怕是还有从外面闯进来的人。

     门缝一开,司暇就本能的一嗅——臭。烟和酒的臭,人体的汗臭,以及剩饭剩菜临近发馊的臭。

     风静持将门打得更开,似乎是无意识的捏紧了装馒头的塑料袋提手。紧靠他腿侧的司暇看见,风静持的家比他记忆里,更寒酸破旧、家徒四壁了。原本还有些家具的一室一厅,不知何时、又被谁扫荡,变得更加空旷,连玻璃桌面的茶几都没了,只剩一张覆盖着陈年报纸的塑料桌,上头一只豁口大瓷碗,装着两三粒污黑瘪小的花生。

     司暇忙着心酸风静持的贫寒家境,风静持却眼光直直而向里屋紧闭的房门。“妈妈!”他提高声音叫了一句,掺着警示意味十足的些许愠怒。

     司暇竖起耳朵,好像听见小睡房里传来某种响动。“吱呀”“嗬”,门音与人声同时响起,又一个熟悉而陌生的人出现在司暇的视线中。

    “你可终于回来了。”风静持的母亲——风思遥,一拢漆黑的长发,对风静持挑起桃花眼,饱含讥嘲道:“你还知道回来?”

    “我去加班了。”风静持顿顿,又说:“我给你打过电话的。”

    风思遥的眼下有青黑色的阴影,但这遮掩不了她身为一代美人的风韵。她哼了一声:“对,是啊,一星期前。加个班,需要一星期?你就盼着我给你打电话,是吧?我告诉你,我没什么好求你的,你要走就走,没人拦你!”

    风静持好像习惯了母亲的蛮不讲理,他耐心解释道:“上周忙,我在公司打地铺睡。忙完了,我就回来了……这是我的家,妈妈,我不会走。”

    风思遥不置可否的哼了一声,用柔荑般的手指紧了紧松垮的衣襟,似乎在遮掩身体。司暇发现她的视线总往那紧闭的房门瞟,好像她在内屋里藏了个见不得光的东西。

    “汪汪!”司暇突然蹿出风静持脚边的阴影,拦在风静持面前,冲风思遥呲了牙齿叫:“汪汪汪!”——他隐约嗅到了里屋内、一个男人的臊臭体味!风静持打出生就没见过父亲,他母亲也一直单身,那么,风静持的母亲——

    竟然把外边的野男人带到家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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