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不识愁滋味  4 男人的胃

章节字数:2531  更新时间:13-11-19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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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绍安那时候的承诺真是诱人犯罪啊。

    我当时就很认真的认为他和自己是一类人了,当然他从来没有对我隐瞒过他的什么情况,只是我知道的不够及时而已。

    我很自私,很小气,很斤斤计较——当我在面对感情的时候。

    当他能够给予别人的幸福超过我所能感觉到的限度时,我就会吃醋,就会难过,就会想起很多很多个日子之前的我们的初相见,就会问自己,当时为什么不反问回去他的问题。

    如果我早就知道故事会结束,就不一定会让它开始。

    这种心理似乎是很病态,不是宁缺毋滥的完美主义,只是单纯的带着妄想试图操纵一番掌控之外的定数。

    这种人真蠢,就该祥林嫂一样自言自语,“我真傻。真的。”

    可是我就是这种人。

    孟绍安从河滩上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灰,然后伸手拉我起来。我没有拒绝这种好意的帮助,因为我的腿已经坐麻了。

    起来后我在自己的腿上捶了捶,低着头默许他牵着我的手向着那辆破面包车走去。

    当然四周无人,坐到车上后孟绍安问我家住在什么地方。

    我不知道怎么才能精确的描述我根本说不清的地方,只好说了标志些的其他建筑物。

    孟绍安的表情先是比我还茫然,最后重重的点点头。

    孟绍安问我,“你没有打过车吗?怎么连个路也说不明白。”

    我摇摇头,“以前没有一个人打过车啊,都是和别人搭伙什么的,”然后反问道,“我说的地方很难找吗?你是开出租车的,怎么会不认得路。”

    孟绍安摇摇头,“不,我还真不是。我今天就是替别人帮个忙,开一天工。”

    我惊讶道,“那你有驾驶证吗?”

    他开动了那只有些残破的面包车,“当然有——你这么不相信我?”

    我连忙否认,“没有没有,怎么会。我就是问问。”

    然后孟绍安很宽容的原谅了我的质疑,“其实我真是感谢那人让我今儿个帮他开车。不然我怎么碰见你。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啊。”

    我咳了一声,“行行行,我说不过你。开你的车吧。”

    一路上我们说了很多东西,主题多半是我在了解他。

    孟绍安真的不是个司机,但是我也真的没有看出来他是高职技校毕业的。

    嗯,学的是烹饪。

    所以孟绍安应该是个掂大勺儿的主儿,这一点他长的很名不副实。

    我一直以为厨师什么的,都是油光满面思维奇特的肥胖大叔,或是嗓门奇大臂力过人的中年妇女,这就是我对食堂的大师傅的印象。

    万万没有想到还能长成孟绍安这种模样,其实我更愿意相信他是个保安什么的,身材挺合适的。

    后来孟绍安要我的电话号码,那时候手机还并不多,比如我就没有,BP机已经被扫到了历史的垃圾桶。

    我很抱歉的问他可不可留家里的电话,但是请不要随便打,我不希望接受家长的不厌其烦的盘问。

    由于我真的没有早恋过,所以是一个饱经考验的合格的忠诚战士

    ,所以没什么好怕的,但是现在就不同了。

    孟绍安的家并不在市区,而目前他正生存在市区内的、某个旧时从属于国有企业的、美其名曰“单身职工宿舍”的狭小空间内。

    孟绍安邀请我去那里玩儿,我眨眨眼,“再议。”

    我从口袋里找钱的动作被他挡了回去,“你这人真是有意思,我们是什么关系——谈钱多伤感情。”

    这话说的真好,后来我们两个的钱自从花到过一起,就再也没算清楚过。

    然后我讷讷的缩手,木木的应着,“谢谢。”

    再后来的暑假我过的很无聊。

    一家人去了离市区几十里地的无名小山,带着买好的烧饼和自己家里腌的咸鸡蛋,背着很多水。

    我在山间的石缝里面触摸着细细的山涧流淌,然后就想起了孟绍安。

    一个暑假内他用不同的需要插着卡的公用电话给我打了好几次电话,最让我受伤了是那次他挂电话前说道,“涵涵,我爱你。”

    当时我一激动就把话筒给揪下来了,然后,然后我安了好半天,才把电话线捅进去。

    害人不浅。

    暑假里偶尔和认识或不认识的人打打篮球,其实我并不是很会,况且长的也不高,我体检的时候净身高数据一米七零。

    偶尔也看看英语,背几个单词,去过一次孟绍安的窝。

    我惊异于这地方也能住人,小破楼至少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产物了。

    楼道里面很昏暗,小砖楼一共四层。

    孟绍安住在二层的某一间屋子,我完全没有概念,它到底有多大,可能也许大概应该有十平米。

    一张双人床,一个很奇怪的台式的空调扇还是空调,吊扇转的倒是不慢。

    屋子里很干净,他的东西摆放的很整齐。

    还有一台二十一寸的电视,我在他的屋子里不知道干什么好,他努努嘴,“有杂志,喝水自己倒。”

    通俗的大众刊物攒了有一摞子,有的我看过,有的没有。我在屋子里有一搭没一搭的翻着书,他在走廊里面炒菜。

    那种水溅入油锅的声音很是生动,就像很多年以前我学念《蒹葭》时候的伴奏。

    厨师就是厨师,我只会泡面吃,他却很快整出了四菜一汤。

    我只记得都是家常菜,品相很好,却不能准确而真实地还原那到底是些什么,有鸡蛋有肉有菜。

    然而那天我记得最清楚的事,却是我们吃的不是米饭而是馒头——一块钱六个的馒头。很奇怪,但是我确实这一点没有忘。

    不是有些东西不值得铭记,不是我选择性失忆,只是我没觉得那么有必要把每一次感动都拎出来画上纪念日,况且那时候,感觉真的不是那么强烈。

    不会像某些时候,我会在厨房外面看着他忙碌的背影去思考他的表情。

    那是孟绍安给我做的第一顿饭,我却忘记了,但是并不要紧,因为从那之后,他为我做过好多好多次饭,根本就是习以为常的习惯,没什么特别的含义。

    但是我记得他解释道为什么他做的菜色没有那么鲜亮,“不要相信外面馆子里的那堆花花绿绿的东西,都放着添加剂什么呢。要不,那个颜色儿,哪儿能那么好看呐。”

    然后我把这句话铭记在心,在未来的日子里对颜色诱人的熟食很有抵抗力,也不会迷恋餐馆招牌上的色香味俱全的图片,当然也不会听信摊贩天花乱坠的推销食物。

    我在这一点上很执著,有的人说过的什么话,只要我决定记住了,就一直这么坚持,估计一辈子都忘不掉。

    我还记得小时候因为我饱受过蛀牙折磨,所以换牙后,我妈告诉我说,晚上七点之后不许吃糖。

    然后我就一直奉为圭臬了,再也没再新闻联播每晚开演后的时间段内碰过一下甜食。

    有句话说的真是好啊,“要想抓住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男人的胃。”孟绍安一定是这样想的,在某一年的八月份的时候我在小屋子里吃了一顿饭,然后不止是因为这个,我发现我开始完全有了恋爱的感觉。

    孟绍安到底有没有抓住我的胃是个需要时间考验的问题,但是拴住一个人的心,有的时候快的就是一刹那的事情。

    那感觉真幸福,真想昭告天下——终于有了一个除了爹娘以外的人疼我啦!

    再然后,我就收拾行李滚蛋了。

    因为暑假无限好,但是有期限——因为新生开学报到的日子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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