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第九十二章:迟暮

章节字数:1179  更新时间:15-03-20 08:06

背景颜色文字尺寸文字颜色鼠标双击滚屏 滚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第九十二章

    张丞相缓缓的看向萧怀乾,萧怀乾心里咯噔一下。

    张丞相说:“回皇上,齐王爷便是不二人选啊。”

    萧怀乾低下头,心里早就在暗自盘算,他知道张丞相和萧怀明是故意设局让他跳下去,可是虽然知道是这样,萧怀乾也没有办法拒绝。

    因为萧怀明是皇帝,没有人感违背他的。

    萧怀明满意的点了点头:“张丞相说的对,让齐王去接昌和公主不仅显示我央央大国的气阔,也能看出我们的待客之道……”

    萧怀明看向正在埋头的萧怀乾。

    继续说到:“诸位爱臣还有什么异议么?”

    众臣根本就不想揽这件事,既然还给让萧怀乾干这件事,他们干嘛要自讨苦吃,于是纷纷说到:“皇上万岁。”

    萧怀明很满意,因为一切都朝着他想的方向发展。

    于是对萧怀乾说:“齐王可愿意?”

    萧怀乾答:“臣接旨。”

    萧怀乾讥讽的笑了笑,既然你先下手了,我便接招就是。

    那讥讽的笑容,自然没被萧怀明看到。

    “既然如此,便退朝吧。”

    ……

    萧怀乾从早朝下来,便窝在自己的书房。

    他看着书案上一张张白纸,上面算是“昭”这个字。

    这个字,就像是深入萧怀乾的骨髓一般。

    痛在深处,虽然表面看不出疼痛,因为萧怀乾学会了隐藏。

    但只要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萧怀乾还是会忍不住的执起笔,一笔一画的写下那个字。

    那一笔一画,就像是针一般,刺进心里,绵绵密密的疼。

    萧怀乾看着纸上的字。

    喃喃到:“阿昭,是你变了,还是我变了,你说的对,和我在一起,只会让你难过,自从叔父死的那一刻,我们,便再也没有……可能了,我的余生,只有复仇,和我在一起,根本不可能许你一世安宁……既然这样,我还不如放手……让你幸福,可是,我还是很疼,是不是,只有死掉……才能忘记你……”

    萧怀乾不知道自己还能在祈求什么。

    凋谢的飞花,满天在飘摇,离开的那一瞬间,他和他便再也找不到对方的身影。

    是什么让他们走到如今这个地步,谁都不知道,因为这都是命运。

    “阿昭,我……还能爱你么?”声音喑哑的让人觉得难过。

    过了许久,许久。

    萧怀乾将纸放在烛焰上,看着火舌渐渐的将那个刻骨铭心的字迹吞没。

    萧怀乾终于松了一口气。

    虽然他知道,自己还是会忍不住再写。

    但这样,至少可以让自己好过一点。

    沐昭,剩下的这些岁月,换我来把你忘掉吧。

    ……

    皇宫,萧亭。

    萧怀明抱着一个美人,看着亭子外的风景。

    淡淡的月光照射在那个美人脸上,竟有几分像迟暮。

    但是皇宫里的人都知道,那个女子不是迟暮,而是萧怀明的新宠鹂妃。

    萧怀明微微带笑,看着鹂妃。

    鹂妃也被萧怀明这么盯着,有些微微脸红,娇羞的靠在萧怀明呢怀里:“皇上干嘛这样看着臣妾呢~”

    萧怀明说:“因为,你长得像一个人。”

    鹂妃刚刚柔软的身体不由的一紧:“皇上心里有别人。?”

    萧怀明没有说话,但高傲冷漠的眼神说明了一切。

    鹂妃不满:“皇上是臣妾的父君,怎么可以说臣妾长得像别人!”

    萧怀明刚刚还带笑容的脸一僵。

    刹时,所有的人都抹了一把汗。

    这个鹂妃,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萧怀明一把推开她。

    鹂妃重重的摔倒在地上。

    然后不可相信的看着萧怀明。

    

    搜索关注 连城读书 公众号,微信也能看小说!或下载 连城读书 APP,每天签到领福利。

打赏本章    举报本章
这本书实在是太棒了,我决定打赏作品的作者!
100 铜板 300 铜板 1000 铜板 3000 铜板
5000 铜板 10000 铜板 30000 铜板 100000 铜板
打赏查看
送黄瓜送苹果送香蕉送笔记本送手机送钻石送跑车送别墅
标题:
内容:
评论可能包含泄露剧情的内容
* 长篇书评设有50字的最低字数要求。少于50字的评论将显示在小说的爽吧中。
* 长评的评分才计入本书的总点评分。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本站内容。
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拒绝任何反动、影射政治、黄色、暴力、破坏社会和谐的内容,读者如果发现相关内容,请举报,连城将立刻删除!
本站所收录作品、社区话题、书库评论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果因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或者问题,连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