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3054 更新时间:14-02-05 16:04
来认识一下我的哥们儿——强哥,原名王强。这个名字实在是庸俗至极,一个毫无新意的“王”字,再加上一个土得掉渣的“强”字,光听名字就让人提不起兴趣来。强哥外表真正人如其名,所以也就没有什么介绍的必要了。
为什么要叫他强哥呢?这里还有个故事,其实我们以前是叫他小强的,但他老是觉得不好,总有种要被人拍死的感觉。那时正值《古惑仔》风靡,电影里的主人公陈浩南被称为南哥,强哥说这才够威风,非要连名带姓地都随了陈浩安,直怪他爹为什么不姓陈?我们见状,忙安慰道,“名字就别改了,我们以后叫你强哥不就得了。”强哥听后觉得还行,也就没了异议。
我和强哥的友谊十分深厚。从高一到大四我们都同班,而且是同一个宿舍。所以我认为自己对强哥的了解是十分深刻的。强哥曾说,“妈的,咱俩真是有缘啊。”
我说,“是啊,想不见你都不成。”
我一直有一个固执的观点:一个人的缘份是有限的。所以我一直有个忧虑,我的缘份都被强哥夺走了,那我与美眉就没缘份了,而且正是泡妞的当打之年,这使我懊恼不已。只可惜强哥我俩对同性提不起兴趣,辜负了上天的美意。我俩在一起虽然没妞可泡但却经常讨论泡妞技巧,因为我们认为这些在日后的实践学习是用得着的,远比讨论什么“高薪能不能养廉”的问题要实用的多。
强哥一直有个愿望就是泡个美眉,在宿舍里经常能够听到他胡侃,说今天在哪儿又见了个美女,有多漂亮,然后信誓旦旦地说明天要采取行动,主动出击,但事情每次都到这儿便画上了句号。强哥的勇气在妞们儿的打击下日益阳痿的同时,他的大脑中负责幻想的细胞日趋坚挺。那时我就开始意识到,强哥被妞儿害得不轻,但强哥认为是妞儿给了他力量。
强哥把周静让给我之后,突然开始刻苦地学习。我们都觉得强哥终于要努力学习报效祖国了。强哥刻苦的结果是和我并肩迈进了大学的校门。在上大学之前,我被书本上对大学校门的描述所迷惑,认为大学校门对学生的意义就相当于麦加城对伊斯兰教徒一样神圣。所以我和强哥报到那天站在大学校园门口的时候我觉得应该说点什么有意义的话,便对强哥说,“强哥我们要好好学习,为四个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一那份力量!”
之后强哥一句话让我现实了不少,“去你妈的,四个现代化是什么玩意儿啊?”
我说:“我……我也不知……”
“快走!”强哥打断我,“前面有个美女。”
我说:“一般这种情况下都是后看青山绿水,前看呲牙咧嘴。”我看见一个倾国倾城的背影,通常我是不会看前脸的,以为上帝给你一漂亮的背影已经是相当仁慈了,你总不能贪婪地还想要一个漂亮的面容吧?做人知足点好。
“别废话,快点!”
我和强哥加快了速度,超过了那个女生。我必须承认,这次我错了。看来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强哥把他的行李箱硬塞给我,说:“机会来了。”还没等我回过神儿来就已经到了那位美女的身边,然后微笑着说:“同学你好,我来帮你拿行李吧。”
那个女孩微微一笑:“不用了,我自己拿就行了。”
“别啊,你看我也空着手,同学之间应该互相帮助嘛。”
“真的不用,我自己就行。”
“没事儿”强哥说着就把女孩的行李箱夺了过来。我跟在后面静观其变。
强哥问道:“同学,你叫什么名字啊?哪个专业的?”
那女孩说:“我叫张倩,金融专业的。你呢?”
强哥说:“我叫王强,国际贸易专业的。”
“那咱们是一个系的,真巧啊!”
“可不是嘛!你住几号楼啊?我给你送过去。”
“不用了,我自己就行。”
“瞧,客气了不是?为美女拿东西是我的荣幸。”
我找到宿舍,把东西都收拾好了。强哥满头大汗地回来了,说:“妈的,累死我了。”
我问:“怎么样?有什么进展吗?”
强哥说:“你以为找鸡呢,电话号码要来了,爽!”
我说:“那女孩住几楼啊?”
强哥说:“妈的,住六楼,差点没要了老命。”
在此插播两点感慨:第一,我一直都无法从力学的角度解释女孩是如何运用她柔弱的身体拿起那么多的行李。而且经过认真取证,我发现女孩在逛街时是体力最为充沛的时候,她们可以连逛十条街而面不改色心不狂跳。以至于我时常想,如果把这些女孩放在一起组织一个路边有各种服装、化妆品店的马拉松比赛,就算路程有马拉松的两倍也是没有问题的。
第二,我发现男孩在心仪的女孩面前都有无穷的表现欲。我记得小学时有位男同学十分胆小怕事,但有次在自己喜欢的女孩面前把欺负他的壮汉打倒在地。当时的我们都认为这是爱情赋予他的力量。
看来不管男孩女孩都是有巨大的潜力的。只不过男孩的潜力是为了泡妞,而女孩的潜力是为了被泡。
强哥对于泡妞的认识如同当代的大学生一样,只会理论,不切实际。此时便开始不知所措了,于是开始广纳民意。宿舍分为两派。保守派主张从长计议,要充分的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冲动派则主张兵贵神速,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双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从《孙子兵法》到《葵花宝典》,从美伊战争到考试作弊,所猎之广,让人无不赞叹。双方从吃完晚饭便开始辩论,直到夜里两点才依依结束。中间几次要不是我和强哥的劝解,双方差点就演变成武力冲突。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自己看着办吧!
强哥除了说了句“我操”之外,便再没有发表什么意见。
第二天一大早强哥便早早起床,认真打扮,头发分的笔直,就跟拿着板尺量着分的。之后一脸满足地走了。我们猜测强哥一定是手拿一大束玫瑰花,然后单膝跪地,认真地说,“倩倩,做我的女朋友好吗?”然后张倩把假装的伤心摆在脸上,“王强,对不起!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强哥眼中含着热泪说:“那我们还能做朋友吗?”
张倩说:“当然可以。”就在这时天空开始下起倾盆大雨,而且没有半个雷声或闪电作为预告。然后张倩的帅气男朋友开着一辆法拉利跑车准时出现,下车后为张倩撑开雨伞,两人上了车之后,一个高速起步,把地上的雨水一点不糟蹋地溅到强哥身上。
这时强哥手里捧得玫瑰花迅速枯萎,虽然这很不符合植物的新陈代谢规律。然后玫瑰花瓣必须是一片一片地掉落,掉在地上,溅起大大的水花。虽然花瓣很轻,强哥也没有姚明那么高。最后强哥手里攥着已没有花瓣的玫瑰花失魂落魄地回到宿舍,生了一场大病,最好是高烧不退。接着不知从哪儿蹦出另一个女孩对强哥进行无微不至的照顾。后来两人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至于那个女孩是如何认识并爱上强哥,以及她的身世,这里无从考证。因为电影里都是这么演的。
然而事实又一次与我们的想象背道而驰。看来我实在不适合做诸如算命先生之类的工作,否则少挨不了打。强哥带来了把张倩搞定的消息后,大家无不捶胸顿足,喊爹骂娘,感叹二十一世纪女孩就是开放,对自己没早下手充满悔意。
以后的日子里我们白天根本看不到强哥的身影,之后愈加严重,我们在晚上也看不到他的身影了,因为强哥与张倩去外面租房子了。这让大伙羡慕不已。故事如果再这样发展下去,我想读者一定会看不下去了,这也难怪,连我都写不下去了。其中不乏有些激进的读者会把书扔到垃圾桶,然后破口大骂,“我操,这样的傻逼也能出书。”然后又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要不然把这书当废纸卖,至少可以换几毛钱花。所以强哥为了故事的可看性,毅然决然地被张倩甩了。原来张倩早就有男朋友,只不过两人不在同一个城市。后来那爷们儿知道了此事,直接坐车过来跟强哥火拼,两人当时摆出一副争夺交配权的样子,不由让人感叹异性真的是相斥。
反正结果就是,强哥给了那爷们儿一顶绿帽子,那爷们儿给了强哥俩嘴巴子。两人也就算是不分高低,平分秀色。估计强哥早就深谙这道理,因为他依然选择留在张倩的身边。倒是张倩提出了分手,给出的官方理由是不想再错下去。这使强哥异常伤心,夜不能寐,食而无味。但我想这还是不错的,至少强哥还是尝试着去睡、去吃,虽然睡得不好,吃的不香,但还不至于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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