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2854 更新时间:14-04-28 22:19
在报社里的新工作很轻松,他只需要静下来,耐心地审核文章就行了。他喜欢这份新工作,空闲的时候,他还可以抱着一本书看。同事们对他也很友好,不会再像以前的那些人,总是把工作推给他,支使他做各种杂事,却把最后的功劳揽在自己身上。同事们看到他写的文章,还会鼓励他投稿。他几乎在这体会到了十三岁以后从未感受到的温暖与呵护。十三岁那年,他的父母双双死于工难,他被唯一的亲人大伯收养,只是大伯家中本有一子二女,经济也颇为困难。他的堂哥许强总会骂他是“包袱”“累赘”,他总是肥大不合身的旧衣服,吃着苦涩的水煮青菜。而那些少有的鱼和肉则进了许强和他妹妹的肚子里。徐强一直欺负他,大伯和大伯母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沉默中认同了他的做法。那时,他的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即使是夏天,他也依旧穿着长衣长裤。到了他18岁的时候,大伯在屋门前抽烟,看着他背着书包回来,就站起来,把他叫到里屋里。许陌至今仍记得那昏暗的灯光和那不断升起的烟圈,那呛人的烟味和压抑的气氛让他不自觉屏住了呼吸。
“许陌啊,一眨眼,你都十八了。你看你强子哥马上就要结婚了,英子姐也要考学了,家里钱不够。你也长这么大,你出去闯吧。”他顿了顿,似乎是在等他的回答。
“好。”许陌忍住身体的颤抖答了一句,接过大伯递给他的一个小布包,匆匆收拾了下衣服,便离开了这个他住了五年的家。没有人来送他,或许有下人正在为能够名正言顺地甩掉他这个包袱而欢欣雀跃。夜色中,少年跑得飞快。村子里的其他人家都在吃晚饭,摇曳的灯火,满天的星子,还有夏虫的鸣奏,却没有看到这个被命运抛弃的瘦弱少年。
从十八岁到二十一岁,他来到这个城市已经三年了,贫穷的生活没有摧毁他的意志,他的眼睛依旧温润如水,他一步步地向前,带着鲜血和伤口,带着孤寂和伤痛,他在黑夜里舔舐伤口,在清晨里开始继续奔波。
他们从相遇到相爱,不过两个月时间。在他们最开始在一起的时候,他有时也会不适应,不习惯程翊的温柔,而且还会忧惧。显然,程翊不给他返回的机会,他会转移他的想法,拥着他,亲吻他让他无暇顾及其他。他不知道每晚拥着他入睡的人,有多在乎他,在乎他的心情变化,在乎他的身体状况。或许在以后的生活里,他们会产生分歧,但是,程翊相信,他再也放不下这个人了,他是他世界里唯一的美好。最近几天,许陌回到家里,总会向程翊说起报社里的那只小猫。小猫是报社的BOSS的妹妹的,她自从上次来看望自己的哥哥时,偶然看见了许陌,便每周来三四次,并且还会带着一只猫。她和许陌年纪差不多,正是一个女孩青春正茂的时候,她有时会故意逗许陌,同他开玩笑。两人也渐渐熟悉起来,许陌也开始主动和她谈论时下流行的音乐和各种趣事,而不是倾听的多,说的少。中午吃饭的时候,总能听到他们的笑声。
“程翊,那只猫好可爱,软软的毛,远远的眼睛,还有小小的耳朵。”
程翊听到他又说起了那只猫,还有那个女孩的名,,沉默了一会儿,也没说什么。只是照例让他去卫生间里洗手,温度适宜的水流流过手指,冲走了泡沫。许陌仍沉浸在对小猫的喜爱之情中,也没有发现男人的不同寻常。
吃完饭后,男人去书房里处理公事,而他在旁边的卧榻上靠着抱枕看书,许陌听着钢琴曲,不知不觉睡着了。程翊完成工作后,看着他如婴儿般毫无防备的睡颜,心情也不自觉地沉静下来。他伸手关掉还在播放音乐的手机,抱起他,往卧室里走去。他想,怀里的这人是他的,触手可及,心里的某一角。倏地坍塌,程翊给他盖好毛毯后,又回到书房,想了片刻后,便拨通了电话。话筒里传来吵闹的声音,大概某人又在开始丰富多彩的夜生活了吧。他皱了皱眉,几秒过后,那边终于安静下来了。
“喂,程翊,你多久没有来这儿了,今天怎么有兴致给我打电话?”
“穆加森,你……”
“行了,我错了,你说吧,找我有什么事?我最近可没惹祸。况且,我上回帮了你忙,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不如,把那辆客户送你的跑车借我开开。”
“你妹妹最近是不是常去报社?”
“嗯,她这阵子常来,你也发现许陌的笑声多了吧!”对方沉默不语,穆加森心里不禁有些发紧。他这个好友兼竹马,从小就一副生人勿近的摸样,总是抿着嘴,极少对什么产生兴趣。两人从小一起读书、长大,他对程翊非常了解,此时敏感地感到对方的不悦。
“哎,我说你,不会是吃醋了吧!不是你让我找人开导他的心情,现在这不是挺有成效的。行,我知道了。你是认真的吧。我看那孩子很老实。”
“他的好,我当然知道。我会和他……一辈子。”
“那就好,我可不忍心那么好的孩子受到伤害。还有,你什么时候正式介绍他和我们认识一下?”
“嗯,等这周周末吧。”
程翊挂了电话,抱紧许陌的腰,轻轻在他耳边说了句什么,然后也睡下了。
第二天下午,许陌回到家的时候,发现了鞋架旁的那只猫。他立刻跑过去抱起它,鞋也没来得及换。程翊听到声响,赶紧替他换好拖鞋,又让他洗净双手,用完饭,洗漱完毕后,才允许他去同那只猫亲近。“程翊,这猫是你买的吗?”
“嗯。”男子坐在沙发上,淡淡地回了一句。
“我们给他起个名字吧。”
“你起就好。”
“不如就叫墨墨吧!你看它的眼睛多亮,像宝石一样。”
“好,你不会再去碰别的猫吧!”
“呃,好吧!反正这只猫也很可爱,比那只还要小。”
“这是只猫仔,才两个月大。”
“哦,难怪他那么小,那么轻。”
小猫听不懂两个人的对话,只是尝试着舔了舔温热的牛奶,不时“喵——”的叫了两声,蹭蹭许陌抚摸它被毛的手掌。”
程翊比同龄人要显得早熟,似乎从小到大都是一副冷酷、淡漠的样子。在别的小孩鼻涕、眼泪弄得一身脏的时候,他永远都是干干净净的。在别的孩子喜欢玩沙、打水枪、赛陀螺、捉弄班上的女生的时候,他却在房里翻阅世界名着,读财经报刊。长大后,在别人四处求职的时候,他已经取得了金融、经济学、数学等学位,正坐在自家公司里当总经理。所以,像小猫小狗等之类可爱的生物从来不在他感兴趣的范围内,他只是为了爱人对小猫的喜爱而再次破例,他容忍这样一只生物生活在本来只属于他们二人的领域内,这本来就很反常。这实在不符合他一贯的作风。但是,他的私心里更是不能容忍,有那样一个女孩,和许陌的年纪相仿,他们相处得过于开心了。是的,程翊不能允许,许陌只是他一个人的。或许有一天,有更多的人发现许陌的好,许陌会不会离他而去,然后娶妻生子,去过正常的生活?他也没有把握,毕竟当初是他主动的,是他强行把许陌拉到这条道上来。在他心里,许陌是一块璞玉,虽不像钻石那样锋芒毕露,但他却是块暖玉,自有他的无双清华与隽美。他是他发现的,怎舍得拱手让人?想到许陌发现小猫时的高兴神情,他觉得这些都是值得的。一只小猫,总比一群人要好,他像狼一样,时刻关注敌情,绝不容忍自己的领地遭到侵犯。而且,穆加森的妹妹——穆黎宣,一位正在攻读心理学硕士的跳级生说,受到过伤害的人,如果与动物相处,会有助于恢复他们的心灵创伤,给予他们安全感,从而改善他们的心理状况。
正因为如此,程翊才会让穆黎宣去接近许陌,只是,他没想到,许陌会如此喜爱那只猫,会与穆黎宣,这位长相甜美、性格奔放的女孩处的如此之好。才短短一周,他就天天从许陌嘴里听到那个名字,听他们讲的各种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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