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9章 大漠风

章节字数:2648  更新时间:14-09-25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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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希贤不高兴地说:“李师傅,你说了半天,这儿也江湖,那儿江湖,你都让我糊涂了。你说说媳妇这个事儿咋整?”

    戴隆邦一锤定音,他说:“昨天晚上不是计划四个人去吗?这正好还缺一个,二驴子,你就掂兑着办吧!”他看戴二闾仍然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便说:“去吧,该准备啥东西,趁早收拾收拾,明天你们就动身吧!”

    这就是说,父亲答应了曲玉娇的要求。不过没有明说出来。戴二闾心里一阵激动,他在内心中一直感激着父亲对他的理解。他这才慢慢地退了出去。走出会客厅,他如释重负一般,觉得阳光格外地灿烂。人们的欢声笑语不时传进他的耳中,那种温馨大家庭的感觉在时时地一层层起着波澜。刚到院子中,一个老顾主带着一个伙计从大门走了进来。他热情地迎上去,顾主说,他有一趟江西的货,来镖局找几个人。走着说着,戴二闾一直把顾主引领到会客厅。

    直到午饭后,戴二闾才回到他的新房。他差点没有认出曲玉娇,她脱去了华丽的衣服,换上了一身村姑的装束,但她与生俱来的那种灵秀和睿智却难以掩饰。

    曲玉娇嘟着嘴说:“小毛驴,吃饭时候,你为啥不理我?”

    “疯丫头,”戴二闾懒懒地往床一挺,接着说:“有啥好说的?我问你,是真想跟我一起上大漠啊,还是你又在开玩笑?”

    曲玉娇把戴二闾从床上拉起来,揶揄地说:“你是大镖头,老掌柜有时候还听你的,俺一个弱女子,敢在你面前瞎胡说?!你让我去我就去,你不让我去,哼,我,也,去!”

    “看来。你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了。”

    “你是老鳖趴到蒺藜上——看你咋圆吧!”

    “想去,就得听我的。”

    “那你说吧!”

    戴二闾告诉曲玉娇,出门时,必需改装,易容不易容倒无所谓。穿一身男装,能更少地引起人们的注意。更重要的是,在人多的地方,尽量学得像哑巴进庙门——少说话,多磕头。胡乱逞强,不是真英雄,该出手时就出手,扶弱济困才是练武人的本份。整整一个下午,他对她说了很多行走江湖的经验,说不定一路上会遇上什么事呢。但不论碰见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

    又是一个静寂的凌晨。

    戴二闾看着身着男装、梳洗打扮后的曲玉娇说:“扯天说闯荡江湖,闯荡江湖,你和我一起能闯出个啥东西呀?”

    曲玉娇甩了甩辫子说:“我这是伴君仗剑走天涯。”

    “好!我们携手仗剑走天涯。”

    他们各自挎上了自己的小包袱,握着自己的宝剑,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走出他们的小院,来到前院中,跨上了属于自己的远征的马匹。

    在这个清凉的秋天的凌晨,他们那清脆悦耳的马蹄声,唤醒了沉睡的赊旗店。

    

    夜宿晓行的生活,对曲玉娇来说,这是第一次。刚开始的头两天,她还真的有点儿不太习惯。每天在马背上颠簸,全身的骨头都快散架了。如果二闾和她一样,跑到目的地后,早已是人困马乏,哪还有力气和人家比武?她体会到了戴二闾的难处。看起来,不论什么事情,都是说着容易做起来难啊。因为要亲身去体验,因为自身所处的那种环境,身同感受是无以言表的。而说出来的,哪一个又不是变了味的呢?正所谓是:一落言筌,便成谬误。

    经过长达十五天的长途跋涉,戴二闾他们一行四人终于到达了阿鲁科尔沁。长天苍茫,大地辽阔,一边是丘陵,一边是平川,蓝天上风起云涌,白云一团又一团,放眼望去,哪里有人烟,哪里有村庄啊?想找个人问问路,恐怕不是个很不容易解决的问题。从早上行走到午后,还是不见一个人影。怪不得他们在承德府的客栈向老板问路的时候,老板说:我看你们像是中原来的人,你们是不知道啊!那地方无论如何是不能去的呀!你们要去的赛罕塔拉,就在阿鲁科尔沁,它在赤峰的东边,离此地还有600里地。两天后,你们会走到一个叫作喇嘛岭的小镇,到那里,你们必需检查检查你们所带的水和干粮够不够,否则,一旦进入大漠,等你知道自己的水和干粮不够,那就晚了,甚至会出人命的。另外,还有必要雇一个会说蒙古话的人作向导。如果你们会说蒙古话,那就不必了。

    按照客栈老板的话,他们在喇嘛岭先准备了足够的水和干粮,然后又找到了一个叫莫日根的蒙古人作向导。

    从昨天下午到现在,在这茫茫草原上,他们已经走了整整一个对时了,还没有碰到一个人影。如果没有莫日根,他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莫日根告诉戴二闾他们,在蒙古,叫巴特尔的人很多,但出名的很少。蒙古人只有名,没有姓。他们要找的那个巴特尔,在汉话中,是英雄的意思。他自己的名,莫日根,是箭法高超,知识渊博。不过,这都是长辈起名时,寄予的美好向往。实际上,他的箭法远没有他弟弟查干巴日的高超。而他的知识,还没有他哥哥阿都沁夫的渊博。

    牛希贤问:“那个会用大刀的巴特尔,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莫日根显得很是紧张,他问:“你们是他的朋友,还是他的仇人?招待朋友,献上的是香醇的美酒;仇人见面,使用的是锋利的快刀。赛罕塔拉的巴特尔是草原上一个真正的英雄。他不但是整个阿鲁科尔沁的骄傲,而且,他还是辽北大漠的武林盟主。他代表着至高无上的权利和地位。这些年来,不断有人找上门来和他比武斗勇,结果,不是大败而归,就是丧命于他的刀下。两个月前,他在一次草原上的那达慕摆下了大擂。对了,这个那达慕,就像你们汉人起的会。很多人都聚在一起,进行交易啦,比武摔跤啦,唱歌跳舞啦,特别地热闹。可是,截止今天,也没有人能比得过草原英雄巴特尔。”

    牛希贤又问:“巴特尔用的是一把什么样的刀呢?”

    莫日根说:“刀是杀人的刀,剑是伤人的剑。我听说,没有见过血的兵器,永远不会有灵气。而草原英雄巴特尔用的那把刀,是世上少有的金刀,它有一杆一丈二尺长的柄,那可是纯铜打造的,传说,刀是纯金的。它曾经沾过无数人的鲜血。在草原上,刀法最好的非巴特尔莫属。你们不会是找他比刀法的吧?”

    戴二闾说:“比比刀法,一样可以成为朋友啊!”

    莫日根说:“我真诚地奉劝你们,作朋友可以,但千万不要不知深浅地去比什么刀法啊!那可不是说说就算了的事情。你们四个人一齐上,恐怕也不是巴特尔的对手。况且,你们之中还有一个汉家女。”

    “你怎么知道我是女流?”曲玉娇惊奇地问。

    “当然很明白了!”莫日根说:“按你们汉人的习惯,男人是从不穿红色的鞋子的。而你,不但穿的是红色的鞋子,而且还是一双红绣鞋。即使你是一身男人的打扮,但也掩饰不了你那女人的灵秀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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