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家产

章节字数:2915  更新时间:15-04-03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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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三元五告诉依依说,前一段时间,芦花镇那边出了一件事。

    一辆受惊了的马车掉进河塘里,赶车的丈夫逃脱了。拉车的马,与车中女的娘子均被淹死了。据说,那位娘子的尸体捞出来时候,姿势还是坐着的,两个手放膝盖那里,捏的很紧。

    原来,这位娘子的娘家就是芦花镇人,她在娘家小住了几日,丈夫来接,就准备回夫家去,结果,竟出了这样的事情。

    一个目睹了全过程的人道:“那马车之前就跑得飞快,差点把我带倒喽。当时,我还说了句,赶这么快作甚,小心掉河里……。结果,话音落地,那马就受惊了,我眼睁睁看着它,真的就掉进河塘里去了……”

    那娘子的父母亲人哭的死去活来。有人便将这事与吴家施行家法,曾经沉塘了一个年轻寡妇的事牵连起来。

    “……。自她死后,那宅子就一直不曾太平过了……”

    “快要到三年之期了,莫不是要找替死鬼……。”

    “哇,这小娘子和原先沉塘的吴家娘子,年纪差不多大……”

    芦花镇是青龙县与曲原州的必经之路。位于青龙县城北部百十多里处的双凤山脚下,而距曲原州城仅四十里,因此去州城反比去县城近了许多。

    这里人口居住密集,很是热闹。站在双凤山顶,即可望见全镇大貌,不仅从东到西在长达二里之余的街市上繁花似锦,而且在东西南北中的侧街上也是店铺毗邻。

    镇外有一条河,河水不深,周围芦花如白浪翻滚,因此得名芦花镇。再往边上走,还有大片的翠竹林,景色清静宜人。

    其镇内有刘氏、吴氏、岳氏、赵氏等几个大族,其中以吴家居首。吴氏宗祠就立于水位最深的芦花湾附近。

    宗祠后的双凤山上松柏碧绿,幽深莫测。去曲原必然要路过芦花湾,当日的七姑也就是在这里被沉的塘。

    大顺朝通奸之罪,男子判徒役三年,女子判徒役两年,其实也不至于死。

    而沉塘却是民间家族的律法,好像官府也不干涉。可能是因为法不责众,枝枝蔓蔓处理起来比较棘手的缘故。

    但是,这种刑罚残酷异常,身处此地愚昧的民众,却也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

    元七正是前面所说芦花镇的吴家小娘子,也是二年前被残忍沉塘的所谓“淫妇”。

    二年前三人救出元七,是夜潜回宅中,与元七一起收拾衣裳细软。

    七姑宅院内,有条自设的逃生暗道,因战乱中每有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事件发生,是以,吴家祖上才有此举。

    暗道的一头在宅中元七公婆住的正院正房,一头通向吴家宅外自家的打麦场,这条暗道,在她公婆去世后仅元七一人知道。

    当然,只有经过乱世的人才知道,这条暗道有多重要……

    吴家原本还有七八下人的,主人被沉塘后,估计已被发卖或被关起来,只余一看门的,还不是元七家原来的家仆。

    几人经此暗道进得吴宅,元七因连惊带吓,早被折腾的骨软筋酥,此刻浑身湿透寒颤不停,行动间不由发出声响被看门人发觉。

    在这寂静森然的夜半,那人本就心中发怵,于是吓得再不敢睡觉……

    事毕,依依自带元七先躲了出去,让元三元五装神弄鬼折腾了一番,以替元七出气。

    那人自己固然吓得半死,街坊邻居却也被抱头鬼嚎乱窜的他惊坏,他们互相感染着,闹了个一夜的鸡犬不宁,是以过后便传出吴宅闹鬼之说。

    如此一来,反而令依依想出了替元七索回家产的法子。因此,元三元五每外出办事之时,总要经过暗道出没于七姑家的吴宅捣乱一番。

    那宅子以及宅子里的东西,都被镇中诸人视为不祥。于是,时至今日,族人竟是分毫未敢再动宅中之物。

    詹伦曾追随方正南将近二十年,现已衰老,只老家有一不肖的小儿子,嗜赌如命,十赌九输。

    因着这是他唯一的根苗,詹道长莫可奈何,手中但有银钱,也只能捎与儿媳妇,好教养活孙子孙女家用。

    平日,只要有人找他做道场,他才不管那事见不见得光。不管是什么事,能付得起钱是正经。只与人言曰:道在修心,而不在其身。

    长得貌似钟馗的詹伦道长有一怪癖,喜欢到处按他那猪蹄子,顿不顿就说:“凡事说到纸上说不到纸下,你写字据,我按指印便是。”

    估计他那儿子便是随了他这一点,只不过,儿子是欠了别人按指印,他是别人欠他按指印。

    此刻,他见依依屏退左右,并告知此事只有元三、元五以及自己加他知道之后,了然的笑了:“某乃土匪出身,未必只赚正义之才?说罢,事后给某多少好处?”

    依依笑道:“要他三千贯,事成之后你留一千贯,如何?“

    二人协商良久,依依写了字据:某年某月某日,元一道姑与“指头印”合作,待所办事成,即付“指头印”银钱一千贯,绝不拖欠。

    詹道长临行,依依自是再三叮咛嘱咐,要他严守秘密,连李老道与方俊也不可告诉。

    又对其言语讲究,以及所带之人之间的烦烦杂杂啰唣一番。自己则只管安心待在山中,静候佳音。

    正好,距离那次惊马事故还不到一月,芦花镇又发生了一件事。

    几个孩子去河边玩水,那河的最深处,其实都没不过大腿,结果一个孩子跳下去就没起来。

    打捞尸体的人说,有人砍了竹子,把不要的丢河里,孩子头部撞在插进淤泥里的竹筒上了,那竹筒还是尖的…。。

    这几日,芦花镇人心浮燥,人人自危,只道是冤鬼追命:“事发前,吴宅多次闹鬼……那塘也是水,河也是水,如此一干屈死冤魂,莫非要将镇中人都拖入水中去死?”

    …………。

    接着,詹道长带着弟子装作游方高人,出现在芦花镇,样言称道:“此地阴气极盛,需施法术驱鬼镇压……”

    待得道长将前因后果,对围观者述说一遍之后,众人更是心服口服……

    人们于是空前热情,犹如他乡遇故知一般,将他们师徒二人带到吴家族长跟前。

    这儿的人家,如果有亲人正常新丧,都要看个好日子请道士回家做法。

    有钱的人家做几日几夜的道场的都有,平常的人家都得做两天。就算你再穷,半天的法事也是要做的,大不了你少请个道师。不然你死去的亲人会很难转世的。

    “……而吴家小娘子那年沉塘,不但是新死而且是屈死……所谓捉奸捉双,那奸夫如今何在?

    因此,更加有可能是冤死。其死后,吴家又未做过任何法事超度亡灵,那冤魂不得超生,才屡屡夜半出来扰人……。”

    “然也,然也……”

    “高人所言极是……。”

    所以大家一致挽留詹高人给死者做场法事。当他提出做法事需三千贯时,族长犹豫了。

    但他最终抵不过众怨,又有人提议,事后可把吴宅抵卖,之前族人分得事主的土地的也需出银钱……为保一方平安,族长只好咬咬牙答应破财免灾。

    法事当日,许多人现场观看……

    “。。。。。。慢慢走,心莫慌,转身回头即故乡;慢慢走,慢慢挨,不觉又上一莲台。。。。。。”詹道长唱的,倒也煞有介事:“……。莫叹人间魂黯淡……何知生死相怜远……”

    自七月十五詹真人摆开道场做法事之后,吴宅果然再无闹鬼之事。芦花镇也人心安定下来,相信怨鬼这次是真被送走了。

    之后,吴宅邻居的房子也顺利出手,接着一致认为是凶宅的吴家院子,也以最低价卖了出去。

    虽然三家加起来只卖了二千贯,虽然吴宅内院还有不少也许很值钱的东西。但是,那些都曾是属于鬼的东西啊,即便再贪钱财,也得先有命来花不是。

    那些本地人氏心道,旦凡知悉此事的,无人敢染指,也就似秦家他们这类外地人,不知就里,才买下来罢了。

    依依拿着吴宅的房契给元七,元七泪流满面跪倒在地:“若没有真人,哪有奴家命在。

    奴家也算是再世为人,真不想与前事有任何纠葛了。恳请您容我为奴为婢,报答真人再造大恩,这些身外之物,愿捐赠观中。。。。。。”语毕泣不成声。

    “你还很年轻,以后,你还可以有幸福日子过的。。。。。。”依依说了几句,就词穷了。

    她知道,自己的思想观念与这儿的人差距太大了,一时哪里说得清楚,就先这样罢。于是,她叹了口气道:“你起来吧,以后就跟着我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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