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4735 更新时间:14-11-20 07:26
第二天一早,我在清晨温暖的阳光中醒来,我拉开落地窗户,站在阳台上,心满意足地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天空是洁净的一片碧蓝,没有半点儿瑕疵,仿佛一望就可以看到琼楼玉宇,似乎只要你再多看一会儿,就可以在耀眼的日光中瞧见那微弱的星河光芒。当我在邯郸城第一次看见雾霾的时候,我以为那只是普通的浓雾,我一向醉心于这种朦胧的美感,树木,建筑,一切事物都是影影绰绰,万物只剩下简单的黑白两种色调,多么美。接着,我就看到身边的同学们都带着口罩,真是扫兴,然后有一天,我在网上了解了一下雾霾:空气中的颗粒状杂质,吸入肺中,可沾着数月甚至一年,第二天,我就买了个口罩。
这样的早晨,适合躺在爷爷的摇椅上读书,适合喝一杯清茶,凭栏望着街景,或许,同样适合来一套广播体操,因为一切都是那么欣欣向荣,甚至可以感觉到希望的萌芽在身体里抽拔。但是,一旦你失去了单身的称号,就意味着永无宁日,我听到了手机铃声,那烦人的循环节奏叫嚣个不停,我看到它委屈地躺在桌子上,随着震动滑移,仿佛是在抱怨我昨天把它遗弃在洗衣机里。
“亲爱的,”思齐慵懒而温暖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这一霎那,仿佛她正搂着我的脖子,而不是隔着3000多公里。她开始撒娇,“昨天怎么没给我打电话呀?”甜腻的声音渗入了我的灵魂,让我想起无数个夜里她给予我的温暖,她总是有办法使我安静下来。
我说:“我高中同学不小心怀孕了。”抱歉啊秦可,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拿你做挡箭牌。
“怎么会这样,”她的声音里满是同情,“她现在没事吧?”
你看看,这就是淑女和泼妇的区别。
我是在大一上学期的时候认识思齐的,我们同在社联宣传部。她的长相并不出众,可是,如果你仔细观察这个女生,你就会发现,她脸上的每一寸肌肤都是温婉的,是的,她不适合一见钟情,但绝对配得上“养眼”和“贤惠”这样的词语。我幸运地和她被分在同一组出宣传板,近水楼台先得月。
“我长得一点儿都不漂亮,”有一天思齐突然对我这么说,“你究竟喜欢我什么?”她锁着眉头,眼睛看到我的灵魂里去。
我说:“张无忌的娘说过,越是好看的女人,越要当心。”
“别给我耍贫嘴”她握住我的肩膀,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于是我就知道了,她急切的想要知道答案。
“有这样的一种女人,”我说,“她不会买华贵的衣服,不懂得每天在自己脸上涂几十块钱的泥巴,不知道如何把声音调到娇滴滴的分贝,但是,如果你看着她思考问题的时候认真的表情,看到她不经意间的举手投足,看到她撩起不小心垂落的发丝,你一定会赞叹,顾思齐,毫无疑问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女生,久而久之,你就会意外的发现,其实,她就是你一直要找的人。”
思齐把脸贴在我的毛衣上,“你知道我为什么答应做你女朋友吗?”她的声音柔情似水,“这世上有很多无赖,他们追求你甚至只是为了和你上床,可是一个人的眼睛不会骗人,当我第一次看着你眼睛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一定不是坏人。”
这一刻,我突然发现,思齐不过是个没有安全感的,需要被人保护,却又不知道该相信谁的小姑娘,就像当初和母亲站在宿舍楼道里的,还是初中生的我一样,对这个世界充满了陌生和茫然,于是,我就知道了,我们其实是在相依为命,我们注定要成为彼此的骨肉至亲。
为了调节一下氛围,我笑道,“我都没发现,我的眼睛那么有说服力。”她也笑了:“呐,不信你自己照照镜子。”我说,“可能我有点儿斜视吧。”
“来,我给你矫正一下。”她慢慢凑近我的脸,眼波开始流转。我们在深秋的梧桐树下接吻,虽然闭着眼睛,我还是可以感受到黄色的树叶在我们身边飘飘洒洒,就在这片金黄色的叶雨下,我们感受着唇齿相依的醉意。
这一年来,我们的感情虽然一直很好,但也吵过一次架。那是冬天,白茫茫的大雪静静覆盖着校园的每一寸土地。当初我选择来北方念大学的原因之一,就是想看一看,“千里冰封,万里雪飘”,这到底是怎样的盛景。家里人都反对,觉得北方太远,将来回家找工作更是麻烦,但是远走高飞的梦想在心里已经藏得太久,我什么也听不进去。年轻就是这样,当你固执地认定一件事的时候,世界仿佛就只剩下一个声音,“我想看看雪”,多么微不足道的事情,可是,在那一瞬间,你会觉得,它就是你生命的全部。事后你当然会后悔,当你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天空不再是湛蓝色的,你的口音与周围人格格不入,到了冬天,一个新的名词进入你的词汇库--“秋裤”,天呐,这是什么鬼东西,打死我也不会穿的,然而过了几个星期,在某个气温为零下10摄氏度的一天,瑟瑟发抖的你窝在棉被里,毅然决然地在淘宝输入框内打上“秋裤”两个字。或者,某天你写字的时候,感到手指关节处一阵刀割的疼痛,你看到手上裂开了一道一道鲜红的细缝,你就会知道,原来自己完全适应不了这个地处中国另一端城市的气候。诸如此类,在这样的时刻,你就会突然发现,自己完全可以挑个时间去北方旅游一趟,犯不着赌上自己未来的命运。
就在这样的寒冬里,我和剀宾在电话里聊天,我兴奋地告诉她我找到了可以过一辈子的人。
“是吗?”我听到他在电话那头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她也是南方人?”
“不是,”我说,“她是北京的。”
“所以,她说了毕业之后要和你回福建发展?”我听到了他语气中的不屑。
“没有,但是,为什么不可以?”我的声音一定像是在狡辩,因为我从没思考过这个问题。
“玩玩就可以了,”他又吸了一口烟,“不要当真。”
我讨厌这家伙,为什么他的声音总是可以这么气淡神闲,他凭什么认定我就是那个在玩过家家的小屁孩。
“无论如何,”我郑重地告诉剀宾,就像是在宣誓,“我是真心爱她的。”
“爱?”他笑了,仿佛我方才说的是一则笑话,“你真心爱她,所以你要和她回南方,你考虑过她离开家乡的感受吗?,你考虑过她远离父母的感受吗?”
剀宾的话如同一声惊雷,在我脑中轰鸣。不,我告诉自己,剀宾他不懂,他不知道我们两个有多么相爱。我说:“你根本不懂……”
他一下打断了我,“我不懂?子米,我也在北方上过大学,我也谈过恋爱。我不懂?你要明白,我这是为了你好。”寂静了一会儿,他又说,“不要为她花太多钱。”
这句话像针一样扎进我的心脏,我知道,他字里行间的意思,他是在说,没有利益可图的话,思齐不会和我在一起,没错,他在说,女人都是妓女。所以,我一下子被气炸了。
我恶狠狠地说,“剀宾,你是比我大了三岁,但是不要以为自己谈过几次恋爱就看透了全天下的女人,就不要以为自己开了家店挣了点儿小钱就有资格蔑视比物质更加宝贵的爱情。”
我简直就是个愤青。
“好,好,”他似笑非笑,“我投降,让时间证明一切吧,看看是你对,还是我对。”
我冷静了下来,我从来没有和他发过火,一直都是他在照顾和包容着我和小贞。“你少抽点儿烟,”我没好气地说,“总有一天你会得肺癌。”
他笑了笑,“死了也好。”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我只是突然惊觉,自己一点也不了解电话中的这个男人,从小到大,都是我和小贞屁颠屁颠地跟着他跑,从来没有真正地看到过他的喜怒哀乐,直到他上了大学,去了遥远的北方,辍学之后,我更是觉得他的脸终年蒙着一层迷雾,平静的时候如此,微笑的时候也是如此。他到底经历过什么?我不知道。我也已经记不清,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吸烟?但是我清晰地记得,一次,我在他店里熬夜做模拟题,一片烟雾中,他用手指扫着空气中浮动的青丝,深呼一口气,说道:“子米,你知道吗?有时候,我都搞不清,自己是活在世界上,还是活在这片烟雾里。”
天呐,我当时想,他真是个非主流。
那么,让我来讲讲我表哥的故事吧。其实,要说我表哥,不得不提他的父母,也就是我的,对,就是我的大姨妈和我的姨丈。你如果见到他们俩,绝对不会相信他们是一对夫妻,相反,你会觉得,他们应该是两个不得不共处一室的仇人,眼睛里带着恒久的怨恨,空气中弥漫着硫磺的味道,似乎只要一丝火光,便可以点燃他们之间的战火。我一直不明白,在这种压抑的氛围下,他们是如何一起生活了20多年。小时候,我和小贞很怕见到姨丈,他总是板着一张脸,带着一只残缺的断手,他的右胳膊小臂的末端只剩下一团肉球,整个手掌凭空消失了。不过,似乎只要有外人在,他们就会收敛几分,除了那一次。
那是一个元宵节,屋外灯火璀璨,一年一度的游灯已经开始,烟火肆无忌惮地在漆黑的夜空中绽放,在这样火树银花的日子里,应该适合亲人重逢,适合小孩子尖叫着举着火光,不过,它同样适合爆炸和毁灭。当下所有人都聚集在大姨家里,我和小贞都还只有8岁,我俩在客厅看电视,怎么也听不到电视的声音,因为屋外实在是太热闹了。然而,我们还是听到了从厨房里传出的玻璃破碎的声音。
我爸和小姨丈闻声已经冲了进去,挡在大姨和大姨丈中间。我和小贞站在门口,只见大姨吼着:“来呀,你打死我呀,你不是早就想弄死我了吗?”姨丈踩着一地的玻璃碎片,气得满脸通红,他用手指着大姨骂道,“你这个臭婊子!”接着用他健全的左手拾起一块碎片,狠狠地冲大姨扔了过去。大姨尖叫着躲开,碎片打穿了厨房的玻璃窗,邻居们都赶了过来,他们脚步匆匆,却气淡神闲,似乎对这种情况早已见怪不怪。“你们看,他要杀我呀”,大姨边哭边喊,“这个没良心的倒插门,我爸妈把他养大,他现在要杀我!”小时候我不懂这句话什么意思,直到高中,我母亲告诉我,姨丈原来是姥姥姥爷抱养的,姨丈打小便顽劣异常,右手的残废,就是因为和一帮浑浑去河里捕鱼,被炸弹炸没的。姥爷担心他毕竟不是亲生的,长大以后娶了媳妇,不知道还能不能管住这两人,与其再招来个外人,还不如找个知根知底的。便做了个打算,将大姨嫁给姨丈。那时候,大姨刚上小学五年级,家里突然不让她上学了,就是因为这个,更加戏剧的是,大姨之后被查出无法生育,夫妻俩只能在结婚后抱养了一个孩子,他就是剀宾。得知这些后我就明白了,从姥爷当初做这个决定起,他俩的恩怨就已经开始,他们对彼此的诋毁和厌恶,早在童年便开始酝酿,经过长年累月的发酵已然变得醇厚。然而,在一场又一场毫无目的的碰撞中,最大的受害者其实是剀宾。
那天,小贞躲在我的身后,她抓着我的袖子,怯弱地说:“哥,我怕。”我抓住她的手安慰她,其实,我也很怕。这时剀宾走了过来,他微笑着牵起我和小贞,对我们说:“走吧,咱们看焰火去。”仿佛厨房里那两个怒目圆睁的人与他没有丝毫关系,他只不过是个路过看热闹的人罢了,现在,他要带他的弟弟妹妹出去玩了。似乎从那时起,剀宾就不再是个孩子,他明明只比我大三岁,可是印象中,他比我和小贞要高得多。
2010年暑假,剀宾从大学辍学,他整整一年没有回家,说是在外面和朋友做生意。电话中我问他,你不要自己的前程了?其实,当时我对前程这个词也没有多大的概念,我甚至觉得辍学这件事很酷,但是,似乎像这样模仿大人说话就可以证明,自己已经长大了。“我才不管什么前程,”电话中传来呼吸的声音,原来那时候他就开始吸烟了,他说,“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不再依靠那两个混蛋生活。”没错,他用“混蛋”这个词形容大姨和姨丈。过了一年,他回到家乡开了家茶叶店,但是,他再也没有踏进大姨家一步。
抱歉,我又扯远了。就在和剀宾通话后不久,我认真考虑了自己和思齐的关系,我把自己藏在图书馆六层,随便翻开一本书,开始思考,我来到邯郸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我和思齐的未来会是怎样?最重要的是,如果我和思齐分手了,对她来说是好还是坏?除了可以被时间抚平的伤疤之外,对她来说到底还有什么是不可以被权衡利弊的?我想了一早上,然后我得出了结论--没有。毕竟,我还没有碰过她,她仍然是清白的,她可以找一个同在北京或者北方的小伙子,安安稳稳地生活在一起。用不着毕业之后做一个两难的决断,没有必要,难道不是吗?我又不是什么天下第一好男人。
当天夜里,我躺在被窝里,透过窗户可以看到昏黄的月亮,一切都是静悄悄的,看久了,愈发觉得是月亮在看我,看得我心虚,看得我心痛。于是,我忍受着心绞痛,给思齐发了条短信:
“思齐,我们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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