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妖怪  第三十四章 去茅山

章节字数:1047  更新时间:15-03-04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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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你就从医院偷偷跑了出来?”

    婚介所这会儿正在召开全体大会,听小宝讲妈妈的故事。

    “嗯。”小宝点头,他考虑了良久,最终觉得这事还是要找老板拿主意。谁知道路上居然会偶遇林小氏,更没想到自己是假失忆,老板是真失忆了。

    “也就是说,你要认那个女人做妈妈?”林小氏问道。

    “嗯。”

    “呐,你要认可以,但是你不能再认我爹爹了。”林小氏关注的方向显然跟一般人不一样,在他心目中,天大地大,没什么比爹爹更重要。本来有个弟弟跟他分让他很不爽,现在既然主动弃权,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我……”

    小宝还想说点什么,就被打断,大家开始乱糟糟的出谋划策,根本没人听他说什么。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顾剑峰每次来又都高来高去的,陈穆生和方小白也知道自己捡的这对父子不是凡人。

    一番摊牌之后,两个粗神经的人对世上存在妖怪的事情居然毫不在意,该怎样还怎样。

    这会儿顾剑峰摸着下巴说道,“当务之急,有一件事需要搞清楚,才好订下面的计划。”

    “什么事?”

    “确认宫浩是不是还活着。”

    小宝占据的这个肉身,名字叫宫浩,虽然身体里已经没了小宫浩的灵魂,但是不代表宫浩就死了。

    “这个简单,招魂就行了。”

    “找谁招?”

    顾剑峰修蜀山心法,灭魂倒是来再多都不怕,招魂可就难为他了。林小氏到底年幼,也许法力不错,但论起法术,连以前的林珑都要比他强一点。

    “都不会,就找个会的嘛。”林珑开口道。

    “有道理,还是宝贝聪明。”顾剑峰欣喜难耐,抱过林珑狠狠地亲了一口。

    “你为什么又亲我?”

    林珑不干了,虽然失了忆,但是这几天顾剑峰又是逼他修炼,又是占他便宜,剑仙大人在林珑心目中的形象已经跟大魔王差不多了。

    “宝贝,我们去旅游好不好?”

    “不去。”

    “旅游可以不修炼。”

    “宁愿修炼。”

    “爹爹说得好,我支持你。”林小氏唯恐天下不乱。

    “除非……你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不要再强迫我做任何事。”

    “我哪有强迫你。”顾剑峰觉得很委屈,他做的事,哪件不是为了林珑好。

    这一点顾剑峰却是有所不知,林珑本体是一块玉佩,虽是玉,说到底不过也就是顽石,无灵无识,好不容易修炼成妖,对他来说没什么比自由更重要。哪怕是失忆,但是向往自由的本性却无法抹灭。

    从一开始,顾剑峰追求林珑就用错了方法。

    这会儿剑仙大人仔细考虑了一阵,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觉得是得改变一下策略,于是点头同意,“那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出去玩?”

    “去哪?”

    “茅山。”

    茅山道士最擅长画符捉鬼,招个魂不过是小意思,蜀山跟茅山关系还不错,上门帮个忙应该不是太困难。

    至于小宝,现如今也只好先暂时回到妈妈身边,待确认了宫浩的生死,才好知道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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