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4712 更新时间:16-12-06 08:02
番外十五小白七妹
细心的人可能已经发现,在我写的几部小说里有好几个重复的人物出现,比方说种洋,比方说孟梦铃,其中出现最频繁的一个就是小白七妹。在我默认的关系里,小白七妹就是全书中最厉害的一个,不管是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遇到再强大的对手,这个女孩永远都是战无不胜的。可能有些看官要问,是不是在你的心里永远都有这样一个女孩挥之不去?可能是吧,我永远都认为,只要有小白七妹在的地方,就没有什么事情是解决不了的。先说一下现实生活中的小白七妹。我十七岁那年,还在学校这个象牙塔里,一门心思都没有扑在学习上,整天想的都是如何翻墙头出去上网。我的学习成绩虽然不怎么样,可是论起翻墙头,整个学校也没有几个人是我的对手。
那时候我有几个朋友,准确说来是狐朋狗友,整天一起逃课,一起玩穿越火线。有一次,我们宿舍有一半,也就是四个人,一起越过了栅栏,直奔理想中的圣地——网吧而去。不知道是哪个小子告了状,肥胖的保安队长手持电棍衔尾追来。别看这小胖子身材臃肿,大腹便便,脑满肠肥,痴痴呆呆,猥琐不堪,目中无人,头顶生疮,目泛青光,青面獠牙,可是行动起来就像一阵风,呼的一下就到了面前。我们四个是在小区地下停车场被抓住的,当时那三个同伙都惊呆了,他们很难想象这小胖子是怎么追到自己的,吓得呆若木鸡,瞠目结舌,双腿发软,就差跪下叫饶命了,看到这样,其实我的心里挺难过的,因为我感觉他们和我的气质完全就是截然相反的。
我那时候还年轻,气血旺盛,当时我就做了一个举动,撒腿就跑。这个疯狂的举动让在场的四个人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他们很难相信,我会这么做。三个小伙伴被抓回去写了检讨书,本来班主任计划要我也写一份的,但我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想找也找不到,后来也就不了了之。我这个人上网有一个不太好的习惯,那就是相同网速的网吧,我喜欢找便宜的去上。靠近学校的网吧整天被一些穿着制服的年轻人查来查去,中医院那边有一家网吧还算不错,五块钱四个小时。我在这个网吧上网的时候遇到一个穿着白衣服的小女孩,和我的年纪差不多大,眉清目秀,目光忧郁。不知道为什么,我第一眼看到这个女孩,心底里就像被什么东西轻轻触碰了一下。
以我羞涩的性格当然不会去问人家叫什么名字,而且每天看到那么多陌生人,怎么可能都和我有那么多的交集呢?时间慢慢过去,很快就到了一一年,也就是我们最后一学期的那一年。那时候我们零九机电班的学生有八九都不想继续念下去了,就算还在学校,也只是醉生梦死过着日子,对未来充满迷茫。说实话,我们这一届算得上是最乖的孩子,最起码两年半来没有打架斗殴过。那一次我们班一个平日还算老实的帅哥忽然找到我,跟我说了他的情况,邀请我去距离不远的兴洪中学打架。兴洪中学距离我们职中大概十里路不到。十里路不到有无限的可能,一里路也是不到十里路,九里路也是不到十里路,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我对距离实在有些说不大清楚。
兴洪中学是泗洪第一所民办学校,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私立学校,从九四年开办以来,打出了很好的名声,也是唯一一所三星学校。同学的小弟前几天因为刚做了阑尾炎切除手术,在班级里被几个老是欺负他的学生一拳打在肚子上,满内裤都是血渍,当时就昏死过去。这件事我们几个老大哥当然是义不容辞要去了。当时我们一共去了五个人,其实我们几个也都是满心紧张,毕竟没怎么打过架。后来我才知道我想多了,到了那边,根本就没我插手的余地。那殴打同学小弟的学生刚走到学校门口就被我身边的两个热血青年冲上去扑倒在地,一顿拳打脚踢。比较戏剧化的是,旁边无数个兴洪中学的学生眼睁睁看到校友被我们几个殴打,却都选择了袖手旁观。
这孩子被按倒在一辆大卡车前面,卡车司机本来无所事事,四处张望,一看到这个情况就拿出手机打电话,目不斜视,等结束了恰巧他的电话也打完了。从发生到结束,我都是站在一边默默抽着烟,看着四周的风景。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穿着一身白色衣裙,眼神忧郁。在这数九寒天看到一个穿着连衣裙的女孩,本来是很可笑的一件事,但我并没有感觉到任何可笑,反而觉得这才是这里最美的一道风景线。我对人有轻微的脸盲症,见过一面的人第二次见到十有八九不认识,但是这个女孩是例外。不知道是谁报了警,警车呜呜飞驰而来,带头大哥叫了一声:分头跑,然后和我一起的几个瞬间作鸟兽散,连一根毛也没剩下,只剩下我一个人呆呆站着。
我是被这个女孩拽到一边的,这也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接触一个女孩,她身上清香的味道直往我鼻子里钻,那种感觉实在是说不清楚。我很满足于这种情景,我宁愿永远都在这一刻才好。女孩微微喘着气,一头披肩长发,看着我一句话也不说。那次见面我们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话,一直到分手都没有主动开口。回去后,我慢慢也就把这女孩忘记了,不忘记又能怎么样呢?我也知道我们是根本不可能的。眨眼到了临近毕业的前两个月,还是之前那个同学,再次把我们机电班带上了火坑。事情是这样的:那天这同学一个人在宿舍睡觉,结果一个高一的新生张狂得不得了,跑去他们宿舍要一把梳子用一下,而且态度不是很友好,于是就约好了晚上干一仗。
高一新生初生牛犊不畏虎,认为高三的孩子都是脓包,都是软柿子,可以随便搓扁捏圆。最主要原因那时候我们星期天晚上来上晚自习的不多,基本上都是等到星期一了才开始来。这同学一个电话打过,晚上二十二个机电班学生全部到齐,无一缺席,都拥挤在这个狭小的宿舍里。当晚高一新生带着七八个同学浩浩荡荡就杀来了,当时看到这么多人黑压压一片,小腿肚子都在抽筋,说话也不利索了:那什么,我和你好好借东西用一下,何必这样呢?我同学上前推了一把:你不是挺牛逼的吗?怎么现在怂啦?不是说要干一架吗?现在当起缩头乌龟来啦?然后就进入了沉默状态。宿舍每天晚上十点半熄灯,大家都在等着熄灯的那一刻,这一刻终于来到了。
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打群架,也是迄今为止我打过的唯一一次架。灯一黑,我拽着床帮子就是一脚,站我前边那哥们足足冲出去三四米远,差一点就从窗户钻出去了。高一新生有一个两百多斤的大胖子,以一敌三,丝毫不落下风,两个咯吱窝夹两个,腿上还钉着一个,行动依然那么灵活。高一有一个孩子怀里揣着一把刀,一刀捅进我一个同学腿上去了,然后这场战斗就进入了尾声,来的所有高一全部烟消云散,走得比兔子都快。受伤的学生被送进了医院,好在送得及时,没什么生命大碍。事后同班一个同学跟我说,当时灯一黑,自己就被一脚踹出去了,要不是自己底盘稳,恐怕就从窗户飞下去了,思索良久,总感觉踹自己的那一脚很是熟悉。
既然有学生在医院,我们逃课就变得光明正大起来,每天借口去看望朋友,实际上都是在中医院对面的网吧上网。受伤的同学心里很苦,自己反倒成了别人的借口,觉得生无可恋。那一次我打破了自己的记录,足足在网吧上了两个星期的网,白天八个小时,夜里九个小时,从不间断。当我重见天日的那一刻,只感觉生命如此美好,只是走起路来有种发飘的感觉。走出网吧的一瞬间,我又看到了这个熟悉的身影,一身洁白颜色的连衣裙,依然是最美的风景线。这一次我们没有沉默,是我首先开口的:你好,又见面了。女孩脸上有一丝红晕,轻轻点了点头。那天,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主动约这女孩去吃了饭,说了很久的话,一直到晚上华灯初上。
她告诉我,自己姓白,排行老七,家里人都称呼自己为小白七妹。她的大名我到现在也不知道是什么,直到如今我也只是记住了这四个字。吃完晚饭,这女孩清澈的双眼一瞬不瞬盯着我,问我:“你是不是个坏孩子?怎么我好几次看到你都是在做坏事?”我该怎么回答呢?我实在算不上是个好孩子,最起码我自己是这么认为的,所以我也没有回答。小白七妹很失望的样子,落落寞寞,转身离开了。我最近一次见这女孩,大概是去年年关将近,在泗洪步行街擦肩而过。因为感情问题,我成熟了很多,似乎只是那一次打击就让我一夜之间长大了,这一次我追上了她,她手里牵着另外一个男孩,看到我还是很礼貌的样子,只是再也不能秉烛夜话,促膝长谈。
这是我挥不去的一个遗憾,我经常在想,如果当时我努力一点,是不是另一番结局?好,现在来说说故事里的小白七妹。小白七妹从小就是个要强的女孩,一直以来在自己生活的圈子里都是第一,只要有她在的地方,别人永远也没有出头的可能。这并不是说她是个爱出风头的女孩,只是生来可能就注定不平凡,所以谁都难以忘记这个女孩。三岁的时候父亲就把她送去了尼姑寺,短短半年时间尼姑寺因为拆迁问题不复存在。小白七妹感觉自己得做点什么,这女孩想到什么就必须要去做。尼姑寺无数个尼姑收拾行囊离开,挖掘机开到门口,就看到一个四岁小女孩站在门口,撅着小嘴,指着他们就骂:你们这些畜生,把我的家都毁了,我要杀掉你们这些人。
谁会把一个四岁小女孩的话当真呢?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抱着她离开,挖掘机浩浩荡荡杀了进去。可大家听到轰隆一声,硕大的挖掘机瞬间不复存在,成了碎片,等他们再来找这个小女孩时,哪里还有她的踪影?小白七妹辗转反侧,加入了河南嵩山少林寺。少林寺当时开放了政策,女子也能加入。小白在少林寺呆了十几年,最后觉得自己要出去历练一番,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那天全寺上下全部站在门口恭送她,无一例外,眼里都噙满了泪珠。终于把这小煞星送走了,这许多年来大家被这小女孩折磨得不成模样,据说小白七妹离开的第二天,方丈就因为过度兴奋引发了脑溢血,不出三天就到了弥留之际,临死时仰天大笑,死后脸上还挂着满足的笑。
长大以后,这女孩更低调,她生来就是个不喜欢显山露水的人。尽管自己看到过很多次不公平的事情,但自己基本上都没有出手相助。她的想法和张蕲春差不多,世界上那么多不公平的事情,就算今天看到的自己插手管了,那又如何?明天还会有,自己强自去管,能从根部解决么?答案显然是不能的。就像动物界的优胜劣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你今天帮助了一只小鹿从狮子嘴里逃生,你能天天看着这只小鹿吗?你能把所有的小鹿都保护起来吗?因为看透了这些,所以小白七妹活得很自在,心里从来没有烦恼的事情。后来遇到了张蕲春,尽管这男孩身边一直不缺少女孩,自己也没有吃过醋,因为她对自己的生活很满意,俗话说得好,知足常乐。
这样的女孩才是最难得的,有诺大的本事,却能一直坚持自己的内心,只能说张蕲春很幸福。自从张蕲春死后,这女孩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在人群面前出现过。如果不是后来陈言萍亲自恭请,这女孩真的能做到归隐山林,孤独终老。这么多年来,女孩一直孤身一人,她是个很传统的女人,尽管和张蕲春并没有书面上的约定,就算是口头上的约定也乏善可陈,但在心底里,她就认为自己是有了男人的人,这辈子也不会再去爱别人。这个坚持一直到遇到了李猜。她恨李猜,同时又很感谢李猜,因为这个少年让自己守住了自己的底线,如果自己看走了眼,李猜是个不规矩的男孩,自己一辈子不就毁了么?还好这些担心都没有发生,因为这个人是李猜。
本来想把这个女孩重点描述一番的,哪知道后来写着写着就写成了自己的事情。想了半天原因才想起来,我对这女孩的描述本就很少,真的可谓是乏善可陈。可能每一个男人心里喜欢的都是这样类型的女孩,温柔,可爱,善良。但是这样那样的原因,可能有些男人一辈子也没遇到过这样的女孩,更不要说有什么交集了。相比起绝大多数男人来说,我还是比较幸运的,因为在我年轻的时候遇到过这样一个女孩,而且还有了一点交集,尽管到最后也没什么结果,但我并不后悔,也不遗憾。我想我们以后也不会再见面,就算见面也只是匆匆一瞥吧?我已经结婚,这女孩既然有了男朋友,除非是那男孩瞎了眼睛才会不珍惜她。我始终认为,谁要是娶了这样的女孩,做梦也会笑醒。我对现在的生活也很满意,在这里也只能默默说一句,小白七妹,祝你生活幸福,永远都是开开心心的,不要再那么忧郁了,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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