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2981 更新时间:15-07-06 22:11
第三十七章
你不知道前世的我来过你的故乡,我曾痛彻心扉,毫无生念地躺在桃树下。
你不知道这世漫漫无边的黑夜里,我曾长歌当哭,梦里你说黄泉路不复见。
——题记
“人找到了?”男人漫不经心地问着,手里翻看着文件,这么多年来,毫无音讯,他真的有些相信那女人已经死了。
“应该是找着了,听人说看见了那人手里戴着刻有苏字的血玉镯。”徐三毕恭毕敬地回答着。找了十几年的女人,居然就这么容易就让他手下的几个人因为抢劫给找到了,听他手下说那女人穿着一件有些艳俗的花裙子,脸上的画着浓妆,虽说跟老板描述的清丽脱俗有些不一样,但想想十几年过去了,再漂亮的女人也都变成了黄脸婆,但她手里戴着的血玉镯不有假。
说来也巧,他刚好去视察地盘,就看到几个手下在讨论什么血玉镯,他好奇地拿起镯子一看,润泽透明,晶莹剔透,是上等的血玉。他翻过面正想看看这玉镯有没有瑕疵,没有的话应该可以卖个好价钱,谁知翻过面,只见玉环上刻着个字,他定睛一看,是苏字。
男人听到这话翻文件的动作顿了一下,抬眼深深地看了一眼徐三,伸出手掌说道:“镯子。”
徐三忙从兜里掏出一个血红色的镯子放在男人的手上,原本波澜不惊的眼神掀起来了一阵疯狂,他死死地盯着手里的镯子,拿起来反复查看,当看到苏字时,突然面目狰狞,他冷笑一声,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苏涴宁,你逃了十几年了,该结束了。
“把这镯子仔细包起来,送去李家,再叫你的手下好好给我想一下,那女人长什么样,把那女人给我找出来,干的好自有奖励,干的不好你知道的。”男人取下眼镜,用白布仔细擦着,眼里闪过一道冷光。
徐三自知老板的狠毒,连忙点头应道,看来他要好好珍惜这次的机会,若是成了,这奖励看样子够他花半辈子了。
时间混的总是很快,转眼就是炎炎暑假了,林久诺收拾好了东西就准备回老家了,只是这次回家带了个大包袱,还是个可以动的。
秦逍听说林久要回老家,死缠着林久诺要带他去玩,林久诺经不住他烦(其实是哄骗吧。),也就答应了。
去九苓区坐车就坐了两小时,到梓桃村的镇子又是一个小时,接着再是乘坐那种专门走山路的客车,秦逍哪里坐过这么绕的车程,就连当兵也没有坐过这么久的军车,又因着昨晚没睡好,现在是昏昏欲睡。
林久诺让他把头枕在他的腿上,这样好睡一些。秦逍点了点头,右手握住他的手,这才放心地睡了过去。
“小伙子,你是从城里来得?”一边坐着的大娘好奇地开口问道。
林久诺摇了摇头,另一支手揉着秦逍的头发玩。
“咦,我看你俩穿着气派不像本地人啊?”这大娘有些惊讶,她在这车上坐了很久的,早就想找人唠嗑唠嗑,这让她一个话多的憋着这么长的时间不说话太难受了。
“我是在城里上学,暑假刚好回家。”林久诺像似想起什麽,打开背包,从里面摸出了一只圆滚滚的紫灰色的绒鼠,它双手正抱着啃了一小半的爆米花,呆呆地望着林久诺,眼睛圆溜溜的。
“小伙子,你这山耗子哪里捉的?!”大娘见林久诺手里正立着一只老鼠惊道。
“这是绒鼠。”
大娘仔细看了一下,发现这小东西长得还真不像老鼠,比一般的老鼠大多了,耳朵是长而圆,身上是紫灰色的绒毛,眼睛黑溜溜的,胡子又长又细,身后是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看起来跟松鼠很像,只是比松鼠看起来毛更多更软,讨喜地厉害。
“这小家伙长得真是可爱,比那些个害人东西讨喜多了。”大娘说完,就凑过来想要摸摸它的小脑袋,灰汤圆吓得往林久诺怀里蹿。
“它怕生。”林久诺捉住一直往他怀里拱的灰汤圆,捏了捏它耳朵,用手托住它的臀部把他弄了出来。
“真有灵性啊。”大娘赞叹道,却也不敢碰了,生怕这小东西万一怕生从窗外跳了出去。
“嗯。”林久诺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灰汤圆,捏捏它的耳朵,又摸摸它的尾巴,嗯,好玩,比糯米团还要软。这灰汤圆是前些日子秦逍送给他的,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弄来的,还说和他很像,︶︿︶明明它比他吃得多,哪里像了。
灰汤圆:发呆中……(不忘在嘴里塞东西)
林久诺:发呆中……(玩一会儿秦逍的头发,去捏灰汤圆的耳朵,摸尾巴……循环中。)
夏天的梓桃村,虽然没有桃花的装扮,但家家户户的荷塘的朵朵荷花都绽放了,院子外边还种着几窝月季,走在小路上闻得到淡淡的清香,傍晚的夕阳带着丝丝凉意,秦逍拖着两只行李箱骨碌骨碌地在地上响,反观林久诺什么都没拿,哦,手里小心翼翼抱着灰汤圆。
这从田里劳务回来的九邻八舍还是认出了林久诺,只是林久诺旁边高大帅气的小伙子让他们好奇,纷纷向林久诺打听,而林久诺又是个话少的,这一问又是半天扯不清楚,秦逍站在旁边颇为享受林久诺向别人介绍自己。
走了老半天,终于到了林久诺的家,午后的阳光仍然斜照,庭院阒然,离离疏影,房里窗棂院外的芍药依然伴和成为图案,面前的房子让秦逍顿住了脚步,眼睛深邃地看着这院子里的一草一木。
“你来过?”林久诺见秦逍看到自家院子就停下了脚步,有些好奇地问道。
“没有。”秦逍摇了摇头,声音有些暗哑地回道。
坐在院子外的太椅上喝茶的林老爷子眯着眼盯着林久诺老久,这才站起来。
小九啊,怎么这个时候才回来,我这眼神越来越不好了,这才看清是你这小子。”这林老爷子70多岁的高龄看起来身体还挺硬朗的,背微驼,个子不高,矮胖矮胖的,像一只不倒翁似的。
“我堵车了。”林久诺答道,又指了指旁边的秦逍说道:“他是我的好朋友,来玩。”
林老爷子又眯着眼睛打量了一下秦逍,秦逍对他温和一笑,林老爷子和秦逍说着话,说了不到几句话,交流甚欢,越发觉得这小伙子是个人物,这还是他们小九第一次带朋友回家,而且这秦逍对小九也不错,行李都是他提着,反而他家乖孙什么都没拿,手里抱着个什么绒鼠,也不知道哪里掏来的。
林老爷子对林久诺带回来的朋友很是满意,拎着他们俩进了屋子,正在做饭的林老婆子和苏夕颜听着响动也出来了,秦逍给她们俩礼貌地笑了笑。林老爷子跑过去趴在林老婆子耳边说悄悄话,什么这小伙子好,身体好,会说话,长得也俊俏,是个能干事的。林老婆子抬手就是一巴掌,白了他一眼,这老顽童,又不是找媳妇。
“你叫秦逍?听你口音是京城人啊?”苏妈妈擦了擦手,仔细打量了一下秦逍。
“是的,伯母也是京城人?”怪不得林久诺生得好,面前的妇人约有三十几岁,面容姣好,穿着一身麻色素裙,腰上系着围裙,长发挽落在肩上,气质尤然,看起来很是年轻,这也是秦逍不敢轻易打招呼的原因,怕认错人,但仔细一看,也确定这是林久诺的母亲,林久诺的眼睛和苏母很相似,都是桃花眼。听口音和长相不像是农村人,倒是像京城里书香门第里的小姐,秦逍为自己的想法有些惊讶。
苏妈妈听到秦逍说是京城人,放抹布的动作一僵,抬头又看了一眼秦逍,神色闪过一丝慌乱,被秦逍看在眼里。
“不,只是小九他父亲以前在京城打工,所以我这口音也是跟着他学的。”苏母别过额前的散落头发,神色自然地说道。说完,苏母笑了笑,又问了问逍喜欢吃什么,便转身进厨房继续做饭。
秦逍对刚刚苏母的话思忖一下,前世他对林久诺的家世一点也不了解。只是他不太明白黑道上有名的军火世家顾家居然不让自己的儿子接手,反而扶后来的林久诺上位,他也从未听说过林久诺的母亲。
作者有话说:楼主这个星期考完试放两天,今天中午不更了,要休息一下,准备复习了。终于有假期写小说了,以前都是挤时间,加油吧,这个星期楼主要开始加油了,考完就更好不好,这样就可以让大家看个顺畅,老是磕磕巴巴的不好。
这个星期六早上约好不好?
还没考试的亲们祝大家考试顺利,等我归来好不好?!
更文时间:这个星期五晚上十点半,星期六早上九点半,星期六晚上十点,星期天早上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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