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2230 更新时间:15-09-29 09:36
第六十章:不近女色才是好汉吗?
(请注意:本篇文字述说的女色,仅仅是丈夫与他的妻子这种正常合法的关系的女色,并不包括乱搞,婚外恋等不道德的事情。)
水浒传作者施耐庵,很厉害。
他厉害在哪里呢?
他厉害的地方在于,他的笔力力透纸背,可以轻松的给人洗脑。
在大街上,我们扯住一个人,采访一下:请问先生,您认为什么样的人,才算是英雄好汉?
那人多半会回答:不近女色的人,才算是英雄好汉。
你看,被水浒传洗脑了吧。
但是,如果我们再问一下:为什么不近女色的人,才算是好汉呢?那人就多半支支吾吾,说不出个子丑寅卯,回答不出来了。
为什么回答不出来呢?因为不近女色才是好汉这句话,本身就是一个歪理!他说不通的,只不过水浒传的影响实在太大了,让大家都下意识的默认了这个歪理而已。
因为这句话并不是真理,只不过是作者施耐庵个人的价值观人生观而已。你只可以说:施耐庵认为,好汉应该不近女色。而不能说,好汉就该不近女色。
你看,施耐庵厉害吧。硬是把他自己一个人独自的思想,通过水浒传一书,强行植入到了大家的思想中去。久而久之,不近女色才是好汉这个施耐庵独有的歪理,居然成了一个被大家默认的真理!
当然,我这么说,可能又要有朋友骂我色狼,淫贼了。没关系,我们可以从精神,肉体这两个方面,来论证一下,近了女色的人,到底算不算好汉。
1精神层面:
从精神层面来讲,是不是近了女色,就不是英雄好汉呢?不好说。
因为精神层面这个东西,是很虚无缥缈的一个东西。直接分析精神层面,是分析不出什么来的,必须要结合现实来分析。比如说:
在某些朝代,女人的脚啊,腿啊,一旦被陌生男人看到了,那就完了,这个女人立刻就会被定义为淫荡,她是个荡妇。但在现代社会,很多女孩穿着超短裙,露着腿就出来啊,男人看见了也无所谓。那我问你,从精神层面来讲,女人露腿,到底算不算她性格淫荡呢?
再有某些朝代,死去丈夫的寡妇,是不可以再嫁的,也不能追求自己的幸福。一旦追求了,就是淫娃荡妇。甚至会被强行杀死,所以有人说‘贞节杀人不见血’。
没了老公,没了经济来源,怎么办呢?宁可饿死,也不能再组织一个家庭。为什么呢?因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但在我们现代社会看来,再嫁虽然不能说是好事,但也绝对算不上是必须去死的坏事吧?在现代社会,再嫁是一种可以被理解,被接受的事情。那我再问你,这两种价值观,到底哪一种正确呢?
根本没法回答,因为不同的时代,价值观也是不同的。
再举个例子,现在某些山村中,有着这么一个规矩:有客人来时,女人不能上桌吃饭,要自己在厨房藏起来吃。你要问他们为什么这么规定,他们会回答你,因为女人卑贱,是不配跟男人一起吃饭的。
你说,这个价值观正不正确?在我们看来,当然是错误的了,因为我们的观念是男女平等。但你仍然说服不了他们,因为他们的观念就是男尊女卑。他们会认为不正确的是你,觉得你是不是脑残了,让女人上桌吃饭,这么不分尊卑。
所以说,人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念,从精神层面上,近不近女色,跟好不好汉,是没什么关系的。
有精神洁癖的人,会固执的认为一定要一点女色都不沾染,做一个禁欲主义者,才算干净,才算君子。思想龌龊的人,则会认为一天换一个老婆都无所谓。其实,这些都是极端的,不可取的想法。
历史上很多的英雄人物,都是有老婆的,他们就不算好汉了吗?
2肉体层面:
有人说,近了女色,就会消耗体力,导致没有力量,所以就算不上英雄好汉了。这个观点也是错误的。
其实有没有力量,主要是看个人先天的体质与后天的锻炼,跟女色是没太大的关系的。
比如说,现在国际上出名的球星,经常会传出一些跟各类女明星的绯闻,他们看上去似乎夜夜笙歌,经常近女色的样子。但由于他们后天的锻炼十分艰苦,甚至挑战了人类的极限,所以尽管他们夜夜笙歌,但他们仍然可以跳出惊人的高度,跑出惊人的速度,展现惊人的力量。
相对而言,没经过锻炼的人,就算再怎么不近女色,也挨不住他们一拳的。
其实啊,上天创造生物的时候,就是按照一男一女,一雌一雄来创造的。也正是因为这样,生物才能不断的繁衍下去。这就证明,男女之事确实是最正常不过的自然之事。只不过随着一代代道德观念的加深,渐渐的将男女之事渲染成了一种龌龊的事情。
如果天下所有的男人都是不近女色的好汉的话,那过上百十年,人类就要灭绝了。
那么,施耐庵为什么要宣扬不近女色,才是好汉这种奇怪的观点呢?应该是因为他被姓潘的女人伤害过吧。
纵观水浒传,里面的女人,按照施耐庵的观念,大概可以分成三种。
1:男人型,如母大虫,母夜叉等等。这种女人已经变态了,完全称不上女人了,几乎与男人一模一样。杀人放火,打家劫舍,孙二娘甚至还做人肉包子。自这种女人身上,丝毫看不到女人应有的美感,也看不到中国传统女人的贤良淑德,能看到的,就只有变态的兽性。
2:淫妇型,如潘巧云,潘金莲,阎婆惜等等。这种女人都会被杀死,而且都死得很惨。
3:正常型,如林娘子,扈三娘等等。这种女人是水浒传中唯一正常的女人了。她们一有女人美丽的特征,二也没做过坏事,三更没有任何淫荡的迹象。但施耐庵偏让她们不得好死!
你不是正常吗,正常我也要弄死你!弄死你也便宜你了,我要让你死的不一般!最后的结果就是,林娘子起先家破人亡,丈夫刺配,接着自己上吊自杀。扈三娘先被李逵灭了全家,又被宋江嫁给龌龊不堪的王矮虎,最后战死沙场。
这些正常女性不仅仅是死了,而且死之前活着的时候也被折磨得不轻。她们受的苦,甚至比潘金莲等淫妇受的苦还要多。
你看,这就是施耐庵对女人的观念:淫荡的该死,正常的更该死。只有不正常的女人,才能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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