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男主和女配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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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二章

章节字数:2120  更新时间:17-01-16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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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爱国,淮南人士,五年前被追杀逃亡至禹州,身中剧毒后不幸被捉,却刚好被我那对成日无所事事四处乱晃的爹妈撞见了,然后顺手救了,带回了教中。听我阿娘说救他之前其实考虑过很多,比如说万一救的是坏蛋怎么办,万一救了他然后他恩将仇报怎么办,万一他其实是自杀,那些抓他的都是他自己找来了结自己的怎么办,他们好不容易改邪归正打算洗心革面当年都打破了说干完最后一票就金盆洗手然后就被捉住的规律活到了现在,万一救了他惊动了当地派出所被条子抓进去吃几年牢饭怎么办等等的一系列情况,但我娘本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想法,还是说动我阿爹救了人,那时候我很感动,觉得我娘真是个仁慈善良的人,但后来阿爹告诉我我阿娘是因为人家长得比价帅所以才救的人,搞得我有一点受伤。

    后来我才得知张爱国被抓是因为他睡了地主的小老婆,然后地主的小老婆再也不愿意跟地主睡了,这句话的信息量比较大,我当年还是理不太清,不过如今的本座已经不是当时的本座。。。哼哼(ˉ▽ ̄~)~。

    地主的势力比较大,而且相当富有,他打通了层层关节买到了苗疆刚刚研发的政府违禁毒药,趁人家还没上市就买断了,然后请了几个杀手公司的业绩和成功率都比较高的杀手打算就那么送他上路。

    我娘解毒有一手,当年也是在苗疆拜师学艺的,对苗疆人制毒的套路比较清楚,当然最主要的还是有二三好友是苗疆制药公司的高层,然后搞到了解药,把人给救了。

    张爱国那时正值弱冠,年轻英俊,更难得的是为人谦和还知恩图报,他表示自己老家没人了,他愿意留在魔教效力,请我爹娘收留。我爹试了下他的武功,觉得他的武功很不错,于是他就那么留下来了。

    他在长陵出现我并没有太过惊讶,毕竟当初是我的授意他才会潜伏到苏家,那么边上的黄衣姑娘约莫就是苏家的哪位小姐了。苏家作为今年武林大会的主办方以及长陵当地的名门望族,在江湖中颇能说得上一些话,当初我魔教也是申请过武林大会的主办权的,但是这种事情其实不用脑子想都知道是不可能会成功的,因为我们叫魔教,虽然我们一直自称自己为圣教,但也不能改变魔教在中原武林中的尴尬位置。

    争取不到主办权,那就只能在情报上面动心思,趁着大会还没来,搜集点内部消息,可是能换好些银子的,比如说赌坊里专门开设的赌赛的庄,这些内部消息是能够派上用场的,这么一想突然间觉得自己是在是个优秀的领导着啊。。。

    我朝他点点头,他木然的将目光望向窗外,苏家姑娘瞪了她一眼:“呆子,你还不坐下。”眼神中颇有些娇嗔的意思在里头,我咧咧嘴巴,南毓把斟满了酒的瓷碗推到我面前。

    我闻着空气中那股淡淡的酒香,心潮有些澎湃,真想把酒坛子抱起来喝个痛快啊。。。话说本座多少年没有喝酒了来着?

    犹记当时年少,与表哥月月初入江湖不久,在一次大型的歌舞演出上不小心喝了几口酒,然后就深深地迷恋上了酒这个好东西,喝下去的时候那种头晕的感觉,心头的灼烧感,让本座想起了六七岁时的幼齿恋对象,用文艺一点的话说就是,酒在心头烧,爱恨难了了,这个幼齿恋对象本座实在有些难以启齿,因为他就是南毓。。。

    南毓之前提到过年幼时在终南山被我骚扰于是不得已退了学,可当年的我只是单纯的觉得这个小哥哥长得真好看,想要去亲近他,不过本座并不承认当年对南毓有过那么点意思,毕竟才六岁啊。。。小少年知道什么叫爱情么。。。

    大概人都对美好的事物比较向往,我在进幼儿园校门的第一天就盯上了南毓,这也算是孽缘了,如果几十章以后我还是不幸的死了那一定是我年幼的时候造了太多孽。。。

    南毓作为新生代表,十分端正地站在台上演讲,那气场,那腔调,那长相,把不懂事得我迷得晕头转向,大会一结束就叫奶娘抱着我去找他,从这里其实就可以看出本座其实已经开始有贪图美色的苗头了,只不过这些年为自己的命运考虑的比较多,便略微收敛了一些。

    南毓一出生就注定他是皇帝,据说连圣旨都早就拟好了就等他什么时候想登基了,所以说他是作为皇帝来培养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得沉稳冷静,泰山崩于前而不动,他得冷静自持波澜不惊,考试不会时也得装的感觉很会的样子,可是在我扑向他那一刻,小南毓他失控了,我当时呆愣愣的,我觉得我看到了他惊恐的眼中包着几包心酸的泪水。。。

    我忧伤的看着侧边的南毓,他长大怎么变成这样儿了呢,小时候明明是个冷酷俊帅的小少年啊。。。

    在后来的很长日子里,我总是会想起终南山那段日子,南毓后来跑了,我忧伤了很长一段时间,而且还发了天花,差点没丢了小命,因为喜欢和靠近死亡在同一段时间发生,所以很久之后我都记得那天得知南毓转学之后的酸涩心情,就像一件漂亮衣服一直舍不得穿几年之后却过时了穿不了了,也像自己眼睁睁看着自己最喜欢的糖被隔壁家的小孩不要钱似的一把一把往口袋里塞,天花好了以后,本座经常到后山的山坡上看夕阳,看着看着仿佛感受到了光阴的流逝,岁月在如同斑驳的阳光般在之间跳跃流逝,小小年纪的我觉得活着真没意思,还不如去卖烧饼,烧饼蛮好吃的,混沌也可以,一定要放点葱花,听说城东那边好像开了家饭馆,口碑还不错,抽空一定要去尝尝,想着想着好像歪楼了,不过遗憾和难过留在心里是一定的,后来本座看到跟南毓长得有点像的小帅哥总是忍不住多看几眼,如果当时年纪不是六岁而是十六岁的话,用一句文艺一点的话可以形容——我对他还不能忘情,然,小屁孩懂什么情,想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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