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章节字数:2723  更新时间:15-11-07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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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60此时正坐在嫚怡对面玩手机。她是嫚怡的同学兼形式上的闺蜜。其实1860只是她的别名,但这个别名被别人叫得太惯太熟,导致她的真正名字被大家遗忘在印象中的犄角嚹隙里,一时不容易搜索到,就连嫚怡也亲昵地称呼她为“小零”。她跟嫚怡成为朋友,完全是出自一种崇拜且羡慕的心理。嫚怡经常为恋爱而苦恼,这一点恰是她没有的,同时也是她所渴求的。说来可怜,1860从读书时期直至现在,横跨两个世纪,至今未谈过一次恋爱,甚至没有一个男人愿意近她身一米以内,除了她爹。

    这全因她那健壮如牛的身材,令许多做梦都渴望得到别人施舍的爱的男生都望而却步;尤其是她那如繁星般挂满脸庞的青春痘,更是对“生人勿近”这个警句最好的诠释。但这并不妨碍她作为一个女人所固有的妆饰心思,虽然外在潜力几乎是负数,但内在的热情却高涨得如同火炉里的红焰,时不时地爆出一两个火花来。最好的例子就是高中的时候,她几乎电话不离手,几乎在任何公共场合看到她都见她在打电话。于是她这个举动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但更多的是猜疑。

    大家很疑惑:她到底在跟谁聊电话?按照她的条件不可能有这么好的行情,就算再怎么不开眼的男生也不可能愚蠢到会做出飞蛾扑火的举动••••••正当大家疑虑重重的时候,突然有一个同学恍然大悟般拍案而起,大呼道:“她肯定是在给1860打电话的。”这位同学的逻辑是:她的目的是要给我们造成一种她也有市场占有率的假象,意在引诱无投资经验的盲目青年自投罗网。于是,1860的冠称由此而来。如果说嫚怡是个文艺女青年,那么1860无疑就是二货女青年,通俗点说,便是女屌丝。和所有屌丝一样,喜欢八卦别人的恋爱故事,然后自己津津有味地YY着角色代入。她见嫚怡进来,便放下手机,笑笑说道:“小怡,你怎么了?脸色不太好啊。”

    嫚怡勉强地将视野拉阔了些,倦倦地说:“我算深刻体会到了祸不单行的真正含义了。”

    1860半蹲在沙发上,好奇问道:“你今天不是去见波叔了吗?怎么样了?”

    嫚怡摇摇头,将脸深深埋进沙发里,只露出还在赤热的耳朵。

    1860继续说道:“刚刚李康来过了,样子慌慌张张的,老追问你去哪里,我对他说你去见老朋友了,具体在哪我就不知道。然后他就失魂落魄地走了。你跟他怎么回事啊?他样子挺可怜的。”

    嫚怡坐起身,魂游神离般应了句:“嗯!我要去洗澡。”但依旧坐在那愣愣发着呆,任由已风干的如白色蕾丝边小短裙冰凉地贴着她那混乱的心窝。

    嫚怡是个慵懒恬静的姑娘,可她想象中的自己却是前卫活泼的女孩。她的长睫毛的眼睛,瓜子形的脸,坚挺的鼻子,稍微黝黑的肌肤,削瘦的身材,始终都给人一种文静贤淑的小家闺秀的印象,跟前卫活泼根本挂不上钩。嫚怡长得很美,但这种美是不属于显眼类型的,就好比生了锈的金子,虽然不易发现,但价值终归是存在的。嫚怡天生的忧郁让她具有一种文艺气质,更使得追求她的男生在追求她的同时会顿生一种追求文艺的崇高理想。也许有人会嫌她美得太过单纯,不够艳,缺乏一种激情,为那些荤腥男子所不屑,然而这些坯子压根儿就从没能在嫚怡那500度近视的弯眼睛里逗留过。

    她利用天生的忧郁,养成了一种孤芳自赏的态度,眼界所及处都要有更高一层的要求。有人说她骄傲,没错,她是骄傲的。她的骄傲在于被动,她喜欢新鲜刺激,却从不主动去找,只等新鲜刺激来寻她。因此,嫚怡也许并不像她给人印象的那般文静贤淑,或许,她是个具有文静气质的时髦女孩。由于这种天生的气质,追她的多半是文艺男青年。

    在高中时候波叔就曾是这批文艺男青年中的一员。估计是那帮文艺男青年长得太过文艺,近乎于抽象,终给不了嫚怡真实感,难入法眼,都被拒之门外,最后波叔胜出了。因为波叔并不懂文艺,又带点痞子习气,这恰巧迎合了嫚怡那种骄傲,喜欢新鲜刺激的心理,就好比医生诊治病人,准是就那个病最重的先医。

    当波叔牵着嫚怡的手在校园里游走并傲视那帮已经完败的文艺男青年的时候,却遭来嫚怡的朋友们的一阵阵反对的遣声。大家一致认为,波叔比嫚怡还要骄傲,两个骄傲的人在一起没好结果的。虽然没什么逻辑性,但光凭这一点,波叔已经被否决得遍体鳞伤。尽管如此,波叔依然不失骄傲之风,虽然他的穿着不着边幅,但精致的五官足以弥补一切,特别是那双稍带斜睨的黑眸,更是骄傲的最好标志。更值得庆幸的是,大家的反对并未能丝毫动摇嫚怡已经爱上波叔的决心,这或许是因为嫚怡天生的骄傲造就成她那一种特有的自我性格,使他们在反对声中组成一个共同对外攻守联盟,誓要用爱情成果将这些非议击个粉碎。

    反对声在不到一个礼拜便已经消失踪影,他们却共同携手走过四个年头。这四年里所有的伤悲矛盾让他们分了三次手,同样,所有的思念幸福又让他们三度复合,这样分分合合,悲欢厌喜总算勉强圆满了四个年头。

    有人说,爱情使人盲目。在这四年里,波叔的视力却清晰得如同单身汉,丝毫未被爱情困扰所牵绊,他的骄傲不容许他在爱情里失足,因为在爱情上面还有一个自我,这个自我让波叔恪守着本来的生活性格。或许,对波叔来说,嫚怡只是他虚荣心的寄托品,或是空虚时的消遣物,又或是占有欲中的牺牲者。直到最后分手的那一刻,他依然没能明白他所谓对嫚怡的爱情只是一种生活上的习惯性。就好比用了几年的手机丢了,你会觉得惋惜,但并不是因为它的价值而心疼,也不是因为对它有感情,而是你一时不习惯手伸进裤兜里没摸到手机的那种感觉,这种感觉就叫不习惯。

    相反,在这四年里,嫚怡却碰得满脸灰,这无疑反证了四年前她的朋友们的反对声的正确性。原本视力就差的嫚怡在这场恋爱中彻底盲目了,常常为了附和波叔而在大白天里睁着眼睛说瞎话,这已超越了她的性格底线。或许,是盲目的爱情让她变得自卑,变得屈从,变得盲目坚持。在波叔的骄傲面前,她原本就矮了一截的骄傲溃散得几乎荡然无存,波叔的骄傲让她失去了存在感,因而缺少安全感和备受孤独感。有时她会问自己,到底是爱这个骄傲的男人还是爱共同摩擦出来的感情?或许,她曾透彻心扉地迷恋过这个男人,又或许,她还在留恋那份磨灭她的骄傲的感情。然而,她始终不愿承认这种他们共同的产物——爱情,对他们来说在本质上只是一种习惯。就好比所谓的雄心壮志,说白了也就是野心一个。

    她的朋友常问她:嫚怡,如此刻薄的感情,你何苦要一味死守呢?值得吗?不幸的是,嫚怡天生的价值观过于薄弱,她从没衡量过任何事情的值不值得,只求愿不愿意;也许是那股渐灭的骄傲在心坎里作祟,令她幻想着能在挣扎中改变现状,从而导致她竟盲目得不知何以为苦。就如同喝醉酒的人,永远都认为自己不会醉,结果却烂醉如泥,第二天起来竟忘了醉的滋味。因此,在嫚怡后知后觉的幡然醒悟后,她对波叔产生了一种恐惧感,就如同通缉犯见了警察般,至今回忆起还心有余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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