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5436 更新时间:16-04-03 00:36
自从当上宝旌郡主以来,这还是第一次微服来审视自己的封地呢!
这海岛上的明人们将江南的习惯带到这里,形成了一个个大大小小的集市繁星一样分散在城市的每处,他们圈养了大量的鸡鸭鹅,甚至可以见到卖孔雀的摊位,那里的人将孔雀谎称为彩凤,将孔雀蛋称之为凤凰蛋,你若是路过他们的身边,这些自喻不凡的大商家会好好的跟你吹嘘一番孔雀的风味,听来尽是些养颜美容,官运亨通的好词,就好像吃了孔雀并把它的毛带在身上,人就可以一飞冲天。
南方人喜食孔雀,如今看来是自明朝就随处多见了,在明清,孔雀同样也是宫廷老爷们开宴钦点的御赐“升官菜。”取其彩鸟化凤吉祥之意,以期未来飞黄鹏达。
在房梁上悬有腊肉,煮茶的锅炉在街角冒出氤氤的白雾,端盘的货郎忙的招呼不来……好一派繁华的大明街景,令人有做梦的幻觉,自然心里那股小小的激动,是停不下的。
“喜欢吗?这是你的城市啊!”姚芳陪伴在身边,摇着新买的折扇,翩翩然如一个涉世未深的花花公子。
在车堇开始流连忘返之际,暗藏一脸黑线的姚芳不断的安慰自己:眼前的这个穿着‘一堆什么东西’的牛仔裤郡主只是在微服。微服而已,反正又没有人认识她。
自从见到月雪,车堇大体上猜出了姚芳的地位,一方面是圣上最信赖的文臣,同时又因性格上温柔可靠的优势,使他完全可以担任外交官的角色,作为大明的使者试图去开启那条封闭了漫长六百年的海路,以此重拾当年万国来朝的无上尊严……
“这是你的城市,这同时也是建文的大明。”春风拂面,阳炎高攀在他飘肆的冠带,渲染上迷瞳的绯红,他的语言永远是那样柔情细腻,在不经意的每一次下一刻用目光微笑的瞬间,都流转着以应万变的风流。
“我的城市?”
“是的,郡主殿下。”
“是因为我来之前,宝旌城未曾有主吗?”车堇抬高下巴,瞧着他眼底的丝丝红晕,姚芳的妆容像娇冶的蔷薇,欲滴的仿佛能沁出最甜蜜的花泪。
“有的,后来中风死掉了。”姚芳轻轻道,“原郡主死掉后,圣上对臣戚公开了他的怀疑,意即是宫中佞人作怪,特令四名锦衣卫奔赴礁岩各地彻查佞人可疑去处,我像他请命出使外海,就这样接回了你。”姚芳有几分魅惑的目光仿佛深邃的泉眼,洞藏着世人都无法寻觅的一道信仰初衷的力量。
他用掺着多些尊敬的口气道,“也许是天意要你作为本城的郡主,天意愿你是百姓的福星,能用外界那些我们都不知道的,发展了六百年的先进知识,帮助我们这个落后的岛屿发展文明,现在想想,妈祖与你我的缘分深的真是奇妙啊!”
“我,外界并不像你们想的这样好啦,那里同样也有许多身不由己的事情。”车堇摆手道,只是这原郡主的死,听起来似乎像宫廷斗争里经常有的桥段。
车堇继续道,“这和六百年前曾有过的削蕃政策有着异曲同工的地方,可见皇帝哥哥也只是想稳住自己的政权,去除掉些政见不同的地方机构,有政治的地方,随随便便中风或死个人再没什么大不了,选择了斗争的生命向来会如草芥一般孤苦无依。至于派出你们四个到岛的四个边境去的命令,只是政屠的幌子。”
“也包括你。”姚芳脸上闪过一丝怜惜的神色,“我带来的人果然没有错,除掉国贼之后,圣上最希望的就是民心的安定,你的到来,由此可安水土一方,被害人的僚党也会因此而分散势力,再逐个击破也将是不远之期。这是大家都希望的,当然,那些寻处无果的人自会加害于你,因你是圣上的妹妹,是明土的故人,身上背负的不再是自己的苦恼,而是比这更大更重的包袱,圣上怕的是你的安危,于是便钦点了四名锦衣卫到宝旌城来保护你。”
“保护我?”车堇指了指自己,心里那份滚烫的憧憬之情第一次在这个时代出现了。
“是的,保护你,我会尽职本能,来保护你任职期间毫发无伤,所以,在我在宝旌当值的这些日子里,一步都不要离开我的视线……”
朱允炆可不会普度百姓,车堇也不信他真的是想帮自己。他愿的自然是政权的稳固,希望四城的郡主都会是自己的嫡系,如此一来,政权可稳,这样在未来与外界展开交流,才能在国事上腾出空来。
这份朱允炆的心愿,对于身为锦衣卫的香英与清央来说,是否就意味着必然的万死不辞?
可究竟是谁在心甘情愿的保护自己?
“然而这仅仅只是圣上的意思吗?保护我,我一步不离开你……”车堇抬眼望去,在姚芳瞳中闪烁着一道隐约的火,被一道冰冷的瞳膜隔阂着,映出清净悠远的来日方长,此时的他一身素然,却依然不减那份云游在身畔无形的流霞。
听到此问,他似是不曾多想便开口道,“是的,只有圣上才会关心你,所以,你不要负了他的一片苦心,不要负了苍生的心。”
此时脱口简易的姚芳并不知道,相处几年再几个月以后,再想要说出像这样的话的时候,已不是这样简单了……
“现在既望十六,宝旌海岸圆月大美,你当上郡主后,难得不为奏折忧劳,去放松一下身子,可好?”姚芳纯白吟笑着说道。
“去海边吗?好啊!”想到在现代童话一般的美景,在古代是这样随处可见的,车堇不免一阵心动起来,就要拉手,就听得街上有妇人大喊——
“抓贼,抓贼啊!”
车堇本能一个寒颤,回身与贼照面,黑衣的贼迅速抢行,一把将车堇推到姚芳怀里,倒在了他怀中的车堇,听着他春潮似的心跳,姚芳按住冲动的车堇,道,“不要管他……”说着用扇子遮住了车堇的脸。
油纸扇在灿烂的阳光下被照的透明,那贼人不曾跑出多远,就看到高处一个黑影以十分唐突的姿态降下,潇洒的杏花落雨中央忽现银色刀光一闪,未等贼人做出反应就听噗嚓一声,一个人头滚到了车堇的脚边,那一刻,天地犹红。
透过被泼到扇面上的血与透明的光,在视野的前方构成一道恐怖的凶影。方才还不紧不慢的游人,刹那被这惨景吓的只好退避三舍。
空出来的大街上,静的只剩下杏花的飘落,在午后晴空下翻着浪浪白潮,染的花间走出来的男人以潇洒漂亮的姿势将剑别回剑鞘,在车堇面前站定,扑通跪下,作揖道,“郡主受惊,贼人已经伏法。”说着将剑往前一举,一个帅气的翻手,将剑鞘向下砸向大地,发出机械清脆的鸣响,听起来让人热血沸腾。车堇想起来了,这是明朝锦衣卫的专用礼节!
透过那一双秀媚冷眼,正看到身后断头的小贼的家当和血混在杏花地里涓涓而流。
那么这人一定是,“月……”
“多亏你了,清央。”未等郡主开口,姚芳甩了甩沾血的扇子,浮云开散一样的轻笑道,“这不过只是一个小贼而已嘛……”听口气明显是对扇子上沾了血心存不满。
“贼人不像习过武的,若不是因他有罪在先我自会放他一条生路。”月雪原地起身,提起剑来,插入背后的练囊中,神色因不屑而冰冷。
“可你又为何掠人性命?可惜咯,这宝旌城刚变了天,又添了人债,先不论他罪孽与否,反正无辜人死去对现今的大明绝不意味着是什么好事。”姚芳摇着染血扇子的麽样,倒有几分妖媚的形象。
“若他不伤郡主,可以,我自不会与他动手,若他有辱郡主,那就等同有辱圣上,那他,不配看到明天的日出。”月雪的神情,就如他的名字那样,在凌冽如冬的眸里深蕴着一股嗜血的味道,透着一股生人勿近的严寒,如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警戒色。
“这样他会污了你的剑的,我知道,这样的人是不配死在清央剑下的。”姚芳喃喃道。
“香英,我们是锦衣卫,在我们执行的任务里,不能有个人的自私,如果只掂量着自己的好坏而辜负了圣上的重任的话……”月雪转身,在话音落下的同时,他忽然又转回来,朝着姚芳,一脸奇怪的表情,“你也应该放下那把琴,专心练好你的剑,执行圣上交给我们的任务,直至通向外界的路被打开的那一天。”月雪的眼中闪着坚毅,闪着一些无比纯净的东西,好像冬日刺骨严寒时的暖阳,拂入雪披的大地。
“外界?你们要去外界?外界有什么好?”车堇忙的问,再次注意到他时,他已不回头的朝前面走去,不远,又纵深一跃消失在雪一样的杏花丛中,不复寻踪……
“可真是个怪人。”车堇喃喃自语道。
“有吗?可几百年前在明土时的清央,还曾给艺妓写过情诗呢!那时的他还是个烂俗的穷小子!”
“啊?”车堇简直不敢相信,如今看来这样冷漠的一个人,竟也有着那么风流的往事吗?时间竟可以给人这种变化吗?她迫不及待的接着问道,“那到底是什么让他变成这样?”
“不可思议吗?呵呵,我也这样觉得,让他变成这副麽样的,是那把清央剑。”姚芳掂下巴笑道。
“清央剑?”方才那样凌厉的招式看上去一气呵成,十分简单,现在想想都有点毛骨悚然,是啊,一般的剑,怎么可以锋利到那个样子,即使是鲜血都溅不上去。
“是的,清央宝剑,原名乌兹,相传是由八百年前成吉思汗远征大马士革时,叙利亚王子为投诚献上的钢材打制而成,淬剑五十年,成剑时,已是成吉思汗之孙忽必烈在朝执政时期了,忽必烈见此剑沾染血气,一身方刚,十分喜爱,带在身上又数十载,中间南下历经青州、汴州、亳州、扬州、杭州等百余场血腥屠杀,洗礼了剑刃始终不屈的坚韧品质。
届时的宋金军队中曾广泛流传,强悍的元蒙大军所掠之地,会用此剑砍下所有人的脑袋,传言越走越凶,最终导致了宋金军心的溃散使两国京师相继不攻自破,元蒙得到统一之后,此剑一直被蒙人奉为腾格里之剑,认为是腾格里用此剑引导他们走向的胜利。”
原来如此,当时的穆斯林有着世界上最杰出的工匠,大马士革也是世界上少有的几座能够出产成品好钢的城市,不过想想那血腥的片面,掉落的头颅,倒真像映了当年蒙古骑兵驰骋疆场的刀刀残影。
只是什么剑只要被汉人得到,那作用自然就不一样了……
“再百年后,太祖攻陷北京,元顺帝出逃中此剑自牛车颠簸脱琏,被追军至京师的太祖拾到,在那一刻,剑身放射出的光芒将染血的周身环绕,相传只有就识真君,剑才会放出如此绚丽的光芒,太祖十分欣喜,认为此是上天降大任于自己。只是回首大明江山,到处是战火刚刚平息的惨象,哪里还是用剑的时代?太祖不忍涂炭,就为此剑真正做了一个剑鞘,意欲将剑永久封存,直至那一年微服应天,遇到了清央。
那时的清央只是个平凡长工家的孩子,家境贫寒,眉间却有傲骨,太祖决定将此剑赠予他,收养他,为他赐字清央,为报知遇之恩,清央对太祖起誓,此生只效忠朱家皇朝,如若背叛,当以此剑自裁。
太祖见他忠心耿耿,便将腾格里之剑改换用他的字命名,一方面以清央换掉乌兹和腾格里两个带有血光之灾的名字也是为了去掉前朝的邪气,顺应大明开国的盛况,此后,清央跟随太祖,崩后又从建文渡海来此,六百年忠心耿耿。他曾说那份恩情,此生无以偿还,即使是成了锦衣卫,也甘愿舍弃世间浮华美色,只为大明肝脑涂地。”
“那他们,岂不是很孤独?而且你们都是活了几百年的人吗?”也许是跟了上面的话,车堇忍不住把想问的都问出来了。
“孤独吗?所以,我们才需要外界的人,我们想要听听那些我们一直以来浪费掉的风土人情,曾经的建文自喻为万国中邦,怎曾想却有朝一日,六百年不问世事,如果能回到那个光辉的大明,相信对黎民百姓还是文武官僚,都是一件光荣的事情,我们想,我们也在做,你如果愿意帮助我们,我们四个人,也愿意永远跟在你的身边,因为辅佐你,是圣上给我们的使命。”
“那你们为什么能活这么久?”车堇继续问。
“当年的太祖引我们四名锦衣卫入宫后,请求妈祖将永生的力量赐予我们,以便顺应洪武之治,国运其昌万代不衰。我们四个人的锁骨里,被分别植入了一片四叶草,相传是当年妈祖所佩戴的花环,育有大海绵延不息的生命力,传说中的每一片四叶,也都能唤来一个奇迹的诞生……”
“慢着,那太祖为什么没有活下来?”车堇一时觉得不对劲,按理说最想长生不老的应该是他老人家啊!
“太祖驾崩,用你们的话来讲叫铅中毒,老东西嗑药嗑死的。”姚芳无辜一摊手道,“嗯,那么看我做什么?在你们的船上,不是很流行这样的一句话吗?”
是,现代上流社会的,车堇从小见了不知道多少次了也认了,只是一想到眼前这么一个美少年居然说出这种滑稽的话,实在是不忍心唉。
“啊,原来你学会了这些,好的你不学,你真的不怕被灭九族吗?我也知道,在大明,玷污太祖可是死罪呢!”车堇惊讶的问。
“呵呵,没关系的郡主。”姚芳轻轻抚了抚她的脑袋,“你看到的大明,其实已经不再是当年荣规礼法的那个大明了,即使是我们锦衣卫,也有好多做了要紧的风流之事,当然,这些只是大多数,不包括老是喜欢上树的那一个,要说锦衣卫风流的像朵花,他就是孤芳自赏的那朵奇葩。”
洪武年间是明朝最干净也是最重礼法的时候,到了建文年间由于是太子朱标死因不明,皇孙即位,使得本想效仿分封的明土在此时成了皇亲当道腐败滋生的一朝。而在靖难之耻后漂逐到礁岩的这些明朝侨民,眼里固然已不再有昔时万国中邦州郡官的,那份万人之上的权威了。
“那你们就没有劝劝他?”车堇也跟着笑了。
“唉,怎么说呢,虽然有些东西自己从来不曾信以为真,但它在某些人身上一直存在,那倒也不错。”姚芳笑笑,将轻柔如羽的睫毛转向树梢,那一簇一簇暗香浮动的杏花桃花间,阳炎混杂的斑斑影里。
“毕竟那才是,大明存在的真实意义啊!”姚芳发出感慨道,忽的又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翻动了下眼神,“也许,那人也该到宝旌了,郡主,到宝旌来的锦衣卫一共有四位,我,还有方才窜树的清央,下面来到的这一位,可是比我还风流呢!”
正巧这时,街上的人一下子又多了起来,天色渐渐暗了,人们着起绣衣青袍,过节一样噔噔的朝前去,街头,沿街的小吃也一下子多了不少。
古人的夜晚,有着不弱于现代的繁荣呢!
回头望向姚芳,此时他正捏着下巴,恍然大悟似的自语道,“既望的月是好美的,如果他回来了,一定不会错过今晚的,他那一手好琴,是多少女孩子迷恋的呢!”
“只是风流的男人,要名头自然是挂不住的……”车堇低低叹道,想想现代那些负心汉们,又哪个不是一手文艺满口长情,到最后又有哪个不是负人一隅,自顾逍遥呢?
“你一定很期待的,追求美的事物,是人之常情呢!”姚芳轻松的笑了,喧闹的红灯笼染在他风华正茂的荣光上,抹出一幢欢愉的期许给这座不落月的夜市之都——宝旌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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