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部  第十四章七天

章节字数:2606  更新时间:16-03-10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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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郊外,有一座远离喧嚣城市的高峰,高峰山上伫立着一座偌大的城堡,能进入城堡的人都是非富则贵的人,但城堡却有一个与它身份格格不入的名字――夜魅。

    夜魅,如它的名字一样,夜晚的魅力,绽放迷人的光彩;夜魅,具有国际一流的服务,只要你想便可实现;夜魅,还具备国际一流的安保系统,想要窃取城堡内的资料无疑是以卵击石,严重一点甚至会被反攻以及摧毁。

    基于以上几点,夜魅便成了这座城市最为著名、最为隐蔽的高级场所。

    城堡内,一间以环形为建筑的房间,不断洋溢出嘈杂的声音;室内,灯光四射的彩光挥洒在任何角落,与之相互辉映的便是舞池中央相互拥抱的男男女女伴随悠扬音乐的节奏尽情地舞动身躯。

    这时,一道高挑的身影从舞池中央快速地向一处阴暗的角落里走去。

    “煜锋,一个月不见,以为你得到了好宝贝便不再来“夜魅”。”

    煜锋,齐煜锋,正是包养叶晨的齐先生,而称呼眼前为“煜锋”的人一方面是因为工作的关系,另一方面算得上是性格上差异的缘故,致使两人之间的关系亦友亦敌。

    走进沙发的高挑身影随即在齐煜锋身旁坐下,继续道:“呵呵,煜锋的魅力的确惊人,连鼎鼎大名的当红影星龚振宇居然会对你表白,只是……龚振宇甘愿做下面的人?”

    静静凝望手中摇晃的红酒杯,深邃的双眸忽然微微半眯,没错,龚振宇确实对他表白过,至于对方为什么会知道也不足为奇。

    那一日国际会议结束正要走出会议室时,只见龚振宇的身影走进会议室又随手将所有人在他的同意之下闭之门外,偌大的会议室内徒留他与龚振宇两人对立而望。

    随即,手捧着一束红玫瑰的龚振宇迈着轻盈的步伐,面带微笑地向他走来。

    “我喜欢你,做我的男人。”

    半响,并未作出任何回应又双手交叉,并依靠在会议桌上的他只是静静地看着龚振宇;偌大的会议室顿时陷入一片沉默当中,显然没有听到答案的龚振宇有些不耐烦,忽然蹙了蹙眉又继续说道:“你的答案呢?”

    我的答案?哼……不管男女对他表白的人确实数不胜数,但他选择那些人的原则,并非因为喜欢,仅仅因个人的兴趣而已;喜欢、爱算什么?都是虚无缥缈无法抓住的东西,只有将自己变得强大才会拥有自己想要的东西。

    做你的男人,这句话算是听到的最好笑的笑话,他记得当时不愿与龚振宇继续耗费时间,呼喊安保人员将他带离会议室时,那双既气愤又不甘的眼神至今还记忆犹新。

    哼,嘴角忽然勾起一抹冷笑,将手中摇晃的红酒一饮而入,舔了舔嘴唇之后回应对方刚刚所问的问题。

    “你认为呢?”

    “哈哈哈……答案显而易见,不是吗?难得你来,我特意为你准备的。”

    说完,高高举起的单手手指随即在半空中打了一声参杂杂音响声的手势;这时,在灯光忽然变得明亮的时刻,四名着不同款式西装的少年在两人的周围坐下。

    “哈哈……不错吧?知道你的品味,这些都是新品哦。”

    一边向齐煜锋解释一边又瞧见映入眼帘的嘴角勾起了一丝的弧度,便深知今天所准备的两人符合对方的口味,随即哈哈大笑之后又继续道:“今晚好好伺候齐先生,伺候好了有奖励哦。”

    坐在齐煜锋身边的两名少年一听有奖励,便迫不及待地牵着他的手向早已准备好的房间走去……

    一道口戴口罩、头戴鸭舌帽的身影静静地站在一根粗壮的绿色投信筒前,喧闹的大街上人来人往,路经此地的男男女女都忍不住频频回头遥望那道高挑又全副武装的身影。

    十分好奇那人站在投信筒前,为什么还不将手中的信封投进投信筒内,人们的好奇也正是望着手中信笺,是否要投入投信筒内而犹豫的叶晨。

    七天前,为伺候齐煜锋做好备准的他,静静地等待他的回来,然而等待的结果是那人一夜未归,即使感到奇怪也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

    吃过早餐之后便按照行程工作,在片场内见到江凡的身影时,忽然想起那夜他与李华两人在大街上走动的背影;自从上次两人一别后,十分地想念李华,又想了解李华近来的状况,但又怕江凡会问他为什么认识李华而终止向他打探李华消息的念头。

    不过,思前想后地做出了一个决定,就是写信给李华;于是,当天工作结束后回到别墅,想要动手写信的念头却被一道进入卧室的身影给打断,又被对方手中的液体瓶而提醒着。

    唉,又是做准备伺候齐煜锋的时候到了。

    说来也奇怪,已经连续三天,都不曾见齐煜锋回来,而他写给李华的信也是在这三天内找时间偷偷写的;现在,信倒是写好了,可问题又来了。

    若将信笺从安保人员那里寄出,以李华的人脉关系一定能查到信笺来源的地址,也说不定让江凡、齐煜锋和翰先生起疑;所以,写给李华的信笺还得必须在外投放,但是想要将信笺投放在投信筒的机会。

    却又因工作行程的排满,傍晚演技的特训,晚上依旧在翰先生的提醒之下为伺候齐煜锋做准备而不的不将投放信笺的事情推后;如今,七天,整整七天已过去的叶晨,好不容易才找到机会外出,可现在望着手中的信笺却有一丝迟疑的犹豫。

    “唉,希望这样的做法是正确的。”

    在叹息之时便将手中的信笺往投信筒内投去,望着那快速在眼前消失的信笺心中仍有着一丝的犹豫,不禁蹙眉地再次叹息着。

    而正在此时,耳边响起悦耳的声音,频频振动的感觉让他回神;随即掏出口袋中的手机,然而当他看清手机显示的人名时,一股不安顿时油然而生。

    因为手机来电显示的名字――正是齐煜锋。

    “喂……是……我知道了……”

    挂上电话的叶晨随即仰视天空,一双丹凤眼波光转动,这样的日子何时才到头?对龚振宇仅仅是因为荧幕上的他而崇拜他,但却没想到龚振宇的私生活完全颠覆了他传统的观念。

    自己还真是入世不深啊!其实这也不能怪他,不管做什么样的临时工作,他的好朋友李华都会为他一一删选好,唯独那一次所遇到的临时工作。

    日薪高是高,只是对方的要求太过变态,样貌平平的他又不是什么美女,也没有苗条的身段,居然要求他对着摄影机扮演脱衣女郎;要不是碍于李华介绍的临时工作,他早就夺门而去,又与对方讨价还价之后才将扮演脱衣女郎的临时工作换成了打扫卫生的小弟,当然日薪也由高降低。

    虽然那一次之后便不再遇到,可接到的临时工作还真让他感到意外,更意外的是他居然重生,而且对方正是他的临时老板――龚振宇。

    该说他幸运还是倒霉?重生后的叶晨以龚振宇的身份生活下去所察觉到的事情,确切地来说是倒霉才对;并且,至今为止他还未明白龚振宇与齐煜锋两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以至于齐煜锋会“包养”他?

    而在齐煜锋七天未归的时间内,该吃的吃、该睡的睡、该特训的特训,算得上逍遥自在,当然也希望这样的日子继续下去;美好的向往只能在梦幻中,这句话还真贴切,刚刚所接到的电话便打碎了叶晨的美好向往。

    此刻的叶晨在原地等待着,齐煜锋所安排的司机正往这个方向赶来接他,到指定的目的地见齐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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