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1095 更新时间:08-01-08 12:13
“笨笨,我想在这首歌曲里面加入R&B,这样流行的元素大概要更加浓郁一些……也许我说不定能成为第二个周杰伦呢……”
他径自眉飞色舞着,我却皱眉,内地歌手就是因为一味盲目模仿港台歌手,而本土的包装又跟不上潮流,所以大多都成了一首歌唱到老的尴尬明星。内地的流行元素和台湾相差不少,要想向周杰伦靠齐,像一剑擒心这样没有专门的明星公司包装,恐怕是难上加难。
我注视一剑擒心良久,他意外地看我:笨笨,你看我干吗?
看你是不是已经被明星梦给冲昏了头脑,我沉默半晌,然后说。
他不跟我抬杠了:笨笨,你不赞成我进军娱乐圈?
要进军娱乐圈,你当初就应该呆北京——知道么?许多走红的本土歌手都是在北京求得发展的,北京每天都混着一大批的流浪艺人在寻梦,而在成都这样闭塞的城市,我想,你是没有多少机会的!
一剑擒心不以为然:我唱你写,你看张宇和十一郎夫妇两个合作多么默契多么成功!
我哪有恁能干啊,并且我志不在此,我这样懒惰并且得过且过的女孩子才不想这样“望夫成龙”呢。
所以,我摇头。
“要是你陪着我,我会去北京的!”一剑擒心凝视我“笨笨,行么?”
不行!我不要离开我的家乡去过飘摇不定的生活,我没有大志,不想放弃目前的安宁!我不假思索地拒绝。
一剑擒心沉默了,我们第一次不欢而散。
这时,我第一次明白:原来,我和一剑擒心之间是有距离的,这种距离并不是我大他的那2岁,而是,我们在意识和所谓的事业观念上的巨大的反差,他渴望着鲜花和掌声,而我,那个叫笨笨熊的笨笨女孩,居然一直是胸无大志,只求小安即可的。
这些日子,常常顺路去那家过桥米线店,于是,便就老看见那个叫刘德华的小孩子在附近转悠,然后进来吃饭。
一个有阳光的中午,刘德华进来了。
我发现这个孩子老是选择在没有多少客人的时间段进来吃饭,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阳光暖和地照进来,刘德华脚指头依旧露在鞋子的外面灵活地活动着。
他大声招呼我:姐姐,你好。
我笑着点头,在他向店里的伙计说出:大份素米线之前,先给他点了个大份的过桥米线,然后要了一碟糖醋排骨,还特意叮嘱老板给他一个特大份的。
老板已经跟我很熟习了,立马吆喝着准备去了。
小孩问我:姐姐,你不上班吗?今天是周末啊,我笑着走到他那张桌子坐下。
刘德华拍拍脑袋,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知道,这个整天流浪的孩子对每天是星期几没有什么概念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我问他:“你想你妈妈么?”
孩子沉默了一会,低头鼓捣露在鞋子外面的脚指头一会,低声说:她都不想我,我嘛样要想她!不过,我有时还是会梦见她的……
我还没有回答他,我的手机响了,是一个同学临时有点事情找我。我来不及和他聊了,赶紧从皮包里面抽出一张50元的钞票给他,叫他明天中午在这里等我,就匆忙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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