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3052 更新时间:16-11-25 18:19
胡长义接到通报,摸了摸下巴上的胡须,当年罗鸣虽然举荐过他,但他可没少给好处,现在突然派个少不更事的少年来见他,难道还嫌他血出的不够?但人既然来了,不见一下还是说不过去的。
“带他进来吧。”既然是个毛头小子,就别想劳烦他的大驾出门迎接了。
“小子林慕白见过县太爷。”林慕白已经到了公堂前。
“你是……”胡长义大模大样的坐在案前,低头看着他。
“在下的父亲叫林德,是云林的一位布商,母亲罗芸……”林慕白便开始介绍起家世来。
胡长义一摆手,打断了林慕白,林德他认识,逢年过节的也还收过人家的红包,罗芸他也认识,正是罗鸣的独生女。奇怪的是,如果林家真有什么要事,起码应该由林慕白的父母来见他,“你的父母身体可好?”
“多谢县太爷挂念,都很好。”林慕白察言观色之下,看出了胡长义的轻视之意,“今天晚辈来见大人,是有一件升官发……”他有意无意的扫了扫旁边的人,掐住了话头。
胡长义混迹官场多年,立刻听出他话里有话,“你们都下去吧。”
林慕白这才轻声说,“大人也为官多年了吧,却一直还是个七品县令,现在如果大人照着晚辈说的去做,一定会立下奇功一件,封官受赏指日可待。”
胡长义捻了捻胡须,话虽然听着离谱,但其中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他究竟有没有料,一试便知,“小小年纪,竟敢跑到公堂上来戏弄本官,要不是念在你外祖父的份上,现在就赏你三十杀威棒!”
林慕白也怕他真的动粗,自己少不了要受一番皮肉之苦,赶紧作揖道,“胡大人,请容晚辈慢慢道来。事情是这样的,晚辈的母亲在世的时候,曾经搭救过一位贵人,这位贵人不是别人,正是当今皇上。”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抬眼看着胡长义。
胡长义起初还不以为然的端坐在椅子上,听到皇上两个字时,再也掩饰不住内心的震惊,肃然站了起来,“此话当真?”
“这可是掉脑袋的事情,晚辈怎敢拿它来欺骗大人。当今皇上为太子之时,曾经流落到云林府来避难,那时母亲还没有与父亲成婚,她冒着杀身之祸救了皇上。二十年过去,皇上派人秘密寻访多年,终于打探到母亲的下落,可是母亲已经过世多年,皇上为了报恩,便下旨为在下赐婚,奉命前来宣旨的公公大概明天就会到达云林县了。”
云林县的老百姓当中,一向流传着当今皇上曾到此避难的传说。胡长义作为云林县的父母官,对此也是时有耳闻,当即就信了大半,“你的意思是?”
“前来宣旨的温公公可是皇上身边的红人,如果能够结交上他,大人的前途一定会前程似锦,官运亨通的。”
“皇上既然对此秘而不宣,如果本官贸然前去……”胡长义不禁踌躇起来,他深知官场上的潜规则,有些事情做下属的可以知道,但上头既然要瞒着你,你就不能说出来,更不可以随便掺和进去,否则万一犯了禁忌,只怕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有晚辈陪同大人前去,大人尽管放宽心好了。”林慕白显得成竹在胸,他见胡长义还在犹豫,又有意无意的添了一句,“要是大人实在信不过晚辈,晚辈只好舍近求远,将头功让给知府大人了。”云林府的知府衙门就在云林县的辖地上,只不过离县城还有十几里地。
胡长义见林慕白举步要走,岂肯将如此不世奇功让给他人,连忙拦住道,“本官并非信不过慕白,只是担心将来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中伤,既然你决心这么大,我就陪你走上一趟。”
林慕白心中惦记着二喜,“温公公明天才会赶到云林府,咱们明天早上再动身也不迟。”
胡长义见他说得这么肯定,自然不再怀疑,又怕他真的跑到知府衙门去通报消息,“今晚慕白就住在驿馆里,哪里也别去了,本官这就备下薄酒,咱们先为皇上找到恩人的后人好好庆贺一番。”
林慕白一看计划成功,笑着说,“恭敬不如从命,不过晚辈的马车夫还在衙门外候着,就劳烦这位大哥出去跟他说一声,让他自个回林家的店铺去吧。”他之所以要让衙役跑一趟,为的是让马驭见到父亲之后,好将他与胡县令熟识的消息传到父亲耳朵里去。
衙役见他成了县太爷的座上宾,哪里还敢再小瞧他,立刻跑到县衙外面,将林慕白的话如实转告了一直乖乖等在路边的马驭。
马驭一听林慕白竟然被县太爷留在县衙过夜,抓破头皮也想不明白,少爷几时与县太爷有了这样的交情,当下不敢多问,匆匆驾车走了。
胡长义令人备好了酒菜,将林慕白请到席间,对这个即将改变他命运的少年,不能不另眼相待了。
“慕白,本官与你的外祖父相识多年,咱们两家也算是世交了,如果这次的事情能够成功,本官一定不会忘记你的。”
“胡大人,你说的罗县令是晚辈继母的父亲,说实在的,我对他们并没有多少好感,温公公即将来云林的这件事,最好还是不要让他们得知的好。此事越少人知道的越好。”林慕白听胡长义提及后妈那边的父亲,随即表明决不妥协的态度,他之所以要抢先来县衙,目的就是不想让罗芸等人得知温公公来云林传旨的消息。
胡长义正有求于他,当然不肯得罪他,“慕白言之有理,是本官一时失察了。”
“晚辈有一个朋友在市场里卖红薯,我想给他留一份饭菜。”林慕白一见满桌的鸡鸭鱼肉,想起二喜恐怕还饿着肚子呢。
“难得慕白如此重情重义。”胡长义随即吩咐衙役将各式菜色装了满满一盒,“本官这就派人给你的朋友送去。”
“不用劳烦大人了,反正现在天色还早,还是待会晚辈自己去吧。”酒饱饭足之后,林慕白匆匆起身告辞。
胡长义生怕他借机去见知府,借口怕他迷路,又派了两名衙役跟着。
林慕白明白他的心思,也不当面点破,在衙役的带领下,赶到了菜市场。
“林公子,里面就是了。”两名衙役捂着鼻子指了指前面,他们可不愿跟着他跑进臭烘烘的菜市场里面去。
林慕白独自走了进去,只见四周空荡荡的,周围的摊贩早都走了,只有二喜正独自坐在市场的一个角落里发呆。余晖照在他的身上,身后拖着老长老长的影子。
“二喜,我看你来了。”林慕白走到他身后,轻轻拍了一把他的肩膀。
二喜正对着一担红薯发愁呢,抬头看见是他,顿时又惊又喜,“慕白,你怎么来了?”
“我怕你饿着,给你送饭来了。”林慕白一屁股坐在他身旁。
二喜愁眉苦脸的说,“慕白,今天真不走运,一斤红薯都没卖出去。”
林慕白将饭盒递过去,安慰道,“先吃饭,吃完饭再想办法。”
闻着香喷喷的饭菜,二喜的口水都下来了,“慕白,你去哪儿弄这么多好吃的?这得花好多钱吧?”
“这可是县太爷请的客,不要钱的,赶紧趁热吃了吧。”林慕白关切的看着他。
二喜从出门到现在,连水都没喝一口,肚子早就饿得咕咕直叫了,哪里还会跟他客气,接过饭盒便大嚼了起来。
林慕白不由拍拍他的背,“慢点,慢点,又没人跟你抢。”
二喜抬起头,张开油腻的嘴巴,咋了咂嘴,“咱们家穷,一年到头就吃不上几顿肉,我可是头一次吃到这么好的东西。”
林慕白心中一酸,“你要是喜欢,以后我可以经常送给你吃。”虽然他被林家上上下下的人歧视,但每顿饭碗里还是能见着肉的。
二喜嚼着烧鹅皮,香喷喷的鹅油直往嘴里冒,顾不上答话,连声赞道,“好吃,真好吃。”
“好吃就多吃些。”林慕白看他这么好的食欲,不禁有些羡慕,难怪他这么好的身板,原来这胃口也不是盖的,又见他将鹅骨头咬得卡擦卡擦直响,忙道,“骨头就别吃了,不消化的。”
“咱们家过年的时候,偶尔会杀一只鸡,鸡骨头从来都不会扔掉的。”二喜舔了舔舌头。
遇见二喜之前,林慕白一直以为自己是全天下最不幸福的人,但听了他的各种经历,突然发现,其实二喜除了没有被人害死,境遇远比自己悲惨,而从他的言谈中,却感受不到丝毫的沮丧,对未来总是充满着信心和希望,到底是什么在后面支撑着他呢?
“以后都不要再吃骨头了。”林慕白抢过他手里的半根骨头,远远的扔了出去。
二喜这才没有再继续啃骨头。
一阵风卷残云过后,二喜将饭盒吃了个底朝天,还一个劲的舔着饭盒,“真香,真香。”可是低头看见满箩筐的红薯,不禁又犯愁了,“哎,今晚大概又得露宿街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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