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5090 更新时间:16-11-22 08:08
今天一大清早,又是一场飘飘摇摇的素色轻雪。
我一觉睡醒了,穿衣梳头收拾停妥之后,便想带着小魔女出门。
走到她住的地方之后,才惊奇的发现,她和百灵早已经逃之夭夭。
我推门而入,绕着前厅卧房环视了一圈之后,就有了一种云上云的既视感。
虽然是逃之夭夭,但还是很乖的把被子都叠好,屋子里也是简单收拾过一遍。
两人的佩剑都带走了,小魔女还把自己的手串,缠了两圈摆在窗前的桌子上。
这明显就是小魔女的一贯做派,明显就是小魔女等不及要去逛庙会的表现。
事已至此,我也没有更好的法子可以处理,就只有先了解一下情况。
吉叔的风寒还没好,只能把须鴷和宗震提过来,把一早的情况问清楚。
听宗震说,早上天刚亮的时候,小魔女就叫百灵过来传话,说是叫他过去一趟,有话要说,然后宗震就乖乖的俯着首过去了。
小魔女交代的事情通俗易懂,就是叫我别担心,她和百灵一齐去逛庙会了,中午也不会回来吃饭,太阳落山之前,保证一定会回来。如果我们有甚么十分要紧的事情需要找她们,在庙会上一定可以找得到她们。但是,如果没有甚么特别重要的事情,小魔女就还是不希望我们派人去找她们。人家说了,人家今天要过一天女孩子们自己的生活。
我再一次不可抑制的对宗震失望,再一次不可抑制的想把他从鼎泰宫里撵走。
我跟他认识了十年,这十年里,宗震就没有做过一件叫我省心的事情。
一个人不做好事不难,一个人要做好事也不难,难的是十年都不做一件好事。
我瞧着他那张,过于憨厚老实的四方大脸,很心平气和的给他讲了一遍,这十年里他的所作所为,又很心平气和的给他讲了一遍,小魔女对我的重要性,完了之后我就告诉他,我说,叫你练武功你没天赋,叫你打理门派内务你又没心机,现如今本少就只叫你看小孩子,这事情你都做不好,我看你真的就可以选择收拾铺盖卷,直接从我们鼎泰宫里滚蛋了。
我说,我现如今就出门去找我妹子,你最好但愿她没事,但凡她有一点事,你就等着提了脑袋去陪着她好了,话虽然是这样说,但我不能总是拖时间,所以还是按照原定计划,我去金家工坊,临时安排了须鴷去庙会上找小魔女,人找到了就带到上次去过的那家饭馆里等我,如果她们俩还没有吃东西,就先给小魔女点一些蔬菜啊,水煮虾啊,河鱼和豆制品甚么的先吃着,我这边的事情一结束,就会以最快的速度过去找他们汇合。
百灵的武功其实也不错,人也很值得信任,但是,一想到她是个女人,我就还是感到缺乏安全感,还是感到有点担心,跟她相比,须鴷就要好得多,一来他平时的话就比较少,人比较沉稳,遇事也比较注重实际效用,二来他的脾气比较古怪,跟谁都很难相处的融洽,给陌生人的感觉就会比较疏远,不容易与人亲近,在熟悉的人面前,这或许不是一个好的现象,但是在陌生人面前,这才是最能防止麻烦事出现的好现象,我相信,小魔女在他的身边,会收敛很多也会安全很多。
须鴷得了我的令,冒着风雪骑了一匹马就绝尘而出。
我拿了飞云扇去找莫焱尘,想问问他是不是有时间跟我一齐去。
他的得月楼里没人,衣服行头甚么的也都没见。
听伺候他的丫鬟说,莫焱尘今天上午有一场很重要的谈判,大早上的酒都还没醒就起了,匆匆忙忙喝了一碗醒酒茶就跑出去忙了。
我站在他的书桌前面,暗暗想了一下,莫焱尘没空陪我,也是一件好事,省得待会我去了金家工坊,疑心病瞬时发作,蹲在一个地方半天不动弹,又给了莫焱尘借机取笑我的机会。
我从马厩里牵了一匹白马出来,套上马鞍和缰绳也上路了。
金家工坊的确切位置,我其实不太清楚,只是模糊记得,听莫焱尘提起过一回,好像是在金陵城的西北面。
金陵是东吴,东晋,宋,齐,梁,陈这六个朝代的古都,里城门十三,外城门十八,穿城四十里,沿城一转大概有一百二十多里,城里有几十条大街,几百条小巷,都是人烟凑集,金粉楼台,城里有一道河,是秦淮河,东水关到西水关,足有十里,夏季水满的时候,画船箫鼓,昼夜不绝,白天的秦淮河绝对没有夜里的美,每到中元节的夜晚,整条河里就会漂满了做的十分精致的莲花灯,灯点起来浮在水面上,又有极大的法船开过,依附家中元地狱赦罪之说,借用莲花灯来超度这些孤魂升天,把一个金陵的秦淮河,变做西域的天竺国。
愈是夜色已深,便愈是有细吹细唱的船只划过来,歌声凄清委婉,动人心魄,有月色的时候,河水两旁住家的女郎,又会穿了轻纱衣服,头上簪了茉莉花,一齐卷起湘帘,凭栏静听,灯船鼓声一响,两边帘卷窗开,河房里焚的龙涎、沉、速,香雾一齐喷出来,与河里的月色烟光合成一片,望着如阆苑仙人,瑶宫仙女,城里城外,琳宫梵宇,碧瓦朱甍,大街小巷的酒楼上长明着角灯,每条街上足有数千盏,把长街照耀的如同白日,路上的行人根本不需要带灯笼。
但这一些美景,都是夏季的时候才可以看得到,清风戒寒,那时的秦淮河又是另一番景致,现如今这漫天飘着雪,别说是没有船只,就是有船只划过,你也绝对看不到歌女。
街道以高大的城楼为中心,向东西两边延伸,一直延伸到城外较为宁静的郊区,街道两边的屋宇鳞次栉比,店肆林立,到处是营业中的茶楼,酒馆,庙宇,当铺和手工作坊,街道两旁的空地上,还有不少张着大伞遮风挡雪的小商贩,小巷两边是破旧而古朴的,落满白雪的平民院落的院墙。
城镇中心的地方,是一座虹形大桥和桥头大街的街面,我在马上粗略瞧了一下,人头攒动,很有一些市井气息的杂乱无章。
等到骑过了回头又细细的瞧了一下,才发现这些人是不同行业的人。
大桥的西侧有许多的摊贩和游客,游客们凭着桥侧的栏杆,或指指点点,或在观看河中往来的船只,大桥中间的人行道上,是一条熙熙攘攘的人流,坐轿的坐轿,骑马的骑马,挑担运货的加快着脚步,在这随意繁闹的大街上,除了楼宇的绿瓦红墙,和那些突兀横出的飞檐,也就只有高高飘扬的商铺旗帜,车马粼粼,行人川流不息,倒是很有一些泱泱盛世的自得其乐。
我擦着城镇的边缘地带,很快骑过去,许多情景都没有留意。
我是无所谓了,反正金陵这里,我以前来过几回,以后也还是要再来几回的。
但是小魔女就跟我不同,她是头一回来,所以这一回一定要带她好好逛一下。
金家工坊的位置不难找,方圆半公里之内,基本已经没有住户了,我现如今还能看到的,真的就像是莫焱尘说的那样,一片混乱的焦墟,一片伤痕累累的乱葬岗。
我裹着大氅,沿着原先房屋的毛石基础走了几圈,除了废墟就是一无所获。
(注:毛石基础,毛石基础是用强度等级不低于MU30的毛石,不低于M5的砂浆砌筑而形成。毛石基础的抗冻性较好,在寒冷潮湿地区可用于6层以下建筑物基础。毛石基础整体性欠佳,故有振动的建筑很少采用。)
本来我还期望着,能够发现一星半点,除了毛笔之外的线索。
现如今看来,不只是线索,我是连与毛笔有关的踪迹,都看不到了。
说不失望是假的,大老远跑过来,结果甚么都没有发现,失望还是有一些。
只是大概我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所以失望的感觉,也并没有预想中的强烈。
刚刚在来的路上,轻雪停了一小阵子,现如今日上正午,就又开始飘起雪来,而且大有愈飘愈大的架势,我呆呆的站在冷风里,漫无目的的环视了一圈,又把狐狸毛的大氅裹了裹紧,决定快点回到约好的饭馆里去。
狂风加雪花,返程的路显然没有来的时候顺利,轻雪很快变成了鹅毛大雪,鹅毛大雪很快连成了白毛雪,愈走愈没法走,愈走风愈大,又是一轮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我只好很违心的,放弃了去跟小魔女他们汇合的想法,转而找了个就近的饭馆,进去避风雪,顺便吃点东西取取暖。
饭馆不大,但是地理位置很好,就在官道大路的旁边,临着江。
一院带了三座简易的小楼,看样子既是饭馆,也是个应急落脚的临时客栈。
我在后院里拴好了马,走到屋檐底下要进门的时候,看到了他。
那男子穿一件纯黑色带风帽的锦缎斗篷,风帽掩盖下的脸孔上,只能看得到像是雕塑一般,被削尖了的下巴,棱角分明,线条坚毅,他的修长有力的手指尖,在风帽的边沿上,轻轻挑了一下,风帽就顺着他的侧脸,以一种极其缓慢的速度滑落了下来。
从我这角度,能够看到他松松的,绑在脖颈后面的墨色长发,和他墨色瞳仁后面,可以冻结一切的,冷若冰霜的眼神。
散发着危险气息的,细长的丹凤眼,薄而性感的嘴唇,长眉入鬓。
平直宽阔的肩膀,身材结实匀称,腰身挺拔,小腹上没有赘肉。
面部的肌肉层很薄,削腮和高颧骨,肤色白净又隐约透出一股潜藏的力量感。
我对他的第一印象是冷,第二印象是帅,第三印象是很性感我喜欢。
他给人的感觉,和大美人完全不同,如果说大美人给人的感觉是美的惊艳,美的不可方物,那他就是英俊,是一种冷漠疏离又让人欲罢不能的感觉。
我感到自己的一颗小心肝,很不争气,也很争气的停跳了一拍,一拍之后,才又慢慢恢复了正常的跳动频率。
本少活了二十年,每年见过的男人,没有五千也有三千。长得帅的男人不是没见过,是没见过长的帅,还能让我在大美人之外动心的男人。
我真的觉得,也就是我现如今已经有了大美人,假如说我现如今单身,我可以不假思索的说,我选他的几率是百分之一百,如果没有大美人,我觉得我真的可以考虑他一下,虽然只是第一次见面,但他的确是我喜欢的类型,所以,如果我没有大美人,我还是很乐意跟他在一齐的,但这一切的前提条件,首先他得是已经断了,其次他还要喜欢我,这话题才可以谈下去,不然一切为零。
下雪天,躲避风雪的人很多,所以饭馆里这一方小天地,几乎是人满为患。
我因为不合时宜的发花痴,导致仅有的一张,靠窗的桌子已经被他给占了先。
虽然我很喜欢他,但是对于初次见面的陌生人,本少还是不喜欢拼桌。
我一边抖着大氅上的雪粒走进门,一边就在很用心的反思自己的错处。
我这人的弱点,其实跟小魔女都是一样的,就是经不住男色的考验。
只要是个子高长的帅的男人,我和小魔女一样,基本是没有抵抗力的。
当然,我还要再加上一个附加条件,就是这人必须要是个断袖。
只要是个子高长的帅的断袖,本少的内心基本是没有丝毫抵抗力的。
可以说是看到了就会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看到了就会自动缴械投降。
小二哥邀请我落座的时候,我顺便就把我的条件抛了出来。
小二哥甚是为难的瞧着我道:“这位公子,您瞧,不是我们这小店不接待您呐,只是,今儿这天气,也是磨人的很,大家伙们都是来这里躲避个风雪,吃点东西取取暖,您说的不想跟人拼桌吃东西,小的也可以理解,只是,这先来后到的,您这不是难为小的吗。”
我想了一想道:“那这样好了,不难为你,本少我另寻别家好了。”
说着我就握着飞云扇转了个身,准备原路出门另寻别家。
大氅擦过桌边的一瞬间,我都没有看清楚他的身法,他就已经来到了我的面前,身形如风,说话的嗓音有些清冷低哑,修长有力的两根手指,微微用力捏住我握着飞云扇的手腕:“这样冷的天,公子你要去哪里?”
我望着他那张,冷若冰霜又极度英俊的脸,心跳瞬间加速狂跳。
为了能够平静的说出每一个字来,我竭力保持住身体的平衡,又故意直视着他眼睑上根根分明的睫毛,分着神道:“本少不喜欢跟陌生人拼桌,我要出去再找一家,这位公子您请自便。”
大概,不擅言语就是全世界男人都有的性别通病。
他没有再说话,只是犹如时间静止一般,静而又静的盯着我的眼睛。
有那么一小会,我分明看到他穿着玄青色带护腕的,窄袖长衫的腰身舒展了一下,就好像是完全不在意我的身手,完全不在意我会从他的手心中逃出去。
我就那样跟他逆着光看过去,时间流逝的感觉,被无限倍的放大。
他的眼底一片漆黑,带着过分的矜持与收敛,还有一些肆意绽开的放纵。
他那神色,让我记住了一辈子,也让我一瞬间就有些爱上了他带给我的感觉。
愈是难以抑制的欲望,就愈是想要得到,愈是惊心动魄的美感,就愈会让人堕落的毫不含糊。
然后他道:“公子你不喜欢跟陌生人拼桌吃饭是吧?那这张桌子一人一半好了。”说着他一把抽出随身的佩剑来,挥手一剑,桌子应声而裂一分为二,然后又掏出一锭银元来,递给小二哥道:“你这桌子是我弄坏的,我赔了,这位公子想吃甚么,上菜。”
他那剑气足以划破长空,出手也很凌厉,在他背光的阴影中,我好似看到了他眼底闪动过的一抹温柔。
他的半高的衣领上的盘扣,高高的系到了脖颈的最顶端,配上他俊秀高冷的脸孔和低哑清冷的声音,在我看来很有一种禁欲的美感。
身体内最原始的欲望,已经升腾的有些不能自已,为了掩饰自己即将到来的失态,我打开飞云扇轻轻笑了笑道:“多谢公子的理解。”
然后也掏出一锭银元来道:“事情因我而起,也应因我而结,这钱我赔了。”
他的目光在我的周身游移了一会之后,停在我的右手上:“公子你喜欢首饰?”
我循着他的目光的轨迹,瞧了一眼系在飞云扇上的坠子,和小魔女的手串,礼节性的微笑着道:“还好。”
他的唇边已经浅浅的,挂上了一抹微笑,线条好看的直逼大美人而去。
他道:“桌子已经一分为二,我坐我的这边,公子坐公子的这边,互不干扰互不影响,外面这样大的风雪,你现如今说要出门再去找别家,恐怕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留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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