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九章 可胜在敌(二)

章节字数:2789  更新时间:17-03-30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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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欲祸人,必先以微福骄之;天欲福人,必先以微祸儆之。

    可惜,我们是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凡夫俗子;对万事万物早已丧失了应有的敬畏之心。看得见眼前的蝇头小利,却看不到身后的重重危机;一味贪得无厌,一再罔顾自然法则;最终:是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对人如是;对事亦然。

    其实说来,人生简单,即是美好。平淡知足地安享生活的朴实无华,安贫乐道地理解命运成全你安稳一生的善意;方是最大的幸运。只不过,很少有人真的懂了。

    福莫福于少事,祸莫祸于多心。

    领悟了其中真谛,不啻为人生常乐之法。可笑的是,物欲横流之下,我们总被繁华锦盛的表象迷惑了,原本纯净的双眼。

    要说辛晓之所以会在听到“李之辅”的名字时,感到震惊不已;也不是没有原因的。特别是在林西的嘴里提到他,和大半夜谈论鬼神是一样的心理——既有几分敬畏,又有几分心惊胆战,奇思怪想。

    李之辅,其人是个什么来路?还真值得好好说说。

    就偌大的B市来说,不乏高官富贾,声名赫赫的人物。而这个李之辅,在其中可谓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名人。他的知名度,除了仰赖于经常登上新闻杂志的头版头条之外;还因为他为人高调张扬,是一名货真价实的“网红。”

    甚而,专门有一批穷极无聊的人,以二十四小时跟踪报道他的生活动态为职业。毫不夸张的说,李先生哪天有个头疼脑热,上火便秘,都能在第二天成为传遍大街小巷的秩闻趣事。

    他,这般的声名遐迩,原因无它:缘于他背后的李姓家族。

    姚汉失手杀死的那位李姓公子,便是李家的第三代正根正苗的继承人。李之辅,是他的堂兄。说是堂兄,理清了其中关系,最正确的说法是他的表兄;他是从李家女儿那里过继来的孩子。说直白点儿,是李公子姑姑家的小儿子。

    碍于李老爷子位高权重,身份特殊,自来对于儿女子侄约束极为严格;李家一惯的行事风格那叫一个低调,内敛;从不招人口实。到了第二代上,子女们先后入仕从政,也有经商,搞学术的,不一而定;但做事的风格,仍是按照传统,亦步亦趋。唯独到了第三代李公子这儿,哪吒翻了大天;依仗着门第显贵,无人敢惹;变得眼空四海,目中无人;倒比他的父辈们要嚣张跋扈得多。

    俗语有: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一说。李家两辈子打下来的荣华富贵,成全了这个无法无天的大宝贝。

    他是作威作福,天不怕地不怕习惯了的,才有了后面的杀身之祸。

    可李之辅与他这位兄弟,截然不同。

    同样依靠家族的声旺,生意做得风声水起。为人的风评,却是极佳的。他从小学习成绩优秀,海外留学归来后在商场上一展拳脚,慧眼独具地从争得国外豪华跑车的国内独家代理权开始,生意渐渐扩大到通讯和房地产的领域。近几年,从巴黎读完EMBA后,更是进军了娱乐圈,投资影业;一时间风头无两。

    在不到四十岁的年纪,已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庞大的商业帝国。

    这样的人,你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算得上是个名实相符的“成功人士”。也就难怪,一大批有理想,有追求的年轻貌美的优秀女子,把他当成“最佳老公”人选;视为终身奋斗的目标。

    与一些目光短浅,为富不仁的商人不同:他热心公益,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乐善好施,富而有义;慷慨正直,幽默风趣;是大众对他最普遍的印象。

    李之辅,在李家是个另类的存在。他喜欢和媒体打交道,从不藏锋敛气。做生意,他傲视群雄,风头正劲;私生活,亦是丰富多彩地令人咋舌。

    娱乐新闻里,平均每三天便曝出一则有关他疑似更换女友的消息。环肥燕瘦,你来我往,目不遐给。国民大众对他要娶谁做媳妇所表示出的热心程度,更甚于关心粮油是不是转基因的原料,房价还会不会再涨这些关乎切身生活的问题。

    最有意思的是,李之辅在交友上,男女不忌。只要看对了眼儿,合了心意,无惧他人眼光,从不避讳;颇有些心怀坦荡的豪迈之气。久而久之,他在同志圈里,倒成了一位盛名远播的“名流”。

    身边的情人,大浪淘沙,花花绿绿,跟割韭菜似的,换了一茬又一茬。每一个不得不先退场的人,对他都没有一句抱怨之词。一是不敢,二是没必要。不管怎么说,陪了李先生,没有一个人是空手而回的。大家的目的,彼此心照不宣;谁也没吃亏,谁也不欠谁。成年人的游戏,成熟人的玩法儿;好就好在杜绝了痴男怨女,爱恨贪嗔的怨怼。

    林西和李之辅,是打过几次交道的。

    那时候,李公子穷追猛打地缠着林西,达到了构成针对个人骚扰的程度。李之辅不可能不知道,他一旁看着林西的卓尔不群,风姿俊雅,自己也动了心。无奈那是自己兄弟苦苦相追的意中人,兼之林西经常的冷眼相待;也便不想做些强人所难之事。后来才得知,对方的品味实在太出奇不意,超越凡俗,三挑四拣了半天,竟是选了一个酒吧的经理做男友;倒叫他李某人自觉挫败了很久。

    之后,发生了李公子酒后闹事,聚众斗殴;姚汉与林西在混乱中误杀了人命的一系列意料之外的事情。林西与李之辅之间,也成了势不两立的仇人。

    但,实话实说,李之辅并不多待见他的表弟。还不用说,他的所谓表弟,在为人处事上总是压着他一头,也从没打心眼儿里表示过对作为兄长的他,应有的尊重。

    林西心思细密,早看出来,他们是利益相关,面和心不和的兄弟罢了。耳里,也时常听些风言风语的传闻,自然也就对他们的这种状态,心知肚明。

    当然了,他没有天真到以为姓李的会为着以前对他的好感,而能一笑泯恩仇地帮他逃跑。他找他,纯粹是谈生意,实打实地做等价交换的谈判。商人重利轻离别,他要和他谈的,是一桩可以让李之辅稳赚不赔的买卖。他有那个自信:李先生一个聪明人,定会懂得价值取舍。

    若是有利可图,谁还会计较,跟谁做交易呢……。

    承蒙林西瞧得起,辛晓才想起来,他过去还真是有幸采访过李之辅;算是有过一面之缘。

    那时,杂志社亟需要拉到一笔广告费。辛晓被主编逼着,以沿门托钵,视死如归的姿态,撞到李之辅那里去试试运气。结果李公子,没有令他失望,很大方地在这个不太知名的杂志上一下子砸了三十万之巨的广告费。辛晓为此,特地为他洋洋洒洒写了一篇近万字的专访,其中满是催人奋进的心灵鸡汤;俨然把李之辅捧成了新世纪,值得人们顶礼膜拜的偶像。假如,再配上副一本正经的人物画像,可以直接为他开宗立派了。

    李之辅,万没料到花了三十万块钱,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深怕,一个不小心被人真的奉上神坛,永垂不朽喽;以后对于舌口莲花的编辑记者,算是多了些敬而远之的心思。

    这样看来,林西让辛晓帮他做与李之辅之间的联络人,也不算是无的放矢了。

    辛晓困扰的是,他想不通里面的玄机。他不明白,林西到底意欲何为。

    按理说,林西找李之辅,那是自投罗网,分分钟作死的节奏。他们俩个若是打上照面,比较合理的情形,那肯定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呐!以林西那副身板,不得让人活剐了不成?

    林西不会那么蠢,也没有发疯,绝不会走这么一步自取灭亡的臭棋!除非,他和李之辅之间,有着不为外人所知的非同寻常的关系。

    辛晓偷偷将林西找他,并交待他办的事告知了罗莎,好让她帮着分析分析,林西究竟想干什么。

    罗莎听后,沉思良久,猜度道:“恐怕是,有人要踩着我们的尸体,走出他自己的重生之路啊……。”

    辛晓闻之色变,惊骇失声:“你怎么知道的?”

    

    作者闲话:

    亲们,本章为过渡章节。有些前因后果必须交待清楚才行,所以不惜耗费笔墨。不知大家可还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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