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大魏皇帝的吕奉先  第七章天人的境界(一)

章节字数:3227  更新时间:17-01-08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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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对了,忘了说了,在北征妖蛮的路上,魏军在一个冰窟下巨狼窝内找到了一条刚刚产完的母狼和一窝小狼崽子,那巨狼自然是被几个魏兵合力用大枪戳死了,东部的天人驾驭不了巨狼这种高傲的生命,它们只愿与妖蛮为伍。但是在狼窝内竟然还发现了一个几个月大的天人的孩子,先前和众小崽子叼着狼奶子,在狼窝里爬来爬去。

    这大约是妖蛮的部落烧杀完了天人的村镇顺便抢过来的,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带走个天人的孩子,既然带到了北部,又为什么落在这里了。总之大约是那条嗷嗷待产的母狼看到了,母性大发将他叼进了狼窝一起抚养,这冰天雪地的这浑身赤裸的孩子即没被吃也没被冻死,也是个不大不小的奇迹。

    两个粗壮的将士抓起了他要掐死他,喝了北部大陆的东西的天人,长大了也会像是妖蛮一样残忍野蛮,这是祸害,留不得。曹摩带着几个貔貅卫和我路过,他看见了,笑着说:“我年少时曾在翰林宫里读书,看到某本书上记载某某年,某国开朝皇帝小时候是母狼啊母熊啊什么野兽抚养大的,那时候我总以为世上绝无这种奇事,大约是为了彰显自己能征善战崇拜武力,杜撰出来,如今亲眼所见,总算相信了。”于是,这个孩子也算是被保下来了。

    军中都是大男人,今天出征明天就可能回不来的,谁又愿意抚养这个孩子?曹灵是唯一的女孩子,但先不说她愿不愿意,她从小生于深宫妇人之手,连衣服都要侍女帮着穿,又怎么可能带孩子?推来推去,我索性坐在别处看风景,最后他们一致做好了决定,竟然是让我来带。

    这真是闹了大笑话了,要是让我带兵打仗或者杀人放火,这是我的本职,就是让我当个奴隶整天搬搬东西种种田,也对我大材小用了。但是竟然要我带个天人的孩子——我就连妖蛮的孩子都不是很清楚该怎么养着,却又能让我怎么办?

    但是没想到后来带回洛阳城,我竟然抚养的还不错,我每日的工作就是出去伴着曹髦和曹灵他们闲逛,在家留点冻肉啊生菜啊酒啊随他高兴了自己爬上桌子挑着吃,有次我一连几日忙的没回家,也忘了给他留吃的,我到家时才想起这回事,估计着他大概已经饿死了,但是没想到这孩子竟然自己爬出去在街边随便咬死了一条癞皮狗拖回家吃,这孩子,真的是很不错。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暂且不提。

    我给这孩子起名叫做“平安”,老九他们知道了,少不得嘲笑我一番,怎么比天人的娘们还不中用了,起什么不好,起这么个窝囊的名字。

    我回到了洛阳,宫中养的那群老东西少不得又要胡乱弹颏一番,要求出兵的是他们,现在回来说是劳民伤财滥用民力的又是他们,口沫横飞中,曹摩桌上的奏章越来越多,那些真正紧要的报告反而被淹没在其中。曹摩好几日未回到宫中,我怀疑他早知如此,估计在宫外清净几天,等风头过了再回去。

    他不在时,为他处理奏章的都是少主曹髦,他在时,经常也把奏章推给曹髦。说真的,即使是在天人之中,曹髦也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他每天从早为自己老爹代笔到晚上,等到整个洛阳城千家万户都熄灯了,他都还要读一个时辰书,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学着,第二年三月,他以庶民身份和无数其他庶民去参加考试,最后竟然考上了大魏最好的学府鸿蒙都学。

    鸿蒙都学有多难入?我只知道其中有一道审核,审考官当场写一篇一千的骈文,考生仅过目一遍,从头到尾一字不差背诵一遍,再看一篇,按照完全倒着的顺序再从头到尾背诵一遍。那当真是货真价实的“倒背如流”!只要差错一个字,连人带椅子被摔出去——谁让你实力不够还来鸿门报告?浪费大魏考官们的时间。天人力气很小,这些东西确实比妖族强上不知道多少倍。我一直以为,天人是聪明的,能考进鸿蒙的天人那是聪明人中的聪明人,而曹髦,毫无疑问就是聪明人中的聪明人。

    第二年,司马祭也去考鸿门,他的情景比当年曹髦好了不少,曹髦报名那年有二十万学子报名,司马祭报名那年只有八万,最后鸿门从八万人中录取了六十个人,司马祭正好是六十一名。幸好那前六十个中有个寒门学子,老母得了疾病没钱医治。司马大将军花了重金请来了宫内的御医,又动用权力把那个寒门学子安排到了帝国最好的军校——虽然还是比鸿门差了不少,但也算普通人眼中不可及的。于是前六十人缺了一个名额,司马祭得以入学报道。

    第三年,曹灵听说司马祭进了鸿门,吵着也要进鸿门,但是她初试就在大殿上睡着了——她认识的天人文字还不如我多,又怎么做的了这么难的卷子?幸好审考官知道她是皇帝的女儿,还算是没把她从大殿扔出去。她一计不成,整日借着看哥哥的名义常来鸿门玩耍,司马祭虽然后来性格残虐,但是在女色方面倒还没有黑点,对她也是爱理不理。曹灵讨了个没趣,曹髦又常常留恋图书馆和学堂,她只好有一搭没一搭和我讲话,所以后面她对我的关系也算是稍稍有一点缓和。再后来,她又勾搭上了别的年轻天人帅哥,也渐渐不再来鸿门“看哥哥”了。

    那时候我还没有认识阿黎,也不认识多少字,不能靠读书来解闷。曹家父子确实厚待我,我每日吃饱了饭都是没事干,闲得发慌,在洛阳宫内乱逛,逛着逛着就逛到宫外的洛阳城去了。洛阳城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确实无愧于帝国最繁华的城市,但这里不是我该呆的地方,我又买了票坐着木车流马到洛阳城下的陆地来看看,正好碰到闲逛的老九他们。老九也是来自北部妖族,后来打了败仗为了保命投降了魏军,天人看他身材魁梧,是个干仗的料,就没有杀他,留在魏军为帝国效力。老九砍起以前的同族来丝毫不留情面,杀掉的妖族的头盖骨围成一圈做了项链。他的脸皮子一大半在为魏军效力的时候被同族人的狼牙棒给勾掉了,一半皮一半骨,恐怖非凡。他自认为大魏立下汗马功劳,可最后别说面见皇帝,连天上的洛阳壁垒都没资格进,在魏军中当个不大不小的头领,还处处不受别的天人待见,整日牢骚连天。他身边几个妖族将领都差不多,有的也来自北部有的是从这里的家奴晋升上来,没有战事的时候就无所事事抱团闲逛。

    老九看见我,高兴非凡。他们这些妖族按大魏律法是不能进入那些风月场所,想进也可以,得加大价钱才能偷偷放行。老九本来就是低级将领,每月的俸禄一顿酒,几顿肉就没了,如何时时进得起那些大手笔的地方?幸好我是大内的貔貅卫,地位非常,我连洛阳宫都去得,这陆地上的城市我又是那里进不了?老九他们也是狐假虎威,可以假借喝酒的名义跟在我屁股后面去那花花世界发泄一下自己一身无处释放的精力。

    我本来对这种地方是深恶痛绝,天人瞧不起妖族,觉得他们是未开化的文明,充斥着种种丑陋落后的习性。但是我在北部的时候蛮妖人人洁身自律,男性爱护自己的处子之身不亚于女性。妖族男女一生只能爱一个人,一旦选定绝无更改,无论发生什么意外。我的父母从头到尾相敬如宾,即使死前也紧紧相拥,诸部的王部也只能有一位妻子,没有例外。那些天人的权贵,稍稍动用权和利便可以享用更多交配的机会,没有权势的,也拼命巴结异性来乞求传播自己的种子。曹摩算是大魏历史上自律的皇帝,后宫尚有两百妃子,看来天人的种种道德和伦理束缚也不过是做做样子当当摆设罢了。可是怎么那些北部的妖族一踏上天人的土地,也变得这么堕落?难道真的生南为橘生北枳么,我对这个问题始终百思不得其解,但是直到我的故事结束,也没有机会去请教曹髦。

    我记得第一次随着老九他们去了浮若城最大的青楼,我那时候不知道交配还可以用钱来换的,不少花枝招展的年轻姑娘穿梭在灯红酒绿和有钱人间,我那时候还嘟囔着怎么男人喝酒的地方有这么多小姑娘,现在想想真是惹人发笑。老九他们一进楼上的包房就嘱咐那个笑脸相迎的老鸨要这要那,一连点了好几份“套餐”,显然熟练得很,不知道来过几次了。酒一上来他们就拼命给我敬酒,我在他们中年龄最小,来大魏的日子最短,但是我却又是混的最好,也是最能打的,那几个老资格的大妖反而要称呼我大哥,我看着他们已经有些泛起皱纹的脸皮,自然是脸皮拉不下来,只能来者不拒,拼命喝酒。老九他们一开始就打算把我灌醉,生米煮成熟米,让我无话可说。可笑我当时天真的可爱,只把他们当前辈,没有动一点歪脑筋。我酒量是海量,却也不是铁打的,很快醉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头痛的要裂,我还在软木长椅上躺着,周围却是一阵颠鸾倒凤,小小房间七八个天人的女孩子浑身赤裸和老九他们滚做一团,难舍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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