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3090 更新时间:17-04-28 14:55
从那一天开始,在水凌玉的带动下,所有人就开始了异样的生活。
平时爱说爱笑的慕容越收敛了自己的性子,不再对校园里的帅哥们抛媚眼,而是低头折纸。
平时眼睛不离手机,一脸窃笑的金琳琳,再次撞上校园拐角的梧桐树,手里拿的却是黄颜色的小纸片。
身为班长,以身作则的班长颜宝儿,一改往日认真听课记笔记的习惯,也开始低头,在桌子底下鼓捣着什么。
只有坐在靠窗那边的白歌,还算正常,至少上课时间没低头折东西。
但你回头便能看见,她身后的一大片女生,都集体低了头,手里鼓捣着什么,还不时有人抓了一把什么,千里万里地传给坐得笔直,认真听课的白歌。
这种巫法蔓延的事态持续了一周之后得以回缓。
那天晚自习下课。
人来人往的教室门口。
金琳琳站在靠门第一排,水凌玉和慕容越的座位前,一脸坚定,目光虔诚地的听着水凌玉在对她进行说教。
水凌玉的脸上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作出重要指示时的严肃而认真的神情,朗声告诫金琳琳道:
“林林,经过组织的认真考虑,决定此次选定你来完成这项任务。你有信心吗?”
金琳琳双目闪耀着激动地光辉,一脸自信和坚定,无比自豪滴道:
“我志愿加入306寝室,拥护寝的纲领,遵守寝的章程,履行寝员义务,执行寝的决定,严守寝的纪律,保守寝的秘密,对寝忠诚,积极工作,为306寝室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寝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寝!”
水凌玉听金琳琳说完,脸上涂满了欣慰和满意的神色,深深滴点了点头。
开始传达寝室的此次任务:“你负责把这个鹅抱回去。要给我记住,鹅在,人在。鹅亡,人亡!就算你撞树上,也要保护我的大鹅周全。不然,回寝室以后,寝法伺候!”
金琳琳立刻心领神会,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即时有一种醍醐灌顶,受高人点化,马上可以羽化登仙的的感觉。
只见她先拍桌子后拍胸脯,夹腚立正,把身体拉伸成一条闪电,抬头坚定地高声道:
“保证完成任务!”
说完,抱起大黄鹅转身,风一样的冲出了门去。
看着她彪悍不羁,像雨像雾又像风的背影,坐在水凌玉身边的慕容越捏着下巴,摇了摇头,抬起右手食指指天,发表评论:
“此女子疯癫呆傻之症已入骨髓,日渐伤及大脑。正所谓:‘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也。’”
于是当晚,从校门口边的三号外语系教学楼,到图书馆前,到中心广场,到一号建筑工程系教学楼,到四号男生寝室楼,到羽毛球场,到超市,餐厅,女生生活区……
正好一条线,亮丽的风景线。
一路上,大家都看到了一个蓬头散发,面红耳赤,嘴眼歪斜,双目血红的黄羽绒服女生,怀抱一只同色系的纸鹅,穿过密密麻麻的放学路上的各色人群,疯了一样的一路飞奔,衣袋里的手机还大声地放着劲爆的韩国当红流行的摇滚歌曲。
一路飞奔,嘴里还惊叫着:
“闪开!闪开!快闪开!哎呀,闪开!闪开啊!”
身边的路人纷纷拿出手机,记录下了这堪比彗星撞地球的千载难逢的一幕。
第二天,金琳琳便上了Q大校园当红日报:《大学时代》的头条,幽深亮丽的字题,加粗,描黑,打阴影,署名:我为歌狂!
……
大方桌上的这个大黄鹅,高高地昂着红红的脑袋,两只肥大的翅膀使劲向两边撇着,做出一个飞翔的姿态。
鹅肚子里是空的,里面的空间圆圆的,就像一个大大的盆。
盆里塞满了东西:
断裂成盖子和底座两部分的小镜子。
盖子的一面,正面是一个灰脸的黑暗风格的SD娃娃,背面是镜面。
底座的一面扣在底下,里面原本有着一个小梳子。不过,已经不知道那个小梳子去哪了。
不过,此时透过杂物堆积的空隙,隐约可以看见底座另一面的黑色条纹的条形码。
这个小镜子,已经记不清到底是水凌玉的,还是颜宝儿的了。
在寝室里,她们俩的东西,似乎除了内内和罩罩尺寸有差异之外,几乎什么东西都可以拿来共用,说她俩好的穿一条裤子,那真不是吹。
大一开学的时候,从小就勇敢好动,一身孤勇的水凌玉就豪迈地扛着两个超大箱的行李,跨越五个省,单枪匹马仅由堂哥一个人护送她来学校报到。
来到寝室以后,见到了同样只是一身孤勇,拖着两小箱行李,由堂哥陪着来学校报到的,比水凌玉少跨一个省的颜宝儿。
两个人相见甚欢,很快就一起吃一起喝一起拉一起撒,两个人好成了一个人。
相处这么久了,两个人都保持着大家心目中最初的美好的第一印象,不曾打破。
而那一边,就很难说了。
严厉苛刻的母亲和行伍出身的父亲带领下的金琳琳,就像个乖乖女,处处显露着温婉安静,聪明可人。
细条的大长腿,柔软的腰身,满口龅牙牙套的笑容,处处喜欢以姐姐自居。
不但家务活样样精通,还会手工缝补,活脱一个生活万事通。
剩下的慕容越却像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娇公主一样,母亲临走之前还在教她怎么晾衣服。
来的时候父母亲人一个没落下,大包小包拎都拎不过来,还找了四个学生会的小红帽帮忙扛行李。
等到父母走了这丫头缩蚊帐里哭了一天。
相处久了,大家才知道,看走眼了。
金琳琳就是个十足十的傻孩子,没长脑子的那种。
慕容越就是只十足十的老狐狸,吃人脑子的那种。
再说回镜子。
镜子底下压着一瓶清透红润的红花油。
说起这个,整个寝室的人都要笑了,而慕容越的脸就要绿了。
夏天的时候,女生寝室三号楼,走廊楼梯三楼缓步台那里的灯坏掉了。
楼长大妈捏着嗓子絮絮叨叨磨磨唧唧了好几天,也没找来半个人给修修。
那天晚上,颜色朦胧。
慕容越同学在寝室里摇曳生姿地身着超短裙,手拿着手机在寝室里走来走去地给大一的新生小学弟打电话。
“哎哟,你这说的什么话?你那意思,我还不敢出来和你见面了?笑话,见就见!有什么了不起啊?怕你啊?怕你我就随你姓。走着,阳光二楼餐厅门口见!走,谁不敢去谁是孙子!对,谁不去谁是孙子!”
随后,慕容越简单换了下衣服,扎上马尾辫,拿着手机,喊上了正出去一趟的水凌玉。
两个人一起风风火火出门去了。
却不料就在这三楼没灯的楼梯缓步台上,“砰”地一声,慕容越双眼漏神,没看见那最后的一节台阶,一脚踩空。
“啪”的一声,跨越了两层台阶,结结实实地跪在了下面的缓步台上。
然后的结果就是,这货,惊天动地地把脚崴了。
随后尖叫声呻吟声大声地响起,306寝室马上人员躁动,出来救援。
那时候,陪她一起下楼买零食的,脚蹬8厘米黑色细高跟鞋,像一只圆规一样戳在那里的水凌玉目瞪口呆地叉在原地。
两秒钟后指着坐在地上抱脚嚎叫的慕容越吼道:
“我勒个去!我今天穿了个高跟鞋,我还知道下楼慢点儿走。你Y的,你穿个平跟鞋你还拽上了,下个楼你还蹦!叫你蹦啊!崴脚了吧!这回看你还蹦不蹦!”
被匆忙赶来救援的室友们掺扶着回到寝室,慕容越抱着脚,诶哟吼叫要了老命一样滴地嘶吼着,准备推掉大一小学弟的约会。
就听见对面那张床上,盘腿打坐,老僧入定一样的金林林捏着兰花指,掀开蚊帐,阴仄仄的道:
“哎哟,前一秒吵着谁不去谁是孙子,怎么,下一秒就崴脚了?这说出来谁信啊!”
白歌听了金琳琳这样说,也点头称是:
“你还是去一趟吧,让他看看你确实是把脚崴了呀,省得人家说咱们矫情。”
慕容越越听脸越绿,一高从床跳起来,郑重地整理了一下衣领和发型,认认真真,一脸严肃地跟室友们一一握手告别。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们仍需努力。我,先行一步了。”
说完,瘸着腿,一颠一跛地走向了寝室大门。
白歌抱着书,挠了挠头,看着慕容越走出去的身影,评论的语气说:
“恩,相比江竹筠同志,慕姑娘似乎在行头上还缺那么一条长围巾。”
那边金林林心领神会,立刻扯下自己丝巾,托在手上,对着不远处的慕容越,大方地说:
“围巾啊?我这有啊!我给你,来来来!”
“红岩上红梅开,千里冰霜脚下踩。三九严寒,何所惧。一片丹心向阳开,向阳开……”
听着慕容越唱起那动人旋律,水凌玉好心底提醒道:
“下楼小心点,千里冰霜,别再把那只脚也崴了。”
面对身后战友们的叮嘱,慕容越停在耳中,暖在心头。
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革命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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