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包公捡了一条命1

章节字数:3111  更新时间:17-06-30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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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句民谚,说的是:“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其实,不见得呀。有一位饱经沧桑的朋友,就曾对笔者讲过:“在特别的环境里,真的,也许成为假的;假的,可能变为真的。”确实是这样,休说别的事物,“女婿”,是讲究货真价实,准确无误的了吧?竟然也有真假难辩,以假乱真的时候。

    包拯升任知府的第三年,就遇上这么一宗案子。

    一

    悬灯结彩,鼓乐喧天……其实,笔者不必赘述,只说一句“今日是县太爷聘闺女”读者便可想见其热闹非凡的景象了。全县的缙绅大户,各行各业的头面人物,巴不得有个送礼的借口,以作攀附呢!所以,宾客络绎不绝,贺礼充塞厅堂,自是不待说的了。然而。丛知县并没有将这些放在眼里,知府包拯包大人要亲自前来祝贺,这可是最值得他夸耀的光彩盛事!

    但是,事情总不能尽如人意。府衙就设在本县城之内,坐上轿子,不用一顿饭的工夫就到了,怎么已到这般时候,还迟迟不来呢……

    包拯当知县的时候,有过两名县丞,一是尚世昌,—是丛友仁。三人意气相投,情逾手足。世昌有一子,取名青云,友仁有一女,名肖玉。还在各自夫人怀孕时,他俩便指腹为婚。也真巧,生下来果然是一男一女。两个孩子青梅竹马,形影不离,一同玩耍到七岁才分开。后来,尚世昌升任为青县的知县了,分手前夕,亲家公母把酒话别,尚家取出一对金钗赠与未来儿媳:丛家则赠未来女婿一双玉佩,作为还礼。尚世昌说道:“青县还在沧州以北,千里迢迢,世道多变。何不各执一钗一佩,作为日后合婚的信物?”那三人都表赞同,就这么办了。

    青县民生凋敝,盗贼如毛.尚世昌夙兴夜寐,费了六七年工夫,刚刚治理得有些起色,他自己却积劳成疾,终于以身殉职,死在任上。又过了两年,夫人也一病不起。弥留之际,将金钗玉佩取出,交与年已弱冠的儿子,嘱他千里投亲,托庇岳家。可是,尚青云年少志高,非要挣个名堂出来再去,免得被岳父轻觑了自己。哪知天公不遂人愿,苦挣了三年,不但毫无成就可言,还将父母留下的积蓄也都折腾得光了。无奈之下,只得于上月初两手空空地觌着脸来了。

    丛友仁见女婿穿戴虽然寒酸,但器宇不凡,一表人材,心中甚是欣慰。尚世昌走后,他们只通过两封信,以上情形都是青云禀述的,丛友仁听了感伤不已。尚青云自怀中取出玉佩呈与岳父,丛知县看后,等了半晌,见他没了下文,便问:“不是还有一只金钗吗?”青云一听,顿呈惶恐神色,低下头,呐呐言道:“小婿该死,金钗在路上遗失了,直至昨晚才发现。一路上,在几十处打尖住店,也不知是被偷窃去,还是不慎丢落,即使原路返回,怕也无处寻觅了。”丛友仁心中虽略有不快,一想到千里奔波,对一名从未出过远门,不谙世事的年轻人来说,已够难为的了,就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丛友仁的夫人在去年也已病逝,遗下女儿肖玉、儿子春哥伴父度日。春哥儿是尚家走后生下的,如今也已十一二岁了。尚青云被安置在书房里,与未来的小舅子一起食宿。隔了两天,丛知县带他去拜见包大人,包拯虽然已经听友仁讲过了世昌的事儿,见了故人之子也不免叹息一番。谈吐之间,尚青云给包大人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好就好在,这个年轻人英华内敛。他最讨厌那些锋芒毕露、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了.再加上他对知书好学的侄女肖玉,一向钟爱异常,所以尽管公务繁忙,也要抽身前来参加他二人的成婚大礼。

    包拯一贯重诺言、不打诳语,今日是怎么了呢?正在丛知县焦躁不安的时候,仆人来报,说包大人的轿子眼看就到门前了。于是,丛知县等人急忙赶至大门外迎接。

    包拯下轿,只与几位认识的人略事寒暄以后,便随丛知县来到友仁的书房里间,笑着说:“你别抱怨我来迟了,要不是托你女儿女婿的福呀,咱兄弟没准儿就永远见不到了呢!”

    丛友仁一时懵懂了,问包拯这话从何说起?

    包拯脱下帽子,只见他额头上边缠了一道白布,还隐隐可见渗出的血渍。原来,昨日夜里,府衙里去了刺客。包拯正躺在床上看书,蓦地想到明日去参加婚礼,早点睡吧。书一放,头一缩——就在这时,“嗖”的一声,袖箭带着一股劲风插进墙壁。这时,窗外响起兵刃交击声,待张龙跑进来时,才发现老爷额头有血,原来,袖箭擦皮而过,好险啊,只差一点儿,袖箭便从太阳穴穿进头颅!

    “让他跑掉了。没抓住?”

    “抓住了一个,大概是他的同伙。”包拯不无歉意地继续说道:“行过大礼之后,我就不喝喜酒了.赶紧回去审问,一定要查出那个正主儿。”

    正说着,一小厮进来,说主管派他来告诉老爷吉辰就要到了。

    这时,大厅里已经站得满满的了。从后院进来的女宾挤在大厅里厢,男宾在外厢,几乎有一半已经出了大厅,站在两廊间和台阶上了。

    欢快的喜乐一起,新郎、新娘分别从东西两门搀出,在众人的掌声、笑声和欢呼声中,缓步走到厅堂中央站定。宾相念完喜歌,拉长声音叫道:“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

    就在这时,突然一声大喝:“慢着!”

    众人寻声望去——只见台级上站着一名横眉立目、衣衫不整的青年男子!刹那间,人们全都怔住了,鸦雀无声,一切都凝滞了。

    丛友仁满脸通红,自主婚台后走了出来,还没容他问话,只见那青年跨步入厅,抱拳施礼长揖到地,说道:“你老就是丛老爷吧,在下才是尚青云,岳父大人,你老受骗上当了!”

    “啊?!”满堂男女近百人,几乎是异口同声地发出惊呼声,接着一片大乱:新娘被搀回后院,人们审视着新郎和那青年,似是仅从二人的脸上就能分辨出孰真孰假来……

    丛有仁一指青年,叫道:“你是什么人,竟敢来此冒认官亲?”

    “怎是冒认呢,有信物为证。”青年从怀中取出一只金钗呈与丛知县,说道:“小婿尚青云,父亲名讳上世下昌,母亲董氏。这对龙凤金钗乃我尚家祖上所传。当初分别时,家父提出:龙钗由我家所执,凤钗在小姐手中。岳父大人不妨拿去后院对验一番,保证不差厘毫。”

    丛友仁接过,仔细地看了看,瞥了对方一眼:“还有玉佩呢?”

    那青年一跺脚,指着新郎叫道:“就是被那小子抢走了嘛!”

    只见新郎不慌不忙地走上前来,问道:“请问,我在何时何地抢走你的?可有何人看见?当时,你那玉佩放在何处?是举在手里、揣在怀里?还是放在包里?”

    “这,这……”青年被这一连串的质问,问得晕头转向,张了张嘴,才说道:“在何时何地抢的,我一时想不起来了,反正是半路上呗!当时没有旁人,不然的话,别看你会两手把式,大天白日的,你也不敢上来就动手抢呀!至于那玉佩,我哪能手里举看,自然是揣在怀里的呗。”

    “那好,你我既然素不相识,阁下又不是仆从如云,衣衫也并不华贵,我怎的就知道你怀中藏有金玉珍品呢?此其一;其二,我既然能从你怀中翻出玉佩,为什么不连同金钗一起抢走呢……”

    “你抢了玉佩就跑,哪里还顾得上金钗!”

    “好,这正是我要请教的其三。按你所说,我抢了玉佩便惊惶逃跑,又怎知这是订亲合婚的信物?你总不会朝我叫道:‘哎,等一等,那是我与某某小姐的订亲之物,她父亲姓氏名谁,在何地为官!’”

    众人听到此,不由得哄堂大笑!

    “还有其四,就算你把这些连同你的名字、家世,全都告诉我了,我也得先把你治死,然后才敢冒名顶替,前来投亲呀。不然,岂不是故意等你找上门来,闹这场笑话吗?最后,既然在半路上,被人抢走玉佩,你就该急忙赶来才是,有十天半月足够了,为什么直等一个半月之后才露面呢?难道你就不怕……”

    “不必讲了。”丛知县指着那青年喝道:“你讲吧,这五项诘问,你必须一一答对!”

    那青年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丛知县叫道:“来人呀,把这无赖痛打一顿,掏出门去!”

    “且慢!”包拯将丛知县扯到一旁,低声说道:“冒认官亲,怎能如此潦草处置?而且,其中未必没有曲曲折折之处。我看,还是查个水落石出为是。”丛知县皱着眉头,说:“干脆,你把他俩全都带走,查问清楚之后,还我一个真的。”

    包拯摇摇头,说:“眼下,我有四五件事急待办理,你先将他二人分别看管起来,仔细盘问盘问,再作道理。”

    丛知县点头称是,心里烦恼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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