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3206 更新时间:18-02-22 07:24
“抢劫了,抓小偷啊!抓小偷啊!”
任之初被一声尖叫从遐想中惊醒,抬头一看,正看到不远处的那两个姑娘正惊慌失措地样子,其中一个在追,顺着她们追和喊叫的方向,只见一个年青人手中抓着一个包,身影正在向着小公园的深处快速跑去!
尼玛,光天化日之下还抢劫,还把不把我任之初放在眼里了?好歹咱也是当过兵的人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那是当仁不让。
任之初来不及多想,马上起身就向着那个方向快速追去。
虽然背着个背包,但任之初却是一点也不慢,特种兵的出身,让他有一种常人所无法企及的过硬的身体素质。
与小偷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了,小偷好象有什么感觉一样不时地回头看,看到了任之初后显得神色很急。
眼看着就要追上了,任之初暗暗高兴,可是还没有过一分钟,小偷突然一转身,跑下了一条地下通道!
尼玛,这是要打地道战啊?!
要是一般的人看到小偷进了黑乎乎的地下道,十有八之九是不敢再追的。可是任之初却是根本没有区分什么地上地下的,他也一转身跟着下地下道!
小偷这时候也真是要崩溃了。
麻痹地,不要这么拼命了好不好?我不就抢了个钱包吗,值得你这么不要命地追啊,我的心脏啊。
无锡火车站广场的地下道,那是多了去了,因为整个火车站的地下、南广场、北广场,全是空的!
这里面,有地下停车场,有地铁站,有地下公交站A岛、B岛、C岛,有出租车换乘中心,有商业中心,有电力中心,污水垃圾处理转运中心,有……整个就是一个地下城市。
小偷当然不敢往人多的地方跑,尽捡灯光暗和人少的地方跑,还不停地转弯转来转去。小偷的心思,任之初明白,心里觉得好笑,自己当兵时都在原始森林中训练过,何况你今天这点小伎俩?
小偷的脆弱的心脏终于受不了了,不再跑了。
在一个没有什么人的地方,小偷停下了步,转回过身来。不过手中却是多了一把明亮的匕首!
任之初耸了耸肩膀,尼玛,这才有有了点意思,坐车坐的太难受了,刚才又受到了欺诈,现在刚好舒展一下筋骨、出口气。
小偷也是个惯犯,对于打斗那是经验相当地丰富,他根本就没有太多的花哨,直接一个饿虎扑食,匕首就直线地向着任之初的小腹刺来!
快!
很快!
真的很快!
任之初觉得这个小偷也他妈的太混蛋了,你先是抢了人家的东西,现在还要杀我,在你的眼里,这世界还有没有王法了?
心中存了想要好好教训小偷的意思,麻痹的,今天要让你知道应该如何做人。
任之初一个闪身,小偷的匕首就刺了个空。
你快?
我比你还快!
小偷回过身上,手中的匕首又是一个直刺。
任之初拿定了主意,只是躲闪,并不还手,但小偷却连任之初的影子都无法碰到。
小偷明白了,今天遇到硬茬子了,一个人是不行了。于是小偷就利用任之初一个闪身的机会,突然吹了一个口哨,然后就加紧了进攻。
不多会儿,就听见了一阵噪杂的脚步声,小偷的脸上就露出了笑容。
四五个年青人就出现在了通道的另一端。
小偷就大声喊,快来,点子扎手!
只见一个为首一样的人走到了跟前,嘲讽似地对任之初说:“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小子,一看你就知道是个愣头青,什么也不懂的乡下人生兵蛋子,就知道逞能。知道蝙蝠帮吗?这里是我的地盘,由不得你撒野。兄弟们,给我上,见点红。死活不论。”
任之初笑了。
什么?你还笑得出来?
麻痹的,我们这一群人你都不怕?
任之初笑的很开心。他之所以不还手、戏弄那个抢包的小偷,为的就是看看这个小偷还有没有同伙,打一个小偷,那也太没有意思了吧?
要打,就打一大群才象点话。
“蝙蝠帮?没听说过,也不想听。不过你们要是叫老鼠帮才更恰当,就知道钻地下洞干见不得人的事情。”任之初双手拳头互相握了一下,手指“嘎巴”“嘎巴”直响:“来吧,老子很久没有与人动手了。”
那个抢包的小偷又是第一个冲了上来,又是一个直线匕首刺!
任之初不再游戏,他算好小偷的速度,左脚站稳了,右脚飞起,刚好踢到小偷持匕首的手腕上。
那个小偷觉得手腕都要折了,手中的匕首早已经飞开老远,人就疼得捂着手腕就蹲到了地上大叫。
辗转腾挪,任之初步伐快速灵活移动,一群小偷没有一个人能近得了身。只要他一抬脚,一定有一个人手中的匕首或刀子要飞,只要他一抬手,一定要有一个人中拳。不一会儿,小偷一伙人全部空手赤拳,躺在地上东倒西歪,再也没有了战斗力。
这些小偷之所以胆子大,平时敢于在公交车上、商场里公开偷窃抢夺,其实有3个根本原因:一是利用大部分中国人的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思想;二是他们大多数是团伙行动,有人动手偷窃,有人暗中照应,基本上做案后能很快走脱;三是他们手中都有凶器,这是最根本的,因为一般人都是空手赤拳。
比如今天,这个抢包的小偷就不是一个人在行动,小偷的同伙其他的人善于伪装周边,最后全部来围攻任之初。
只是没有想到的是,一群人干不过一个人。
看着那个小偷的头头,任之初一边笑着一边双手又用力地握了一下自己的拳头,向着他一步步走过去。
小偷头头急了:“别、别过来,你再过来,我就、我就哭给看!”
麻痹的,有这样当小偷的吗?
哭也成了武器啦?
任之初问:“怎么啦?现在怎么都不动了?动手啊,还没有见红呢。”
任之初突然一跺脚,那几个躺倒在地的小偷一下子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爬起来就飞速地向着四外开跑,一点也不管他们还有两个受了重伤已经爬不起来的同伙。
其实这也是小偷们的标准作业流程:情况危险就跑,跑掉几个是几个,这倒不是小偷们没有义气,而是他们的传统而已,是为了团伙利益的最大化。
任之初也没有去追,因为一人根本是无法追到四个人的。
他踢了两个受伤的小偷各一脚,对那个抢包的小偷说:“把抢的东西交过来。”
小偷忙一下子跪到了任之初的面前,除了把一个红色的包包给了任之初外,还从怀里又拿出了五六个钱包,另一个小偷也交出四五个款式颜色各不相同的钱包来。
任之初愣了,这倒是他没有想到的。
麻痹的,这么多?
任之初没话找话,不知道怎么一张口就变成了:“还有没有?!”
那小偷急了:“大哥,我身上今天就这么多,不敢藏着了。”
另一个小偷说:“还、还有一个手链,一个玉牌,别的真的没有了,全部都在这里了。”
说着又拿出了一个手链和玉牌来。
说起来时间也不短了,任之初怕那个丢东西的姑娘走了,就连忙对俩个小偷说:“我记得你们了,你,左手上只有四个手指;另一个,你,右耳朵后面有一颗红痣。下次不要再让我看到你们,滚!”
两个小偷都愣了,一齐跪下磕头道:“大哥,你太厉害了!不光是打架有种厉害,还仗义,你收了我们吧,我们就跟你混了!”
“滚!”
任之初不再答理他们,收拾了钱包和手包,就转身走了。
上来找到了小公园,却已经不见了那两个姑娘。
到哪里去了呢?
任之初想:“这可怎么办呢?”
无奈地打开了那个红包的钱包,里面都是银行卡,公交卡,还有一叠钱,就是没有找到价值的主人的信息。
回想了一下,两个女孩的容貌也只是模糊记得,两张因为惊吓有点变了形的脸。
没有奈何,只得把这个钱包放进了自己的背包,再去看手中的七八个钱包,不过钱包还没有打开,就听得一个粗大的嗓门响起:“可抓到你了!小偷!”
这一嗓子把个任之初吓得跳了起来,一抬头,就看见一个朝思暮想的大汉正咧着大嘴朝自己傻笑。
却又不是幸本善那又是谁?!
任这初上来就给了幸本善一个老拳,幸本善疼的一龇牙:“你要谋杀呀!”
两人从部队里分别到现在,已经过了半年多了,又一次重逢,那是有着说不完的话,叙不完的情。
说得七七八八了,幸本善又把话题转到了任之初手里的的七八个皮夹子上。
幸本善象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脸惊奇地问:“老任,你什么时候改行做三只手了?一下子搞了这么多皮夹子!”
“滚!没有一句好话,你才三只手呢!”
于是任之初就原原本本地说了这些皮夹子和手包的事:“本善,你说这个事怎么办呢?”
幸本善也为了难,他哪里有经验处理这些事?
可是两人有一点是一致地相同,那就是东西肯定不能给警察,给了警察,谁知道东西最后会去了哪里呢?
任之初说:“要不然,这东西只能我先保留着了。最后如果实在找不到原主,那就捐给慈善机构。”
幸本善说:“给慈善机构?还不如直接给郭美美呢,那样的话郭美美还知道是你给的。”
尼玛,真不知道该如何了。
算了,到时候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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