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食髓

章节字数:2200  更新时间:18-12-05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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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雨很久以前就尝不出味道了。

    不知道的,以为瘦金坊换了厨子,所以做菜有时咸有时甜,不似从前。

    知道的,大多摇头惋惜,可惜那场火灾以后,那种细如泉水甘甜、浓如茉莉芬芳的菜再也吃不到了。

    瘦金坊的客人慢慢减少。

    门可罗雀。

    听雨在厨房站了一天,所有的菜择好,码齐放在案板上。

    锅底漆黑冰冷。

    今日没有客人。

    冷清的好像昨日。

    昨日大雨过后,天气似乎变冷了。

    一同变冷的,还有城中贵人们对他的耐心。

    瘦金坊中无人来,不见炊烟散,却闻有人叹,听雨要回屋收拾东西,纵然那人不计较,他也无脸留在这里。

    尝不出味道的人,做不出好菜。

    没有好菜的瘦金坊,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

    坊主不在,侍从说坊主外出办事,过几日才能回来。

    听雨便将手中书信奉上,将话说完便离了这里,纵使那人挽留,也绝不了他离去的心。

    大城繁华多姿,这里有数不尽的笙歌艳舞,还有过不完的好日子。

    听雨在城门口停下。

    城外冷清,城里喧闹。

    城墙拦出来两个世界。

    听雨望着斑驳的城墙,之后转过身子,脚步坚定的离开。

    此行,三天。

    停处,山水之间的小镇。

    听雨在一家小客栈【今朝酒楼】做帮工,工钱不多,老板却笑眯眯的许诺他管吃管住。

    这大概没有比这更要人心动的条件了。

    所以听雨便留下了。

    穿着小二的衣服,站在堂口,他有些紧张,纵使他久居酒楼,多时是在后厨,站在这里和人打交道,却是人生头一遭。

    做菜的是掌柜的女儿,名唤玲花,梳着两个麻花辫,眉清目秀,伶牙俐齿。

    她拍着听雨的肩膀,笑眯眯的让他不要紧张,还说这苍穹镇里的人都很热情,多半不会与他难看,听雨信了。

    客人不会与他难看,只是吃了玲花做的菜后,脸色变得很难看。

    于是听雨守在一旁,听他们说菜咸了肉又老了只有酒还能喝之类的话。

    客人走后,听雨将东西收拾进了后厨。

    酒瓶空空如也,唯有盘中的菜堆积如山。

    玲花的脸色如山石一般阴暗。

    最能感同身受的听雨安慰她菜不好吃但是酒好喝,却换来玲花的白眼,玲花告诉他,菜是她炒的但是酒不是她酿的,所以他们喝的下去。

    玲花没有做菜的天分,可是她喜欢做菜。

    听雨在今朝酒楼两天,便已知晓。

    因为一个人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时,身上会有光芒闪耀。

    那是对一件事的执着。

    听雨在后厨帮忙时,玲花偷偷喊了他,然后悄悄塞给他一双筷子,一盘子菜。

    她希翼的让他尝尝,于是听雨看着花花绿绿分辨不出是什么东西的菜,略微犹豫,便浅浅尝了一口。

    失了味觉,尝不出味道,但是口感还不错。

    最起码,软硬适中。

    待他将一口咽下,只见玲花眼中含着泪花问他可是好吃,听雨只能含糊道了句还行。

    玲花捧着菜飞快去了前堂。

    不多久哀嚎声不绝于耳。

    掌柜的坐在桌前猛灌茶水,观其脸色,红了白,白了黑,黑了青,花花绿绿,倒是和那菜一个颜色。

    玲花委屈的站在一旁,她不明白为何听雨说还行的菜,爹爹吃过后是这个反应。

    掌柜的瞪他。

    听雨摸摸耳朵。

    玲花搅着手指。

    气氛尴尬又和谐。

    玲花决定,以后要做好多菜给听雨。

    因为这是她遇到的第一个不嫌弃她的人。

    于是听雨第二日就受到了非凡的待遇。

    他有一条糖醋鲤鱼。

    掌柜的扒着白饭,又好奇这鱼是不是真的好吃,毕竟听雨的脸色看起来很正常。

    夹过一筷子,他高估自己的女儿了。

    糖醋鲤鱼,糖是糖,醋是醋,鱼是鱼,味不相容,又相互影响,这简直是舌尖上的灾难。

    能如此淡然的将灾难接下,掌柜的突然对他有了新的想法。

    半月后,掌柜决定将想法落实。

    他将玲花打发出去,拉着听雨问他可曾说了亲。

    听雨一呆,还没等他回答,掌柜的便开始细数自己女儿的好处。

    风尘仆仆赶到苍穹镇的男人站在今朝酒楼门口的怒不可遏。

    一阵梅香传来。

    听雨转过头。

    来人听雨认识,或许没人比他更熟悉。

    瘦金坊坊主,雁北。

    听雨没想到他会突然出现在这里,故表情有些呆愣。

    雁北环顾今朝酒楼,嗤笑,他看不起这家破旧的酒楼,更为听雨宁愿留在这里而不回瘦金坊而生气。

    更让他生气的是,他千辛万苦追来,却听到那人与他说亲,他没有拒绝。

    雁北很生气。

    听雨知道雁北很生气。

    一刻钟后。

    两人坐在今朝酒楼的堂前。

    掌柜的识趣上了楼。

    听雨说他没有味觉,担不起瘦金坊的厨子责任。

    雁北紧紧盯着他,不愿错过他的每一个表情,这张脸不过半月不见,却要他如此想念。雁北意味深长的告诉他,他当初开瘦金坊只为了留下他。

    听雨垂头,没了味觉,他便尝不出菜的好坏。雁北道,以后听雨做的饭菜他只一人吃,再不许别人议论它的好坏。

    听雨抬头问他瘦金坊存在的意义在哪里,雁北说,瘦金坊从来只为一个人存在。

    听雨垂头,他故意忽略雁北话中的含义,直说可惜了那好地方。

    玲花回来了。

    拎着一只鸡站在门口。

    望着雍容华贵俊美异常的雁北,愣住了。

    雁北看着这个俗气的丫头皱眉,若他晚来一步,听雨或许就要与她白头偕老,思此,目光带着敌意。

    玲花觉得自己可能喜欢这个富贵的俊公子,至少她还能正常同听雨说话,对雁北,却连一眼都不敢瞧的。

    雁北被留下一同吃饭。

    饭桌上,玲花觉得听雨或许更适合自己。

    那个富贵公子夹过一筷子菜,便同她爹爹一样,只扒着白饭,唯有听雨和她一起夹盘中的菜。

    故她望着听雨的目光中带着惺惺相惜的情意。

    雁北一盆冷水泼下,道出听雨味不能识的事。

    玲花记得娘亲以前同她说过,一个能携手白头的人,不一定富贵,但一定是那个同你吃到一起的人。

    她见了很多人,只有听雨。

    她以为,只有听雨了。

    听雨临走前,揉着她的脑袋,告诉她,每天中午都有一个年轻人前来用饭,明明很难吃,却硬是吃得脸色青白也要将盘中菜吃光。

    那人文质彬彬,还有些柔弱,只有在见到玲花时,脊背挺直,身上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那是对一个人,一件事的执着。

    听雨也曾见过这种光芒,在雁北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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