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1063 更新时间:20-03-19 09:05
作者:史遇春
一
中国以往的社会,人治往往大于法制。但是,即便是在人治之下,也并不是没有章法,而是仍然要依据制度律令行事。
在官员管理的过程之中,长官对下属考核结果、长官职权范围内对下属的惩处,朝廷一般都会予以认可。但是,如果下属对相关的考核结果、对相关的惩罚处分有异议时,他们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权利,上奏申辩,朝廷治下的旧时社会,也并不全都是暗无天日的一言堂。基于此,长官对下属有所动作时,他们也要谨慎从事、也要有理有据。
这里,就讲一段清朝大臣爱新觉罗·长麟的轶事,和大家一起来看一看,在清代时,地方大员是怎样查治其下属的。
读清人笔记,孙静庵(生平未详)在《栖霞阁野乘》卷下有《记长麟相国轶事》一节,本篇即依照此节,形成文字。
行文之前,首先需要说明一下,长麟在清仁宗(爱新觉罗·颙琰)嘉庆十年(公元1805年)以后,曾协办大学士(大学士之副职)。按照明、清良代的习惯,内阁大学士一般会雅称为相国。猜想,笔记作者称长麟为相国,即依此习惯。本文成文时,就依从笔记作者对长麟的称呼。
话说,长麟相国在任职浙江巡抚时,地方上盛传,道是仁和县令某人图财好利、贪污成性、官声十分不好。
为了查证相关情况,于是,长麟就微服出行,暗中访察那位仁和县令某人的种种作为。
在长麟微服暗访过程中,有一天晚上,他恰巧与县令某人不期而遇。当时,长麟知道是县令某人的车队仪仗过来了,他并未躲避,而是直冲而过。
县令某人随行的皂隶衙役,见有人冲撞了官府的车队,马上就呵叱开来。
县令某人在车上看得请出,冲撞车队的不是普通百姓,而是地方上的长官长麟巡抚,他一边连忙制止皂隶衙役,让他们住声;一边慌张下车,向长麟谢罪。
长麟问县令某人:
“大晚上的,您还带着车队仪仗出来,这是要去做什么啊?”
县令也很善于应对,他马上回答道:
“回大人,我晚上带大伙出来,主要是为了巡察,以便了解民生治安状况。”
长麟笑着说道:
“现在才二鼓(二更,晚上九点到十一点)时分,要说您这是早巡视吧,似乎出来地忒早了些吧?”
长麟接着说道:
“要说您这是夜间巡视吧,按照常理,夜巡的目的主要都是为了查究奸盗人等,可是,看您出行的样子,阵仗这么盛大、场面如此热闹、人员这般众多……那些夜间行奸盗之事的歹人,他们闪躲隐避您都来不及,您又如何夜巡啊?”
听长麟这般讲说,县令某人竟无言以对。
长麟继续笑着说道:
“既然这样,没办法,我看您也不要夜巡了,您就跟着我,在这周边随便走走吧!”
长官的命令已经下来了,县令某人也不敢不从。
随即,县令某人只好吩咐随行的人员各自散去,自己一人跟着长麟,一路笑谈着,慢慢向前行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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