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那一次我错了•;落红尘(一)

章节字数:2528  更新时间:10-09-25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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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唔……”我站了起来,想不到吧,还有人活着。呵呵,我突然好想笑啊,我怎么忘了,战争,不需要我们这些当炮灰的,只要上层人员的安全,我活着又能怎样?

    突然觉得自己像只高傲的鹤,全身都染上了鲜红,眼神淡漠,俯视着遍野的尸体。

    我笑的好凄惨啊……我知道。今年我……十九岁,从来没有的感觉,是一种迷茫和惘然,因为家里吃不上饭了,送我来参军,甚至都没告诉我,我究竟姓什么,他们只叫我阿火。

    参军后,我才找到自己的人生啊,以前那叫什么?

    爸爸在田里工作,官府来收税,收走一年大部分粮食,我们就是这样挨着过。直到我十四岁,家里再也养不起我了,呵呵,我是男子啊,当然是送去参军了,两个妹妹被拿去卖了吧?呵呵,只剩下年幼的弟弟了,他的眼神那样清澈,不知道他的命运是否和我一样?

    十五岁的时候,发军饷后,妈妈噙着眼泪来找我要钱,她什么也没问,没问我过的怎样,不问我吃得好吗,睡得好吗,军营生活适应吗,她只问我要钱!

    钱!

    钱!

    钱!

    我恨这个字眼!我的军饷,都给他们了,我,看着别人买新的衣服,只能望着叹气。那年我只要十五岁啊!!

    后来,我的身体在军营中变得强壮,渐渐的,和大家打成一片,每年让回家探亲的时候,变成我最痛苦的时候,他们总是对我哭穷,穷,又有什么办法?官府的压迫,使得这一片的百姓都这样,我就是个军人,也没办法啊!好像和我说,他们就会好起来似的。

    我好恨他们啊,要不是他们是我的生母生父,我,宁愿丢下他们不管!

    没有爱的童年,没有爱的人生,我被仇恨蒙蔽眼睛。

    我恨官府,不是他们我也不至于吃不上饭;我恨我爸爸妈妈,他们从来不关心我;我恨我弟弟,不是他,我也不用去参军啊;我恨贪官,没有他们每年的军饷就不会被克扣一些;我恨这个腐败的朝廷,它给我无限的恨啊……

    可是身为军人我就必须服从,呵呵,我要为我恨的人卖命,我要为我恨的国家卖命,这个国家——红珊国!

    这场战役,结束了,对方获胜,我方全军覆没。

    用一个词:无人生还!

    站在尸体上,站在血腥上,站在屠宰场上,我仰望天空,这样,我是不是就自由了?从前的我死了,现在的我,是一个全新的人了,是不是?

    回答我的是秃鹰的叫声。

    我拖着沉重的步伐,离开了这片屠宰场,满身血腥,红色,我喜欢上红色了。

    走出这里,我渐渐不能支撑,毕竟在战斗中耗了大量的体力,已经不太能坚持了,我笑了,死在这里,我的灵魂,也不会被玷污啊。

    我倒下了,下雨了,雨水划过我的嘴角,甘甜清凉,我好像又有活下去的动力了呢。

    我爬了起来,喝了些雨水,便继续向前。我能看见一些果树呢。

    吃了些野果,稍稍填饱肚子,便继续向前,我,终于重生了。

    走了好久,我看到了村庄,嘴角的上扬的弧度,我在笑?我还以为自己已经不会笑了呢。我现在落魄的样子,被别人看见,会认为我是乞丐的吧?

    不过现在不当乞丐当什么。

    我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在街上乞讨,别人看见我这个新来的,也挺欢迎的。

    就这样过了一个月,知道我在战争中所以的伤好了以后。

    “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以为经常给我包子吃的大爷问道。

    我向他笑了笑:“我没有名字啊。”

    别人都把我当做神经病了吧?谁会没有名字呢?而且这一个月来我一直在街头混,一直不帮着他们干事,再这样下去,会被他们讨厌吧?

    那有什么办法?我浑身是伤,只是不敢告诉他们,现在好了,可以干活了!

    我开始高兴起来。

    “大伯,我帮你吧。”我对卖包子的老伯说道,他正在扛很重的东西,他笑眯眯地看着我:“好啊!”

    抬起这种程度的东西对我来说是轻而易举的。

    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在帮助他们,村民都很高兴,这里的村民,是最有爱的人啊。

    我觉得如果生活就这样下去,也没什么不好吧?

    我开始捕鱼、砍柴,赚钱,盖了一栋小房子,住在村子旁边,我终于可以过自己喜欢的生活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生活,不需要打打杀杀,不需要顾虑那些没用的人啊。

    生活就这样持续了三年,我二十二岁了。村子也扩大了,变成了一个城乡。而我的小茅屋,依然是小茅屋,我喜欢这个地方。而村民也不经常来打扰我,还和他们的孩子说,我是个奇怪的人。

    其实,我也听说过自己的传说。

    我凭空出现在村子里,众人看我可怜,给我饭,给我衣物。奇迹的是,我来之后,村子开始繁荣,大家开始富裕起来,大家都以为是我带来的福运,把我当做神仙下凡考验他们。所以我说自己没有名字,没有家人。我就是个传奇般的存在。

    对于这个传说,我只能用无语来对待。

    是他们运气好吧?关我什么事……

    再过三,城乡变成城市,我也有了一些变化。

    我记得自己初到此处时,头发被鲜血染红,没有水来洗涤,只能顶着一头红发。后来有人好心给我衣物和水,让我清洗自己的身体。我开始发觉,头上的鲜血,已经深深地浸到发丝里,从此,我的头发就是暗红色的了。

    这几年过去了,我二十五岁的时候,头发的颜色变得鲜红,华丽的红色长发,我已经不太和人群生活在一起,我是一个吉祥物,住在小山上,居民说我是不能去打扰的,孩子也很听话。

    六年了,我生活了六年的地方,因我的到来变得繁华,大家变得富有,大家更加相信我是个神仙。

    那天,卖包子的老伯上山给我送包子,他依然笑眯眯的,人却老了许多。

    “老人家,您又来了?这山高,您别来了,太辛苦了。”我迎了出去。

    他笑呵呵的,“我愿意,孩子,我这辈子没有孩子,早把你当做自己的儿子了,辛苦点没啥,没啥。”

    我突然就想哭,要是我爸爸妈妈像他这样,多好?现在老伯家里也富有了,他想叫我回去和他一起过,我拒绝了,我还是喜欢这种清淡的日子。

    我把他搀扶进屋子里,他和我说:“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来看你了,我这一生没啥事,平平安安过日子,却也积攒下些财富,我过世后,你就是那些钱财的主人。

    “这……这怎么好意思,老伯,你的命还长着呢,别说这话。”我说。老伯的身体,其实真的撑不了多久了,我早就知道了,但从他嘴里说出来,心里总还不是滋味。

    “别,孩子,你是好孩子,那些是你应得的,我,还是早点上天好啊。”老伯的声音如此苍老。他已是白发苍苍了,或许,我应该答应。

    我点了点头。他欣慰的笑了。闭上眼睛,去世了。

    我突然觉得眼睛失控似的发红。

    之后把他安葬,他的府邸变成我的府邸,我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叫什么,只好随着老伯,落府。

    再之后,我把他家打理的非常好。

    直到我三十岁,老伯的妻子对我说:“你也应该有个妻子了。”

    我微笑,不语。打拼了五年了,我的名气,或许我自己都不知道有多高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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