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8632 更新时间:19-07-05 13:03
出了安青城,马车往北驶去。
安青城作为云河郡的郡城,离边境还是有些距离的,所以朝歌一行需要先往北到大云河郡最北边的东湖城,然后再从东湖城一路向西,离开大夏进入大郢国。
大夏王朝和南符王朝地处栾天大陆最东边,境内多山地丘陵,这样的地理环境下,有许多百姓因地制宜选择种植茶树来谋生。所以大夏王朝和南符王朝盛产茶叶,朝歌一家人喜爱喝茶多少与这有些关系。
两个王朝都是沿海国家,降雨量充沛,加上多山地的地形,应了“高山云雾出好茶”那句话,大夏王朝和南符王朝产出的茶叶品质优良,是整个栾天大陆茶叶中的上上品,所以两个王朝的茶叶远销其他洲,甚至是极远的西洲。加上东洲的瓷器、丝绸等也深受其他洲喜爱,所以有许多马帮来往于东洲与各洲各国,将茶叶、瓷器、丝绸等商品远销其他洲,也会带回其他地区的特产,比如同样是风靡各洲的香料就产自南洲,在东洲各王朝也深受欢迎。
朝歌所乘坐的马车现在正走在由马帮常年跑商开辟出来的茶马商道上,马帮为了方便跑商,往往不愿意走官道,而是穿梭在山林之间,寻找一条既相对安全,又比较便捷的道路,长此以往便形成了一条条茶马商道。
朝歌从小到大第一次出远门,想领略一下其他地方不同的山水风光。如果走官道的话,遇到的乡野村庄会少一些,能看到的风景也单调一些,所以他让赵通驾驶马车行驶在茶马商道上。
“公子,过了前面的村庄就会达到东湖城,我们是在这村庄休息会,还是去东湖城再做休息?”赵通停下马车,站在车厢外询问着朝歌。
朝歌掀开帘子走出了马车,马车停在一座青山的半山腰处,山名为黑石山,因为山中产有一种黑色的石头,质地坚硬,当地村民喜欢用这种石头搭建房屋,所以将这座山命名为黑石山。
黑石山的山脚有一条从山上流淌下来的溪流汇成的小河,小河边有一个村落。此时已至晌午,村落里的房子都已升起炊烟,村民开始点火做饭。
青棋和墨琴两位侍女也走下马车,站在朝歌身后。朝歌收回了目光,转身说道:“我们现在此地稍作休息,顺便吃些东西,然后再去东湖城,今晚我们就在那找一家客栈吧。”
“公子,那我们去山脚的黑石村吧!”赵通听完朝歌的话后提议道。
“不用。”朝歌摇了摇头:“村民都已经在准备午饭,我们不用去叨扰他们,在这山中休息就好。通叔,你去打几只野鸡,我们今天中午就吃野味了。”
“好嘞,公子,我这就去。”赵通的身影矫健的钻进林中,寻找中午的食物。
两位少女掩嘴轻笑,墨琴上前一步说道:“公子,既然中午要吃野味,那我就去升火了。”
朝歌点了点头,墨琴从行李中摸出打火折子走到一边,找了一个空旷的地方准备升火。青棋也走上前去帮助墨琴,从地面拾了一些木枝,枯叶。朝歌则走到一棵大树下盘腿坐下,从怀中摸出一本书看了起来,这是他从书房里带出来的一些书之一,准备西行路上慢慢看。
不一会儿,赵通从树林里钻了出来,两只手各抓着一只野鸡,乐呵呵的把已经被捆起来的两只野鸡放到朝歌面前。
“公子,野鸡给你抓回来了。”
朝歌没好气道:“通叔,你丢给我干嘛,要我去杀吗?”
赵通尴尬的摸了摸脑袋,随即拿起地上的野鸡:“抱歉,公子,忘了你不会杀鸡了,我的错,我的错,哈哈。”说完转身去小溪边杀鸡。
朝歌想到了什么,嘴角扬起,放下手中的书,跟着赵通的身影走到小溪边。
“通叔,我来看你杀鸡,我要学学,不然都不会。”
赵通诧异:“公子,你学杀鸡干嘛?这种事让我来做就好,处理这些回弄脏衣服的。”
朝歌耸了耸肩:“没事,技多不压身。万一以后我一个人闯荡江湖呢?到时候如果身处荒郊野外,打到野味都不会处理,难道要我生吃吗?”
赵通被逗乐:“好吧,公子,那你就站一边看着吧。”
朝歌认真地看着赵通给两只鸡拔毛,去内脏,然后用水清理干净,之后再用两根稍粗的木棍给串了起来,方便一会架在火上烤。
回到马车边,青棋墨琴两人已经将火给升好,就等着赵通将清理好的野鸡给拿过来了。
赵通熟练地用木枝插进土里,在火上搭了一个简易的烤架,然后将串上木棍的野鸡架在烤架上烤。
“通叔,给。”青棋从一个小盒子里拿出几个用瓷瓶装着的佐料递给赵通,这些是从将军府带出来的,现在用来烤野味在合适不过了。
赵通一边不停地转动着串着野鸡的木棍,好让野鸡全身都能烤熟,一边拿起一旁的佐料洒在已经烤的滴油的野鸡上。
一时间,香气四溢,一股浓烈的烤肉香扑进四人的鼻中。朝歌兴奋地蹲在地上,眼睛和烤架处在一个水平线上,目不转睛的看着逐渐烤熟的野鸡,喉咙处不自觉的滑动了一下。
烤好之后,赵通用匕首将两只外焦里嫩的野鸡给切分开来,四人围着还在燃烧的火堆开始享用美味的午餐。
吃完午饭后,朝歌几人回到马车上继续西行,不过马车并没有经过黑石山山脚的黑石村,而是从小河的另一侧绕行了过去。
东湖城是大夏云河郡最北边的一个县城,西面连通着大郢国,是一座边境上的商贸城市,来往着大夏与大郢两国的商人与游客,所以店铺繁多,商贸业发达,比起郡城安青城的繁华也丝毫不弱。
马车来到东湖城外时已临近傍晚,天色已经渐黑。进入城内,万家灯火通明,但街上的喧嚣声依旧,坊市并没有因为黑夜的到来而变得安静,然而更加的热闹。
华灯初上,歌舞笙箫。游人才子登上游船画舫,欣赏醉梦湖的夜景。虽然夜晚气温下降,却丝毫不影响游览之人的兴致,那灯火辉映的河面,金粉飘零的画舫,是无数文人骚客争相传颂的景色。
朝歌一行来到客栈订好房间,然后将马车交与客栈伙计牵到后院。随后一行人开始游览醉梦湖夜景,逛着一座座廊桥,听着湖中画舫传来的袅袅曲音。
在安青城,虽然夜晚也有繁荣的夜市,但那都是在繁荣的东西坊市内,柳青河上的游船画舫可没有醉梦湖多,游玩的人也要少很多。
这个湖的名字为什么不是和城名一样的东湖是有原因的,东湖城是建在东湖旁边的一座城池,但东湖可不是东湖城的内湖,东湖太大了,相较于东湖来说东湖城只是一个小小的城市。而东湖有着许多分支连接着大大小小的河湖,其中一条支流就穿东湖城而过,这条支流上有一个很美丽的湖泊,就是醉梦湖了。
醉梦湖原先不叫醉梦湖,而叫流中湖,由于东湖城出色的地理位置,商贸发达,来往行人游客极多,造成了东湖城繁荣之景。而美丽的流中湖及其两岸众多的楼阁台榭,加上湖中漂泊的楼船画舫,更是游人才子游玩的圣地。久而久之,流中湖美名远扬,传遍四周,吸引了许多的人前来游览。
当时出任东湖城的县令见此繁荣景色,觉得流中湖的名字不适合这美丽繁荣之景,于是上报朝廷请求改名。而当时大夏的皇帝也曾到过流中湖游玩,也喜欢着这湖泊及周围的优美,所以同意了县令的请求,将流中湖改名为醉梦湖,映托这湖中灯火辉映让人醉生梦死的景色,也体现常年烟雨之中的雾色氤氲。
时至今日,醉梦湖的繁荣更胜于往昔,可见当年那个县令决策的高远,并且因为这次改名的提议,不久后,县令还被升了官,提拔到别处。改名后的醉梦湖,吸引了更多的游客,盛名远扬,不仅吸引大夏及周边国家的游客,更是连远在南北的万狐王朝和蛮神国都有人慕名前来,甚至包括中洲之人,可见醉梦湖景色之美。
“公子,那边有一条美食街,想要买些吃的吗?我去给你买。”青棋第一次来到醉梦湖,一双美目激动地观察着醉梦湖周围的一切,生怕错过了什么美景,但也不忘自己公子,询问着朝歌的需要。
为了方便游人游览醉梦湖景色,朝廷特许城中商贾可以临湖两岸设店开铺,所以醉梦湖两岸开设了无数商家店铺,但即使这样,在春秋时节适宜远游的时候,这些店铺仍然满足不了众多游客的需求。
朝歌顺着青棋青葱玉指所指的方向看去,那里的一条街卖着各式各样的小吃糕点,全都是方便游人携带的小食,可以一边游览一边品尝。
看到了其中有一家卖着自己喜欢吃的糖人,朝歌点了点头,兴奋地说道:“好啊,青棋姐,我们一起去吧!你和墨琴姐还有通叔也买些自己喜欢吃的尝尝吧,过了这东湖城,在进入中洲之前可都没有这样品尝各式美味的机会了。”
朝歌带头朝着那条美食街走去,青棋跟在后面,兴奋的和一旁地1墨琴说个不停,不时的还望向湖中画舫上站在船舱外的舞姬歌女,眼中神采奕奕。
相较于青棋的活泼,一旁同样年龄的墨琴则沉静许多,只是听着青棋的话语不时地点点头,然后看向青棋所说的景色。
赵通则安静地跟在最后面,他对吃喝完全不在意,他想的就是保护好宗主的外孙,不让朝歌受到伤害。
朝歌买了一个糖人,墨琴听着朝歌的话也买了一个糖人,而青棋则在旁边的铺子里买了一块皂儿糕放在手帕里,一只手托着,另一只手拿出一个放进嘴里细细的嚼着,露出满足的神情;赵通什么都没挑,只是站在一旁等待着。
“给,通叔,你也吃点东西吧!”朝歌抬起头,举着手,手里拿着用油纸包裹着的酥油饼,递到了赵通的面前。
赵通一愣,他方才看见朝歌去买酥油饼,以为是公子自己要吃,没想到是为他买的。
赵通笑了一下:“那我就不客气了,多谢公子。”俯身接过酥油饼。
不知不觉天色已完全进入黑夜,但醉梦湖灯火通明宛如白昼。几个人一边吃着小食,一边沿着醉梦湖的湖岸缓缓地走着,欣赏着美不胜收的醉梦湖夜色。
湖边一座茶楼里,靠街边的一个最高阁楼内坐着一个风度翩翩的公子哥,虽然年纪不大,但修眉凤目,面容清俊,穿着一身雪白的长袍,那透露出的自信笑容和高贵冷清的气质给人一看就知道是某个大家族里出来游玩的公子。
这个阁楼是醉梦湖四周最高的几个阁楼之一,建此高阁就是为了让游人能够登高望远,将大片的醉梦湖景色尽收眼底,再配上茶楼里产自大夏王朝东部高山的清雾茶泡出的茶水,品上一杯,一边品位茗茶,一边欣赏美景,实乃快哉之事。
这位公子哥坐在阁楼里靠窗的一个位置上,身边没有一位侍女仆从,只是一个人安静地坐在椅子上,桌上摆着一个玉壶和一杯热茶,丝丝热气从杯口缓缓升起。
如此绝佳赏景的位置,他的目光却没有看向醉梦湖里热闹的楼船画舫,而是静静地看着阁楼下游玩的人群。阁楼里的其他人可能会以为他只是觉得拥挤热闹的人群有趣,殊不知他的目光所及不是来往不同的人群,而一直都聚集在一个四人的队伍之中,聚集在四人之中走在最前面的朝歌身上。
看着朝歌一边吃着喜爱的糖人,一边与随行的青棋墨琴两位侍女说笑着,这位公子的嘴角也不自觉的泛起弧度,端起桌上的那杯茶放到嘴边抿了一口。
在醉梦湖玩到腿脚发酸,身体出汗,朝歌才带着三人回到了客栈之中。
先前吃的一些美食小吃根本不管饱,所以回到客栈后,朝歌一行来到桌边点了几道菜,填饱肚子后才各自回到房间准备休息。
回到房间,朝歌没有立刻去让客栈的伙计准备热水,洗浴一番,而是走到窗前,打开窗子望向了窗外之景。
东湖城除了美丽的醉梦湖景色,还有独特的房屋构造,因为大夏王朝的皇帝很喜欢醉梦湖,每年都会抽空来游玩几天,于是工匠把醉梦湖四周很大一片房区都建成了不同于其他地方的亭台楼榭,像极了长安华丽的建筑风格。
朝歌长这么大还没去过长安,虞柠曾告诉他,他们一家从海岛回大夏后,,因为许攸需要去见皇帝,所以带着他和虞柠去了长安一次。因此朝歌是去过长安的,但是他觉得那是他那么小,什么都不记得,去了也等于没去。
这次路过醉梦湖,下榻的客栈也属于沿湖范围,四周的建筑都是仿长安建的风格,既然朝歌不记得小时候去长安的所见所闻,那他干脆就在这好好看看。
窗户打开,朝歌探出脑袋好奇地观察着四周,想就此机会看看京城是啥样子,但仿造终归是仿造,沿湖小范围的房区的让他体会不到真正的长安的。
好奇的目光四处打量着周围的房子,朝歌发出一阵感慨:“这些房子的构造像极了琼王府,王爷不愧是皇帝的弟弟,住的房子都像京城似的,南风小丫头竟然还整天想着往府外跑。”
朝歌所住的客栈周围一片房区都是开客栈的,所以即使是夜晚,四周依旧嘈杂一片,传来阵阵喝酒大笑的声音,这也反映出东湖城这个不夜城的繁华。
朝歌的目光从这些房子的一楼逐层向上观察,客栈的一楼一般都是供客人吃饭地方,二楼往上便是住店的地方,就像朝歌现在所在的三楼,这一片房子基本都是三四楼的高度,再往上便是屋顶。
突然朝歌楞了一下,以为自己眼花了,用力的揉了揉眼睛,又看了过去,目光所及他看见斜对面客栈的屋顶上正坐着一个人。此人身着一身雪白长袍,头发被高高束起,旁边还放着一个酒壶,一只手端着酒杯,另一只手撑在屋顶,正抬头欣赏着无云的夜晚天空中皎洁的月亮,宛若仙人之姿!
朝歌心里暗想:“难不成遇到个神仙?”
立即被他自己否决了,又想:“这样子应该是哪家公子吧,夜晚无事来屋顶赏月喝酒。不过他是怎么上去的,客栈的最高层应该没有通道去屋顶啊?难不成他是爬上去的?”
这个想法又被朝歌自己推翻了,他实在无法想象这个玉树临风的公子徒手翻墙的样子。
“难不成他是个高手?轻功了得?”正当朝歌心中继续好奇地猜测着,那位公子却转头看向了他,好像察觉到有人在看他一样。
朝歌一惊,想要回避,但是那位公子却拿起酒杯对他举了举。朝歌明白这个动作的含义,这是在邀请他一起喝酒的意思,不过朝歌心中还是不确定,一个陌生的公子,看上去比他大不了多少的年龄却无缘无故邀请他喝酒,再说他虽然习武,但轻功很差,可以说几乎不会,也无法过去的。
犹豫不决间,那位公子却跃至空中,身轻如燕,白净的靴子在屋顶间轻点几下,便来到了朝歌正对面的屋顶,然后对着朝歌高高跃起,飞向了朝歌,一丝不差的落在朝歌窗台外的屋檐上看着他。
这位公子站在朝歌面前,他才得以看清白衣公子的长相。身着简单的月牙白长袍,身姿清瘦挺拔,墨染般的长发被随意的束起,横插着一根普通的木簪,眉目如画,唇色如樱,肤色如雪,就如同月光下的谪仙少年。那轻佻的眼角,淡淡的微笑,只是站在那里就已是风流自在,温润如玉。如果不是这一身装束,这美到极致的容颜会让朝歌误以为他是一位倾城佳人,但是一想到这么美丽的人竟然是男儿身,会让多少女性心生羡慕啊!
白衣公子站在窗外已有几个呼吸时间,但朝歌愣是没有说出一个字,一句话。朝歌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已经被这个白衣如雪的少年给惊艳到了,除了惊艳外,朝歌对这位陌生的公子竟生出一种莫名的亲近感。
“这位公子,不知在下可否邀你一起去月下饮酒?今夜万里晴空,月光柔美,实乃一幅美景,但我独自喝酒赏月实乃无趣。刚好巧逢公子,所以想邀公子共饮美酒,一同赏月。”清澈的声音打破了这沉静的氛围,虽然是位少年,但声音却柔软动听,如空谷幽兰,让人倍感舒适。
“啊。”朝歌听到声音这才反应过来,尴尬的侧了侧目光,不去与白衣公子对视,但是想到对方提出的邀请,赶紧又抬头看了过去:“那个,我在家中很少喝酒,所以我不太会喝酒,恐怕会打扰公子兴致。”
白衣公子嘴角轻扬,摇了摇头:“无妨,美酒只是作伴,我们可以一同赏月,公子不会喝酒那就不用喝。”
朝歌挠了挠头:“额,少喝一些也是可以的。”
“哈哈,岂不美哉。那就让我带公子去往屋顶之上吧!”白衣公子往旁边撤了一步,将窗口让了出来。
朝歌虽然轻功不好,但简单的翻窗还是行云流水的,他单手撑在窗台上,然后撑起身子跳到窗外,站在了白衣公子身旁。
白衣公子将白皙的手伸向了朝歌,朝歌看着这只雪腻修长且手指宛如尖笋的玉手,第一反应是真像一只女人的手,顿时脸红了三分,不过有黑夜做遮掩,朝歌松了一口气,不用担心被发现,暗自懊恼一句:“不就一只好看的手嘛,脸红什么。”
朝歌不是那种很少与别人接触的人,他经常牵着戚南风的小手到处玩,也会时常拉着青棋四处闲逛,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当这位白衣公子将手伸向他时他会脸红,可能是打心底的认为这位公子是谪仙人,被那高贵的气质所压住,疑虑自己应不应该牵上去。
在朝歌迟疑间,那只玉手主动向前探出握住了朝歌的手,柔软的触感立即从手上传来,不等朝歌反应,白衣公子已经从屋檐上迈了出去,掠于空中,向着对面的屋顶飞去。
朝歌还是第一次飞在空中,虽然是别人的轻功带着他,但这种凌空的感觉是真的很奇妙。还没好好感受这种飞行的感觉,朝歌就已被带到对面的屋顶,但白衣公子还没有松开他的手,而是继续朝着先前月下喝酒的地方跃去。
朝歌感觉以往笨重,无法停留在空中的身体此刻变得无比轻盈,跟在白衣公子身后,被他拉着穿梭在屋顶之上,跃向前方。
来到之前的屋顶站定,白衣公子松开了朝歌的手,坐在了屋顶之上。朝歌还没从刚刚轻盈腾空的感觉里出来,怔怔地站在一旁。
“坐下吧。”
白衣公子的声音让朝歌回过神,赶忙挨着白衣公子坐下,但坐下后他就觉得是不是挨得太近了,又往旁边挪了挪,这才恢复正常。
“给你。”
白衣公子变戏法似的又拿出了一个杯子递给了朝歌,朝歌接到手后,白衣公子拿起盛酒的玉壶侧过身子给朝歌倒酒。
感受着靠过来,贴近身体的一袭白衣,朝歌的脸又不自觉的红了,但这次是在明亮的月光下,无处遮掩。朝歌心虚地抬起视角看向倒酒的白衣公子,却不想迎上了一对清波流盼又有一丝娇媚的眸子,眸子的主人正似笑非笑地着看着局促不安的朝歌。
迎上目光,朝歌的脸一下子更红了,无法遮掩的他只好转过头不再去看,紧张的朝歌不自觉的滑动了一下喉咙。
白衣公子并没有去嘲笑局促的朝歌,给朝歌满上酒后,他的身体就坐了回去,拿起之前自己喝的酒杯又满上了一杯。
白衣公子端着酒杯,抬起头仰望着当空的皓月,没再与一旁的朝歌说话,而是自斟自饮起来,白衣配月光,好不风流。
朝歌看着手中满上的一杯酒,又看向一旁自斟自饮的白衣公子,明白了是对方了解到自己不会喝酒后,就没有主动要求与他推杯换盏,而手中的这一杯酒是之前自己所说可以少喝一些,所以才倒给他的。
体会到白衣公子的好意,朝歌紧张的心情一下子放松了下来,看着手中的酒杯,又抬头看了看皎洁的明月,心中感到一丝温暖。朝歌笑了一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察觉到朝歌一口饮尽杯中之酒,白衣公子扬起了嘴角,他转过头对着朝歌晃了晃手中提着的玉壶。
朝歌明白他是在询问自己是否还要喝酒,既然他都特意地邀请自己共同饮酒赏月,那自己又怎能拒绝别人的心意呢,何况自己已经喝下去一杯了,再喝又何妨。朝歌主动将酒杯递了过去,他可不想又被白衣公子贴近而脸红一次。
两人除了刚坐下时说的那两句话,就没再说过一句话,也没有对饮,都只是各喝各的。
白衣公子自斟自饮,而朝歌喝完一杯后,如若再想喝,只需将酒杯放到一旁,白衣公子就会帮他满上。
朝歌和白衣公子就像一对认识多年,相视莫逆的知己一样,无需多言,只需喝着各自的酒,所说所向尽在酒中。
终于,一壶酒尽,从来没喝过如此多的酒的朝歌脸颊早已染上红晕,躺在了屋顶之上。白衣公子也双颊绯红,眉目起波澜,安静地坐着,不再去抬头看那空中明月。
朝歌虽然喝多了,但却喝的很尽兴,他第一次觉得原来喝酒是一件这么美好的事。想到邀自己共饮的白衣公子,对这个素未谋面的人,朝歌泛起了浓烈的好奇心,真心地想去认识了解这个人。
朝歌用手撑起身体坐了起来,看向了身旁的白衣公子,发现白衣公子不知何时已经摘下了束发的发簪,一头墨染的长发零零散散的飘落在肩上,如垂柳随风而动。
白衣公子也转头看向了朝歌,那对清澈的眼睛此时也迷离缥缈,散发着因微醺而朦胧诱人的气息,不过他喝的虽多,却没有醉,只是身体因为喝酒自然地呈现出醉迷。
喝醉的朝歌没有察觉到身边之人的变化,准备询问白衣公子的身份,刚想开口,白衣公子已经朱唇轻起,说了一句:
“朝歌!”
“嗯。”听到有人叫自己,朝歌习惯性的应了一声。
突然,朝歌的酒像一下子醒了一样,惊讶的看着这个说出他名字的人。
“你,你怎么知道我是谁?我们认识?”
朝歌对这个陌生的白衣公子叫出他的名字只是感到惊讶,并没有紧张,从小接受许攸和虞柠教育的他又岂是愚钝之人,他知道这位公子对他没有恶意,否则从白衣公子轻功飞到他面前,再到此时一壶酒喝完,够他死上好几回了。
白衣公子没有立即回答朝歌,而是抬起一只玉手伸到他雪嫩修长的脖子间,取出一根系在脖子上的红绳,红绳底端所系着的东西被他紧紧地握在手心。
朝歌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这个紧握的手,他预感到那是一个很重要并且还和他有关的东西,因为刚刚他的心明显的颤了一下。
白皙的手逐渐的松开,露出了红绳所系之物,那是一块白玉,但旁人一眼看上去就会知道这块玉并不完整,只是某个玉佩的一半,它应该还有另一半的存在。
这个玉佩上雕刻着一朵莲花,这朵莲花没有向上开放,而是朝着一边开放,它的根茎很是细窄,很明显它还有一半没有雕刻完。
看到放在光滑手心中的这块玉佩,朝歌的视线剧烈的收缩了一下,然后猛地抬头看向了握着玉佩之人。
“红衣!”
“红衣,你是红衣!”
“你是谢叔叔和舒姨的女儿,红衣姐姐!”
朝歌惊讶的一连说了三句话,但仍然不能完全表达出他此刻内心的激动,他伸出手握住了这个握着玉佩的手,惊喜的看着“白衣公子”,此时他才发现,摘了发簪散开头发的白衣公子在月光下楚楚动人,是一位极美的少女。
白衣公子看着神情激动的朝歌,嘴角微扬,露出皓齿,颔首轻笑:
“嗯。”
朝歌此时可以说是真的完全清醒了,面对这个在十二年前忍受巨大痛苦来救自己的少女,他内心除了激动和喜悦,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对了,还有这个。”朝歌想到了什么,连忙伸手从脖子间取出一根红绳放在手心,这同样是一块白玉,和红衣手中的白玉一模一样,也雕刻了一朵莲花,只不过这朵莲花是往另一边开放。
朝歌摘下红绳,将玉佩放在红衣的手心,然后轻轻地将两块玉佩并在一起。合并完整后,那细窄的根茎终于变成了正常比例的大小,两朵莲花一左一右的盛开着,正是一株盛放的并蒂莲。
当年在灵渊派的海岛上,虞尘通过红衣救了朝歌一命,将朝歌的先天至阳之气分担一部分给红衣,以此解决朝歌的十年劫,从此朝歌与红衣命运共生,彼此相亲。在海岛分别时,许攸将这对并蒂莲玉佩的一半送给了红衣,一半给了朝歌,以此见证两个孩子共生的命运。
看着终于完整的并蒂莲,朝歌开心的笑了,红衣也美目流盼,露出微笑。只有他们自己,命运共生后的两人才能深刻体会到这种多年之后见到共生之人的喜悦与激动,以及那种内心深处心连着心的悸动与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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