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白画廊  3、球童

章节字数:3444  更新时间:19-10-20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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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球童

    我从外滩3号打车送安东尼回酒店,我坐在副驾驶座,安东尼坐在后排,一路上两个人没说什么话,特别安静的样子。到了酒店,安东尼正准备和我道别,我突然兴起,提议带他到别处玩玩。反正时间还早,而上海这座城市晚间要过了十一点,夜生活才真正开始。

    他木讷地看着我,没有多问,算是答应了——他的毛病就是太含蓄,太内敛,致使所有的事都变得特别诡异。

    我们重新驱车来到市区的西部,走进了一个号称“MenStudio”的酒吧。

    “MenStudio”位于地下,这个“地下”不是那种歧义多多的“地下”,而是一处真正低于城市水平面的场所。据说从前这地方是“防空洞”。其实“防空洞”是什么,对于我们这代人来说已经很难理解,反正跟地窖差不多意思,终年需要照明,并靠大功率电器调节空气的那种。因此,当我们在午夜时分拾级而下进入那地方的时候,它不仅光线黯淡,而且空气稠密。

    吧台前不大的空间里,有几对年轻人相拥而舞,权当舞池。他们脸贴着脸,舞步滞重而缓慢,仿佛时光的脚步在这里走得特别慢,大有“地下”一夜,地上已千年的感觉。几个独立的吧台都有被占据,着装时尚的人儿在那里窃窃私语,渐渐就演变成耳鬓厮磨。酒吧里时不时会爆出朗声大笑或者动静不大却很有传感力的嗔怒,都是很做秀很有身份感的样子,一把糖撒开去,倏忽,又平息了。

    但凡来这里的男生都穿得有个性,各领风骚中又有某种暗暗的契合,比如,穿黑色的居多,胸前背后有英文字母的居多;无论身材好坏,衣服修身的居多,V领和铅笔裤的居多,露脚踝的居多……我是最“大路”的,白衬衣,公司服配套的深色裤,正经的系带皮鞋。安东尼的正装在这里也显得很另类。“另类”的安东尼看着身边一对对“情侣”旁若无人的样子,流露出乡巴佬似的的愣怔。

    灯光下,安东尼的面容白得有点离奇,阴影部分特别突出,如同雕像。

    倘若给安东尼归类,他应该不属于今天的青年。在他身上有许多“复古”痕迹,有时候我觉得他这种“古”是与生俱来的。首先他的眼眉就像从十八世纪油画上拷贝下来,现代人(即使是美男)已经很少有这种长相——精致到让人觉得只有添道疤才能算完美。

    新加坡很热,安东尼却从不穿短袖,终年一袭熨烫痕迹很深的衬衣,袖长盖过半个手背,袖口则永远是紧扣的,绝无向上挽起的习惯。他从不穿舒适的休闲裤,更别说牛仔裤了。在我认识他之后,他一径穿浅色的、剪裁得体的西服裤,脚下永远是黑色的薄底皮鞋,而且必须是系带的,油光可鉴,一尘不染,也一成不变。特别传统,也特别绅士。我常说他是十八世纪的贵族青年,时尚风潮对他产生不了丝毫影响。幸好他生活在新加坡,那种教育环境、人文氛围允许一个人保留更多的个性,要是在中国大陆,真不知他怎么和人相处,怎么融入到社会群体中去,连结交哥们儿都成问题。后来,我渐渐意识到,马丁看中他管理画廊是有道理的,安东尼置身在那些藏品油画边,真正是浑然一体,让人忘记了今夕是何年。

    我告诉安东尼,我并不常来这地方,只是因为他大老远来,想让他看看霓虹背后的这座城市,是怎样的宽容,又是怎样的多元;是怎样的繁华,又是怎样的自律。因为我们互相都知道一些对方的事,所以也不避讳。

    “能告诉我你和马丁是怎么认识的吗?”安东尼用几乎听不到的声音对我说。

    我凄然一笑,看着安东尼的眼睛,直到视点渐渐模糊开去……

    …………

    那年,我19岁。

    19岁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已经完全发育成熟了。我不像一般的男孩,意识不到许多变化,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从男孩一步跨进了男人的行列。我对许多事情非常敏感,心理活动特别多,我感受着自身的变化以及周遭环境的变化,也正学着用自己的眼睛去辨识世界,为此,我变得沉默寡言。19岁之前,我不是个羞于同人交流的孩子,许多长辈常常是因为我的笑容而喜欢上我。19岁之后,我把不爱说话、不苟言笑看作是成熟的标志。

    快到夏天的时候,我到一家网球馆勤工俭学。我们那里兴这个,无论你是不是缺钱花,家境是不是优渥,都乐于做一份工,挣一份小钱。有时富家子弟比穷孩子做工的时间更多。我不知道新加坡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也许就是想告诉别人,自己是有能力自食其力的,越是富家子弟越想证明这一点,没有其他更复杂的因素。

    回想起来,那真是个特殊的夏天,因为过完这个夏天我将开始我的大学生涯,于是,内心有许多期待,许多激动,小心脏经常是扑通扑通的,像是特别有力。我把19岁这个夏天看作是人生的加油站,随之我这辆车将驶入生命中最漫长的一段高速路,看不到头地一直往前开,直至把这辆车开废喽。

    我考学考得很不容易,在这之前的两年,因为在游泳馆受到女教练的性骚扰,我决定放弃继续练习游泳。事情发生后我还转了学。打那以后,我一直没有好好念书,成天心不在焉,无精打采,悠悠荡荡,把许多时间花在看电影,玩摩托,打网球上——我之所以选择网球馆勤工俭学,也是由于一直以来,对网球有着超乎普通男孩的莫大兴趣。

    考学临近了,我突然想到要努力一把。在没有任何人逼迫、连最关心我的表哥表嫂也觉得我再怎么努力也为时已晚的情况下,我突然兴致所至,发狠要考一个好大学。我决绝地把摩托锁进车库,把网球拍塞进床底下,把自己关在屋里,接连通宵复习,疯了似的死记硬背。

    由于太累了,正式考试的那几天,我一直昏昏欲睡,做了什么题,怎么做的,事后毫无记忆。面试的那天,我睡过了,还迟到了。当我一头大汗赶到面试的试场时,主试官要我回答的第一个问题是:你认为一个经常满头大汗的人和一个不容易出汗的人谁的智商更高一些?谁更值得被企业信赖?我不假思索地回答:“出汗的人智商高;不容易出汗的人容易得到老板的信赖。”

    面试结束,我感觉肯定砸了,自己为自己判了“极刑”。我想,我努力过了,现在应该回家好好睡觉了。

    可是,考学的结果,让我大出意外,我不仅考上了新加坡最好的大学、理想的专业,还得到了一部分奖学金。当得到这消息后,我睡意全无,一头扎进了网球馆,挥拍直到闭馆……

    由于热衷于打网球,我全身的肌肉变得硬梆梆的,以前,游泳只是使我的肌肉线条显得有型,但那是一种“美型”,而网球使我黝黑而硬朗,看起来更像个男人。

    起初,我在网球馆争取到的工作是当“球童”,这份工在中国大陆很少见,但在新加坡很多。具体说,就是给人捡球,跑东跑西,兼带着送水递毛巾什么,如果客人需要你跑去买包烟,也很正当啊,都属于球馆规定的份内事,不可不做,而且还要表现得特别麻利,积极地去完成。

    那时候,我已经有一米八几了,肩膀又宽,穿“球童”统一的绿T恤,尺码偏小,紧绷在身上,随时要被撑破似的。尤其还需要在球场上跑来跑去,一次次弯下腰捡球,显得特别打眼,也特别可笑。我经常是一边捡球,一边用手扯着身后的T恤,顾忌特别多的样子。其实,那些小个子才适合当“球童”,但我没有怨言,出汗的感觉让我觉得很爽。

    终于有一天,网球馆的老板也看不过去了,对我说,你做“陪练”吧,没有陪练的时候,帮着清扫更衣室。

    从那天起,我改穿白色T恤和短裤,露着两条黝黑结实的腿,开始当起“陪练”来。

    “陪练”,顾名思义就知道是干什么的。开始我很高兴,以为得到了一个免费打球的机会,但等我当上陪练后,才知道并不比当球童好多少。

    需要请陪练的人通常水平不高,有的甚至球技很臭,但你必须耐着性子把球一次次“喂”给他(她),还要喂得不偏不倚。这真是件极需要毅力的事。有时,你每喂出一个球,就忍不住要骂:砸死你,这么烂还打球,装什么风雅……砸到你爬不起来!

    如果遇到刁钻而又自以为水准不差的客人,就更倒霉了,你必须强忍住满心的厌烦,把一个钟一个钟对付过去,你不得不在这一个钟里自认倒霉,自认是孙子,把对方的臭球都说成是跟费德勒不相上下的好球。

    渐渐,女客人点我钟的多起来,她们通常不会把练球时间填满,总要坐下来喝喝饮料,和你聊聊天——这应该是件好事,至少不会无为地消耗体力。可处在那年龄的我,不会奉承女人,她们说什么,我老是接不上话茬,她们夸奖我,说我长得好看,我会脸红,会不自觉地流露出尴尬,让她们感觉到我孤傲,不近人情,还特别无趣。我不止一次遇到过摸你大腿或者胳膊的女客人,凡遇到这样的事,我会避让到很远,完了到淋浴房狠狠地冲洗。自从发生过游泳馆的事后,我对成年女人很避讳,有种不自觉地抗拒。我甚至想向老板提出,还回去当我的“球童”。

    清扫更衣室的事虽然卑微,我反倒乐意,因为那时候更衣室里往往只有我一个人,非常自在,可以非常自我。你可以和着轻悠悠的背景音乐小声地哼哼歌,不紧不慢地干那些清理水迹和整理茶具之类的活。后来,我可以把自己的卧室整理得有条不紊,就是从那时候锻炼出来的。

    我就是在那里遇到马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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