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水  第二十七章 慕白

章节字数:2128  更新时间:19-11-09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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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归睁开眼睛的时候,房间里还是一片黑暗,她摸了摸床头的手机,看了一下时间,已经8:30了。自从她离开清河来到南昌后,再也没有人像姥姥姥爷一样会按着时间叫她起床。

    她终于睡了自己梦寐以求的懒觉,却发现心里总是空落落的。

    将窗边的窗帘拉开,太阳的光线射进来,给房间带来一丝温暖。洗过漱以后,当归换了套衣服便走下了楼梯。

    原以为会看到和昨日一帮其乐融融的画面。却发现,客厅里一片安静,只有明殊微蜷着身子躺在沙发上。当归放轻脚步走近男孩。

    她蹲下来看着男孩的睡颜,男孩的睡相很好,姿势端正,仿佛发现有人在注视着自己,明殊揉了揉眼睛便睁开了双眼。当归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来的,她也还没有去过独属于明殊的小屋。不过她想,那肯定是她最喜欢的一片天地了吧。

    “怎么睡在这里了?胡阿姨呢?”明殊看着女孩,眼睛里压了一些欢喜,但还是没有出口说话。

    男孩儿将压在身上的玩偶抱在怀里,一直盯着当归。

    “你肯定也还没有吃饭吧?今天早上姐姐给你做蛋炒饭吧?”和男孩相处久了以后,当归便渐渐摸索出了一些和她的相处方式。不管什么情况下,男孩都不会开口说话,她便尝试着用自己的想法去理解她。

    也许是心有灵犀,当归每一次的想法竟也同男孩的想法别无二致。

    将水烧开后,当归打了几个蛋,在准备些葱花蒜等材料,她不喜欢吃辣,想着小男孩儿也应该吃不了太多辣,所以做的比较清淡。

    她的手艺不错,得了姥姥的真传,所有姥姥会做的小菜中,也可能只有佛跳脚她才不会。

    佛跳墙,又名满坛香、福寿全,是福建福州的当地名菜,属闽菜系。相传,它是在清道光年间由福州聚春园菜馆老板郑春发研制出来的,又据费孝通先生记,发明此菜者乃一帮要饭的乞丐。她姥姥是福州人,做的佛跳脚尤为地道。

    这是她最喜欢吃的一道菜。佛跳墙通常选用鲍鱼、海参、鱼唇、牦牛皮胶、杏鲍菇、蹄筋、花菇、墨鱼、瑶柱、鹌鹑蛋等汇聚到一起,加入高汤和福建老酒,文火煨制而成。制作工艺复杂,当归虽然耐得住性子,但却无论如何也学不好。她将这个归结为天赋问题。

    成菜后,软嫩柔润,浓郁荤香,又荤而不腻。现在想起来,当归还有一点意犹未尽。

    用小碗盛好面后,当归用扇子让面凉的快一些,她怕太烫了,会让明殊受伤。男孩可能是饿了,吃得津津有味,让当归忍不住地生起一种成就感。

    姐弟两个吃完早饭后,刘妈才从外面回来。看到客厅里坐的两个人,刘妈不禁笑道,“小姐和小少爷是不是饿了呀?我出去买了中午要做的菜,现在就给你们热热早饭。”“不用了,刘妈。我和小殊已经吃过了,我煮的面,小殊还吃了不少呢。”

    当归弯了弯眉,看着明殊的眼神很温柔。刘妈突然有些欣慰,无论是明媚还是明烨,甚至于于初,她都不曾看到过明殊如此依赖一个人。姐弟两个一起坐在沙发上时刘妈竟看到了久违的感动。

    豪门生活虽优渥,真情却很少看到。她突然也对于初有些怨言,明明这么优秀的一对儿女,偏偏明眼人都看得出她的敷衍。“刘妈,母亲她们呢?”当归摸了摸正在低头玩玩偶的脑袋,看着刘妈出声问道。

    刘妈脸上的笑有些愣了,随后又道,“明媚小姐有些日子没来过南川了,缠着先生去游乐园,先生公司事情多没空,夫人就陪明媚小姐去了。”刘妈看了下女孩,当归很安静,时不时用手抚平男孩被弄乱了的头发。

    “好的,我知道了。”知道了于初和明媚的去向后,当归便抱着明殊上了三楼。

    明殊到了自己熟悉的环境,便也将手中的玩偶放好,玩起自己的积木来。说起来,明殊也只有在当归房里才放下过玩偶,当归其实很好奇,这个玩偶到底是谁给明殊的,让她这么在意?只是她不敢问于初这些隐秘的过往,也便只是在心里留下一个疑问罢了。

    快到晚饭点的时候,当归听到门外传来阵热闹的声音,她站在窗前瞧了瞧,于初刚从驾驶座里出来。招呼着家里的佣人搬东西。

    明媚张扬地笑着,挽着于初的手朝着当归屋子的方向仰着头,像是小时候抢到了玩具的小朋友。

    “于初阿姨,谢谢你陪着我玩了那么久,你是不是都累了?”于初看着快要和她一样高的女孩子,心中无限感慨,这个女孩子是她看着长大的,虽名义上是她的继女,但她却花费了许多心血。

    她不能让别人觉得她这个后母做的不好,不能让别人看明家的笑话。她既已嫁给了明烨,便是打定了主意和她过一辈子。

    她也曾想过这样是否值得,也曾纠结过这样的生活究竟是不是她所想要的。她从年少时便很骄傲,可能唯一让她折了腰的便是和明烨的这段恋爱。

    同明烨恋爱好几年,一次吵架后她便提着行李回了家。也可能是任性惯了,迟迟没见明烨来找她便也堵着气不去见她。等到她再一次得到她的消息时,她已经为人夫。

    这让原以为会和她白头偕老的于初崩溃了好一阵子。她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她的骄傲也无法令她低头。所以她在匆忙之间便和一个男人结了婚。

    慕白,直到现在,她想起这个名字都会心悸,他很俊美,她现在都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身份,只知道她对他很好,也不缺钱。和他在一起的那一段时间里,她甚至很少会想起明烨。

    慕白和明烨,根本没有可比性。她想,她可能是喜欢上了她吧?怎么可能不喜欢呢?强大,神秘,俊美。这是任何女孩子都无法抵抗的魅力。

    而她甚至在他身死后明明可以打掉胎儿,但还是义无反顾地将她生下来了。

    都说当归像极了年轻时的她,甚而更出色。但没有人知道,女孩的眉眼间更像是她死去的父亲,那股子清冷与与生俱来的魅力简直是遗传了下来,没有任何改变。

    于初忽然打了个冷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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