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5566 更新时间:09-11-18 07:36
有个穿蓑衣扛锄头的大叔路过,见马车拦在路中间,一个半大的穿道袍戴面纱的小子正傻呆呆地撑着伞站在马车前,看着地上一团泥泞斑斑的死物,走近一瞧,惊得庄稼汉拿不稳锄头,尖叫着一屁股坐在地上。
我缓过神来,因为戴着人皮面具和面纱,没人瞧得出我脸色的苍白。我看了看四周的环境,暂时没人经过,便对庄稼汉说:“附近的府衙在哪?立即去报案,快上车!”
我回到驾车座,让庄稼汉坐到旁边的位置,由他指路,往城内县衙方向赶。
我送庄稼汉到县衙报案后,官差立即命人封锁了现场,还派人到山上去搜查。死者,是住在城南巷子口的杂货铺老板铁二。铁二的家人被找了来认尸,确定无误。
当铁二的尸体被抬回来衙门的停尸房的时候,已是满身的泥泞,无论头发、皮肤,还是衣衫,都无一幸免,破烂不堪。尸体已经僵化,有些腐烂,即使是滂沱大雨,也冲不掉尸身散发出来的恶臭,让众人纷纷掩住口鼻,惶恐避之。
我没去参合官府查案。因为行路难,再加上被死尸惊吓,我直接去客栈投宿,倒头就睡,所以错过精彩的一幕。
捕头带着两名官差进了客栈,招来掌柜打探:“今天是不是有个驾马车的半大小子来吃饭或者打尖?人可还在?”
“驾马车的小子没见着,小姑娘倒是有。喏,厅里吃饭的两个小姑娘就是。”掌柜指了指靠窗边的餐桌。
捕头不作他想,走向两个戴面纱的小姑娘,这两个小姑娘从身形和轮廓上判断,定是美人。捕头抱拳说:“在下安宁县捕头陈昌,有起命案,想请两位回去协助调查。”
“什么命案都与我家主子无关。”年长点的姑娘起身护在小姑娘跟前。这姑娘说的虽然是官腔,但是腔调有些怪,咬字不准。有些像琉璃国的调调。捕头见识广,皱着眉头打量二人。
“杏子,退下。”千代子用标准的官腔说,“家奴失礼了。敢问差大哥,是何命案?我们主仆二人是早间进的城,因为避雨,一直留在客栈。”千代子的声音清脆悦耳,有股甜腻腻的味道,听着就让人产生好感。
三大五粗的捕头闻言,放柔了声音:“听黄伯说,是个半大的道袍小子率先发现的尸体,后来带着他去报案。我们只是按照惯例,找出人来问个话。”
“那一定是认错人了。”
捕头想了想,又问:“你们是从那个门进的城?”他其实是想问:你们从哪来的?
“东门。”
尸体是在南门郊外发现的,自然跟这二人无关,于是,捕头说:“认错人了,打扰了。走吧,再去别的客栈找找。”
官差甲向捕头抱怨:“头儿,现在的重点不是找到第一个发现尸体的小子,而是仵作。那尸体都发臭了,得赶紧处理。咱们的仵作陪娘子回家省亲了,没个三五日回不来,是不是要派人去邻县的衙门请仵作来验尸?”
官差乙说:“去找药材铺的林大夫不也一样。”
“找个两眼掉进钱眼里的,还是省了吧!没有足够的定金,别想请动人。”官差甲反驳。
“要我说,这铁二八成是一时想不开在林子里上吊的。咱们不是在山腰发现他上吊的那颗断枝的树了吗?”官差乙得意地说。
“你个臭小子,老爷没定案前,别给老子散播谣言!”捕头猛拍官差乙的后脑勺。
“你们在找仵作吗?我会验尸。”
小姑娘脆生生的话,令捕头猛地止步。
到了停尸房,千代子在婢女杏子的协助下开始验尸,首先,在室内燃起了苍术和皂角,并给在场的每一个人发了一小块生姜,让他们含在嘴里,再叫每人带上了口罩。
千代子戴上自配的白色口罩和手套,披着白大褂,神情严肃。她仔细地查看了一遍尸体后,才动手将尸体清洗干净。这尸体已经腐烂了很多,清洗起来有些麻烦。在一般情况下,也就是未腐的尸体,用温水清洗,伤痕便会一目了然,然而若是腐败的尸体,就需要用到糟醋。
将尸体抬至铺好的竹席上,剥下了死者的衣服,此时房内除了她和杏子之外,只剩下县官、师爷、捕头和一个负责记录的官差。她将那尸体慢慢地用清水加皂角一起清洗,避开了一些已腐的地方。足足洗了一个多时辰,天色都灰暗了,才将尸首清洗干净。然后,将煮热的醋浇淋,再盖上草席和几床棉被,等尸体软化。
这位县老爷看起来应该是个好官,验尸的过程很倒胃口,但他一直坚持着,没有呕吐出来。师爷和捕头都是见惯这场面的,从表情上看不出任何不适。倒是那位负责记录的官差,容貌很清秀,甚至称得上漂亮,像个少女,眉宇间带着点英气,仔细看来,长得有几分像县老爷。可惜“他”毕竟年轻,见了尸体,没忍住呕了出来,但依旧任性地呆在现场,吐了一遍又一遍,就是不肯走。
县老爷宠溺地拍拍“小官差”的后背,说:“小悦,别在这里凑热闹了,回家去。好好的给我学习礼仪,别忘了过两天就要进宫了。”
“爹!”关小悦撒娇道,“你也知道过两天我就要走了,到时候什么自由都没了,让我跟着您办案吧!以后怕是再也没机会了。”
“好了,算我说不过你。既然是你自己要找罪受,我还拦着你不成!”
“才不是呢!”
这关小悦正是县老爷的宝贝女儿,过两天就要进宫选秀了,这会儿县老爷才会宠之任之。
千代子脱下手套,拉下口罩,看向县官,不卑不亢地说道:“根据尸体的腐化程度,初步推断死亡时间是半个月前,但具体时间,还有待检验查证,至于死亡原因,还要等尸体软化,尸斑呈出,仔细检验过后才知道。对了,铁家的人怎么还没过来?”
“铁二家中有一妻一妾,说铁二在半个月前就出门了,说要去邻县进货。”师爷说,“铁妻一听到死讯就晕死过去了,他家小妾在认过尸体后吓得不轻,都不愿过来看验尸。”
千代子不由地皱了皱眉,说:“发现尸体的山上有什么发现?”
“在山上一棵树上发现一条断裂的绳索,所以初步怀疑,他是上吊自杀,由于今日风雨吹打,吹断了绳索,导致尸体被雨水冲下山道。”
“的确不排除这种可能,但是,定论要在验完尸后才能下!”千代子回过身,将口里的生姜吐了出来,又重新拿了块放嘴里。
县老爷说:“既然还要等些时候,两位姑娘随我去偏厅休息,本县已经命人备好茶水。”
千代子点了点头,跟杏子一起去了偏厅。
关小悦见千代子主仆二人孤身上路,年纪轻轻,还会验尸这行当,心生好感,还有些羡慕。仆人奉上茶,千代子优雅地向内旋转三次杯盖后,朝内掀起杯盖,吹了吹,呷了小口茶,一看就知道家教极好。关小悦也不客气,直接赞道:“妹妹,你长得真漂亮。我想,一定比京城的五朵金花漂亮!你们是哪里人啊?要去哪儿?”
京城五朵金花,是京城最出名的五位官家小姐,容貌和家世都是首屈一指的。
杏子不悦地蹙眉。千代子友好地笑笑,说:“从东面来,要去京城找人。”
“京城啊!过两日我也要去京城。唉,真不想去啊!我倒是比较想去岭南。”关小悦眼一转,低落一扫而空,说,“你们有听说过妖乐居士吗?”
千代子手一抖,杯盖和杯子发出碰撞声,挑眉看了看关小悦,说:“妖乐在中原很有名对不对?”
“嗯,这还用说。这两年啊,妖乐居士发明的那些个宝贝炙手可热,可惜‘他’本人非常神秘,没人知道是男是女是老是少。”
千代子眼神亮亮的,低头笑了笑,说:“妖乐啊,我们迟早会见面。”她在去年听说过关于妖乐居士的传闻后,就一直想来中原。但是这次,她有更重要的人要见,只能把妖乐放在第二位。
关小悦和千代子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一个时辰后,千代子再次带上手套和口罩,拿开了那些席子和棉被,尸体已经软化下来,她再用水洗去尸身上的醋。她示意捕头将那尸体抬到案上,立于尸前,庄严而肃穆,把带着白手套的手按放在死者的额上,轻念了句“阿弥托佛”,表示对尸体的尊重。再次洗净后的尸体,尸斑清晰可见,还有那颈部的勒痕更是明显。
“果然有勒痕。”师爷说,“这是不是证明是缢死?”
“并不!”千代子说着就俯下头去,仔细地察看那伤痕,“颈部有勒痕,只能证明死者被绳索勒过,并不一定说就是被勒死的。”她伸手去捧起那头,察看后颈,“或者是死前被勒,或是死后被勒,这是有分别的,若是死前被勒,勒痕在死后,初时会呈深红色,有血荫,久后会转为黑色;若是死后被勒,初时其痕无血荫,只有白痕,时间久后会转为褐色,你看这勒痕,是呈褐色而非深红色,这就说明,死者是死后被人挂到树上去的!”
她把目光移向死者的身体,继续说:“死者的前身多处伤痕,但都是碰伤,伤痕呈黑褐色;胸前有勒痕,呈黑色,是死前造成的,勒痕很大,看来被捆了很多圈。”她将那尸体掀起,看那背部,再看向手臂,“死者背部有摩擦造成的伤痕,是死后造成的;手臂两边都有勒痕,也是死后造成的;手腕上也有勒痕,”她看向那腕部,深抽了口气,“两边手腕同部位上的勒痕,都呈黑色,这是死前所受的伤。和那胸前的勒痕一致相同。便不足于致命。”又转到了下身,“死前没有行房事,下身无伤痕,大小腿有伤痕,呈黑褐色,也是死后造成的,脚跟有伤痕,是死后拖动尸体是造成的。”
说完,她再俯下身去,用手撑开了死者的嘴巴,俯过脸去,仔细瞧着,“死者脸色灰白而发紫,应该患有严重的心疾。口腔没有中毒迹象,但有碎布片,死者生前嘴巴被人用布塞过。”
“那就是全身无致命伤痕?”县老爷呆了呆,问,“除了手腕的伤,其它的都是死后造成的?也没有中毒,那致命伤是什么?他倒底怎么死的?”
千代子定下死因:“死者是受惊过度,引发心肌梗塞,心疾致死。简单的说,是在被人禁锢的情况下,吓死的。”
众人皆愣了愣。
千代子站直了身子,转向县老爷,脱下手套,扯下口罩。“好了,验尸工作做完了,接下来,就是你们官府的事了!我明日还要赶路,几位大人,告辞。”
“好。让你费心了。”县老爷赞许地笑了笑。
千代子点点头,带着杏子离开了。
捕头突然想到什么,报告县老爷:“根据铁二小妾的口供,大约在半月前,也就是铁二离家的第二天,在门口曾拾到一纸书信,由于她不识字,把那纸当柴火烧了,我现在怀疑,那是封勒索信。三天前,衙门里接到报案,抓了两名绑架犯,这起案子,或许与这二人有关。”
“嗯,查案不是光凭猜测的,去提审一下那二人。”县老爷发话。
至于案情的结果,八成也就这样了。
千代子和杏子由官差护送着回到客栈,她们投宿的客栈的斜对面,开着另一家客栈,我就住在里面。只是没想到,我和她曾那么接近过,可惜依旧错过了相见的时机。
第二天一早,天气放晴了,城门刚开,我便驾着马车出城了。千代子主仆的马车晚了我半个时辰,因为她们被乡亲们当成英雄来欢送,还一个劲的被挽留。这一迟,再加上路上的岔路,我们两个的行程越拉越远。
总共耗时八天,当我的屁股快在车上坐得发霉时,终于到了大玉国首都凤阳城。
京城繁华依旧,加上花朝将至,外出踏春的人摩肩接踵,在重要的街道上更是人山人海、车水马龙,道路常被围得水泄不通。这儿不同于乡下,商号品种繁多、规模宏大,晚上仍有不少街巷灯火通明,余兴节目丰富。我在尚书府的大半年时间里基本上窝在竹源居,没啥机会出府赏玩。看到如此热闹繁华的场景,我顿时心情舒畅。到达的当天,我戴着人皮面具,穿着黑衣道袍,将马车和两宠物收在林间便兴奋地上街压马路。
一天下来,我见了六顶花轿,一路都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宫廷召宫娥,百姓纷纷嫁女儿,又是封建社会的荼毒。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花轿,喜庆的氛围也感染了我,竟兴奋地冲上前去讨喜糖。结果被喜婆当成是来了叫花子,扔了把五果在地上,几个小乞丐见了都上来争食。我的自尊心严重受创!
我逛了半日街市后起了在京城郊外置间小屋的念头,并立即着手办起来。在路上向几个小贩打听后,找了个中介商,在东郊花了五十两银子买了间靠山的小户民房,房子是偏僻了点、破旧了点,但也算是独立小居,走条小道便能看见一排民房、一堆乡民。我又花了一两银子请了个给人洗衣的大娘帮我收拾屋子,当晚就这么住下了。
之后三天,我一直在深入体会民间生活,尝遍街头小吃,逛遍街市商铺。心血来潮之下,我将小居装饰了一番,不单在屋前堆了篱笆,种起花草蔬菜,还借着屋前的歪脖子老槐树按了个沙包,并在院子里拉起了晾衣绳,架起了秋千,又把所有的门窗墙壁都粉刷了一遍,在屋檐下挂起铁皮风铃,门口钉起木制门牌,门上贴起对联。门牌上写着“自在居”。对联写的是,上联:假山真鹿走;下联:死水活鱼游。
如此之后,这里便成了真正属于我的私人产业。等我拿到了卖生契后,就会回学子观去倒追明空,拐了他后就过起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对于尚书府我是不打算回去了,但婧音总归是要回去的,我在这安个房子,是想以后来探望婧音时方便。(某人不断地流汗:“你想得也太远了,小心天不从人愿,人不从心愿。”无盐女:“我命令你把刚才说的那句收回!”)
在布置小居的同时,我还记得这次回京的正事,一是去皇宫凑热闹,二是回尚书府偷回卖身契。我不敢贸然闯进皇宫,曾两度骑着飞行车夜探皇宫地形,但每次想飞底点靠近皇宫深处时,就会被底下的御林军当成活箭靶射,险些成为刺猬。现在京城里常在传:东郊出现大鸟怪,还曾夜袭皇宫。事情被传得沸沸扬扬,京城里的很多飞禽都被无辜射杀,笋干一直被我留在屋里禁止外出。唉,古人就是古人,没见识没眼力又怪力乱神。为了安全起见,我只能收敛着行事,不敢再骑着飞行车招摇。现在官府已经安排了侍卫、捕头日夜巡视天空,寻找“大鸟怪”的踪迹。
为了混进皇宫,我根据出宫采办物件的太监,仿制了一块太监的腰牌,并定制了一件组合装,正着穿是一件太监服,反着穿是一件绣有银蛇图案的青衣便装,衣服的夹层里缝有许多口袋供我存放物件。一切准备就绪,只等行动。
今天是二月十二,京城的百花坊设有一年一度的琼花宴,大街上人潮拥挤,沉浸在一片赏花的氛围中。傍晚,我戴上人皮面具,穿上青衣面的组合装,带着笋干向皇宫出发。我打算去皇宫呆上一阵,便把比比放生在小居附近,让它看家。根据我前几日对皇宫的勘察,手绘了一张简略的地形图,大致知道侍卫的换班情况,另外皇宫西面有条护城河,相对的戒备比较松懈,而且那里离后宫最近。我可是来欣赏后宫的,自然选择从西面潜进皇宫。
我曾跟好色道人学过轻功,为了加强轻功,我天天打坐调息增进内力,从未荒废过,翻个宫墙准没问题。
正是因为对我来说,皇宫的诱惑大过琼花宴,所以我再次错过了和千代子相见的时机,使得我和她的首次相见推迟到了三年后。也因为这次皇宫之旅,我得知了千代子的存在;而千代子因为我的发明,猜测到了我的存在。可惜,命中注定,我们两人未到相见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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