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1082 更新时间:20-08-12 22:50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英国伦敦,那一年我二十岁,已经在英国待了六年。
而他是第一次到英国,孤身一人,背井离乡,我还记得那天他拖了俩行李箱,背上还背了一个包。
我只看了他一眼,就惦记上了他。
虽然他不是学院最帅的,最帅的是我大哥齐暮渊,可我却觉得他长得……特别合我心意。
毫不夸张地说,这个人就是按照我的审美,我的要求长的!
我就是这么跟渊哥和查理说的,他俩说我摆明了就是馋人家身子。
行吧!我承认!
因为他真的,太称我心意了,一句话,小爷看上他了,想那啥……咳!
说实话,第一眼看他,我连我俩以后的婚礼都在脑海里走了N遍,把他安排得明明白白!
渊哥说让我注意一点,不要傻不愣登地一头栽进去,啥也没得到反倒把自个儿搭进去了。
当时我还不以为意,后来渊哥一语成箴,回想起来,我除了苦笑,什么都做不了。
那时我没谈过恋爱,但是为了追他,我真的用尽了我这一辈子的学习热情,比读书可认真太多了。
但是他一开始并不待见我,后来我才知道,他对我一直有误解。
他以为我是那种从小娇生惯养,养尊处优的少爷,其实不是的。
我不过是个弃子,那个人为了不让我在他们一家人面前碍眼,把我扔到了英国,一开始还给我打过生活费,后来……后来我只能自生自灭。
或许我真的命贱,就没那么容易死,我还是撑过来了。
说来我运气挺好,遇到了两个好兄弟。
我们仨之间的故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甚至到了烂大街的地步。
但即使是烂大街,对我而言真的是我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才换来的幸运。
为了生存,那时候我每天不停地打工,每天都有六七份兼职。
那天晚上下着很大的雨,我在一家酒吧做服务员。
当时还小,又是东方面孔,显得与那里格格不入。
格格不入的下场就是,总有人想找茬,他们嘲讽讥笑,而我却没能力反驳。
这些我都不在意,不管别人说什么做什么,只要没有伤害到我,我都可以充耳不闻,都可以视而不见。
可是事与愿违才是这世界的本色。
酒吧里,灯光昏暗,鱼龙混杂,糜烂的气息扑面而来。
虽然不是第一次待在这种地方,但我仍然胆战心惊。
说来惭愧,可我真的会害怕,我也不是钢铁侠,总不可能无坚不摧。
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一天,不会忘记那个胡子拉碴地酒鬼,真的给我留下了严重的心理阴影。
后来时常做噩梦,都会梦到那一天,也是从那以后,我特么赶上了时代潮流:晕血。
如果没有遇到渊哥和查理,我估计就交代在那儿了。
知道玻璃瓶碎在头顶的感觉吗?那是我第一次直面死亡,我差点儿就位列仙班了,而其它人就像什么都没看到一样。
独自一人身处异乡,我没有靠山,没有退路……
所以我忍着剧痛,抹了一把顺着脸流下来的鲜血,胡乱在桌子上一抓,抄起一个酒瓶,砸了回去。
我当时想,不能只是我脑袋开花,死我也得拉个垫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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