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四章

章节字数:2985  更新时间:20-05-22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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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了两个小时一无所获,夜风寒凉,带着秋日的萧索,他一家家问过去,又开车顺着大商超跑了一圈,已经深夜了,他却较劲般不肯放弃。街边的路灯迅速往后退去,只留下一个个昏黄的光圈,他行驶在一段又一段的黑暗里,好像在过去的胶片记忆里寻找着早已消失的珍贵回忆,执拗又懊悔。

    叶琼华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表,他不困,坐在床边看着输液管里的液体慢慢流进血管,摸着单薄皮肤下坚硬的针头,那一刻他才发现自己不害怕打针了,不害怕这种泛着冷光的尖锐物品了。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好像是有一次,夜寻捏着茶针在擦拭,他非常害怕,不肯往前。夜寻抓着他的手,将茶针放在他的手里,握住他的手腕,一遍遍地告诉他:“没事的,你看,放在手里,伤不了你。”

    他坐在夜寻的怀里,看着男人握住他的手,四手交叠,粗布擦过茶针,锋芒渐露,他回头看了一眼夜寻棱角分明的下颌,和镇定温和的眼神,感受到了一种巨大的安全感。

    时钟滴答,整个医院已经安静了下来,只有查房的护士偶尔从门外路过,也都压低了脚步声。夜寻嘱咐过,叶琼华怕黑,他的病房晚上一定要留灯。叶琼华躺在床上,看着昏黄的台灯,橙色的光那么温柔软糯,看起来像一个可爱的童话故事,但沮丧而绝望的感觉一直盘旋在他的心口,不管他想什么,做什么,都如同被压在五指山下似的,喘不过气来。

    幽幽叹了口气,房门忽然被人打开。气喘吁吁的夜寻似乎是跑过来的,头发都乱了。他手里提着个袋子,大步走到叶琼华面前。草莓的清香缭绕在鼻尖,带给冷清幽寂的室内一股生机勃勃的味道。

    “对不起……我跑了好多地方,都没有你想吃的那种。”夜寻把草莓倒进水果盘里,端去洗了,然后放在小桌上。

    颗颗莹润通红的草莓上沾着水珠,看起来酸甜可口,他拿了一颗放到叶琼华唇边。

    “我明天再去给你找,你先吃这个解解馋。”他眼角眉梢还带着晚风的寒意,看向叶琼华的眼神却多情温柔。

    叶琼华看了那颗草莓半晌,缓缓推开了夜寻的手,轻声说:“我不想吃草莓,夜寻,你这么聪明,难道不明白我的意思吗?”

    夜寻笑了一下:“老板说了,沾了水容易坏,要快点吃完。”

    “我不想见到你。”叶琼华看着夜寻的眼神直白而冷酷,“我一看见你就想到痛不欲生的过去,你没有亲手伤害过我,事实上,你还治愈过我。但你总把刀子递到别人手里,冷眼旁观我的痛苦。”

    指尖颤抖着,夜寻十分想上前捂住叶琼华的嘴,大吼着让他闭嘴。可是他什么都不能做,他坐在那里,浑身僵硬地看着那张亲吻抚摸过无数遍的唇,吐出一个个淬了毒的字,稳准狠地插进他的心窝子里。

    “夜寻,拜你所赐,我如今千疮百孔,再也爬不起来。”

    他说拜你所赐,他说千疮百孔,他说痛不欲生。他面容冷漠而悠远,仿佛隔着四季的雾气雨水,寒冷又尖锐的冰碴在他身体里肆意生长,伤人又自伤。

    “但我怪不了你,夜寻,我怪我自己。从巴黎回来之后,我就不应该再次选择相信你。虽然那个时候我脑子还不太清楚,神智昏聩,可我应该遵从本心,离你远点儿。是我没有下定决心,又沉溺在你的温柔里,这才给了你再次伤害我的机会。”

    “不,不是的,琼华!”夜寻想去抓他的手,却扑了空,他看着错失的细白手指,看着那双手上淡淡疤痕,瑟缩了一下,“是我的错,是我一念之差,是我不懂你。但是,我希望你能再给我一个机会。琼华,人都会犯错的,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弥补错误的机会,好吗?我之前鬼迷心窍了,是我贪心,我认错,我知道错了,你可以不原谅我,但我……我希望你能让我弥补错误……”

    “给你一个机会?什么机会?伤害我的机会吗?”叶琼华咄咄逼人,咬牙切齿,“我从前就是给了你太多机会,才让你得寸进尺,让自己体无完肤!”

    “对不起,对不起,琼华,我是混蛋!禽兽!王八蛋!你打我你骂我都行,我都受着,是我活该,怎么样都行,但你别说不想见我。我害怕,我真的害怕。那天一推开门,我就看见你在血里躺着,一池子的血,到处都是红的,你浑身冰凉,我抱着你,喊你,你怎么都不醒。我怕极了,真怕你就那样走了……”夜寻看着他,眼里的迫切惊惧那么真实,“我不能……我不能再活在没有爱人的世界里了……”

    叶琼华一窒,缓缓看向夜寻,他跪趴在床边,殷切而担忧地望着自己,向来锋利得有些刻薄的五官,此刻却因为紧皱的眉头而显得有些温和哀伤。叶琼华想起,他曾经真切地失去过爱的人,不知道那些年,他是如何度过的呢……

    “你找了宋天成六年。”叶琼华轻声说,“当你知道他已经不在人世的时候,你在想些什么?”

    夜寻奋不顾身,拿他去换了一条宋天成的消息,却只见到了挚爱的骨灰。他那个时候,是什么感受呢?

    夜寻再次伸出手,将叶琼华冰凉的五指攥紧掌心:“我说,我在想你,你信吗?”

    叶琼华僵了片刻,摇了摇头。

    “在警方的调查里,给他定义为失踪。这是一个很让人难以接受的结果。失踪,意味着故事没法儿完结。最开始的四年我确实一直疯魔般去寻找,一千四百多天,没有一天我不在找他。后面就变了,我发现自己找的不是人,而是一个结局,这个悬疑故事一直没有完结,它就像我人生里一场持续的噩梦,仿佛永不会醒来,头顶的铡刀不知何时会落下,逼人发疯。所以,当有一天突然有个人跟我说,”我可以剧透给你,告诉你结局”,我几乎想都没想,就奔着那个结局去了。铡刀终于落下,我终于看到了结果,那一刻,比起伤心,更多的是一种尘埃落定的感觉。在一千多个日夜里,我已经伤心够了,于是大结局的时候,反而流不出眼泪。我心里想的是,真的很好,有生之年看到悬疑剧的终结,真的很好,我可以开始人生的下一段旅途,不必再纠结在不会完结的噩梦里。而你,就是我的下一段旅途。我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去整理前六年的悲伤痛苦,告别过去,就是为了好好地拥抱你。”夜寻说的真挚又流畅,仿佛这段话已经在他脑子里存在了很久,此时不需思索,便坦诚地说了出来。

    叶琼华看着自己被他紧紧握住的指尖,冷笑道:“你就是这么”拥抱”我的?”

    夜寻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最终还是低下头道:“对不起,是我的错。”

    叶琼华闭上眼,觉得还不如不跟他长篇大论,说一千道一万,他心里的抵触并没有减少,反而在听到宋天成的名字时更加反感。当他意识到自己的这种感觉叫做“嫉妒”时,那股自弃自厌的情绪越发浓厚。

    没出息,叶琼华,你真没出息。

    夜寻不知道叶琼华在心里疯狂地唾弃着自己,见叶琼华不再说话,以为他困了,便把被子给他盖好,自己洗漱一番,躺到了一旁的沙发上休息。

    叶琼华的伤口被他自己咬开之后感染了,整个伤口溃烂得厉害,脓血烂肉每隔段时间就要清理一次,异常痛苦。

    “很痛吧?”夜寻心疼地看着他,以前他也见过叶琼华痛苦的时候,但那会儿他从不表现出太多的心焦担忧,总觉得作为强势的一方,不能让对方看出自己有多担心,因此再心疼也只是绷着脸。

    但最近焦愈粤说,要把对叶琼华的担忧和爱都尽情地表达出来,让他真切地感受到自己是被爱着的。

    “痛的话,喊出来也没关系。”夜寻帮他擦掉脸上的冷汗,看着他因为痛而纠结在一起的五官,“别咬嘴,会破的。”夜寻捏了一下叶琼华的下巴,慢慢把他的下唇从牙齿里解救出来,然后伸出自己的手指,“咬我也行。”

    叶琼华也没客气,嘴巴一张,细白的牙齿就在夜寻手指上留下一串牙印。夜寻不觉得痛似的,一边给他擦汗,一边嘱咐医生下手再轻点儿。

    “还没有恢复吗?”他用医用酒精给手上的齿痕消了下毒,问医生。

    “咬得太厉害。”医生摇头,“都看到筋了。不过这次清创看着还行,已经开始长新肉了。只是以后肯定会留疤。”

    “没事。”夜寻看着屋里的人,“人没事就好。”

    留疤也没事,叶琼华可以留疤。他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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