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征途3之廉政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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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字数:3691  更新时间:20-05-16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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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自己学成归国后接到的第一次委托,古子翔在前往监察委了解案情之前可谓是做足了功夫。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危害国家安全、毒品、贪污贿赂犯罪那都是比较特别的,相对来说更加能挑战律师。

    在接到林德志家属的委托后的第二天,准备了一晚上的古子翔和赵雨柔一起驱车前往监察委。北城的上班高峰期自然是堵车严重,鉴于古子翔刚从英国回来,不适应中国的驾驶方式,便由赵雨柔驾驶。正好,趁着堵车,他们可以好好聊聊。

    古子翔率先谈了自己的想法:“雨柔律师,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我们今天可能见不了我们的当事人,所以我们今天的任务计划就是查看案件的卷宗,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赵雨柔办理过很多起职务犯罪案,跟北城监察委进行过无数次接触,她手握方向盘笑着对古子翔说:“这你就错了,北城的监察委和别的监察机关不一样,他们在年初的时候派人到香港廉政公署取经,所以他们的行事作风跟廉政公署差不多。”

    “所以呢?”

    “《监察法》没有说律师可以在留置期间能会见当事人,当然也没说不能会见。所以,一般情况下北城监察委会同意嫌疑人会见律师。古子翔和赵雨柔将车开进监察委大院后,直接进入监察委大堂,如赵雨柔所言,这个地方一点都没有执法机关的气氛。

    大堂值班的监察员见有人走来,便站起来客气地问:“你们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你们?”

    “你好,我们是林德志的辩护律师。”说罢,古子翔和赵雨柔齐刷刷地掏出律师资格证。监察员轻车熟路地接过证件进行登记,并问:“请问你们来是想了解你们当事人的案情还是?”

    “了解案情加会见。”赵雨柔回答道。

    “好的,请稍等。”陈大局长有命令,凡是有律师要求会见的,必须要负责该案的副处长级的监察员的同意及负责。所以,监察员自然而然地就给胡晓辰打电话。

    几分钟后,胡晓辰来到了大堂,他检查了对方的律师资格证、委托合同以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后,没多说一句话,直接带着两位律师上楼。他把他们带到了位于五楼的一个茶水间模样的地方,对他们说:“这里是阅卷室,你们可以在这里查看卷宗,也可以带走,请你们二位在这里稍等一下,十分钟后会有我们的同志将相关文件交给你们。”

    古子翔心想,这个监察委果然是很特别,但他始终觉得他们跟廉政公署比起来还是不一样。不一会儿,一名监察员就抱着一叠文件来到了阅卷室,对他们说:“我们监察委会将案件的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我们保存一份,交给你们一份,还有一份会作为证据递交法庭。然后这里有一张光碟,这是我们询问林德志时的录像,你们也可以拿回去。”

    古子翔哭笑不得,这还真跟廉署很像。赵雨柔说:“同志,我们先简单看一下基本案情,然后再会见我们的当事人,所以…”

    那位监察委立刻会意,直接离开阅卷室。古子翔和赵雨柔简单翻了一下那些卷宗,那些卷宗说厚不厚,但还是很有“分量”。于是,除了那张光碟,他们要先将卷宗看一边,不然一会儿都不知道怎么跟当事人说。另外,那张光碟上的询问录像,在卷宗里都有笔录文件。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古子翔和赵雨柔看着那些卷宗材料,时而打开笔记本电脑进行检索,时而圈圈划划,越到后面,他们的眉头就越紧皱。很显然,这是一件很棘手的案子。这个案子进展很快,应该说证据相对很足,并于几天前上报检察院申请逮捕了。

    “我们要尽快会见当事人。”赵雨柔突然说:“检察院不会肯定不会批捕的,他们一定会要求监察委变更罪名,然后移送公安机关,到时候我们会见的条件就没有那么好了。”

    古子翔非常同意,立刻站起来收拾东西,立刻会见林德志。

    知道有律师来,监察员们早就让林德志做准备了。林德志一听自己的律师来了,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他是个聪明人,自然知道,当国家机器运转起来,个人的力量是多么的渺小。同时他很清楚自己的处境,这不是开玩笑的,搞不好他这一辈子就毁了。

    林德志被带到了询问室,按照规定,嫌疑人会见律师是不能被监控的。刚才还很兴奋的林德志见到自己的律师时却一句话也说不出了。相反,赵雨柔熟练地进行开场白:“林先生,我叫赵雨柔,是正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这位是古子翔律师,也是我们正德所的执业律师。我们受你家人的委托,担任你的辩护律师。从现在开始,希望能给予彼此充分的信任,我们会尽自己所能给你提供帮助。”

    赵雨柔拿出了一张文件,递给林德志:“这是委托合同,上面列明了你的权利和义务,你可以看一下,如果没问题的话请签字,随后我们正式开始会面。”

    古子翔打开了一支录音笔,将其放在桌面上,说:“林先生,我们刚刚看了一下本案的卷宗,我们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除了你的口供,其他的都是对你不利的证据!”

    “那…那该怎么办?”林德志十分忐忑,看他的样子都快哭出来了。

    “不过,你很聪明,你没有说出对你自己不利的证词…”

    “我都没做过,这是他们冤枉我的!”林德志打断了古子翔的话,古子翔很有风度地说:“具体情况我们会进一步研究。但请你记住,如果认罪,那这个案子基本上就很难挽回了。所以,接下来无论你是移交给警方还是什么,能不说话尽量不要说话,如果你认为你是无辜的,千万不要认罪!”

    赵雨柔看了古子翔一眼,心想作为律师这么教当事人不认罪真的合适吗?她问道:“林先生,从你被留置到现在,监察委有没有对你进行刑讯逼供?或者你有没有什么需要我们替你申诉的?”

    “这个倒没有。”林德志问道:“古律师,为什么你刚才说我会被移送给警方?审查起诉不是应该移交检察院吗?”

    “监察委现在正向检察院申请逮捕,罪名是受贿。”古子翔解释道:“根据《刑法》。受贿罪的定义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利益,为他人谋取利益,你显然没有为任何人谋取利益,所以他们很可能会变更罪名。其中一个罪名很可能是敲诈勒索罪,这个罪名是公安机关办理的,所以你接下来很可能会被送到看守所。”

    林德志并不是很懂法,相关罪名的定义他也不是很清楚,对于进看守所他早有心理准备了。赵雨柔说:“你的家人很关心你,你的父母和你弟弟从老家亲自来到北城,他们坚信你是无辜的,那我现在问你,这个案件中的犯罪行为你到底有没有做?”

    林德志非常肯定地说:“绝对没有!就是他们诬陷我的!”两位律师已经看了卷宗,知道他指的是谁,至于他是不是被冤枉的,现在还真不好下结论。赵雨柔问道:“你有没有想跟你家人说的?”

    提到自己家人,很多嫌疑人都会很伤心,但林德志则显得很坚强,最起码看起来很坚强:“你让他们回去吧,告诉他们,我相信法律会还我清白的!”

    两位律师前脚一走,检察院立马就发来文件:监察委对林德志案的法律适用问题有误,发回补充调查!

    作为整个监察委最懂法律的、法学专业出身的郑洁雯要负责这件事,在收到检察院的回复后,陈凯恩立马就将郑洁雯喊到办公室,研究一下法律适用问题。

    一开始办理这个案件的时候,郑洁雯也是认为这是一起索贿案,应该按受贿罪追究林德志刑事责任。但是,如赵雨柔的解释,受贿的定义是受钱办事,可林德志现在是受了钱并没有办事,双方也没有任何“交易”的意思。

    举个例子,如果林德志向周天同索要钱财,然后他利用职务便利为对方做事,这才是受贿。可是,周天同并不想求林德志帮他办事,林德志也没那意思,定受贿罪显然不合适。

    “那,就那张银行卡加短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如何?”陈凯恩问道。

    对方是自己的上司,直接说他是错的话就显得没规矩了,郑洁雯便搬出法条让陈凯恩分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理论上这没问题,但别忘了,现在周天同作为证人指证那笔钱是他敲诈勒索的,所以——

    “所以你的意思是定一项敲诈勒索罪?”陈凯恩想了想说:“那,这样的话这个案子应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嗯,这个案子涉案金额达六百多万,其中虽然一百多万属于犯罪未遂,但也是数额特别巨大了,只要罪名成立,林德志就会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郑洁雯很谨慎地说:“我建议,这个案子由市局重案组立案侦查。”

    陈凯恩思索片刻,他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拿出手机。郑洁雯见状,很主动地回避:

    “喂,徐支队长?”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徐思瑶在电话对面似乎对一切都了如指掌,果不其然,她说:“相关情况检察院已经跟我们交了个底,放心吧,这个案子我会交给重案组进行侦查。”

    “好。”陈凯恩故作神秘,用一种奇怪的语气说:“不管你们查到什么,也不管对方律师怎么说,你们按程序进行就是了,这个我已经跟公诉处交了个底,我们有安排,请你们务必配合我们。”

    徐思瑶愣了一下,什么叫不管不顾按程序进行。但她想起了凯恩的办案套路,瞬间明白他是想将计就计,放长线钓大鱼!想到这里,徐思瑶不禁嘴角上扬,微微一笑:“行,我就看你陈大局长又诈上谁了。”

    “那啥。”陈凯恩语气一转,变得很有爱:“你注意身体,现在天气冷了很多,多穿点衣服。”

    “你是关心我,还是关心你没出生的孩子?”徐思瑶一脸坏笑,她说:“陈凯恩同志,我要批评你,上班时间聊私事不符合规矩!”

    “行行行,徐思瑶同志,这件事希望你亲自督办。”

    同日,林德志案被移送公安机关,由北城市刑侦大队进行刑事立案,并于同日对林德志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还是于同日以敲诈勒索罪报请检察机关逮捕。检察机关于三日后批准逮捕林德志,案件进展之快,事情之反常,打了林德志的律师们一个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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