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4500 更新时间:20-05-24 11:25
3、穿过黄色警戒线
(我的故事)
我们到里尔后,办展的前期工作很紧张,大多数人没时间在公寓自己做饭,于是,主办方就把我们安排在离展览场地不远的中国餐馆“富华”就餐,这对于根本不懂操持锅碗盆的我来说不啻是个福音。
“富华”老板是一对姐弟,祖籍温州,姐弟俩很小就随父母到法国开餐馆。以后,父母年岁大了,归隐山林,餐馆就由姐弟俩当家,生意不错。
第一次见到这对中国血统的姐弟,我们的人无不赞叹,说简直是一对金童玉女。吃完饭,嘴闲了,有人就拿姐弟俩说事,说温州沿海早年和国外通商通婚很频繁,追究起来姐弟俩上辈的上辈说不定哪一辈还是白人什么,不是纯粹的华人血脉,要不怎么那么漂亮呢?叫他们这么一说,还真有点道道,姐弟俩不仅皮肤白皙到几乎透明,眼珠子还不是纯黑的。仔细看,姐弟俩的眼眉其实长得很像,但姐姐瑞富有女孩子的娟秀,弟弟瑞华则是一标准的俊男。
在餐馆,瑞富和瑞华虽说是老板,却和国内的老板不一样。我们见到他俩时,总是围着围裙忙里忙外,亲自招呼客人,亲自下菜单,亲自倒茶上菜,和Waiter没什么两样。
那会儿,我比较沉闷,饭菜上来前,常常一个人坐一边,很少和人说话,更不参与大家闲聊。吃饭又特别快,吃完便独自走开了。也许是我不合群的做派特别扎眼,引起了姐姐瑞富的注意,因而对我倍加关照起来。
知道我爱喝水,而且不喜茶叶,瑞富每次都为我准备一壶菊花水,看我咕嘟咕嘟喝完,再续上。那次,我草草吃完饭,踱到店堂外透气,瑞富过来,主动问我是不是不喜欢这里的饭菜?喜欢吃什么?我微笑着没有作答。瑞富当下就关照弟弟给我打个包,装上干点,说吃这么少,不到晚餐时分就饿了,并一定要我揣上。弟弟在姐姐面前是很听话的,尽管姐姐只大他两岁。
晚餐时,瑞富再次见到我,坚持要为我单独做一个菜,我盛情难却,只好说就要一个Mixedfriedrice(什锦炒饭)吧。我的头儿不懂什么是Mixedfriedrice,以为我提了什么苛刻的要求,一脸紧张。其实不就是个“扬州炒饭”嘛,最廉价最省事的中餐。那一餐,瑞富果然给了我一大盘五颜六色的炒饭,吃得我差点撑死。公司同事敏感,打趣地说,Tony,小心啊,这家小姐姐是喜欢上你了,看来三个月后我们这个团队要多买一张回程机票了。同事们讨论着三个月时间发展一段感情算不算太仓促,算不算“闪”?众说纷纭。
杨也这么认为,说瑞富对我一见钟情。
周边的华人常光顾“富华”,杨也时常去那里吃饭,因而我们经常能遇上。事实上,我和杨逐渐熟络起来,“富华”给了很多机会。杨说,从姐姐的眼神里能看出她对你有意思,那是女孩子遇到喜欢的人所特有的温柔。但杨当下就提醒我绝不可当回事。杨说,他太知道华裔后代在国外是怎么回事了:“他们没念过几年书,缺少文化,视野很窄,你问问他们姐弟,除了里尔,法国有几个城市他们去过?许多人甚至都没到过巴黎以外的其他城市,法语是一塌糊涂,一点都不骗你。就知道招呼客人点菜、买单的那几句。他们两代甚至三代人一直住在里尔,准确说,一直守在餐馆这一亩三分地上,闭塞得很,和现而今国内青年的见多识广不能比。”杨还说,“长得好看又什么用?他们落伍的程度你试试,两个星期你就受不了了。凭你的条件难道找不到比她更好看的?”
我说:“其实娶一个美丽的文盲也未必不是件好事,相夫教子。”
杨说:“得了吧,你是那种光有好看就行的人?”
当人们撮合我和瑞富的时候,我不是没有隐约的心动,因为她真的是天生丽质。但我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从新加坡到北京再到温哥华,这阵子我惹了多少事,乍到新公司,到法国才几天,再闹出绯闻我还有得好吗,不是找抽?
瑞富见再怎么关照我我也反应淡淡,便开始变着法儿和我套近乎。那天,她说她挺心疼她弟弟的,在法国圈子小,老在餐馆盯着,二十出头了,连个心爱的女孩子都没有。瑞富要我在我们一行上海人中给她弟弟物色个对象,先处起来。我问,姐姐看上我们哪个女生了?要合适,我给说说。瑞富没有直接回答我。
看得出来,姐弟俩是姐姐干练,弟弟稚嫩些。但弟弟瑞华是个不错的小伙子,热情,朝气,也许是见识少的缘故,总是羞羞的,让人顾怜。他用忙碌来掩饰自己在众人面前的局促,在大家的印象中,他总是汗涔涔地麻利着。我和瑞华说过,他姐姐在为他物色女朋友,希望是个上海女孩,他即刻兴奋地说:“好啊,我去上海怎么样?我真想去上海观光,年底就去吧,找你去?”听他的话,我一时搞不清他一心去上海是为了找个中意的上海太太,还是就打算去四处逛逛、看看。
就为了这事,那天晚上我们在“富华”宵夜后,瑞华要请我喝啤酒。也就是那一晚,我发现事情并不是我原先想得那么简单。不仅不简单,而且对我来说非常糟糕。
喝完啤酒,我和瑞华一起去洗手间,完了,兀自在池子前洗手。我低着头,偶然一抬眼,从镜子里看见我身后的瑞华眼光直愣愣地盯着我看,而且忘情到完全没发现我已经注意到他。
当瑞华意识到我从镜子察觉他神态异常时,不由一震,急忙忙收回眼光,同时流露出满脸的尴尬:“……魔鬼身材。”
等我走出洗手间,也没看见瑞华跟出来。我把瑞华那句脱口说出来的话理解为慌不择词,然而终是让我明白了些什么。
想到“富华”姐弟俩平时对我的种种热情,以及有别于他人的特殊关照,我意识到自己其实是姐弟俩共同瞄准的“靶心”,只不过姐姐对弟弟一点不了解而已。
…………
我必须回到表哥给我设置的孤独的圈子里去。
事实上,到里尔没几天,我又在慢慢进入了人群,而进入人群很快带给我的将是麻烦,随之就可能是无尽的烦恼。我特别想找一份孤独,一个可以让我独处的世界。我想到了比利时。杨曾经告诉我,那是个值得去的地方。杨是好意,觉得三个月我总得找内容打发,找地方消遣,去比利时方便,是个不坏的选择。而我更在意那地方完全陌生,没有一个人认识我——没人认识不就跟没人一样吗?那是我想往的。
那晚,晚上加班布展,等我从展览场地出来已经九点多了,路过中央火车站,便起意去看看开往布鲁塞尔的火车班次。车站的售票小姐热情过了头,把繁复的发车时刻表和各种优惠售票方式轮着给我介绍了个遍,搞得我一头雾水。出来时,懵里懵懂辨着回家路,那时我撞上了杨。
于是,就有了杨给我讲黒麻地10号杀人案的机会。我们坐在火车站前的长椅上,在我们的头顶是火车站硕大的追针钟——
我问杨,上回你说案件已经有定论,那当时定论的杀人动机是什么?
“暴力。”杨说。“他们——律师和所有的案件经办者都认为这是一桩”外力引诱犯罪”的典型案例,嫌犯有一种变态的”英雄情结”,而这种”英雄情结”来源于嫌犯少年时代对血腥动漫的痴迷。在他居住的屋子里,也确实搜集到了相关证据,比如大量的动漫画册,主题非常单一,那就是血腥、杀戮。用律师团队的话来说,一个个推崇暴力和血腥的动漫故事,使他一生都希望成为一个掌控生死的英雄,教唆他成为一个以蹂躏生命为乐、以杀人嗜血为荣的魔王。”
“这些不可信吗?”我疑惑地问。“好莱坞惊悚悬疑片不都是这么写的吗?”
“不信。至少我不信。”杨说。“当你看见那个犯罪嫌疑人时,你就会发现,这个案子并不那么简单——”
(杨的故事)
我曾经去看守所探视,嫌犯是一个瘦弱的男人,脸型尖削,肤色苍白,眼睑浮肿,样子很有点猥琐。他看见我第一句话就问:“我屋子里那幅荷花有没有从墙上掉下来?”听到这阴沉沉的发问,当时,我狠狠打了个寒噤。
我没有进过他居所,但我立刻就明白他在说什么,因为在卷宗中我确实看到过一幅水墨荷花(是画作翻拍的照片),一边的文字注释是:犯罪嫌疑人的国画习作。还标注着原画的尺寸。当时我很惊讶,无论如何无法把素净淡雅的水墨荷花和他的杀人事实联系起来。他说,他当时就感觉没把这幅画粘牢,很担心它从墙上掉下来,“”荷花”掉下来弄脏了就不好看了。”看来他很在乎这幅画。后来,他开始向我描述学习画“荷花”的事,整个过程冗长而冷静,一如垂眠的处子,心敛意宁。我在他宁静的神态中看出几分病态……
我去当然要提杀人的事。当他说到杀人时,他却用了“英雄”二字。他说在十五岁时,他在街头铺子里看到一本日本动漫画册,里头杀人越货的情节让他亢奋了很久,从此,他一生都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掌控生死的“英雄”。他把蹂躏生命看作是一种享受,视杀戮为极乐,在杀人的片刻里他享受着略带疼痛的欢乐,屡试不爽——这是听完他的故事后,我的归结。
他这席话显然不是第一次说,已经滚瓜烂熟,中间几乎没有重叠的语句。他的话法庭相信了,媒体相信了,大众也相信了——暴力动漫毁掉一个年轻人的故事,在我们这个城市又重演了一遍。一本书、一张碟、一个游戏软件就足以把人引向犯罪的论断又有了新的佐证。可我不信,在整个案件中,惟有杀人者的杀人动机不可信!
这个喜欢画荷花的瘦男人,那么在乎他的画有没有掉在地上,令人匪夷所思。他的手那么白,即使在看守所还保持洁净,指甲缝里没有一点龌龊,让我怀疑他有程度很深的洁癖。特别是他的神情——我无法准确描绘他的神情——在和我长时间交谈中,他脸上始终带着一丝看似斯文其实很阴冷的微笑,好象在嘲弄所有的人。他正为自己能嘲弄世人而窃喜。
他在嘲弄谁?在窃喜什么?就他这么个人,因为“英雄情结”而杀人?打死我也不信!
我不能把连自己也不相信的东西写进卷宗,而后捧到公众法庭,甚而捧到法学院的讲台上去照本宣科,绘声绘色地复述一个被歪曲了的案例,貌似尊严地阐述着一个诱发案件的原因,让所有的人都信以为真,相信这就是这宗恶性案件的全部真相。我觉得这么做是对法律的玷污,对于我这个几乎是狂热地要维护法律尊严的律师来说是不能容忍的。
于是,我决定重新审视嫌疑犯的杀人动机,找到至少能说服我自己的逻辑依据。
当我决定要重新探究罪犯的杀人动机时,首先想到的是要亲自到犯罪现场去看一看。
之前,我没有到过现场,勘察是刑侦的工作,不是我的,我只需要看卷宗,看通过刑侦详尽笔录的第二手资料。可这时,我觉得二手资料太浅薄,太主观,束缚太大了。
我到现场的那天是个阴雨天,天暗得跟傍晚日暮时分一般。我在城里绕了好大一个圈才找到黑麻地。那是一条普通的街,带坡道,前宽后窄。街宽的一端,零星有些店面,照例是美发、洗足、网吧之类,还有一些卖烟卖酒的铺子。街上聚了一些人,多半是半大不小的少年,染发的居多,他们穿宽松的外套和格外长的牛仔裤,戴皮质的摩托手套,挂在屁股上的粗链子闪闪发光。当你正惊异这些少年着装的审美几乎完全一致,全都是“杀马特”翻版时,一辆滑板从你面前呼啸而过,目中无人地沿街而去,让你感受到青春的狂野和无羁。
越往街的低处走,人流就越稀,街也窄得只够一辆车通过,完全失去街另一端那种暗流骚动的景象。走出百来米,我终于在一道黄色警戒线前站定,抬头看,眼前就是黒麻地10号——那幢看起来阴气逼人的深灰色的楼宇。
楼宇几乎是空了。本来大部分楼层都用来做仓库。当然也住人。人就跟住在货物堆里一样。杀人嫌犯就是就是其中一个,租用了底层不大的一间屋子。过去它曾经是幢普通的民居,今后它也许还是,但此刻俨然一个魔窟,萦绕着驱赶不散的阴森和恐怖。
我站在10号的楼前,好久不敢再往前走出一步,冷风夹着细密的雨向我袭来,雨丝中隐约闻到尸体腐烂的气味,那么久了,这污浊气味依然不散,我怀疑是我的心里因素。
我颤抖着越过黄色警戒线,进入到杀人第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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