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1177 更新时间:20-07-09 20:05
叶醒进的这家餐厅是平民区里消费比较高的餐厅,通常只有平民区里有钱人家才会来这里消费。而平民区里人口有两千多万,占据威城的百分之九十五的人口,有钱的却只占一小部分。
平民区下,还有一个生产区,那里主要种植农作物和饲养食草动物,只有少部分人长期居住。刘小兰的父亲就是在生产区工作。
餐厅里金碧辉煌,刘小兰有些窘迫,他从来没来过这种高贵的地方,更是没有吃过正经的粮食,平常她都是喝的廉价营养液。
吃下第一口大米时,她眼泪流就出来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只顾着埋头往嘴里塞。
叶醒看在眼里,觉得她更加可怜了,米饭本就是人类的主食,却因为世道无常,最后只有少部分吃得起。
刘小兰吃饱后,状态恢复了很多,看着叶醒他们的眼神里全是感激。
叶醒这才问道,“是谁把你卖到欢合楼的?”
刘小兰不知回忆起什么,眼角湿润,“我不知道,我当时被人打晕了,醒来的时候人就已经在欢合楼了。”
“乖,别哭,你以后再也不会去那种地方了。”叶醒安慰道,“你仔细想想,那天是在哪里被打晕的,有没有看到那个人的脸?”
刘小兰双手紧紧的互相握着,
说道,“那天放学回家,家里的窗户坏了,风沙吹进来,家具全都脏了,妈妈给我钱让我去买块油布先顶着,我就骑着小电瓶车去了,在回家的途中,天色已经暗了,在经过长乐街的时候,有个人影跟着我。”
长乐街,平民区里最繁华的街区,总长二十多公里。
她接着说道,“我很害怕,就加快了速度,那人也加快了速度,他应该是元素异能者,因为我骑着车,他是走路的也能轻而易举的追上我。”
异能者,速度惊人,应该是风系异能者。
“还有呢?有没有看到他的脸?”
刘小兰想了有一会,摇摇头说道,“他是从背后袭击我,我没看清楚,但是我看到了他手上有一个像钥匙一样的纹身”
有线索,叶醒急忙接着问道,“是长什么样的,你能画下来吗?”
刘小兰点点头,她画工还挺好的,钥匙的许多细节都被她画出来了。
那是一条管状的钥匙,平民家很少用的,比较少见。
任天承仔细端详着画,若有所思,过一会对叶醒说道,“我好像见过这个纹身。”
“真的。”叶醒眼睛里亮起光,“知道是谁了吗?”
“这纹身代表的不是一个人。”任天承说道,“而是地下城里的一个帮派,叫天勾帮,专门做溜门撬锁的龌蹉事。我今晚带人去会会他们,说不定会有司徒小姐的消息。”
“我也去。”
“不行!”任天承和安德斯异口同声的说道。
叶醒瞪了安德斯一眼。
安德斯关心的说道,“大少爷,晚上老爷回来见不到你,会担心的。”言外之意是,被叶熊安发现你私自出了贵族区你就完了。
“安德斯说的对,你不会异能,起冲突了也帮不上忙,不如先回家去等我消息。”
天勾帮毕竟是见不得人的帮派,就算是在地下城里也是在暗地里活跃,其帮众阴险狡诈,又有元素异能者坐镇,是不好对付的主。就算强大如任天承也不敢自己一个人独自面对他们。
见任天承这样说,叶醒也不好强行要求,让安德斯护送刘小兰回家,而他自己搭的任天承的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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