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字数:4121 更新时间:13-05-25 11:09
知道我起了,侍女们都忙活起来。金名因了昨晚之事也是一直紧绷神经,丝毫不离左右。
就我这病号,在室内转两圈都不易,一直躺到腰酸背痛。让他这么一直陪着,我看着也累。
虽然哪怕躺着休息,脑子也一刻不得停歇。需要处理的事务、需要打好的人脉、需要牺牲的利益、需要舍弃的卒子。
午后,张初来访。
我看着手中式样简单的玉环,不是很名贵的成色,但润泽华美,也是难得了。微侧,看向内壁,分明写着两行极细的篆文。
“‘岂敢辱祖颜,连天向金枝’”张初笑道,“不知何意。”
我皱眉。
什么乱七八糟的诗句。
张初道:“昨晚杨敷刺中黑衣人的腰际,掉下来的。后来他匆匆背着你走了,我察觉有异,还来不及交给他。用蚕丝袋包裹着,看来相当珍重。”
“希望能从中找出些什么,只留下这么个线索了。”
“这玉,并非中原所产,该是关外之人带入。”
“嗯。他的口音听来很奇怪,未被蒙住的眼睛和前额轮廓深刻得厉害,应是关外草原人或西域人了。”
“身上所着金丝甲,坚不可破,一般利器奈何不得,亏得你那匕首刺得破。要不是杨敷来助阵,没那么快吓走他。”张初笑。
“要不是我又跑回去,可能他也会放弃追杀,一早逃脱了。”我揉揉太阳穴,“老伯他们没事吧?”
“老伯只是被击昏,无甚大碍。小贝么,呵呵,吓是吓到了。”
“我受伤的事,先不要外传。”想起来,我道,“并不严重,处理些日常事务没问题的。”
他不语,有些担忧地看着我。
“怎么了?”
“其他人是好瞒……”想了想,他还是开口,“林真回来了,省亲。她的医术也不知有没长进,但看出你有没受伤还是轻易。你打算,一直躲着不见她吗?”
闻言,我默然。
提起林真,他是这样平静,就像只是在说着幼时一起玩过的要好小妹妹。
我也便像是提起了小妹妹,微笑:“为何要躲着。什么时候聚聚吧。”
送走张初,公署,还是要去遛一下的。
甫一进门,就看见里面四五人等刷地站起来,趋前迎拜。
“怎么了?”我回礼,被这架势疑惑,皱眉。
怎么都一副愁容,不好开口的样子。
“这个……”他们我看你你看我,难以启齿。
“屯骑校尉呢?”我问。
听到这句,好似终于打开缺口,越骑校尉李但上前:“正在家中免冠待罪。”
我一愣:“为何?”
步兵校尉道:“大人应该听说了昨夜西郊有歹人作乱,一家医馆着火,祸及近旁数家草房,全烧得一塌糊涂,值夜的孔大人没能及时赶至……”
我暗笑。
怎会不知。亲身经历。
“……孔大人一夜失职,本也不是大罪,只是……昨夜他是被子侄灌醉,而那些小子们偷取了他的令符于酒肆招摇,恣行取乐……”说着,步兵校尉跪下来,“孔大人教子颇严,只这独苗玩劣不改。孔大人知失职之事查究起来,必要治子大罪,爱子心切,甘愿以身代受,故免冠待罪于家中。”
“李大人,孔大人平素为人您该清楚,这件事还望从轻处罚啊!”李但和其他一众竟也统统跪求。
我皱眉。
我下辖五校尉,一人出事,便有三人求情,声色动容。
好大一棵树。
这几人是多年知交,求情是必然。但孔越的确不是个放纵恣为的人,平素一向严谨端威,风评,算是他们几人中最好的。
可惜遇到家事,也是一堆乱麻。
“这事,其他人知道么?”我缓缓开口。
“……有是有,如果不查究的话,应该不会有人提起。”屯骑司马道。
“嗯,那便好。带话给孔越,让他好好管教管教那些小子,别太嚣张了。”我道。
“可是,”李但迷惑道,“大人要怎么压过这件事?”
“放心吧。”我想了想,道,“就说当时情急,是我未带令牌,拿了他的令符前去处理。”
众人皆惊:“这,恐怕……”
我轻叹,撩起衣袖:“火事当时,我就在场。”
他们个个盯着我手臂上的烫伤痕迹,吸口气张大口说不出话。
我道:“孔越是我前辈,为人我也敬佩,连他都不保,我也白和了你们相处这几年。这样,就行了吧。”
“这个,这个是真的伤口啊。”屯骑司马轻声说着,抬头看着我,眼眶湿润,“怪不得李大人今天这么迟才来。”
还没等我想明白,李但就伏地一拜:“为了救属下,李大人费心了……我们今后,定涌泉相报!”其余几人也随他拜了下去。
我终于一个机灵,笑了,赶紧扶起众人。
他们是认为我已知道孔越的事,今早故意将自己烧伤吧。这阴差阳错白白拣来的苦肉计,定能帮我买下这些老将不小的人情债。
怎能不乐。
出了公署,金名跟上来轻声道:“那孔少爷……”
“家规不严,是得教一教。连同与他玩在一处的小子们。”我心情愉快,道,“放出风声,前几日押解回京的流寇于途中逃脱,很可能仍隐匿城中,正全力捉拿。富家公子招摇过市,被亡命徒盯上也是平常。小小惩戒即可,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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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距遇刺不过十数日,便明显感觉到朝中风起云涌。
似乎大大加快了步骤,反对派自不必说,本来靠向我们这边的官僚变得畏畏缩缩,而顶梁柱的几个也开始自相攻伐,前后矛盾,暧昧不明。
呵,只派了一个人行刺,又没了下文,显然只是警告。突然压迫甚剧,不像打草惊蛇后该有的反应,更像是内乱阵脚,不得不加快速度。
而主要目标似乎是——我。
再次从太医署出来,我不禁揉揉眉心。
黑衣人这支线,也似乎断掉了。
凭着和主管皇家衣药宝货珍膳的少府大人林伯伯的关系,轻易地从少府手下的太医令处查得,解毒必要的那几味稀有药材并未有人取走。
这些药材,除了进贡入皇家,民间极少有传。难道那黑衣人真这么有本事,自己化解了去不成?
那匕首和上面淬的毒,是我最后的防线,自我了断也要死得痛快些,怎会马虎料理?
要是不出意外,那黑衣人,该是已经毒发身亡了。
出了官署区,我向水镜茶馆行去。
上楼,挑了个僻静处。
天色还早,怕要等一等了。
近冬,草木凋零,薄暮笼罩,独自看向大敞的窗外,一片寂寥。
茶馆不比酒楼,确是个静心的好地方。
反对联合地方豪强的声浪一波强过一波,说是不可纵容地方坐大,养虎为患,若不是张初平吴有功,怕是早成众矢之的,用作杀鸡儆猴了。
而成了我得力助手的的冯晴,忽然有些动摇,而最近已干脆不发表见解,冷眼旁观。
像是忽然受到无法明说的要挟一样。
相似情形的,还有其他几人。
我身边的人。
到底是谁动的手脚,何时动,如何动?
“想想我们家大人也真是,突然说要接老夫人同住,怎么的又罢了,却整日愁眉不展,苦了我们这些做下人的。”
“哈,谏议大夫徐大人也会这个样子吗?”
“怎么不会,总是见他沉静和气的样子,发起火来照样吓人。也不知怎的,不接就不接吧,有什么好生气的。现在人终于到了,又是容光满面,一团喜气,没半点阴沉样子。”
无意中听到身后这段对话,不禁留意起来。
徐姓的谏议大夫本朝只有一人徐阎,本是积极支持我的议案,后来虽未倒戈,也是突然退了出去,中间立场了。
他的为人我倒也清楚,家世影响,确实是个温言少语的孝子儒臣。要不是发生了什么大事,也不会让他的仆人生出这种议论来。
“老兄,能侍奉徐大人已经很好啦,出了名的好性子。你瞧我们家主子,虽和徐大人亲近得很,却是个火爆脾气。前些日子可是闹腾得不得了,砸铜摔铁的,就差把屋顶给掀了,也不知谁惹着他了。”
火爆脾气的中散大夫,与徐阎要好的,郭善?
“哈这就不是我们能管的了,做好下人的本分就行。说起来,我们老夫人到府上时,还带了盆极漂亮的花,那开得可艳啦,哪时见过这时候还开的这么又大又漂亮的?听说是老爷派人接回时有人送的。到底谁,又没人说得清。”
“咦,这么巧?我们老爷也是得了人一盆异种花,都说好看得很,我还没见过哪。听说老爷见了它就没火气了,算是救了我们下人了呵。”
身后两人继续聊着,扯到其他去了。
我皱眉,看向远处夕阳。
郭善,也是和徐阎同个路子,后来退出的。
那时也暗中派人打听过他们的近况,好家伙,仆人们似乎得了命令,都守口如瓶。若不是现在偶然听闻,还真不知道原来私下还有这些事。
本能地兴奋。
又有些隐约的疑虑。
依旧是明明抓住了什么内里联系,又无法看清。
“想什么,这么入神?”
一个惊讶回头,对上张初微笑的眼。
我的目光,却越过他的肩膀。
黄衣女子敛容而笑。
清减了,却依旧是顾盼神飞的。眼角泪痣依稀在。
她平静地看着我,透出些尴尬,但没有畏缩。
怎么说呢。
我笑。
女大十八变,不但变美,也不再是那个任性开朗,会撒丫子乱跑的丫头了。
这种成熟风韵,需要岁月。
林真。
六年前因为自责而接受林伯伯远嫁的安排,从未再见面的林真。
“抱歉,刚才失神了。”站起来,我看向女子,道,“林真,这几年过得可好。”
“嗯,夫家待我都很好。”她笑,露出左边那颗虎牙。
好似提醒我,她,真真切切,就是那个林真。
正些许晃神,脚步声近,却是明乐便装而来。
“都坐吧,站着干什么。”明乐带笑,似是一盏明艳的灯火,拂去隐隐的焦躁与不安。
其余三人便都笑了,落座。
“齐地距此中原遥远得很,衣食住行,可有不便?”坐定,我问。
林真笑:“早习惯了。”
“王家是医药世家,小有名气,虽不是大富大贵,也衣食富足。王品聪颖谦逊,能与你性情相和,也是很难得。”张初道。
林真道:“是。我本对医术有兴趣,能嫁入王家,也是幸运了。”
“那你的医术必已大有进展,要是再干出下药整我的事,恐怕就不是拉三天稀的事情了。女侠饶命啊!”我拱手,皱眉笑道。
众人皆失笑。
很久没见,还以为无从言起,没想到开头顺利,便越聊越多,道别时,已月明星稀。
张初顺路送林真回林府,我与明乐站在茶馆门口目送。
将目光从已然远去的马车上抽回,却对上明乐几分深邃的眼。似已这般担忧似的看了我好一会儿了。
我道:“怎么?”
明乐便又明艳地笑了。笑意里仍带了那么几分探究与放心不下。
我忽的想起姐姐。
二十多年前,阎后掌权,派人鸩杀姐姐。不久,隐居在野的我家老小也被她杀尽,只有我被托付寄养的张叔叔保护,幸免于难。
对姐姐的记忆只有很小的时候。却几乎每次,她都会和明乐在一起。
宫闱之内,一墙之隔,里头的痛苦与寂寞却大概只有同在宫禁之人才能体会。一贯隐忍温顺的姐姐大略也只有和明乐在一起时,才有明乐般明艳的笑容。
如果姐姐还在,看见此时这般,是不是也会用同样的眼神与笑容,默默陪在我身边。
心便浅浅地有些软,有些暖,我也微笑:“放心。我没事。”
回府,躺倒榻上,我从腰间摸出临别时林真送我的小药瓶。
轻盈小巧,通体红色玉质,触手润洁。
“这是我随身常带的,内伤外伤皆相当有效,你拿去了吧,以备不时之需。”她是这么说的。
呵,哪有人刚见面就送人药膏的。张初说得没错,定是被林真看出来了。
我推辞不过,只得收下。
这样才叫人放心,似乎真的没有事。
这样才不矫情,才像多年不见的幼年玩伴。
只是幼年玩伴,而已。
一起玩过,生活过,快乐过的人,才更有可能成为仇人。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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